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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案件的“赢”和“输”
一、专业化的力量
从律师的角度来讲,办好劳动争议案件,离不开劳动法律的思维、知识的储备和技能的提升,劳动法专业化越强,则打赢劳动争议案件的概率就越大,得到委托人认可的概率就越大,越能让客户感受到律师的价值,进而推动劳动法律师走专业化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如此形成良性循环。
实践中有一些非专业化导致损失的真实案例。有个律师认为不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要工资报酬,让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再要工资报酬,并要求经济补偿。结果法院一审二审都认为公司不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自然不支持经济补偿。更为关键的是,这个案件有个细节,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过快递寄出的第二天,尚未收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公司居然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不是法律认识错误,改变策略,第一步只主张工资报酬显然会更好,那就坐等第二步公司违法解除了(公司的做法不规范,从程序到实体均违法)。解除权是形成权,本案中,从生效时间先后的角度,法院没有审查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而是仅审查劳动者的解除行为,因为劳动者的解除行为已经生效在先。
某公司的人事经理需处理一名员工的旷工行为。他在一审的时候找到笔者,他自己认为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旷工员工的劳动合同合法性没问题。笔者告诉他两个败诉点,一是没有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二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在起诉前通知工会。
这都是非专业化处理案件造成的败诉结局,且都是小细节导致败诉。其实,专业化的力量往往见诸细节的专业化。一句话、一个小行为,足以影响案件的成败。
胜诉策略3:认清输赢,方能更好地做到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