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聘到离职:HR必备的十大法律思维及劳动仲裁案例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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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设计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不仅需要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而且要根据本企业情况约定一些特殊条款。很多企业在拟定劳动合同时习惯于大量甚至是基本重复法律规定,这样做倒是不违法,不过实用性不强,等发生劳动争议时很难找到相应的条款适用。正确的做法是必备条款一定要有,同时也要结合本企业情况有所补充和创新。下面先逐一说说必备条款。

一、双方基本情况

1.建议在劳动者基本情况处增加紧急联系人条款,以备将来无法联系到劳动者时,通知紧急联系人即可。

2.建议增加声明真实性条款,如“双方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劳动合同期限

1.关于期限,可以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之中任选一种,一般情况下为固定期限。

2.可以规定顺延条款,如“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视为续签劳动合同”。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到期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续签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可以避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因为顺延视为续签,仍然要注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关于工作内容。应注意,《劳动合同法》将原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工作岗位”改为“工作内容”是有深意的,工作内容相比工作岗位更具体、更细化。比如,现在很多企业将工作内容约定为人事经理、会计等岗位,但人事经理的职责是什么、会计的工作范围有哪些,这些都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在约定工作内容的时候,如果劳动合同中无法详细约定,一定要辅以“岗位说明书”,明确员工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2.工作地点。工作地点的约定既不能过于宽泛,又不能过于狭窄。比如,约定为“××路××号”,这样就过于具体,不利于企业的人事管理。再如,约定为“北京市”或“山东省”又过于宽泛,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按照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来确定工作地点,这样就使劳动合同的约定失去了意义。比较合理的做法是约定为“××市××区”,或者约定为公司(分公司)的几个所在地,增加管理的灵活性。

3.确认管理权条款。比如,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对员工的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员工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可以选择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后两者需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前审批。标准工时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休息休假。国家对休息休假有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不详细约定,也可以单独制定休息休假的规章制度。

3.加班限制。为避免劳动者滥用加班,可约定公司加班需要提前审批,凡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

五、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部分一般应当约定工资数额、构成项目、发放形式、发放时间等。

2.可以约定一个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带薪年休假等工资的计算基数。

3.可以约定工资异议及时提出条款,如“劳动者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账户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公司已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

实践中,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将社会保险折算成补贴发放,这些都是违法的,而且无法避免风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定要有这部分,具体内容根据本企业情况将法律规定予以细化、具体化即可。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操作指南

劳动合同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在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在内容方面一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有所细化、有所创新,只有这样,真正发生争议的时候才能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