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思维中的推理方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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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版说明

再版说明

唐代青年才俊王子安是“初唐四杰”之一,有着“诗杰”之称,其《滕王阁序》有云:“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拙著初版至今已经有三年了,真可谓是“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三年时间,放在以亿万年计数的历史长河或者宇宙生命中可能不过是白驹过隙,但是放在不过百年之多的人生中却是不容小觑的“一寸光阴不可轻”的一段时间。

自从初版起,笔者就觉得深有改版之必要,并且一直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适逢编辑王熹老师盛情邀请笔者着手对拙著进行改版,正中下怀。看来,王老师和笔者不约而同地想到一块儿去了。如果厚着脸皮说,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于是,有点儿感觉“盛情难却”,又有点儿感觉“机不可失”的笔者果断答应并着手进行拙著的改版事宜。

改版的必要性,无非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就客观方面而言,这是公安事业特别是侦查业务发展的要求和相关学科理论发展的要求。一方面,这是公安事业特别是侦查业务发展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公安事业特别是侦查业务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让人目不暇接。新的科技手段不断涌现并且被应用于侦查业务之中,诸如“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警务建模、智慧警务管理平台,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所谓实践决定认识,新的技术手段呼唤新的理念,侦查业务的新特点呼唤新的理论。作为反映侦查业务的侦查思维理论及其核心内容——推理方法自然应该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必须作出及时而深刻的调整。这实在是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这是相关学科理论发展的需要。推理是逻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关于推理,不仅逻辑学进行研究,其他诸如心理学、脑科学、认识论乃至人工智能等新老学科也以其为研究对象,以至于推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硕果累累。从某种意义上说,推理属于思维学研究的领域之一。近年来,伴随着侦查业务的发展,侦查思维学的内容、方法和体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这些新变化、新成果也需要笔者及时对拙著中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

就主观方面而言,这是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深更广思考和吸收相关专家合理建议的结果。一方面,这是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深思考的结果。一如笔者在第一版后记中所言,鉴于主客观因素,笔者对于诸多问题的观点可能不太成熟。为此,本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笔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之中,以期相关的观点更趋成熟,正所谓“心之官则思”。特别是对相关的问题在深度上进行更加深刻的思考,在广度上进行更加全面的思考,形成一些相对成熟的观点。另一方面,这是笔者吸收相关专家合理建议的结果。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初版三年多来,笔者经常就拙著中的一些观点与业界的专家们、公安实战部门的同行们甚至笔者所授课程的那些学生们进行了比较详细、深入而全面的探讨,受益匪浅,所获良多。

改版的思路,无非在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

就内容方面而言,笔者遵循“删繁就简”“击实避虚”“取长补短”的三大基本原则,对拙著在内容方面进行了或增或删或改式的调整,并且适当更新了部分案例。就结构方面而言,本着“从侦查思维到侦查推理”“从侦查推理到侦查假说”“从侦查假说到侦查证据”的一脉相承的思路进行优化调整,以期更加贴近侦查思维的实际情形。结构方面的调整,可以浏览调整后的目录;内容方面的调整,可以参阅调整后的正文。

经过内容和结构方面的调整,说拙著经历了脱胎换骨式的调整可能有些危言耸听,但是调整的力度就算不是“绝后”,也可算是“空前”了。这绝非虚言,因为据笔者初步的粗略统计,拙著调整的内容已经接近60%了。

相信拙著再版后将会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读者诸君的面前,相信读者诸君仔细审读之后会获得不同于初版的前所未有的新认识。当一缕轻风拂你面,一捧清泉濯你足之时,那种久违的惬意会悠然涌上你的心头!

马前进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