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王学的后三变—同质的发展与完成
《明儒学案》又云:
自此(龙场悟道)之后,尽去枝叶,一意本原,以默坐澄心为学。的有未发之中,始能有发而中节之和。视听言动大率以收敛为主,发散是不得已。江右以后专提致良知三字,默不假坐,心不待澄,不习不虑,出之自有天则。盖良知即是未发之中,此知之前更无未发;良知即是中节之和,此知之后更无已发。此知自能收敛,不需更主于收敛;此知自能发散,不需更期于发散。收敛者,感之体,静而动也;发散者,寂之用,动而静也。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无有二也。居越以后,所操益熟,所得益化,时时知是知非,时时无是无非,开口即得本心,更无假借凑泊,如赤日当空而万象毕照。是学成之后,又有此三变也。
这后三变与前三变不同。前三变是异质的转变,后三变则是一根同质的发展,是同一个系统的圆熟完成,在工夫上虽有困勉与纯熟之别,在义理骨干上则并没有什么改变。
一、默坐澄心
阳明在濒临生死、百折千难中大悟之后,有如经历一场大病,元气初复,不能不珍摄保养,所以“以收敛为主,发散是不得已”。收敛是意在复其本心,涵养真体。这里把得定,发散时便能不差谬,所以说“的有未发之中,始能有发而中节之和”。这“默坐澄心”的工夫,便是要辨识何者是“真我”(本心真体),何者是“假我”(习气私欲);将真我端得中正,则假我自然对照出来。这是在收敛之中,一步自觉的主客体分裂之工夫(主体指真我,客体指假我)。这步涵养省察的工夫亦是初阶段所必须经历的,所以阳明或教人静坐,或教人存天理去人欲。兹引《年谱》几段文字以供参证:
悔昔在贵阳举知行合一之教,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兹来乃与诸生静坐僧寺,使自悟性体,顾恍恍若有可即者。……所云静坐事,非坐禅入定也,盖因吾辈平日为事物纷,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工夫耳。明道云:才学便需知有用力处,既学便需知有得力处。诸友宜于此处着力,方有进步,异时始能有得力处也。
学者欲为圣人,必须廓清心体,使纤毫不留,真性始见,方有操持涵养之地。……常人之心如斑垢驳蚀之镜,需痛刨磨一番,尽去驳蚀,然后纤毫即见,才拂便去,亦不消费力,到此已是识得仁体矣。……凡人好易而恶难,其间亦自有私意习气缠蔽,在识破后自然不见其难矣。古之人至有出万死而乐之者,亦见得耳。向时未见得里面意思,此工夫自无可讲处;今已见此一层,却恐好易恶难,便流入禅释去也。
这是《年谱》三十九岁下的二则记述。前一则是阳明谪期届满,赴任庐陵知县,路过湖南常德,与门人冀元亨、蒋道林等会晤时的谈话。阳明在龙场悟道之次年,应聘主讲贵阳书院,曾提出“知行合一”之论。但学者没有经历涵养省察的工夫,对于阳明指点知行本体(良知本体,亦即心体)的“知行合一”之训把握不住,所以“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后来阳明教人采取“静坐”的方式,正是要人觉察真我与假我,以在“事物纷拏”之中呈露本心真体,所以说“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功夫”。次一则是该年十二月在北京与黄宗贤(后亦为阳明弟子)等人论学的话。所谓“廓清心体,使纤毫不留”,亦仍然是收敛察识之功。人能识破“私意习气缠蔽”,刮垢磨光,就如拨云雾而见青天,真性自然呈露,如此便是“识得仁体矣”。学者不到这个地步,无论说东说西,总不是功夫上的真切语,亦总没有一个操持涵养的把柄。而阳明立教都是从他自己的实践中体悟而得,所以言之恳笃真切。
但一般士人科举时文的积习太深了,满脑满腹尽是功名利禄之念。卑污如此,是很不容易唤醒的。阳明为救时弊,又就“高明一路”接引学者,但顾此而失彼,学者又渐入空虚去了。《年谱》四十三岁下记载:
客有道:“自滁游学之士,多放言高论,亦有渐背师教者。”先生曰:“吾年来欲惩末俗之卑污,接引学者多就高明一路以救时弊。今见学者渐有流入空虚,为脱落新奇之论,吾已悔之矣。故南畿论学,只教学者存天理去人欲,为省察克治实功。”
按:阳明四十二岁冬在滁州督马政,见诸生多务知解,口耳异同,无益于得,于是便教人静坐,一时亦能窥见光景,颇收近效。但渐渐地有人喜静厌动,流入枯槁;又有人务为玄解妙觉,动人听闻。到四十三岁四月升任南京鸿胪寺卿时,来从学的人日渐增多,阳明为使学者不蹈前病,便只教人以“存天理去人欲”为省察克治的实工夫,而不再取静坐的方式了。所谓天理,即是本心,即是真我;所谓人欲,即是私欲习气,即是假我。“存天理去人欲”虽仍然是主客对照的涵养省察之工夫,但阳明这个宗旨已渐渐地向良知之说而趋了。
二、致良知
阳明四十五岁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次年正月到达江西赣州,自此直到五十岁都在江西。他平诸寇,擒宸濠,在军旅中讲学不辍。这五年间是他学问与事业的鼎盛时期。四十九岁因遭受武宗近侧张忠、许泰诸佞幸之忌恨谗毁,生死一发,益信良知之学可以忘患难出生死。所以在五十岁时,便正式揭示“致良知”三字为口诀,成立讲学宗旨。
阳明解《大学》之“致知”为“致良知”,致是推致、扩充之意;“格物”则为“正物”,而物者事也,事即是行为的终始过程。吾心之良知不但知是知非、知善知恶,而且是是非非、好善恶恶,所以良知即是天理。将良知扩充到底,使它在行为的终始过程中做主宰,以是是而非非,好善而恶恶,则这个行为便必然是善的。表现一个善的行为,便是成就一件善的事,也就是物得其正,如此则知亦致了,物亦格了。所以阳明说: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见《传习录》中)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即是事事物物皆得其宜、皆得其正,也就是事事物物皆得其成了。这是阳明讲致知格物与致良知教的主旨所在。
阳明在江右(江西)五年,一面讲学,一面成事功。讲学不辍是提撕警觉,故精神凝聚;成事功是事上磨炼,故深切著明。这个时期的工夫造诣,已经超过第一阶段之“默坐澄心”,而进到成熟之境了。兹依前引《明儒学案》之言,将此一阶段的学养工夫之意义,分为三点说明如下:
(一)收敛与发散圆融而为一:此时他已克服主客体分裂对立之境,所以说“默不假坐,心不待澄,不习不虑,出之自有天则(良知之天理即是天则)”。
(二)未发已发无先后之分:良知即是未发之中,亦是发而中节之和。从寂感说,良知即寂即感,它自能收敛,自能发散,所以说“收敛者,感之体,静而动也;发散者,寂之用,动而静也”。所谓“静而动”“动而静”,意思是说未发之中不是死静,已发之和亦不是盲动—良知之体,静而无静,没有静相,它只是未发之中;良知之用,动而无动,没有动相,它只是发而中节之和,只是天理流行。
(三)知与行合二为一:知得真切,知得笃实,便是行;行得明觉,行得精察,便是知。知的过程与行的过程是相始终的,所以阳明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阳明之“知行合一”必须纳入他的“致良知教”中来讲,它不是普通所说的“知识与行为”的问题(按:知识与行为或理论与实践的合一,虽然亦可以统摄到“知行合一”中来讲,但一则阳明所倡说的知行合一与致良知之宗旨,并没有关涉到这一层,二则要想说明这一层的意思,在理论上必须另作思想理路之开发。关于此,请参看下第三、四章)。
学问工夫到了这个境地,便可谓深透而无窒碍了。
三、圆熟化境
阳明在五十岁的秋天自江西返浙江,次年遭父丧,此后五六年间都在越中讲学。五十六岁五月,他奉命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往征思田(思恩与田州,在广西西北边区)苗瑶之乱。他九月出发,年底抵任所,至次年春二月,不折一矢,不戮一卒,苗瑶便感化归服。七月,他又便宜行事,袭平了明初以来屡征不服的八寨断藤峡诸蛮贼。阳明终于积劳成疾,上疏告归。十一月,他在归途中卒于江西南安(今大庾县)。所谓“居越以后,所操益熟,所得益化”,便是指他五十一岁以后的晚年境界—圆熟化境。
不习不虑的良知,并不是习气中的直觉本能,而是随时当下的真实呈现(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以良知为假设,熊十力先生尝面斥之,曰:良知是个真实呈现,怎能说是假设?然冯氏终不悟)。工夫到了纯熟之境,良知永现做主,所以“时时知是知非”;私意剥尽,了无执着,所以又“时时无是无非”。(按:无是无非不是说不辨是非,而是说本体莹澈,了无私意执着,便不会有由主观好恶而生起的自以为是与自以为非)。凡是有所言说,皆是称本心天理而发,无须假借凑泊,以迁就古人之成说或书本上的典故等等,此即所谓“开口即得本心,更无假借凑泊”之意。良知既已永现做主,它便是心灵中的太阳,便是真理之光。一切是非、善恶、诚伪、得失,等等,亦都在良知之明的朗照之中而无微不显。此时,天理自存,人欲自去,这就是阳明之学所以为“简易直截”的地方。
这一点良知真宰是我们最高最后的准则。这个准则仿佛舟之有舵,一舵在握,“无论平澜浅濑,无不如意;虽遇颠风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没溺之患矣”(《与邹东廓书》)。但“言良知须大悟,致良知须笃行”,若把良知当作一种光景玩弄,而不实落用功,或者误以情识、意见以及习气中的直觉本能为良知,则不但辜负此知是知非、知善知恶之良知真体,而且将会造成生命的乖舛泛滥与生活上的文过饰非,甚而败坏世道人心与学术风气。所谓王学末流之弊,正是由于对阳明致良知教的宗旨不能真切把握之故。
学问自有“真”,那是假不来的。误认光景、情识为良知,这是“援假入真”,终必横肆决裂,但这只是体认不够真切,其情犹有可悯可恕之处。至于以良知为假设,则是“援真入假”,这不但事关心术,且将断丧学脉,套句孟子的话,那便是“罪不容于死”了。笔者并无意危言耸听,而是深感学问真理之尊严与人生践履之艰难,才说这样的重话的。熊十力先生常说:“为人不易,为学实难。”这是深知甘苦的老实话,亦是体验有得的真切语。阳明一生的经历,便是一个现成的例证。他成学前的三变,是“自我发现”的过程;悟道以后的三变,则是“自我完成”的过程。从“发现自我”到“完成自我”,亦正是他一生践履的过程。这不是思辨的事,乃是实践的事。由此可知,“自我”(德性的我)二字不应作概念看,而应作真实生命看。没有对学问真理的真诚,不从事真实的道德践履,而侈谈“自我”,那必然会“认贼作子”,误妄终生。
附识
·本章论述阳明一生思想之演变与发展主要依据《阳明年谱》。《年谱》系由及门弟子钱绪山主稿,私淑弟子罗念庵校订,完成于阳明卒后之三十五年,在先哲年谱中最为精审。
·本章所述阳明之经历学行亦依据《年谱》。其他有关之征引出处皆已随文注记,不再另列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