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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哲学篇

易经

《易经》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筮书。古代用蓍草行筮,需经18次反复演变才能形成一个卦象,所以《易经》最初又称作《易象》。实际上,《易经》是一部披着神秘的占筮外衣的哲学奇著。《易经》把天地作为产生万物的总根源,从复杂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抽象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阳”代表积极、进取、刚强、阳性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阴”代表消极、退守、柔弱、阴性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

五行

“五行”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起源及其多样性的统一的一种概括。《尚书·洪范》篇中对五行作如此描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它提出了为人们所用的以水为首的五材排列次序,以及五材的性质和作用。后人把“五行”看做是构成“百物的元素”。土金木水火,不仅是五种有用之“材”,而且是构成百物的原始物质。“五行”之间还有内在联系。从“五行相杂说”向“五行相胜说”演化,到“五行无常性”,到“五行有常性”,再到“五行相生说”,最后发展到现今通行的“五行生胜说”。

八卦

“八卦”也称“经卦”,指的是《易经》中的8种基本图形。它们分别为:乾、坤、巽、坎、离、艮、兑、震。两爻是八卦的基本构件,每三爻配合,组成一卦。“八卦”同筮占有关,“八卦”最初是宗教巫术的产物,是古人探测神意、占卜未来的工具。殷周之际,有人把“八卦”中的每两卦相互重叠,演变成六十四卦,从而使其组合更具规律性。对“八卦”作哲学的解释和阐发始于春秋。“八卦”主要象征着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8种自然物质。最早对“八卦”进行较系统的哲学解释的是《易传》。

中国古代十大思想家

老子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大约生于公元前571年,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人。老子是中国春秋末期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全世界最早具有辨证思想的哲学家。《老子西升化胡经·序说第一》:“以为圣人有老容,故号为老子。”公元前5世纪末,周王室发生内乱。老子看到朝廷日益衰败,于是辞官,骑着毛驴,西出函谷,过隐居生活去了。他应关令尹喜之情,遗五千文,即《老子》,又名《道德经》。

孔子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今山东曲阜人)。孔子是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也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他首次把仁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提出来。孔子有“弟子三千”,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者“七十二贤人”。孔子晚年在鲁国整理编订古代文化典籍《诗经》、《尚书》、《春秋》、《周易》、《礼经》和《乐经》,除《乐经》失传外,其余的“五经”一直流传至今。孔子73岁病逝,他的主要思想和言行由弟子记载下来,编成《论语》。

墨子

墨子(约前480~前400),名翟,宋国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墨子被称为“布衣之士”,他著书立学,创立了墨家学派,成为当时唯一可以和儒学抗衡的显学。墨子的主要思想的根本精神是自苦利人,倡导“兼爱”、“非攻”等主张,他的言行思想被弟子记述于《墨子》一书中。

庄子

庄子(约前360~前286),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世称“南华真人”,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文学家,道家代表人物。庄子与老子并称为“老庄”,他的思想著作,完整地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它既是先秦时期最著名的哲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

孟子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亚圣”。其中心思想是“仁义”,主张行仁政,强调“民贵君轻”,在人性问题上提出“性善论”。孟子与其弟子共著《孟子》,记载了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

荀子

荀子(前340~前278),名况,字卿,战国赵国(今山西南部)人。荀子是战国末期儒家之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唯物主义集大成者,提出了“天行有常”的朴素唯物论和“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的思想。荀子与其弟子著有《荀子》一书,共10卷,32篇,其中以《劝学》、《天问》等最有代表性。

韩非子

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的哲学家,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出生于韩国(主要区域在河南省)贵族家庭。韩非子在政治上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等政策,主张中央集权,因建议韩王变法未见用,于是发奋著书,写成10万余言的《韩非子》一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是《五蠹》、《说难》、《显学》、《孤愤》、《定法》、《用人》等篇。韩非的思想著作传到秦国后,秦王大为赏识。但他昔日的同学李斯等人对其进行陷害,韩非被迫自杀。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人,西汉著名学者、政治家、思想家,在当时享有“群儒之首”的声誉。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得到了汉武帝的采纳,并为此后两千余年间封建统治者所沿袭。董仲舒的思想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为一,形成封建神学体系。所著有《春秋繁露》(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朱熹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今江西)婺源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朱熹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二程”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朱熹的中心思想为“理气论”,他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朱熹死后,他的思想被奉为官方哲学,对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了重大影响。朱熹一生著述甚丰,其中最重要的,最有影响的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易学启蒙》、《通书解说》等。

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世称船山先生,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王夫之在哲学上有着突出贡献,他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优良传统,吸取当代新兴“质测之学”的成果,求实创新,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把唯物主义发展到时代条件所允许的高度。王夫之特别批判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谬论,认为只有人欲的合理满足,才合乎道理。王夫之一生著述颇多,有100多种,共400多卷。

“形而上”、“形而下”

“形而上”、“形而下”是中国古代哲学术语。《周易·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方法”、“道路”,也就是问“器”,是“如何”、“循什么道路”、“按什么方法”成“器”的。认为法则是无形的,称为形而上,器用之物是有形的,称为形而下。《易传》提出这一概念后,在中国哲学史上逐渐被哲学家引申为表述抽象和具体、本质和具体、本源和派生物的范畴。

诸子百家

先秦的诸子与百家,今人有明确区分,即“诸子指各派的代表人物”,“百家指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出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10家。其实并不止这些。然而论起主要学派来,应当是儒、道、法三家,它们不仅有明确的传授系统、丰富的著述和理论体系,而且对中国后代思想影响甚大;其次为墨家、名家,它们虽然对后世影响较小,但在当时的地位相当重要,并且有着自己的理论和著述;至于阴阳家,虽然在哲理体系上谈不上完整和严密,但对于后世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爱人·兼爱

儒家重义轻利,墨家统一义利,这是“爱人”说与“兼爱”说的主要区别。儒家“爱人”说主张“爱有差等”,孔子主张爱有差等,如爱自己的父母与爱他人的父母,就有先后、亲疏、厚薄之分。儒家“爱人”侧重于“修己”,启发人们在道德上的自觉。孔子提出“爱人”说,是为了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从而维持宗法等级制度。墨家“兼爱”说认为“爱无差等”,墨子主张不分远近、亲疏,他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家“兼爱”注重“交相利”,强调在行动上、物质上的利人。墨子“兼爱”说反映了平民、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

黄老学派

战国时期,以“黄帝”为名的学术派别大量出现,黄帝成了“学者所共述”的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道家学派吸收了黄帝学说中的尚法的思想,形成了以“道德”为核心的新道家学说。同时,为了提高学派地位,道家又抬出黄帝作为本学派创始人。这样道家学派变成以黄帝、老子为旗帜的新学派——黄老之学。

天人之辩

所谓“天人之辩”,是指关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辩论。商周时期,人们把天看做是至高无上的神,到春秋战国时期,“天人之辩”真正开始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展开。儒家创始人孔子曾对鬼神产生怀疑,但孔子并未因此引导到唯物主义。道家代表老子主张道法自然,这种尊重客观规律的思想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叫人顺从命运则是消极的。孟子则片面夸大理性的功能作用,以为通过思维能“知天”。

义利之辩

所谓“义”,是指一定的行为道德;所谓“利”,是指个人的利益。讨论行为道德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义利之辩”。

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认为义利是矛盾的,解决义利的方法是重义轻利。墨家则认为义和利是绝对统一的,不存在任何矛盾。他们不认为存在有利无义或有义无利的现象。孟子认为,追求义是人们行为的惟一目的,而对利的任何关注都有损于人们道德行为的纯洁性和高尚性,所以利是一种有害的念头,必须在思想上加以排除。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个人的利欲和社会的道德要求是完全相反的,个人的利欲只能是恶,而应首先规范的是善,所以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他认为义利不相容,它们的关系只能是一个战胜另一个的关系。

“义利之辩”是现实生活中义和利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在思想中的反映。各种不同的观点,体现了先秦各个阶级或阶层的不同的利益和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水平。不过,这些观点也有相通的地方,即一般都认为,在义利关系中义是主要的,个人利益应该遵循和服从义。可以说,重义轻利是先秦义利之辩的主要倾向。

人定胜天

“人定胜天”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一种主张,意指人类依靠自身的力量,能够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它是战国时荀子首先明确提出的。荀子认为,人只要遵循自然规律,就可以正确地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来战胜自然。荀子高扬人的作用,把人提高到与天地并列而为三的崇高地位。荀子以后,刘禹锡、王廷相等都发挥了人定胜天的思想。孙中山也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人定胜天”的优良思想传统,指出:“世界中的进化力,不止一种天然力,是天然力和人为力凑合。人为的力量,可以巧夺天工,所谓人事胜天。”

性善论

孟子提出的“性善论”,肯定人性生来是善的,他把区别于禽兽的人所特有的属性看做是人性有其合理之处。可是,对于这种道德属性的来源,他的人性理论就蒙上了神秘的色彩。他认为人性中具有仁、义、礼、智四种善端,它们是人性中所固有的,尽管他说的“善端”并非是说人生来就是一个具有完善美德的君子,但他还是把潜在的道德意识看成是先验的东西。

性恶论

荀子是先秦时期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哲学思想方面,他提出“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把道德认识、道德行为看做是后天人为的结果。固然,他所说是“性恶”之恶,包含着“粗恶”和“邪恶”两方面的含义,但不管怎么说,他认为不道德的行为的根源在于欲望和天性。

中庸

“中庸”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上的一个重要内容。孔子解释“中庸”为“过犹不及”,“执两用中”,“中立不倚”,中庸就是既无过,也无不及。作为标准的“中”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少哲学家在用“中”时,所采取的方法是“叩其两端”,通过这个手段,达到用中庸的目的。“中庸”思想是主张维持质的稳定性,并不是我们所谓的折中。

奇正相生

“奇”与“正”是一对哲学范畴。“正”指的是正常;“奇”指的是异常。“奇”与“正”相辅相成,能互相转化。“奇正相生”的思想多用于军事上。在军队部署上,担任正面进攻的部队为正,两侧偷袭的为奇;担任守备的部队为正,机动部队为奇;担任钳制部队为正,突击的部队为奇。在作战方式上,对阵交锋为正,迂回侧击为奇。在战争原则上,按照常规,运用一般原则的为正,按照特殊情况,灵活应变的为奇。

庄周梦蝶

庄子是个观察精细、思维敏捷的哲学家,同时又是一个想象丰富、情思飘逸、具有浪漫气质的诗人、文学家。庄周曾梦为蝴蝶,翩然飞舞,全不知自己是庄周。突然醒来,自己又分明是庄周。庄周于是想:究竟是庄周梦为蝴蝶,还是蝴蝶梦为庄周?真是梦和真不可分,梦可当真,真亦可当梦,或许人生也是一场梦,甚至是梦中还有梦。“庄周梦蝶”把宇宙和人生哲学融为一体,是庄子从人的个体存在的角度对宇宙、人生等问题的形象化的哲理阐述。

玄学

玄学并不是指“玄之又玄”、神秘莫测的学问。它是魏晋时何晏、王弼、嵇康、郭象等运用道家的老庄思想糅合儒家经义而形成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思潮,其核心是名教与自然之辩。魏晋时期,世家大族崇尚虚无,摒弃世务,重识解,轻事功,追求辨析名理达到玄远的精神境界。玄学家娓娓而语天道、性命等,把儒家思想跟道家思想结合,推崇“三玄”书籍中的思想。所谓“三玄”,即《老子》、《庄子》、《周易》,他们对三玄的有无、本末、一多、才性、言意、名教、内圣外王、王道霸术问题,都有较为深入的论述。《老子》的消极无为、鄙夷仁义礼法,《庄子》的知足逍遥、不谴是非,《周易》的神秘幽微等,都被赋予新的价值。

清谈

“清谈”是中国魏晋时期的一种远离时务、“谈尚玄远”的风气,亦称“清言”或“玄谈”,始于东汉末年。《后汉书》载:“孔公绪能清谈高论,嘘枯吹生。”所谓“嘘枯吹生”,就是指品题人物能做到“枯者嘘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的一种违背实际的吹嘘。曹魏时代,由于识别人物、选拔官吏的需要,发展起一种“才性之学”,讨论性与才的关系问题,从而使清谈进入了抽象的才性问题的讨论。刘邵的《人物志》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玄学清谈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嵇康、阮籍、王衍、向秀、郭象等。

理学

理学是宋明儒家的学术思想,也叫道学或宋学。理学包括以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主观唯心主义。前者认为“理”是永恒的先于世界而存在的精神实体,世界万物只能由“理”派生,后者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认为主观意识是派生世界万物的本原。宋明儒者不再遵循以往那种侧重于章句的樊篱,而着重于阐述义理。他们认为,合乎自己愿望的事物就是“理”,就是一种自然。理学认为理不仅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很多理学家将“理”规定为宇宙本原,于是便把对平常礼教的违背归原为违反了理。因此,理学被封建社会供为官方哲学,强迫人们信奉。

天不变,道亦不变

“天不变,道亦不变”是西汉董仲舒提出的一个哲学命题。“道”是封建社会据以存在的根本原理,其核心是三纲五常。“天”主要是指自然界的最高主宰或天意。董仲舒认为,封建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由天决定的,天是永恒不变的,因而按天意建立的封建社会之“道”也是永恒不变的。一个新朝代的君王,受天命统治人民,必须改制,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就起居饮食等制度的一些具体形式作一些改变,但治理封建社会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道是不能改变的。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后来成为封建统治者束缚人们的精神枷锁。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宋明理学认识论学说,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的重要问题来对待。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他认为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体会、领悟所固有的理的过程。朱熹在程颐思想基础上,通过为《大学》作格物致知补传,提出了系统的认识论及其方法。他以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为认识主体,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为认识客体,认为联结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

哲学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哲学”一词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它由“爱”和“智”两个字组成,直译过来就是“爱智”。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哲学家西周根据汉字的意义,将“哲”和“学”二字并成“哲学”,由此意译了英语的“哲学”(philosophy)一词。黄遵宪最先将这一表述引入中国,很快取代了我国古代沿袭下来的对“哲学”的称呼“玄学”、“形而上学”等,成为一个通用的术语。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前469~前399)出生于雅典一个平民之家,是古希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主张哲学的目的是探讨幸福与道德的关系,美德来自于知识,任何人要获得美德应当首先承认自己是无知的,摒弃旧理念、树立新思想是寻求新的思想和新的教育方式的前提。苏格拉底因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而被认为犯了渎神罪,最终被雅典法庭判处死刑。

柏拉图

柏拉图(前427~前347),本名阿里克托利斯,古希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是他的绰号,意为“大块头”。柏拉图出生于一个大奴隶主家庭,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他20岁时拜苏格拉底为师,学习哲学。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离开雅,在外漫游12年。公元前387年,柏拉图返回雅典,在那里创办了西方第一所哲学学院——柏拉图学院。柏拉图的核心理论是“理念论”。他建立了一整套哲学体系,以一个真与善完美结合的“理想国”来体现自己的政治思想。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出生于爱琴海西北岸的古希腊殖民城邦斯塔古拉,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亚里士多德最开始致力于研究柏拉图的“理念论”,后来建立起包括“实体说”、“四因说”、“潜能现实说”的哲学体系。其核心思想是:具体的客观事物被看作“第一实体”,种、属概念被看作“第二实体”。在认识论上,亚里士多德认为感觉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经验由于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和记忆而形成,这种经验经过主体努力进一步发展为“技术或理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十种范畴和三大基本规律为后代的形式逻辑奠定基础,是他逻辑学的核心。

原子论

原子论是希腊哲学早期自然哲学的最高成就。它通过具有不同形体的不可分割的原子和虚空的组合,成功地解释了自然现象的五光十色和千变万化,是西方哲学史中唯物主义路线的最早代表。原子论与以后的柏拉图主义相对立,其奠基人分别是留基波(约前500~前400)和德谟克里特(约前460~前370)。

原子论者认为充实和虚空是本源。充实是存在,虚空是不存在。原子间的区别是生成其他事物的原因。这种区别共有三种,即形状、次序和位置。原子非常小,以至于它们不能为感官所感知。它们在数量上无限,不可分割。

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儿形而上学的理论基础。

笛卡儿认为,只要不违反逻辑,一切都是可怀疑的。但是怀疑本身已表明了一条无可怀疑的真理,即“我在怀疑”这个事实本身是不可怀疑的。我在怀疑即是我在思考,因此“我在思想”是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我在思想”必须有一个思想的“我”存在,因为有思想而无思想者的说法在逻辑上是矛盾的,怀疑必定是怀疑者的怀疑,思想必定是思想者的思想,这不说自明的道理说明,即便把一切都想象为假的,而这个想象着的“我”却不可能是假的。因此,“我思故我在”乃是一条确实可靠、不可怀疑的真理。

需要指出的是,笛卡儿这一原理中的“我”并非指人的身体,而是一个不依赖任何物质,甚至也不依赖人的身体的独立精神实体,他称之为“心灵”。

培根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近代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出生于伦敦一个新贵族家庭,12岁时便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学业完成后被任命为英国驻法使馆随员。1582年,培根在获得律师职务的同时被选为国会议员,此后又接连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掌玺大臣等职。1621年,由于被指控受贿,他不得不从官场退出,随后致力于哲学与科学研究。培根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认识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他创立了经验论,提出了经验论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科学研究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启蒙思想家,毕业于波尔多大学,后曾于1716年任波尔多高等法院副院长,1728年任法兰西与文学院院士并出国考察,1731年结束考察回国,从此专事著述。孟德斯鸠的哲学思想承认物质世界的存在与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它既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受上帝的干预。但他又认为上帝是物质运动的最后根源。在政治思想上,他提出三权分立学说,主张开明的君主立宪制与信仰自由,要求宗教改革,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进行激烈批判。他还提出地理环境决定政治制度的理论。《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代表作。

卢梭

卢梭(1712~1778),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学家、哲学家、文学家。卢梭的一生有着丰富的阅历,他出身于社会下层,向当地法院的书记官学过诉讼,做过店铺的秘书。16岁时,他结识华伦夫人,在她的帮助下,卢梭阅读了大量书籍。卢梭坚持自然神论的哲学思想,主张人生下来就是自由,平等的,认为应当通过暴力推翻封建专制,然后以自由协议、缔结契约的方式形成法律,以维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安全,方能改变封建专制制度导致的人们在经济、政治上的不平等,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

康德

康德(1724~1804),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创始人。康德生于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毕业于哥尼斯堡大学。康德的哲学思想分“前批判时期”和“后批判时期”。前批判时期以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为主,并进行哲学研究。后批判时期以“批判”地研究人的认识能力及其范围与限度为内容,他将世界划分为“自在之物”与“现象界”,人的认识分为“感性”、“知性”、“理性”三个环节,并提出“先天综合判断”概念,主张空间和时间是感性的基础,因果性等12个范畴是知性固有的先天形式等。康德的代表作有《纯粹理性批判》、《实践性批判》、《判断力批判》、《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等。

黑格尔

黑格尔(1770~1831),出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德国著名哲学家,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最杰出代表。黑格尔在康德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发扬并创立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他的哲学体系第一次对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其中以矛盾学说为其核心。他认为辩证法贯穿于每一个研究领域,并认为整个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为一个过程。在这种学说下,最后得出了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三者统一的基本结论。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标准,将哲学分为由浅入深的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三个阶段,认为它是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辨证发展过程,这种理论成为黑格尔哲学的顶点。

马克思

马克思(1818~1883),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早期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受到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深刻影响,后来逐渐对黑格尔的观点产生怀疑,开始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在这一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主要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当中。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第一次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提出了“劳动异化”理论。在不断的革命斗争中,马克思对辩证唯物主义作深刻的探索,并且在革命实践中,成功地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

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1889~1976),德国哲学家,生于德国巴登邦的梅斯基尔希,曾求学于弗赖堡大学,后成为胡塞尔的学生和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的合作者。海德格尔在哲学上的成就是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创造性解释。在对死的认识上,海德格尔认为,要深入研究关于死的本体论,分析死在人生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这一贯穿人从生到死的问题。海德格尔的代表作有《存在与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