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气候变化治理模式研究:实践、转型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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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欧盟气候变化治理内部动因

詹姆斯·马奇(James March)和约翰·奥尔森(Johan Olsen)在《国际政治秩序的制度动力》一文中指出,塑造人类行为的行动逻辑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行为由适当性逻辑和适当性内嵌的规范、制度和认同推动;二是行动由预期结果逻辑和结果预期中形成的优先偏好推动。这种行为逻辑区分有利于分析和解释不同的行动选择和制度变迁的基础。在适当性逻辑中,行为者的行为由内化了的身份认同、价值和准则驱动,它蕴涵着将规则视为行动基础(rule-based)的传统。人类行为体被认为是遵循将特定认同与特定情境相关联的规则而行动的,当行为体的认同或角色符合特定情境下认同或角色的职责时,行动就会发生,其目的是追求更多的认同感而非利益。(注:James March and Johan Olsen,“Th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Ord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98),52:943-969.)因此,可以说适当性包含了认识规律而形成的规则,体现了行为体的共同目标和志向。同时,适当性还体现出认知的伦理维度,即符合规则的行动产生善的或正向的结果。预期结果逻辑则建立在假定人类行为体根据对个人或集体行动可能出现的结果进行评估而做出选择的基础上,并同时确认其他行为体也作出相同的选择。预期结果逻辑认为,政治秩序来源于理性行为体在可能获得协调的行动的情况下为追求个人偏好或利益而进行的谈判。行为体的行动受到结果动机的影响,这种逻辑下的政治一体化即是行为体针对相互冲突的利益和多样化的资源进行谈判达成的“契约集合体”。(注:James March and Johan Olsen,“Th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Ord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98),52:943-969.)

预期结果逻辑中,结果计算的思维方式在理性预期的假设下忽略了许多外在的不确定性问题,如利益的变化、利益的不协调。如果将行动完全归纳为预期结果逻辑就会看不到认同、规则和制度对人类行为的塑造,而这些正是在适当性逻辑中发挥作用的要素。因此可以说在人类的行动逻辑中交织着对适当性和对结果预期的判断,适当性逻辑和预期结果逻辑被用于行为选择过程分析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一种互有交叉的关系。在分析欧盟气候变化治理的动因时,我们可以借用这两种行动逻辑厘清来自欧盟机构、成员国和欧洲民众的各种动机、动力和目的。

一、欧盟气候变化治理的适当性逻辑分析

(一)重视环境/气候保护

欧洲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对于气候变化较为敏感。地理上,欧洲位于欧亚大陆的西端,地势较为平坦,毗邻北海和大西洋,海洋环流和季风使其气候冬暖夏凉,舒适宜人。气候改变对欧洲大陆宜居地区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欧洲大陆国家众多,且国土面积狭小,对于气候变化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不利影响没有太多的回旋余地,因此,气候变化产生的各种生存环境威胁是欧洲人不愿面对的。欧洲的生态环境脆弱。IPCC的《地区影响评估(1998)》指出,气候变暖给欧洲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打击,使欧洲的耕地减少、森林面积缩小、土壤肥力下降、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受损。欧洲环境署(EEA)的报告也指出,越来越频繁的暴雪、洪水、干旱和其他极端天气给欧洲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欧洲变暖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到21世纪末,如果夏季的温度升高3摄氏度,阿尔卑斯山脉80%的冰川将消融,并很有可能在2050年消失殆尽。(注:Impacts of Europe’s Changing Climate,EEA Report No.2/2004,http://www.eea.europa.eu/publications/climate_report_2_2004.)

欧洲国家一向重视环境治理,民众的环境感知度和环境保护意识相对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比较高。欧委会官方民调机构“欧洲晴雨表”(Eurobarometer)于2009年7—9月组织了一次特别调查——《欧洲人对气候变化的态度》。调查显示,欧洲人(EU27)将气候变化视为当今全球面临的第二大严峻问题。63%的欧洲人认为气候变化是最严重的问题,24%的人认为相当严重,只有10%的人认为不严重。斯洛文尼亚和丹麦更是将气候变化视为全球最重要的问题,瑞典、希腊、卢森堡和奥地利也视气候变化为严重问题。(注:Special Eurobarometer 322(July-September 2009),Europeans’Attitude towards Climate Change,TNS Opinion & Social,Belgium.)“欧洲晴雨表”在2011年的调查显示,欧洲人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比当前的金融危机还要严峻。欧盟国家68%的民众认为,全球变暖已成为地球上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其中1/5的人认为是最严峻的问题。(注: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11/oct/07/europeans-climate-change-poll,2011-10-07.)在欧洲,民众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并未因正在经历严重的金融危机而减弱,欧洲公民认为经济问题不是需要面对的唯一挑战。

(二)欧洲人的风险预防理念

规避风险是欧洲应对气候变化治理的出发点。风险预防原则认为,当初步而非结论性的科学证据表明人类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危害,社会就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这种危害发生。(注:参见[美]约翰·施密特:《为什么欧洲要主导全球变暖问题》,载《国际政治》(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9(4)。)欧洲人对风险预防的认同可以追溯至两次世界大战给欧洲带来的深重灾难。战后的欧洲人有强烈的安全需求,力求规避危险或尽可能地降低风险。战后重建带来经济起飞,“和平运动”和“生态运动”席卷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欧国家。武力攫取资源让看似平稳的两极格局下的环境风险不断积聚。正如乌尔里希·贝克所说的,“工业社会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造就了舒适的生存环境,同时也带来了核危机、生态危机等足以毁灭全人类的巨大风险。自20世纪中期以来,工业社会运行机制已经面临着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种可能性,即一项决策可能毁灭地球上的所有生命。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当今时代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代都有着根本的区别,已经呈现出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过渡的迹象”。(注:[德]乌尔里希·贝克:《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上篇)——关于人类生存、社会结构和生态启蒙等问题的思考》,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3)。)工业社会演变成为风险社会,欧洲社会管理机构开始着手应对这些风险社会中可能出现的生态冲突。联邦德国是欧洲最早采纳风险预防原则的国家,它在1968年的《排放物控制法案》中明确了这一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对抗酸雨、臭氧层空洞化和核电站安全问题的行动中,预防性原则被欧洲政治主流接受。关注环境议题的绿党,也在欧洲议会中对欧盟的环境政策施加了很大的影响。预防性原则在1992年被写入《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经《里斯本条约》修订后现名为《欧洲联盟运行条约》(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Vnion)],成为指导欧盟治理模式的重要原则。《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191条第2款规定:“欧盟环境政策的目的在于,在充分考虑联盟各地区情况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对环境的高水平保护。该政策应基于预防性原则,以及下列原则:采取预防行动、优先处理破坏环境的源头,以及谁污染谁付费。”

20世纪80年代,欧洲爆发的疯牛病推动了风险预防原则向其他政策领域外溢。2000年,欧委会发布了《欧盟关于风险预防原则的通讯》,对原则的适用进行了详尽的解释,为成员国适用该原则提出指导性意见。(注:EU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on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COM(2000)1.)在欧洲法院判例的支持下,风险预防原则扩展至食品安全、消费者保护、技术发展等政策领域。该原则不仅为欧洲的政治精英们认同,也被广大的欧洲普通民众接纳。2007年的欧盟民意调查显示,89%的欧洲人支持欧盟在签订《京都议定书》(KP,全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后采取单边的“紧急措施”,以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20年能够降低20%。(注:参见[美]约翰·施密特:《为什么欧洲要主导全球变暖问题》,载《国际政治》(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9(4)。)基于环境风险预防性的措施来保护自己,从而避免成为全球变暖的受害者构成了推动欧盟实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动力。

(三)有利于环境利益表达的政治制度

从政治制度因素方面看,欧盟的政治架构有利于环境利益的表达。相对于产业利益而言,环境利益更为分散,因而缺乏高度组织化的利益集团为其代言。欧盟各国的代议民主政体——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为分散的绿色利益进行整合和渗透提供了土壤;成员国的选举制度则形成了有利于绿党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结构。例如,德国议会选举法规定,获得0.5%以上选票的政党可以得到联邦财政补偿,这项制度促进了德国绿党的壮大。

欧洲政党大多对气候变化治理给予肯定和支持,这有利于欧盟气候变化治理行动的开展。由29个国家的32个成员党组成的欧洲绿党,是支撑欧盟气候变化治理雄心和推动气候变化政策发展的重要力量。欧洲绿党提出了“资源革命”,要求欧盟在1990年基础上,到2020年减排温室气体40%,到2050年减排80%~95%;主张欧盟号召世界各国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气候协议。绿党之外,欧洲议会中的其他党团也都对气候变化治理持肯定的态度,这可以从它们在2009年欧洲议会竞选时提出的竞选纲领中窥见一斑。欧洲人民党希望欧盟成为低碳和无碳科技的先驱,利用金融危机的机会创造新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会,利用市场机制减少气体排放;它呼吁绿色科技,希望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至少占能源总量的20%。欧洲社会党希望欧盟在国际谈判中起到带头作用,争取达成到2020年减排30%的协议。欧洲自由民主党则强调欧盟应该在面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挑战时采取统一行动;在欧盟“气候一揽子计划”中,应当减轻商业管理负担、促进低碳经济投资、建议发展新一代生物燃料。(注:参见张磊:《欧洲一体化背景下欧洲议会党团的结盟和竞争》,见中国欧洲学会欧洲一体化史分会编著:《欧洲一体化史研究》,北京,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

(四)反思资本主义思潮与生态现代化理论

从意识形态因素方面看,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新社会运动在欧洲吹起了反思资本主义的思潮。经历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环保主义为代表的新社会运动——反资本主义主流体制文化抗议运动的洗礼,欧盟环境治理获得了有利的意识形态氛围。理查德·约克等理论家对古典经济学支持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现代性进行反思,认为其主导性的经济范式是建立在赞赏短期资本积累、贬低当前其他一切及未来一切(包括生态价值)的基础之上。(注:参见[美]理查德·约克、布雷特·克拉克、约翰·福斯特:《海市蜃楼中的资本主义》,见《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42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马克斯·韦伯认为,产业资本主义导致人类对自然资源产生了无尽欲望,也破坏了我们自己的物质生产条件。随同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大获全胜而来的是始料未及的全球气候变化危机,气候变化给整个人类带来的自然和社会相互作用、分布又不均衡的灾难性后果。(注:参见[德]乌尔里希·贝克:《为气候而变化:如何创造一种绿色现代性?》,见《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35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在对资本主义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反思中,欧洲绿党认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工业化,也不是科学技术、人性自私造成的,而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和利润,这就决定了它对自然持一种敌视的态度,将自然看作是掠夺和获取利润的客体。生态危机是发达国家工业文明下所发生的供应危机,即自然资源系统已无法适应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无限扩大生产的能力与生态环境的有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注:参见张才国:《欧洲绿党政治的新走向》,载《当代世界》,2005(8)。)对资本主义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再认识不仅奠定了欧洲绿党的意识形态基础,也对欧洲政坛上其他党派的发展观产生了影响,进而在欧洲政坛形成了有利于气候变化治理行动的绿色意识形态环境。

在反思资本主义的同时,一些学者希望借助生态改革在全球资本主义体制内寻找避免全球气候危机的方法。德国学者马丁·耶内克首先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生态现代化”概念,思考环境政策应如何站在结构性的高度改造全球竞争的方式。“生态现代化”强调行为模式的改变,即改变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其基本路径为通过体现预防性原则的环境政策推动技术革新,并利用成熟的市场机制,提高工业生产率、升级经济结构、降低人类活动的环境压力,从而获得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结果。1998年“生态现代化”被写入德国“红绿联盟”(社会民主党和绿党)的政府执政纲领,获得了政治上的支持与认可,并在“红绿联盟”第二次执政期间得以保留。2002年,德国环境顾问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专门对生态现代化进行了论述,生态现代化成为德国的基本国策。2005年上台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社会民主党大联合政府延续了前任政府的生态现代化政策。(注:参见郇庆治、[德]马丁·耶内克:《生态现代化理论:回顾与展望》,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1)。)生态现代化理论为德国在欧盟内成为气候变化政策引领者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撑。

(五)适应气候变化规律,降低经济、社会、安全风险

全球变暖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其变化规律表明,消除它的影响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人类需要在设法缓解、阻止全球变暖的同时,采取预防措施或对现行的经济生活进行调整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周期并最大程度上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气候恶化对欧洲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构成了严峻的挑战。气候变暖给欧洲农业、旅游业、海岸带和公共健康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它还将会改变欧洲目前的农业形态分布,导致南欧农作物减产1.9%~22.4%、北欧农作物增产2.8%~70%。欧盟的农业政策需要根据这种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气候的变化也会对受适宜温度制约的海滩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从北欧到南欧地中海沿岸,海滩旅游每年会给欧洲带来1亿游客,产生1000亿欧元的消费。地中海沿岸的优质海滩资源出现向北转移的趋势。另外,受天气变化的影响,选择留在家里或改变度假目的地的游客越来越多,欧洲旅游业格局再调整的压力随之增大。海平面上升也将给欧盟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到2020年前如不采取适应措施,气候变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就将会给欧盟造成每年44亿欧元的损失。实施适应措施后,损失可降至每年10亿欧元,适应措施的成本为每年13亿欧元,即减缓海平面上升的成本每年总计为23亿欧元,比不采取任何减缓措施的状态可每年节省损失11亿欧元。(注: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and Beyond,Impact Assessment,COM(2007)2final,pp.19-24.)极端恶劣天气的增加加大了洪水发生的危险性,保守估计多瑙河上游遭受百年一遇洪水造成的损失将会增加19%。全球变暖对人身健康有着诸多不利影响,到21世纪末,酷热造成的死亡将多于寒冷造成的死亡。

气候变化隐藏着严重的政治和安全政策风险,前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Javier Solana)曾经指出,气候变化的潜在风险远远超越人道主义危机,它带来的也不仅仅是生态挑战。(注:http://www.consilium.europa.eu/ueDocs/cms_Data/docs/pressdata/EN/articles/99770.pdf,2012-01-17.)气候变化使得国土安全面临诸多潜在威胁。全球变暖造成海平面上升,对欧洲低海拔国家的国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比如著名水城威尼斯和许多沿海城市可能会被海水吞没,荷兰29%的国土面临着被海水或河水淹没的威胁。气候变化造成的生存环境恶化,加剧了资源短缺地区的冲突,因此出现的气候难民和移民将会给其邻国带来极大的挑战,并在安置问题上引发国际纷争。根据英国国防部条令中心(DCDC)发布的《全球战略趋势计划》预计,因气候变化,2007—2036年,来自撒哈拉以南的大规模非洲移民将向地中海、中东和欧洲迁移。(注:参见[美]弗兰克·皮尔曼、英格瑞·鲍斯:《保护气候难民的全球框架议定书》,载《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9(3)。)西班牙、意大利是面对非洲气候难民的最前线。气候变暖对食品安全也造成威胁。南欧和欧洲东南部,包括葡萄牙、西班牙、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南部的广大地区可能会在夏天面临因气温升高导致的供水系统瘫痪,农业产量可能会因此下降10%~30%。南欧的降雨可能增加,强降雨将加速土壤侵蚀和有机质流失,对食品安全生产和食品品质都将构成潜在的风险。(注:参见李裕等:《气候变化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载《干旱气象》,2009,24(4)。)

(六)可以接受的减排成本

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欧盟气候变化治理行动具有经济适当性。2004年欧盟东扩后,中东欧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在劳动力市场和减排成本问题上的分歧进一步加大。在扩大后的统一内部市场进行排放限额交易,在更多的成员国间分配减排责任,欧盟温室气体减排边际成本都将更低。根据《欧洲气候变化计划报告》,欧盟实现减排承诺的成本为37亿欧元,仅占2010年GDP的0.06%。《斯特恩报告》(Stern Report)预计,如果实施到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30%的计划,欧盟年均GDP损失将为0.19%;如减排20%,则损失将为0.09%;如果不采取温室气体减缓行动,全球GDP损失将达到5%~20%。(注:http://ec.europa.eu/energy/energy_policy/index_en.htm,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limat/future_action.htm,2008-10-19.)

欧盟认为,相对于气候变化给全球GDP带来的损失,减排行动对全球GDP带来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欧盟承受的GDP成本不是最小的,但欧盟仍然坚持气候变化治理是“无悔”(no regret)的,且有利于欧盟的长远利益。欧委会联合研究中心(JRC)的研究结果显示,2005—2020年,减排行动对全球GDP增长的影响为年均-0.14%,对EU27的影响为-0.19%,对美国的影响为-0.15%;2005—2030年,对全球、EU27和美国的影响分别为-0.19%、-0.14%和-0.20%(见表1—1)。

表1—1 2005—2020/2030年减排行动对全球GDP的影响

资料来源:Peter Russ,Tobias Wiesenthal,Denise van Regemorter and Juan Carlos Císcar,Global Climate Policy Scenarios for 2030and Beyond,JRC Reference Report,Table 7。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欧盟温室气体排放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让欧盟对控制减排成本更加自信。处于“后工业社会”的欧盟人口增长缓慢,一些国家人口甚至出现负增长。2002年欧盟批准《议定书》之时,EU15的温室气体排放相较1990年水平下降了2.9%。其中,德国和英国的CO2排放量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8.9%和14.9%,卢森堡、瑞典和丹麦的CO2排放量也有所降低。(注:Annual European Community 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1990—2002and Inventory Report 2004,EEA Technical Report,No.2/2004.)

二、欧盟气候变化治理的预期结果逻辑分析

上述气候变化治理行动的自洽性因素之外,气候变化治理的结果激励对欧盟气候变化领域政策的协调也起到了推动作用。行为体对气候变化治理产生结果的预期,或曰以气候变化治理推动实现某种目标的动机是欧盟开展气候变化治理行动的重要原因。欧盟机构中特别是欧委会,以及成员国政府对预期结果的期盼使它们成为推动欧洲气候变化领域政策一体化的重要行为体。

(一)保障欧洲能源安全

对外部能源的高度依赖使得欧盟的能源结构体系相当脆弱。欧盟国家能源资源较为匮乏且分布不均,欧盟成员国只拥有世界石油探明储量的0.6%,天然气探明储量的2%,但同时,欧盟又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市场,能源消费量占全球的14%~15%,多数欧洲国家依赖进口能源。1992年,西欧国家(除英国和丹麦外)自产石油2920万吨,仅占其全年消耗量(55540万吨)的5.3%。1998年,西欧国家石油消费在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为41%。(注:Matthew Paterson,Global Warming and Global Politics,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6,p.79.)2007年,欧盟国家的石油产量为11350万吨,占全球总产量的2.9%;欧盟国家石油消耗量达到70390万吨,占全球总量的17.8%,欧洲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0%,其中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为82%,天然气为57%。(注: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June 2008,http://www.bp.com/liveassets/bp_internet/globalbp/globalbp_uk_english/reports_and_publications/statistical_energy_review_2008/STAGING/local_assets/downloads/pdf/statistical_review_of_world_energy_full_review_2008.pdf.)据估算,如果保持经济发展模式不变,到2030年欧洲能源的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5%,天然气进口将占总需求的80%,石油进口将超过90%。(注: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and Beyond,Impact Assessment,COM(2007)2final,p.26.)

欧盟能源供应渠道集中,地缘政治成为欧盟能源安全的另一威胁。2009年,EU27从俄罗斯进口的原油占总量的33.1%,从俄罗斯进口的硬煤占总量的30.2%;EU27有79.1%的天然气进口自俄罗斯、挪威和尼日利亚三国。(注: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statistics_explained/index.php/Energy_production_and_imports,2012-11-05.)

气候变化治理行动有助于改善欧盟能源安全现状。欧盟需要依靠能源种类多样化,特别是开发替代能源来化解地缘因素对能源安全供给的潜在威胁。2006年,欧盟在能源政策绿皮书《欧洲获得可持续、有竞争力及安全的能源战略》中提出,要增加本地资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注:Commission Green Paper of 8 March 2006,A European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Competitive and Secure Energy,COM(2006)105.)在“一切照旧”(business as usual)情境下,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后,到2020年可以使欧洲的石油和天然气进口量下降15%;如果低碳能源政策继续保持到2030年,那么欧洲的石油净进口会出现下降的趋势,天然气的进口也将趋于稳定。(注:WWF European Policy Office Briefing:The European Union’s Energy Policy and Climate Change:Why Acting Now will Help Save the Climate and Benefit the EU Economy,http://www.panda.org/epo.)到2020年,碳捕获与储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技术可以控制4.5%的欧盟CO2排放,到2030年还可以增至30%。这项技术可以使欧盟不用过分担忧使用煤炭资源会增加CO2排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对石油的依赖。

(二)推动一体化深化

欧盟若想在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中取得成功需要其进一步深化内部气候变化治理行动,以不断增强其“以身作则”的能力。由于气候变化治理行动涉及诸多政策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加强了欧盟各部门的一体化进程,能源政策调整更是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组成部分。以内部行动的完善推动其在国际外交中协调立场、用一个声音说话,提高其领导全球气候变化合作机制的能力,也是欧盟统一实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原因。

1.单一市场制度要求在欧盟层面协调气候变化领域的各项政策

CO2排放和经济增长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经济的增长几乎可以说是化石燃料使用增加的同义语,因此经济增长就意味着CO2排放的增加。CO2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紧密关系会使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侵入其他经济行业,并对其政策领域产生影响,最主要的有能源业、运输业、建筑业和重工业。欧盟统一市场建设简单来说就是要保护四大要素(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力)在取消国家边界的欧盟市场中自由流动。因此,凡与四大要素自由流动相关的政策及规制的协商、执行都被转移到欧盟层面。鉴于气候变化缓适政策与经济生活的全方位紧密关系,其规制内容必然会包括如提高商品和服务的排放标准、引导资本流向低碳产业等方面的内容,因而会对欧盟的统一市场运行产生影响。包括前述行业在内的诸多经济部门间的联系,在单一市场建设过程中,也已从成员国扩展到了更广泛的欧盟市场之中,成为一体化了的欧盟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与其他经济部门发挥政策协同作用,气候变化缓适政策也需要完成一体化过程。另一方面,欧盟环境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将环境因素考虑融入其他共同领域的决策中。一体化的欧盟气候变化政策,特别是制定共同的CO2排放目标,有利于实践这一原则,从而促使其他领域的决策,特别是能源和运输业将气候宗旨和目标纳入决策体系,这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深化一体化的作用。鉴于气候变化治理目标已融入本部门的具体职责中,各相关政策部门在完成本部门任务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如何实现气候目标。为了维护内部市场的统一,协调、有效地保障四大要素自由流动,欧盟层面的气候协调是必要且具有持久动力的。

2.能源政策一体化

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要求重新定位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需要一个超越成员国视野、在欧盟层面协调新能源生产与供应的机制。然而当前,欧盟成员国的能源供应模式差异大、各国对能源事务的关注点不甚相同,欧盟因而视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为促成能源政策一体化的有利契机。

建设可再生电力市场,因符合欧盟发展本地资源的能源战略要求而成为欧洲能源市场改革的切入点。各国可再生电力市场融合不仅可以使欧盟的能源供给多样化,还会对整个能源市场改革起到催化作用。欧洲的电力市场中,电价缺乏竞争,少数几家巨型公司形成垄断,电力基础设施陈旧,许多成员国对化石能源发电给予补贴,这均不利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欧盟在2006年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指出要采取措施完善内部能源市场,消除制约可再生发电和供暖、制冷部门发展的障碍。(注: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 and the European Parliament,Renewable Energy Road Map,Renewable Energies in the 21st Century:Building a More Sustainable Future,COM(2006)848final.)

此外,欧盟还计划制定统一的能源政策,在未来5年内完成泛欧能源供应网络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成员国内部以及成员国之间的天然气管道、供电网络、新能源网络,把欧洲所有地区纳入统一的能源供应网。为此,欧盟计划在未来10年投入1万亿欧元。

3.欧委会和成员国预期

作为超国家机构的欧委会,其行动宗旨是使欧盟国家更加紧密。它具有不断拓展欧盟政策领域、进一步深化超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的本能与冲动。欧委会中的环境总司和能源总司在气候变化政策一体化和达成共同的CO2排放指标上具有强烈的兴趣。(注:Marte Gerhardsen,“Who Governs th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the EU:A Study of the Process towards A Common Climate Target,”CICERO Policy Note 4,1998,p.26.)由于环境部门的行动目标在进入国家层面后经常会与其他经济政策目标形成冲突,因此,环境总司将气候变化政策一体化视为一项测试成员国是否将环境保护融入其他政策领域的试金石。同时,如果成功地在气候变化领域发展出一系列连贯、协调的政策,环境总司在欧盟行政系统中的政治形象就会从一个次要部门转变成为一个串联起各个相互割裂的总司的重要部门。由于成员国能源供应模式差异巨大,且成员国在能源事务方面的关注点不甚相同,所以能源总司建设统一能源政策的愿望一直都遭到成员国的抵制。一体化的气候变化治理行动要求对能源消费和生产进行重新定位,而且需要超越成员国的视野在欧盟层面协调各国的新能源生产与供应。因而,能源总司也将欧盟气候变化领域政策一体化视为能源政策一体化的契机。期待共同的气候变化治理行动为欧盟能源政策一体化铺路搭桥,构成了能源总司推动欧盟气候变化治理的主要动力。

成员国在推动一体化的欧盟气候变化治理行动中也具有很强的能动性。例如,德国在欧洲属于富裕且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它一直是推动气候变化治理、气候议程的坚定支持者。德国由于历史碳排放量较高,在欧盟中是减排负担最重的国家。德国希望借助气候变化治理将依赖燃煤的能源供应方式转化成环境友好的方式,也具有在可接受的减排成本范围内完成减排目标的能力。因此,德国愿意通过承担气候变化责任、实施气候变化治理进一步发挥自己在欧盟,甚至全球的影响力。北欧国家、荷兰和英国也因为对生态环境重视,自身能源市场改革取得成功等因素,愿意推动欧盟气候变化治理,以使其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相对来说,比利时、意大利和法国等属于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中等的欧洲国家,其国内的利益集团不追求激进的减排目标,相反更多关注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成本,也从未打算在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中发挥任何特殊的作用。(注:Marte Gerhardsen,“Who Governs th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the EU:A Study of the Process towards A Common Climate Target,”CICERO Policy Note 4,1998,p.21.)在这种持不关心态度的国内氛围中,它们的政治家若想在国内顺利地实施气候变化治理,就需要借助欧盟气候变化治理行动一体化的力量。欧共体对外承诺的减排共同指标和对内区别承担减排责任的安排,有利于从欧盟层面推动成员国内部气候变化治理进程的发展。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以及中东欧国家大部分是凝聚基金(cohesion fund)接受国,它们的环保意识相对不高,外部推动因素对它们也同样起到了预期结果激励作用。这些国家为了保证经济增长需要增加CO2排放,但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本书以下简称《公约》),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须承诺减少CO2排放,因此它们有非常强烈的理由推动欧盟开展气候变化治理,而不希望单独地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因为欧盟内部的责任分担和碳市场交易机制有助于它们顺利地完成《公约》义务。

(三)向低碳经济转型,保持全球经济竞争力

经济低增长的持久化是欧盟在中长期面临的比欧债危机更为严峻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英、法等欧洲国家逐渐失去了原来在世界经济中所占有的市场、技术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受到来自其他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巨大挑战。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在与美国、日本的经济竞争中多处于劣势,导致这种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不外乎为欧洲的产业结构老化、研发投入不足。据统计,1971—1986年,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了46倍,日本增长107倍,而欧洲仅增长4倍。(注:参见张敏:《高科技产业的“欧洲梦”》,载《瞭望》,2010(9)。)

为了维持自己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也为保证高水平的“欧洲生活方式”的可持续性,欧盟必须找到新的优势。这就需要欧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知识经济来维护自己在高附加值产品方面的优势,以环保理念强化自己的技术优势地位。欧盟在2000年提出了“里斯本战略”,即争取在2010年前,使欧盟成为“以知识为基础的、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将科研投入从2000年的占GDP的1.9%增加到3%。2010年,欧盟又提出了下一个十年的发展规划——“欧洲2020战略”。规划强调,欧盟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向“聪慧增长”(smart growth)、“可持续增长”和“包容性增长”转变。(注:http://ec.europa.eu/europe2020/priorities/smart-growth/index_en.htm,2012-01-28.)气候变化治理是聪慧、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欧盟提升经济结构、增强经济竞争力。

减碳的气候变化治理模式对当前各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将构成巨大挑战,经济、产业战略都需要随之调整与改变。低碳经济意味着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节能建筑、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智能电网设备、低碳电厂和碳捕获与储存技术。向低碳经济转型,增加在清洁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创新投资可以为欧洲塑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能源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是世界经济进入新的发展周期的重要标志。欧盟将低碳产业和技术视为欧洲经济的未来,意图通过它们牢牢占据全球经济的制高点。

气候变化治理还为欧盟提供了重塑经济制度和创造就业的良机。通过与财税和就业政策联动,气候行动可以产生多重经济效益,比如碳配额拍卖产生的收入就有助于国家财政体系的重塑。为适应资源税改革,税收体系也将被重新定位。随着气候变化治理的深入,全球碳市场的交易量将不容小觑。欧盟已经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欧元定价的碳交易可以带动欧盟相关的金融服务发展,并向全球渗透,挑战美国在全球金融市场的优势地位。(注:参见周剑、何建坤:《欧盟气候变化政策及其经济影响》,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2)。)

此外,低碳行业可以成为劳动力吸收池,缓解欧盟各国的社会压力。欧委会主席巴罗佐曾说,“我们决不能忘记欧洲向低排放经济过渡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机遇……到2020年,仅可再生能源部门就将带来100万个就业机会。欧洲可以成为低碳时代的第一个经济体,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注: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and Beyond,Impact Assessment,COM(2007)2final,p.28.)。欧委会的数据显示,快速成长的风电企业已经在德国雇用了6.4万人,在丹麦雇用了2.1万人,在西班牙雇用了3.5万人。欧盟的“生物量行动计划”(Biomass Action Plan)影响评估预测,该行动通过发展生物发电和生物燃料,可以给欧盟25国的电力和交通行业直接提供25万~30万个工作岗位。(注: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and Beyond,Impact Assessment,COM(2007)2final,p.28.)

(四)在国际舞台发挥导向性作用,输出欧盟模式

《里斯本条约》将建立改善环境质量的国际制度作为欧盟对外行动的目的之一。在传统国际政治领域,欧盟不具有引领全球的能力,然而在国际气候政治博弈中,欧盟可以凭借其远见卓识和早期行动,确立其全球气候变化治理“领头羊”的角色。欧盟可以通过构建国际气候制度,向全球输出可持续发展观,民主化、多边化的世界秩序观,以及低碳世界的游戏规则。

欧盟意图建立严格的国际气候制度,强化欧盟在其中的优势。政治上,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凸显欧盟的领导力,输出欧盟可持续发展、多边主义、民主、以规范影响世界的价值观。经济上,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增长方式向低碳化转变。金融业的虚拟增长泡沫破灭,实体产业空心化,是引起美国次债危机和欧盟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重要因素;危机的实质则是欧美创新能力下降,自身造血能力不足。欧盟希望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着力实现“再工业化”,以低碳产业发展塑造全球产业的未来。规则方面,“欧洲2020战略”中提出,在气候和绿色经济增长等新的领域中,欧盟应当尽可能地促进对等性、相互承认和在重要的监管问题上的意见趋同,以及采纳欧盟的规则和标准,扩大欧盟的全球影响力。另外,建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温室气体减缓制度,将人类活动导致全球变暖的外部性内部化,可以创造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保持欧盟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欧盟的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碳排放监测核实、碳金融服务等都在全球低碳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严格的国际气候制度会给欧盟的技术和服务创造更多的市场需求。

气候变化对治理形成了巨大的内部和外部挑战,对内、对外政策都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成功的改变将催生新的全球领导力量,构筑新的国际格局。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是积极采取行动的最大且最重要的政治团体之一。欧盟愿意在全球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利用履行控制全球变暖责任的机会填补对外政策中的真空地带,并在国际气候合作中发挥助推作用。(注: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A Community Strategy to Limit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nd to Improve Energy Efficiency,Sec(91)1744final,pp.1-2.)欧洲学者指出,欧洲正处于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预赛”中,这是霸权竞争者美国近几年来一直未予以重视的领域。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中,欧洲不仅打算自己走在前面,而且还要让其他国家跟着跑。(注:http://zeitschrift-ip.dgap.org/de/ip-die-zeitschrift/archiv/jahrgang-2008/april/kl-ima-weltmacht-euro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