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的正当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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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日益加剧,环境法逐渐从传统的法律部门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也日益发展成为一门兼具法学和环境科学特征的新兴法学学科。然而,在环境法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环境却持续恶化,国际上环境正义运动此起彼伏,国内环境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环境法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实施效果。就此,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环境法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有些批评建议还比较尖锐。作为环境法学人理应对此进行反思和回应。正是考虑到此种现实情况,周永遂以“环境法的正当性研究”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这一选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周永的博士学位论文顺利通过答辩,又经过近两年的修改整理,近期即将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我欣然受邀,特此为之作序。

书中,周永从价值、形式、事实三个基本维度,以自然法、分析实证法、社会法为理论基础,对环境法的正当性进行了界定和分析,指出环境法的正当性是一种以环境法实施的客观效果为评判标准的价值判断,其内容包括价值正当性、形式正当性和事实正当性。在书中周永认为,环境正义是环境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必须遵循的核心性指导原则,是实现和维护其他价值追求的前提和基础,属于环境法的基石范畴;环境法的形式正当性主要是指环境制定法的正当性,它以看得见的外在表现形式反映着环境法的正当性,这涉及环境立法权的设立和行使、环境立法程序规定、环境法律内容的设定等方面内容;环境法的事实正当性又指环境法律实施的正当性,是依据环境法在实践中产生的客观效果对环境法的正当性进行客观评价,它以环境法是否被人们实际所信仰为评判标准,这是环境法正当性的最终归宿。

在对环境法的正当性进行多维度分析论证之后,周永比照价值正当性、形式正当性和事实正当性对我国现行环境法进行了深入反思,指出我国现行环境法在上述三个维度上的缺失与不足,并就其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并最终提出弥补环境法正当性不足的具体应对策略。周永在书中提出,对于如何弥补环境法的价值正当性之不足,应当以立法形式明确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确立城乡环境正义一体化实现机制,进一步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于如何弥补环境法的形式正当性之不足,应当明晰环境立法权限、完善环境立法程序、确保环境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于如何弥补环境法事实正当性之不足,应当弘扬环境法治精神,培育环境法律信仰,推进环境法治建设,明确全民的环保义务和责任。简而言之,在周永看来,环境法的正当性是确保环境治理最终走向良法善治理想境界的依赖和保障。

与传统的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相比,环境法和环境法学的发展时间都相对较短,与之相应的基础理论研究则略显薄弱。作为年轻的环境法学人,周永敢于直面环境法在发展中存在的种种不足,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以环境法的正当性为研究选题,并从价值、形式、事实三个视角展开论述,颇为新颖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进行了系统性的论证,彰显了新一代环境法学人的学术担当和进行学术研究的勇气。作为他的导师,我由衷地感到欣慰。当然也必须看到,对于环境法的正当性这一核心理论问题,本书略显单薄,书中有些观点有待继续推敲,论证也需进一步加强和深入,所提策略也需要时间和环境保护实践的检验。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即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的需要已经从“物质文化需要”发展到“美好生活需要”,这其中就包括对良好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生产环境的需要。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要求人们的行为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环境法律规范,其涉及的行为主体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负责环境资源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环境治理的社会大众等。环境法也正因此而逐渐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环境法学也正日益成为一种显学。在这样的现实情形下,周永在书中充分探讨了环境法的正当性问题,冷静思考确保环境法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这难能可贵。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热忱欢迎学界同仁对其研究成果进行批评指正,以激励和鞭策周永在环境法学研究道路上获得更大的进步。也期望周永继续潜心研究,同时不断向学界前辈和同仁请教学习,积极思考,努力探索,取得更多、更大的成果。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中申明,“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着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对于人类而言,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享受优良的生存和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与此同时,竭尽全力去保护它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善待自然,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而制度规范则是推行这种普世善念的保障。真心祝愿我国的环境法律日益健全完善,祝愿我们的环境法学界人才辈出、硕果累累!

陈泉生

2018年12月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