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方志学的建立和发展
一 清代以前的方志论说
方志编修是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但作为学科来讲,方志学的历史仅有二百余年。清代以前,不少学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适应方志编纂的需要,根据对以往方志编纂经验的总结和对志书的评议或对自己修志实践的所得所感,对方志的渊源、性质、功用、体例、章法、人才等都间或进行了探讨,这在历代志书的序、跋、凡例以及史书和其他典籍中都有表现。这些论说中不乏闪光之点,然均未构成系统,虽说片断,但都为方志学学科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国的方志理论,从目前的史料看,除前述的《周礼》述及方志的起源即属性外,大致始于东晋常璩《华阳国志·序志》借用汉荀悦的史学主张,“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于是,天人之际,事物之宜,粲然显著,罔不备矣。”[72]而提出地方志“有五善: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73]较为完整地阐述了修志的目的。常璩同时把孔子“述而不作”原则移用到修志领域,他说:“善志者述而不作,序事者实而不华。”[74]至唐代,人们对于志书属性的认识已有多种。有的认为,志属地理。如唐颜师古曰:“中古以来,说地理者多矣。或解释经典,或撰述方志。”[75]刘知几从广义历史概念出发,认为方志属历史范畴。他说:“史氏流别,殊途并鹜。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76]对于修志人才,在唐代即有表述。刘知几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率先提出修史人才当有“三长”之说。他说:“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故史者少。夫有学无才,犹愚贾操金,不能殖货。有才无学,犹巧匠无楩楠斧斤,弗能成室。”[77]由此可见,在刘氏看来,不具备“三长”,就不是合格的史志编纂家。而在志文笔法上,许嵩认为“述而不作”是基本笔法,说:“嵩述而不作,窃思好古今,质正传,旁采遗文。”[78]徐坚认为修志当以“直文”“直笔”“直书”为基本笔法,当像《史记》那样,“其文直,其事核,不隐恶,不虚美,故谓之实录。”[79]
至北宋,地方志书转向定型发展轨道,方志理论也随之发展。元丰七年(1084),太常博士朱长文在《吴郡图经续记》卷首序中写道:“方志之学,先儒所重,故朱赣风俗之条,顾野王舆地之记,贾耽十道之录,称于前史。”[80]朱长文在此提出了“方志之学”这一名词,认为“方志之学”内容包括修志的原因、志书的功能编纂方法等。同时留下了方志之学为“先儒所重”的观点。
从总体上看,宋代方志研究文章不仅研究视野已较广阔,对方志性质、功用、编纂程序、方志人才等诸领域皆有探索,且对某些问题研究已有一定深度,反映了方志学初创时期的基本面貌。王象之在《舆地纪胜》序中说:“世之言地理者尚矣,郡县有志,九域有志,寰宇有志,舆地有记。”[81]认为方志仍属于地理书范畴。除前述的纂修《景定建康志》的马光祖、周应和在方志功用上,提出了“补世说”外,先后主修《合肥志》《广陵志》的郑兴裔认为方志的功能有三:一为存史,认为“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以致“身虽不下堂阶”,而一地大概皆“恍然在目”;二为资治,认为一地有志书,则“郡之中所为山川之广袤,守得而考之;户口之登耗,守得而询之;田畴之荒芜,守得而省之;财富之赢缩,守得而核之;吏治之臧否,守得而察之;风气之贞淫,守得而辨之”;三为教化,认为方志载当地“嵩岳降灵,勋名成于仕宦;山川毓秀,贤声著于乡邦,千秋之祖豆增光焉。若夫遇名山而歌咏,掷地金声;历馆阁而舒辞,光天藻彩,邹、牧、鲍、庾之徒,赫赫在人耳目也。他如硅股砥纯孝之行,断指凛冰霜之节,可以立儒廉顽,风兹百世,旌庐表墓”[82]。而于修志程序,当属周应和的概括最为经典。他在《修志本末》一文中,就概括出“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83]四个修志基本程序,于古于今皆有指津意义。名志出自名家,修志在于得人。周浑在《清波杂志》中说:“近时州县皆修图志,志之详略系夫编摩者用力之粗精”,认为“志在人为”。[84]
元代是方志理论的发展时期。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顾宏义《金元方志考》等书著录统计,现存元方志理论文章有100余篇,主要体现于方志的序跋之中。如燮溥化在《乐安县志·序》、黄溍在《东郡志·序》、张铉在《至正金陵新志·序》中对方志的起源、性质以及作用,对方志收录范围和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冯福京在《乐清县志·序》中强调“事不关于风教,物不系于钱谷,诗不发于性情,文不根于义理,皆一切不取,定为传信之书,庶非无益之作”[85],明确指出了方志严格的收录标准,并说明其与志书质量的关系。比较之于宋代,元代方志在理论及其应用范围上有进一步的拓展,如开始把公文运用于修志领域,《大德昌国州图志》卷首目就载有《州官请耆儒修志牒》及卷末载郭荐等《缴申文牒》两文;张铉《至正金陵新志》卷首载《修志文移》。又如开始把凡例运用到一统志和专志编修中,《元一统志凡例》、宋濂《浦阳人物记凡例》、刘大彬《茅山志叙录》等即是。再如为民生国计而修志的思想已有体现,李好文在《长安志图》中曰:“城郭封域,代因代革,先王之疆理寓焉。沟洫之利,疏溉之饶,生民衣食之所系焉。观是图者,则夫有志之士,游意当时,将适古今之流、生民之泽,不无有助”;强调“泾渠之利泽被千载,是皆不可遗者”[86]。此外,元代志家学者对志书体例、章法、类目设置、内容排列、材料剪裁、文字校正以及鞭恶扬善笔法等亦有探讨,并开展了方志批评。
明代是方志理论的持续发展时期。方志编纂的范围更加广阔,方志类型更加多样,体例和所记内容更加丰富。有更多的志家学者开展理论探讨,不仅视野比宋元更加广阔,而且对一些问题的探讨更有深度,甚或出现了争鸣的态势。如“夫志,史之翼也”,已不满足于简单地将志书比附史书,而是多方面、多角度地辨析史志关系;“经之以天,纪之以地,列之以人”[87],不止于将方志与《周官》《禹贡》联系起来考述源流,而是进一步认为方志是各类古史在体例和内容上的融合;“夫志者识也,所以识不忘也”[88],已开始从认识论角度去审视修志目的在于存记忆、传久远;“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89],对志书资治作用的认识较之前更加深刻;通过总结修志弊端将“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90],作为编纂之宗旨和原则。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二 清朝前期的方志学术争鸣
自清朝顺治以后,封建方志走向鼎盛时期。康熙、雍正先后开馆编修《明史》和《大清一统志》,命督抚各修省志。雍正还颁发了各省府州县要60年一修志书的谕旨。由于统治者积极倡导,编修志书风气盛行,不少著名学者也积极投身修志,学术活动也随之活跃,方志理论探讨渐趋深入、系统,并出现了乾嘉时期的方志理论争鸣。
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在《营平二州史事序》中说:“昔神庙之初,边陲无事,大帅(指戚继光)得以治兵之暇,留意图籍,而福(指福建)之士人郭造卿在戚大将军幕府,网罗天下志书略备;又自行历蓟北诸边营垒;又遣卒至塞外穷濡源,视旧大宁遗址,还报与书不合,则在遣覆按,必得实乃止,作《燕史》百三十卷,文虽晦涩,而一方之故,颇称明悉。”[91]这篇序文,实际上总结了明清两代修志之得失,概括了修志的人要有一定的学识;修志要网罗天下志书参考;要深入现场进行调査研究,反复勘对,必得其实而后止;修志要有充裕的时间;文字要通俗易懂等修志旨要。该序为以后各地修志指明了方向,为乾嘉时期“方志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清初一些朝廷重臣也提出了较有见解的修志理论和要求。如康熙初大学士卫周祚在《长治县志·序》中,指明了地方志为“天子明目达聪之助,以永扶一统之治”[92]的重要作用。在《曲沃县志·序》中提出了“修志三长论”说:“尝闻作史有三长,曰:才、学、识。修志亦有三长曰:正、虚、公。”[93]所谓正是指志德,秉笔刚正,不阿权贵;所谓虚是指修志态度,要虚怀若谷,能容纳众人的不同意见;所谓公是指修志者的操守,要主持公道,不偏倚门户。实际提出了修志者的信条和追求的鹄的。雍正时,著名文学家、桐城派的创立者、充任《大清一统志》馆总裁的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即阐述他所主张的修志原则是:(1)体例要统一,“体例不一,犹农之无畔也。”志书必然成于众手,但决不能“各执斧斤,任其目巧,而无规矩绳墨以一之。”(2)要“由博返约”,提倡简略。(3)强调方志资料的可靠性,要求作艰苦细致的校勘工作。“稿成,遂命学子校勘,次而再之,仆三之,始发誊录。”(4)志稿要纵观整体,避免各州、府间“犬牙相抵”[94]。对于方志属性,宫梦仁在所纂《湖广总志》中,主张“志属信史”,应按史法编修志书。“以经为经,以史为纬”,笔法上应“具南董之笔舌,其事核,其词简,其义断,其旨深”[95]。总纂雍正《山西通志》的储大文,强调修志要有严谨的态度,坚持“诸事不敢存易心,不敢狭成见,不敢踵疑以为信,不敢失实以采名,不敢以辞略致踪漏,不敢以附会为援证,以重复为参互,不敢以瞻徇为阿私”[96]。
主修过《八旗通志》《广西通志》《畿辅通志》的李绂,对于方志理论研悟较深,对方志的性质、体例、章法、功用、文辞等在理论上都有较为完整、严密的阐述。在方志性质上,他反对志属地理书的传统观点,主张应归入史类,多次指出“志,固史之属也”,“皇哉邦域志,国史所权舆。”[97]认为方志“始见于《周礼》……春秋列国皆有史,后世郡县皆有志,以后征文考献,千载犹旦暮焉……一邑之志与志天下,无以异也。”[98]关于方志编纂,他多方论证修志如撰史,并对志书编纂的门类设置,体例章法、行文论断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强调“悉按列史时代统辖”,“以诸史为宗”[99]。关于方志的功用和特点,他认为应广泛博采,使之成为一部能“籍征考”“资援据”的地方信史。关于修志人员的素质,李绂认为必须具备修志之“志”与修志之“才”,二者缺一不可,“有其才而无其志”或“有其志而无其才”都无法编出一部好志书来。[100]阐述颇有独到之处。
至清乾嘉时期,方志编修取得巨大成就,“各省、府、州、县皆以修志相尚”[101],编修方志约有1434种。[102]相当一批学者如硕学之士—杭世骏、方学成、全祖望、戴震、蒋士铨、王昶、李兆洛、钱大昕、李文藻、毕沅、段玉栽、谢启昆、章学诚、郑珍、莫友芝、邹汉勋、洪亮吉、冯敏昌、张锳、孙星衍等投身方志编纂实践,出现“志多出硕学之手”[103]局面。他们少则修志1—2部,多则5—6部。这些学者在史学、地理学、经学、谱牒学、文学、文献学上各有建树,他们将学术研究和修志实践相结合,或对旧志有所评议评论,或对所修志书有所探讨,就其性质、功用、体例、章法等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或引申前人的某种思路,各抒己见,形成了一个方志百家争鸣和不同流派争议的好气氛,从而使方志理论研究更加深入发展,促进了方志理论系统化和方志学体系的形成。学术争鸣、争议的典型代表就是考据派和历史派的论战。
考据学是乾嘉时期的显学,一些学者用考据方法进行方志编纂,着重于考证地理沿革与方位,被称为方志学领域中的考据学派,由于其倾叙于地理和注重资料的纂辑,也有称其为地理学派或纂辑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戴震、钱大昕、孙星衍和洪亮吉等人。在地方志性质上,戴震认为方志为地理书,内容应以考述地理为重。他在《应州续志序》中说:“古今沿革,作志首以为重。”“沿革定而上考往古,乃始无感。”[104]出于经世致用目的,戴震认为一地之山川河流,“其奠也,本天地之自然,而形势在焉,风气系焉,农政水利兴焉,作志者往往散列,漫无叙次,三者无由见也。”[105]为“见”三者,则必详载地理内容,注重图表、沿革、星野、疆域、山脉、江河、古迹等的考据和载述。以戴震为代表的考据学派及其形成的“考据学风”,讲求朴实,注重文献资料的收集、排比、考证,主张“言必有据,据必可言”。戴震把这种治学原则运用到方志中来,提出“先考字义,次通文理”与“巨细必究,本末兼察”[106]的治学旨要。洪亮吉赞赏唐宋以来舆地图经“登采严而叙致核”,提出“盖撰方志之法,贵因不贵创,信载籍而不信传闻,博考旁稽,义归一是。庶乎可继踵前修,不诬来者也”[107]。的主张。孙星衍在《嘉庆邠州志》序中说:“方志以考据存文献,关中……《朝邑志》《武功志》,皆非著述之体,徒以文笔简要为长,予不敢袭其弊也。”[108]他撰述的六七种方志,都搜罗广泛,考证精核,尤注重史迹与地理的考订。李兆洛认为“志尚征实,所以传信,一事一语,必据其所自来。”[109]其《嘉庆凤台县志》每篇于正文外有双行注解及出处,另作按语。凡资料来源在一种以上者,先举其第一手资料,再列其他。综括考据派修志理论的特点:一是修志者无语不出于人,详注出处,以资取胜;二是贵因不贵创;三是“信载籍不信传闻”;四是重视地理沿革的考订;五是编志方法是以水系辨山脉,以出脉形势考察郡县建置和地理沿革。
与考据派持异议的是著述派或称历史派,其特点是将撰述与记注分开,强调对各类资料的分析概括,而不是比类纂辑文献;在体例上,主张全依《史》《汉》纪传体。其代表人物是章学诚,章首先明确方志是史,一方之志乃一方之全史,可供国史要删,从而破除了方志是图经,是地理书的概念。他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等文中具体阐述了他的一系列理论见解和修志思想,对方志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梁启超说:“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110]
(二)章学诚的方志理论体系
章学诚(1738—1801),是封建社会方志理论的集大成者,著名史学家、方志学家。其字实斋,号少岩,原名文敩,浙江会稽人。生于乾隆三年,卒于嘉庆六年。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曾任国子监典籍,自以迂疏,不合世用,未入仕途。先后主讲定州定武、保定连池、归德文正等书院。后入湖广总督毕沅幕。穷毕生精力于治史、修志、讲学。著有《文史通义》《校讎通义》《史籍考》等,遗稿近人汇编成《章氏遗书》。一生应南北方志馆之聘,先后纂修或参修了《天门县志》《和州志》《永清县志》《大名县志》《亳州志》《麻城县志》《石首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湖北通志》,并著有《方志辨体》《方志立三书议》《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修志十议》等论文,总结前人编纂方志的得失,对方志理论进行深入探索,建立了方志学体系。章学诚关于方志学的见解,在1983年张树棻纂辑、朱士嘉校订、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印行的《章实斋方志论文集》中有集中的反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1.关于方志的渊源、性质及作用
章学诚说“方志,为古国史之遗”[111]。“方志之由来久矣……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112]“志乘为一县之书,即古国一国之史也。”[113]他又说:“志者,识也,典雅有则,欲其可以诵而识也。”[114]方志的源头是《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它的逻辑起点是政治需要,是统治者知“四方九州之事物”利害的需要。
章学诚认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115]“志属信史”[116]“志乃史裁”[117]“志乃史体”[118],明确提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119]。认为“方志一家,宋元仅有存者,率皆误为地理专书,明代文人见解,又多误作应酬文墨。近代渐务实学,凡修方志,往往侈为纂类家言。纂类之书,正著述之所资取,岂可有所疵议?而鄙心有不能惬者,则方志纂类诸家,多是不知著述之意,其所排次襞积,仍是地理专门见解”[120]。章学诚这些论点,在于改造方志即地记的传统旧观念,树立起方志的新概念以明确方志的性贡质。梁启超认为这一改变是对方志学的最大贡献,即“实斋关于斯学之贡献,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121]。章学诚“方志,乃一方全史”的史志观是其方志学理论的基石,从而在此基础上引申出他的一整套方志理论,构筑起方志学的体系的框架。
而在方志的作用上,章学诚认为“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记一朝,天下之史也”[122]。史的种类很多,地方志为其中之一种,它的作用便是经世致用,其一是“有裨风教”,认为“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史记》好侠,多写刺客畸流,犹足令人轻生增气。况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撑柱者乎!”[123]其二是“以为国史要删”。章学诚称方志为“国史之羽翼”[124],“朝史之要删”。[125]认为“方志虽小,其所承奉而布施者,吏、户、礼、兵、刑、工,无所不具,是则所谓具体而微矣,国史于是取裁,方将如春秋之籍资于百国宝书也”[126]。对于以前的志书为什么没有起到上述作用,章学诚对其原因进行了考察:一是修志诸家不明方志性质,误仿唐宋州郡图经,把方志视作地理书;二是方志变成了文人游戏、应酬文字的汇集;三是修志者并无真才实学,而且多旨在名利,舞弊曲笔,成为风气,于是记载“全无实证”。这样的方志当然起不到“善恶创惩”的作用,也无从为修国史提供材料。
2.关于方志的编纂方法问题
章学诚认为:在明确“志为史体”“志乃一方之全史”的前提下,修志就应按照史家法度来进行。要贯彻史家法度的关键是修志者也要像修史者那样具备“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127],要求在编史修志中要谨守《春秋》家法,严名分,别尊卑,并有裨社会风教。
章学诚提出了“三书”“四体”的志书编纂方法。“三书”是指志书的三大组成部分,“四体”是志书所采取的四种不同体裁。他把“三书”提高到三家之学的地位,并加以解释说:“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128]“三书”中,“志”是主体,有经世的作用,是有裨社会风教的史著。志由纪、表、考、传等组成,应“词尚体要”“不失著述之体”。“掌故”是有关一方典章制度的原始记录,类如“会典”“会要”,是作为档案而保存下来的一部分政事材料。“文征”是辑录一方文献之专辑,是有关一方“不能并入本志”的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等,与《文选》《文鉴》等体相近似。章学诚立“三书”,“志”是著述,“掌故”和“文征”是记注(也叫比类),近似现今档案资料汇编,两者相辅相成即构成一部完整的地方志,解决了过去地方志中著述与资料汇编不分的矛盾。在“三书”之外,章学诚还主张附有“丛谈”,以编录“三书”所剩之“滥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故附稗野说部之流”等材料,“犹经之‘别解’,史之‘外传’,子之‘外篇’也”[129]。
章学诚认为作为方志中心的志应该采取“四体”,即“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130]又认为:“州县志乘,混杂无次,既非正体,编分纪表,亦涉僭妄。故前书折衷立法,以外纪、年谱、考、传四体为主,所以避僭史之嫌,而求记载之实也。”以此四种体裁来包容志的内容,“既无僭史之嫌,纲举目张,又无遗漏之患。其他率以类附。”[131]可使志能写成既严谨又合于史法的水平。
章学诚“三书”议“四体”说,对创立和发展方志理论,影响较大。首先,它为方志规划出了一种较为全面的体例结构,使后人修志时,有所遵循、借镜或参考,不致顾此失彼,造成遗漏。其次,是较为合理地按主次排定了方志各个门类的先后顺序,可以防止内容颠倒、重叠或杂乱。再是有利于著述和汇编资料的操作,有利志书内容的丰富和质量得到保证。
章学诚还提出了指导修志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即“五难”“八忌”与“四要”。“五难”是在修志中易于遇到的难题,即“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八忌”是指修志时应防止的八项弊病,即“忌条理混乱,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四要”指一部志书的标准和修志者的工作规范,即“要简、要严、要核、要雅”[132],就是说一部志书必须作到体尚简要,去取严谨,材料辨核,文词典雅。此外,章学诚还对若干具体编纂问题不遗细微地作出规定,提出要求,如重视调査访问,确立序次编排,对旧志内容应续其所有,补其所无,采取审慎态度,对内容要兼通古今、详近略远,立论要谨严,行文要质朴等。总之,他主张“持论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严,采访不可不慎,商榷不可不公。”[133]为纠正当时地方志体例杂乱之象,章学诚提出了“辨体”的理论,强调省、府、州、县各类方志所记述的内容应当各有所重,不容混杂,不容随意拆散,如就通志而论,“所贵乎通志者,为能合府州县志所不能合,则全书义例,自当详府州县志所不详。既已详人之不详,势必略人所不略”[134]。如此,则各类型志书的内容范围即界限划分清楚,各有侧重,做到各有所当载而互不相蒙。
3.关于州县设立志科的建议
章学诚方志学说的一个极其重要建树,是他对设立志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志科的工作内容和制度等,提出了极有价值的见解。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中,他就提出“欲使方志无遗漏,平日当立一志乘科房”,以保存“政教典故”和“六曹案牍”等,以便“异日开局纂修”。在《州县请立志科议》中,他说:“州县有荒陋无稽之志,而无荒陋无稽之令史案牍。志有因人臧否,因人工拙之义例文辞;案牍无因人臧否,因人工拙之义例文辞。”[135]为了收藏这些“案牍”,他主张在州县六科之外,设立志科,负责收集和保管档案史料的工作。其范围主要是:六科经办的案牍,摘要抄录副本;官员的善恶事迹,州县中修撰的家谱、私人的传状等副本;州县土人有关学术著作的副本;关于官署、城池、桥梁等工程的修建事实;金石铭文的摹本;有关文化教育情况的记述等都要录送志科。他还主张“四乡设采访一人”,使其收求遗文逸事。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志科要“置锁椟焉,分科别类,岁月有时,封志以藏,无故不得而私启也”[136]。章学诚关于州县设立志科的主张,是从为编修地方志书服务的角度提出的,他说:“积数十年之久,则访能文学而通史裁者,笔削以为成书,所谓待其人而后行也。如是又积之又修之,于事不劳,而功效已为文史之孺所不能及。”[137]因此“州县之志,不可取办于一时,平日当于诸典吏中,特立志科。”
4.文人不可与修志
章学诚通过考察,认为方志由最初之“国史”属性之列国史,成为后世正史典范被很好地承袭发扬,而自身却被不断边缘化,以至于一变而为地理专书,再变而为文士应酬消遣之具,再变而为史之文献备征之丛类之状,展开了一系列对既往方志理论的辩误和纠偏工作,除上述所示外,还对方志成了宋、明文人闲嬉化工具而使得方志背离史志传统而成为无用之文的现象给予了批评。其基于对宋范成大之《吴郡志》、明陈士元之《滦志》、韩邦靖之《朝邑志》、王鏊之《姑苏志》等所存在的弊端的分析,认为明代文人修志将“抒写性灵风云月露之作”“今古名流游览登眺之作”,乃至于一些“墓志寿文”都载入其中,这样的方志非但无经世之意,反而成了“游戏应酬”文墨。[138]又鉴于“近日为州县志者,或胥吏案牍,芜秽失载;或景物题咏,浮华无实”之况,[139]“颇染明中叶人不读书而好奇习气”,“盏缘不知史家法度”,大为感慨“盖方志之弊久矣!”其据方志之撰著“大抵有文人之书,学人之书,辞人之书,说家之书,史家之书,惟史家为得其正宗。而史家又有著作之史,与纂辑之史,途径不一”的分类,得出了“著作之史,宋人以还,绝不多见”[140]。而其他,均是对方志误解、贬损方志作为古国史、一方之全史的史属特性,是“不知方志之为史裁”鄙陋之见的产物。
章学诚在《和州志·文征·序例》中,较为集中地对文人修志的弊端进行了批评,其云:文人选文“建言发论,往往有文采斐然,读者兴起,而终篇扼腕,不知本事始末何如。此殆如梦古人而遽醒,聆妙曲而不终,未免使人难为怀矣。凡若此者,并是论文有余,证史不足。后来攻史诸家,不可不熟议者也。至若方州选文……奈何志家编次艺文,不明诸史体裁,乃以诗词歌赋、记传杂文,全仿选文之例,列于书志之中,可谓不知伦类者也。”[141]对于严重违反史家法度且“命名庸陋,构意勉强,无所取材,故志中一切削去,不留题咏,所以严史体也。”[142]在章学诚看来,其强调修志中的“五难”“八忌”,是不识“史家法度”的文人在修志过程中所难以逾越的,即使是那些号为“通人”的著名文人也难免错误百出、贻笑大方,因而其在对明代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王鏊修撰的《姑苏志》阅后,得出了“凡此谬戾,如王氏鏊,号为通人,未必出其所撰;大抵暗于史裁,又浸渍于文人习气,以表无文义可观,不复措意,听一时无识之流,妄为编辑,而不知其贻笑识者,至如是也。故曰文人不可与修志也”[143]的结论。
对于“文人不可与修志”的观点,章学诚还在多个文稿中有所阐述。如在《庚辛之间亡友传》中说:“文士为文,不知事之起讫,而以私意雕琢其间,往往文虽可观,而事则全非;或者事本可观,而文乃不称其事。”[144]即文人修史讲求文字技巧,往往影响史书记事的真实。又在《文史通义·答问》中曰:“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语也。著述必有立于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145]这就是说,文士作文,则是那种胸中无真识精解,但凭自己想象加以创作,甚而虚构夸张;而史家著作必有所本,学有所得,决不可以私意妄作增删,而是在具有别识心裁基础上而发之于文辞的。其在晚年所写《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一文中,又全面论述这一观点,他说“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之于己,其大本先不同矣。史体述而不造,史文而出于己,是为言之无征。无征,且不信于后也。”[146]对于此语,胡适在《章实斋先生年谱》评论曰:“此书首论史文之‘述而不造’,‘惟恐出之于己’,真数千年史家未发之至论。”[147]
章学诚“文人不可与修志”的主张是受到唐刘知几“文人不能修史”观点的启发,并贯穿于他的方志理论体系。
长期以来,古人对方志中的一些纂修理论问题虽然偶有论述,但大都零星片断,不得要领,更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章学诚不仅亲自参与了多种志书的修纂工作,而且还将实践经验升华概括为初具系统的方志理论,做出了前无古人的贡献。尽管其在阐发方志理论方面没有也不可能将所有道理都说完说尽,甚至尚有若干值得商榷之处,但章学诚的方志理论却是较为全面的、系统的、严密的,具有一定科学性的,他为建立清代方志学理论所作的历史贡献是值得肯定的。
三 晚清与民国时期的方志理论
(一)晚清时期的方志理论变化
自乾嘉时代至鸦片战争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方志学无论在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体例、内容方面,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未有较大的突破。鸦片战争之后,其中一些方志理论观点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如重官事轻民事、重人文轻经济、重史料轻实用、重编纂轻接受等。方志记述较多地增加了“同光新政”以来出现的社会现象,特别是开始较多地反映民生实用方面的内容,并已开始摆脱旧志的封建色彩,方志学的研究随之也开始显露出新的风貌。如光绪间,蔡元培在《重修上虞县志例言》中,一方面高度评价章学诚方志学说,强调要注意继承和发扬章学诚方志学思想;另一方面则强调不能照搬照抄,主张对旧志“有因有革,不必袭其貌”,主张摒弃章学诚修志开端必冠以“皇言”“恩泽”二纪的做法,仿《华阳国志》以地篇居首。在这一时期的不少志书中都摒弃了以往旧志卷首“天章”“恩纶”“宸翰”“巡幸”之类的内容。有的志书把“天章”内容按类分载到艺文门目中。
光绪后期的甲午战争后,随着国势的更加衰微,民族危机的加剧,光绪三十一年学部尚书张百熙奏请天下郡县编修乡土志,以用作中小学乡土教材,激励民心。强调乡土志编纂,不仅要“事详而文简,词雅而意明”,而且“其宗旨以教人爱国为第一要义。欲使其爱国,必令自爱其乡始”[148],“并激发其竞争之思想”[149]。这就突破了旧志编修主于资政统治、驯化臣民和供史籍取材等要旨的藩篱。近代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亦开始主张以新的思想指导志书编纂。如光绪三十三年(1907),刘师培提出:要创编一种新方志。新方志的任务主要是推进乡邦政教和教育后人。新方志为“讨论国政之资”,要“激发爱土之心”,要注重经济、物产、技术及实业方面的记述等。[150]
除上述变化外,这一时期,不少知名学者也参与修志,并于修志义理上多有建树性的阐发。如著名经学家、文献学家钱泰吉在《海昌修志开馆条约》中,提出修志四条原则:旧籍宜博采;抄撮宜详备;采访宜征实;日力宜爱惜[151],很有见识。我国近代朴学大师、文献学家孙诒让在《瑞安县志总例议》中,专论方志编纂“六例”以指导瑞安县志的修纂工作,即“纂辑”“测绘”“校雠”“采访”“检查案牍”“缮写”。提出修志应遵守的原则:“大抵树例缀文,必以唐宋古志及近代通人所论著为矩皋,以正史及先哲传书、金石遗文为根据,多立表以理纷错之端,多附小注以广异同之变。改正必究其本原以惩剽窃稗贩之弊,记录必详其出处以杜凭撰造之嫌……”[152]清末著名方志学家、国史馆总纂、有中国近代图书馆鼻祖之誉的缪荃孙认为一部好的志书,不仅要内容丰富,而且要翔实可信,文字朴实,“志也者,志地、志人、志事、志物,上之自古迄今,下之由近及远,无饰辞,无私造,则谓之良志”[153]。他阐述各种地方志的关系是:“一县之志为通志胚始,而史家之支流余裔也。史之详实,视通志;通志之详实,视县志”[154];认为郡县各志在详略上应各有不同,“郡志宜简,邑志宜详。至于镇志,地方不过十余里,学人名士朝夕相聚,治事之疏密,质品之微恶,闻见皆真,网罗益富”。自然更有可能详于邑志。[155]
(二)民国时期的方志学理论研究
辛亥革命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虽然修志事业时断时续,但方志学的理论研究却呈现前所未有的活跃景象,许多学者都重视这门学科,对方志的源流、体例、编纂方法等都有所研究和论述。民国时期不仅有数百篇的方志论文面世,而且撰著的方志专著已有十来部出版,标志着方志学研究已在向纵深方向发展,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方志学研究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方志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基本形成。
首先,对地方志的科学价值予以高度重视和重新评估,“方志学”学科名称得到学术界承认和使用。
梁启超指出:治中国史,分地研究极为重要,前人作史,专以中央政府为中心,这是不全面的,“如欲彻底的了解全国,非一地一地分开来研究不可。普通说,中国如何如何,不过政治中心的状况,不是全国一致的状况,所以有作分地的专史之必要。”[156]并且强调地方志的史料乃是“所谓良史者”吐弃的原料,故可“供吾侪披沙拣金之凭借,而各地方分化发展之迹及其比较,明眼人遂可以从此中窥见消息,斯则方志之所以可贵也。”[157]瞿宣颖也说:“方志者,地方之史而已。集无数地方区域而成国家,每一地方区域各有其发展之序。发展之序不同,故一国之中民风之文野不同,民生之荣枯不同,民德之刚柔不同……故欲了解国家与民族粲然万殊之习性情状,必自了解各地方之史始。”[158]均对地方志的价值高度重视,且评价甚高。
1924年,梁启超在《东方杂志》发表《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一文,提出“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的论断,认为“实斋关于斯学之贡献,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前此言方志者,为‘图经’之概念所囿,以为仅一地理书而止。实斋则谓方志乃周官小史外史之遗,其目的专以供国史取材,非深通史法不能从事”[159]。梁启超的观点,为当时学术界普遍接受,不少方志学研究者纷纷著书撰文,力倡章学诚为中国方志学的奠基人。而其首创的“方志学”这一学科名称得到学术界承认和使用,传统方志学迈向现代方志学走出关键一步。学者纷纷以“方志学”为名发表论著。如于乃仁《方志学略述》、李泰棻《方志学》、王葆心《方志学发微》等。1931年,顾颉刚、朱士嘉发表《研究地方志计划》一文,较为系统地对方志学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作出阐释。[160]吴宗慈在《论今日之方志学》中曰:“汇记一地方古今纵横之史迹曰方志,研究此汇记之史迹,应采用如何方法,乃适用于今之世,曰方志学。”[161]对方志学的地位,凌潜夫评估说:“以往方志既仅有备国史之取裁,故在史学未成为独立学问之前,方志之能事亦仅能止于纂辑比类而已。古人思想为时代所限,自不能漫加评讦,惟时至近代,新史学既经确立,则方志学亦当藉史学之助,而成一专门之学。”[162]
其次,研究内容进一步深化,研究范围获得了拓展,方志论著不断推出。
民国学者对方志性质、渊源、功用和编纂方法、方志批评、方志整理等理论研究,在继承的基础上,既有深化,也有拓展,成果斐然。如在方志性质研究上,梁启超、寿鹏飞等人基本祖述章学诚“史志同义”的观点。梁启超《方志学》一文开篇即称:“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又称“地方的专史就是方志的变相。”寿鹏飞《方志通义》也认为:“志者,史也。史以明治乱兴衰之故,志以补郡国利弊之书。”傅振伦、黎锦熙等人则认为方志兼具历史、地理两种性质。李泰棻在《方志学》中则从进化论视角认为“方志者,乃记载及研究一方人类进化现象”的学科。
又如在方志编纂研究上,吴景超在《独立评论》第60期上,发表《中国县志的改造》一文,其在批评旧志的种种弊端的基础上曰:中国的旧县志记述内容多令人失望,社会上许多极重要的事实,县志里找不到。所能见到的多是诗词歌赋、古迹名胜、忠臣烈女之类。他拟定的县志内容包括地理、历史、政团、人口、教育、健康卫生、农民生活费、乡村娱乐、乡村风俗习惯、信仰、赋税、县财政、农业、工商业、农村信贷、灾荒、兵灾等。认为县志最好5年或10年一修,要出于专家之手。黎锦熙对当时的修志工作,提出续、补、创三法,实际上率先对续志的编修进行了方法论的思考。民国志家对方志编纂应增加有关国计民生的内容有着比较一致的意见。于乃仁在《建国学术》创刊号发表的《方志学略述》一文认为,方志“应扩充社会及经济史料——国家基本,在于人民;社会机构,系于经济。往往食货、风俗各志,佥不足以尽入民、社会、经济、生活之纪实。今后修志,自应以此点为主干。凡衣、食、住、行种种问题,及一切生产消费、团体组织,详旧志所略,増旧志所无,非惟应时代之需要,亦信史不可少之条件也。”寿鹏飞《方志本义管窥》指出:“方志立言,当从平民立场,乃得痛陈疾苦”,应“有裨地方风俗民生”,即重视人民生活方面的记述,“有关民生实用,疾苦利弊,虽小必志,即志,义必详且尽焉。”
再如在修志的具体步骤和基本方法上,有见地的经验总结在相继推出。甘鹏云在《复李甥晓垣书》中将通志的编纂分为五步:第一步,省、县志同时纂修,互相为用,县志为省志取材,通志馆指导县志编纂;第二步,规定通志凡例;第三步,定标目;第四步,依一定条例、格式,派员采访调査;第五步,征求书籍。黎锦熙《方志今议》总结了革除旧志“规矩”——“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叙事不立断限”“出版不必全书”——的“终破四障”实用性纂志经验。寿鹏飞在《方志本义管窥》中基于对以往方志中存在的弊端的认识,从11个方面提出方志编纂的注意事项,即“勿染官气,勿蹈文人习气,勿蹈新学习气,勿尚词章,勿言考据,勿类晚近政治报告体裁,勿学名士谬为风雅襟度,勿趋时尚,勿贡媚谀,勿志琐事,勿导游观”。李泰棻则从时代发展的视角,认为要写好当代方志,必须具备一定的辅助学科知识,诸如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年代学、考古学、古文学、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系谱学、心理学、法政学、经济学等,对于这些学科,“必须完备,始能以科学名辞,解释产物;更以科学方法,分析载明”[163]。即要求方志的编修不仅应当增加反映时代和时代需要的内容,而且应当采用科学方法来编修方志,不能抱残守缺,泥古不变。
最值得提及的是,民国学者在理论研究中,除了继续采用传统范式(序跋、凡例、书信)外,还学习了西方现代学术研究范式,以学术文章形式在报刊上发表研究见解,以论著的形式系统阐发自己的研究所得。研究范式的变化促进了研究范围的拓展和深化,论著中论证、建构了一些方志学学科的基本术语,如方志学、方志名称、方志种类、方志性质、方志功用、方志资料、方志体例、方志源流、方志修纂、方志流派、方志整理、方志目录、地方志版本,等等,出现了专题研究的论文和系统研究的论著交相辉映的学术特征。许多学术刊物都刊载了不少方志学文章。如《东方杂志》《地学杂志》《史学杂志》《文史杂志》《禹贡》《史地学报》等。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方志专刊。如《方志月刊》《浙江省通志馆馆刊》《广西通志馆刊》等。据统计,1913年至1948年共发表“有关方志学研究方面的论作有423篇(部)[164],出版或撰写了李泰棻《方志学》(1935年)、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1935年)、甘鹏云《方志商》(1938年)、黎锦熙《方志今议》(1940年)、邬庆时《方志序例》(1940年)、寿鹏飞《方志通义》(1941年)、瞿宣颖《志例丛话》(1934年)、王葆心《方志学发微》(1936年)、吴宗慈《修志丛论》(1947年)等9部方志学理论专著。这些方志研究论著对于民国时期方志的编修、新中国成立后的方志事业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再次,方志学的学科体系初步形成。
晚清民初时,西方“分科治学”理念与学科分类法传入中国,并在中国学术界产生强劲影响,如钱穆所指出的“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学术界已酝酿出一种客观的标准”。这个客观标准,指的是相关的学术机构与学科共同体的建立,新的学术评价体系的引入和初构。在“各部门学科,均须以科学方法整理之”的学术背景下,方志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在践行方志实务、理论研究的同时,探索着建构现代方志学的学科体系,并有着积极的建树。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李泰棻《方志学》和傅振伦的《中国方志学通论》。为见其端,特录两著章目以示:
李泰棻《方志学》共14章63节,第一章通论(方志之定义、方志之定名、方志之沿革、方志之编体、旧志之用途);第二章旧志之择评(七志目录、武功志评、朝邑志评、吴郡志评、姑苏志评、滦志评、灵寿志评、姑孰备考评、结论);第三章章学诚方志义例(方志属史之独见、方志三书之并立、志书必备之五目、方志界限之宜别、修志应明之六要、修志之十议);第四章章学诚之义例驳议(书籍部次之泥古、前代诏诰列入文徵之不当……志分多体之不必);第五章修志之辅助学识(总说、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年代学、考古学、古文学、古泉学、言语学、系谱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法学、其他科学);第六章余对方志内容之三增(应增记录以前之史实、应增社会经济之资料、应增贪劣官绅之事实);第七章余对方志内容之拟目及序例(拟目、序例);第八章修志之先决问题(疆域沿革志必先考定之理由、绥远全省疆域沿革志、绥远各县疆域沿革志);第九章方志之资料(总说、记录之资料);第十章资料之选集法;第十一章记录的资料之鉴定法;第十二章记录以外的资料之鉴定法;第十三章记录的资料之整理方法;第十四章记录以外的资料之整理法。按李泰棻自己话来讲,《方志学》“十四章,前论方志之性质,次论旧志之偏枯,中述余之方志主张,末陈余之编志方法”[165],结构明了,浑然一体。
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分8篇19章,第一篇方志之意义及其范围(方志之名称、方志之种类、方志之性质、方志之功用);第二篇方志在学术上之位置(方志之价值、方志之地位);第三篇过去之方志界上(方志之起源、方志之发展上、方志之发展下);第四篇过去之方志界中(方志之派别、方志之通病);第五篇过去之方志界下(越绝书与华阳国志、章学诚之方志学);第六篇方志之收藏与整理上(方志之收藏、方志之总计);第七篇方志之收藏与整理下(方志之整理);第八篇方志之撰述(方志之撰述一、方志之撰述二、方志之撰述三)。该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方志的性质、种类、功用、发生、发展、演变、体例、章法以及前人研究成果。其体例之完善,论点之精辟,民国诸家几无出其右者”[166]。
两书都论述了方志名称、方志之价值、方志发展、章学诚方志学、方志批评、方志编纂,但李泰棻《方志学》以方志基础理论、方志批评、章学诚方志理论为铺垫,重点研究方志如何编纂;而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尽管较简略,但各篇章较平衡,多了方志种类、方志弊病、方志派别、方志整理的论述,“方志学”体系更全面系统。[167]黄苇在《方志学》一书中认为,该书的面世,“则标志着现代方志学体系的基本形成”[168]。
第四,方志学课程进入大学课堂,推进了方志学作为独立学科的社会认同进程。
在民国时期,随着方志学逐步独立,方志学已走进大学课堂。教育界一些教授,如傅振伦、瞿宣颖、顾颉刚、吴宗慈、朱希祖、黎锦熙等在积极从事方志编研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方志,将方志学作为一门课程在大学课堂上开设,课程或名为“方志学”,或名为“地方志”“方志实习”等。傅振伦秉承章学诚应“创办志科”的主张,第一个在大学开设并讲授方志学课程。瞿宣颖《志例丛话·引言》亦曰:“不佞以十九年之春,为南开大学高材生述方志概要,秋间在清华、燕京两大学亦授此科。”《江西省志·江西省方志编纂志》曰:吴宗慈“早在大学执教时便开始讲授方志学”[169]。这些学者均要求学生注重理论学习与方志编纂实践的结合,如黎锦熙在给西北联合大学学生讲授方志学课程时,就要求学生“给所在的地方修县志”[170]。
走进大学课堂,成为大学教育科目,是方志的社会影响扩大之结果,是民国学者努力建设之结果;同时真切地反映出方志学学科体系得到学术界认可、方志学学科地位上升的客观事实。也为新中国改革开放后,各高校的历史学系、图书馆学系、档案学系“常态化”开设方志学课程,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各层级方志学人才教育全覆盖培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第五,开启方志文献的编纂工作,且影响重大。
自民国始,方志文献编纂工作有长足发展,包括方志目录编制、方志提要编制、索引编制等。地方志的专门目录,最早见于记载的是清初徐氏传是楼的明抄本《天下志书目录》,其次是清代乾隆年间周立广编的《两浙地志考》。惜两书早已散佚,不复存世。民国时期,最早的方志目录编制,为缪荃孙1913年编辑《清学部图书馆方志目》,此书共著录全国各省、府、州、县志1676部。此后,地方志的专门目录一一面世。故宫博物院于1931年、1932年相继编出《故宫志目》《故宫志目续编》。之后,陆续编出的志目有张允亮的《国立北京大学方志目》、谭其骧的《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万国鼎的《金陵大学图书馆方志目》、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综录》《美国国会图书馆藏中国方志目录》、万斯年的《国立北平图书馆西南各地方志目》、任振彩的《天春园方志目》、王缓珊的《九峰旧庐方志目》等。
在上述地方志目录中,《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被公认为好。该目录为谭其骧于1932年编纂完成。共收录该馆1933年前入藏文献3800余种、5200余部、42000余册。不仅收录有省、府、厅、州、县志,还收录有边镇志、卫志、所志、关志、盐井志、场志等。每部志书,都注明书名、卷数、撰者、刊年、册数、缺数,并附有索引,还注意划分不同版本的方志,考其现在名称,为读者提供方便。此外,朱士嘉编制的《中国地方志综录》(以下简称《综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方志联合目录,著录我国41家主要图书馆所藏的地方志7000余种,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方志提要编制工作始于民国初年。彼时因大规模组织编著《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故沿袭清人做法,在综合性解题著作中提要方志。当时一大批著名学者如余绍宋、王重民、赵万里、向达、谢国桢、杨树达、罗振玉、柯绍态、瞿宣颖、傅振伦、谭其骧等都参与撰写工作,至抗战前完成书稿。1930年,北平天春书社出版的瞿宣颖编撰《方志考稿(甲集)》,为我国第一部方志提要专著。该书著录和考证8省方志600余种,每书首列名称,次述纂修章目、纂修者、旧志沿革、类目、辨其体例,最后评其得失,尤注意特殊史料的介绍,有较强的学术性。1936年间,张国淦发表的《中国方志考》,是古代方志之综合书录,不但对元代以前存佚的古方志系统地著目,而且集介绍、评论、辑佚考证等方面的研究于一体,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方志提要之作。对于地方的方志整理成果,民国时期也较丰富,主要有王国维《(乾隆)浙江通志考异》《两浙古刊本考》、朱士嘉的《宋元方志考》、萨士武的《福建方志考略》、薛澄清的《闽南方志经眼录》、洪焕椿的《浙江方志综录》等。民国时期,一些学者开展了旧志的辑佚工作,共辑录古志有100余种。如杨守敬《辑古地志》(32卷)、鲁迅《会稽郡故书杂集》(内含《会稽记》等唐代以前的8种绍兴古志书)、缪荃荪辑南朝的《吴地记》、赵万里辑《析津志》、张国淦辑《武昌志》等。这时期方志索引编制也有成果面世,如容媛编《方志中金石志目》、李濂镗编《方志艺文志汇目》、王重民编《清代学术论文索引》地理部分等。
其六,利用方志资料进行科学研究,成了民国时期的重要学术特征。
在地理学界,王焕镳利用《江宁府志》和《明史》《明实录》、明清笔记资料于1933年编成10万字的《明孝陵志》。更多的学者,则利用方志考辨历代地名、疆域沿革、物产矿藏、人口分布、气候变迁。由章鸿钊编著的《古矿录》10卷,辑录历代正史地理志、全国总志、各省通志及部分府县志中有关矿藏的资料,“凡有产地可详者,无问遐迩,靡纤靡巨,无不备举。”在历史学界,著名史学家陈垣利用《至顺镇江志》提供的资料,考证了元代也里可温教(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状况。日人加藤繁利用《长安志》《河南志》《三山志》等宋元方志研究了当时的城市制度和人口分布。在文学研究中,胡适《红楼梦考证》引述了顾颉刚在《江南通志》中查到的清康熙、雍正年间江宁织造和苏州织造的职官表,并由此推论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在红学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民俗学研究中,以往被忽视的人民衣食住行和婚丧嫁娶方面的资料、节庆活动资料、祭祀迷信资料、方言谣俗资料,始受青睐,并从方志中发现和发掘出来,如1923年上海广益书局出版的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便“以抄自方志者为上编,抄自笔记、游记、日报、杂志者为下编。编各10卷。”民国期间运用方志资料从事各学科的研究,范围是广泛的,成果也是可观的。
四 新时期方志学理论的发展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方志工作迈上了新的里程。
1957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把“编写新的地方志”列为《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的十二个重点项目之一。1958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了地方志小组,拉开了社会主义新方志学兴起的序幕。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盛世修志”,先后兴起的两次全国性的修志热潮,方志理论研究空前繁荣,成果丰硕。据不完全统计,迄自2015年8月共出版各种方志学理论著作1000多部,发表论文6万多篇[171],方志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第一,理论研究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富于时代性的创新。“盛世修志”是以地方执政主体为依托进行的,新修方志除了继承其政府修志及以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政治集团的思想为指导思想的传统外,在方志的性质、功用、编纂原则、记述内容、体例结构、编纂方法及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改革,都有新的比较系统的基本思想和理论观点。如在体例和篇目问题上,对于千百年来经过反复锤炼而形成的以志为主包括纪、传、图、表多种形式的体例,大部分新志做到在继承中有创新;在篇目设置或门类区分上,保持了带有方志固定特点的篇目,也扬弃了那些不符合时代精神的如皇言纪、烈女传等门类,在篇目的层次上依据丰富的内容在旧志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出现篇、章、节、目等多个层次。而新志的内容记述体现了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的精神,因而具有较多科学性,这是旧志所无法比拟的。1980年后大规模的新方志编修工作正是在中国改革深入开展之际,社会生活的变革,必然反映到方志理论上来,使新方志理论研究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吸收各相关学科,如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地理学、信息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大大丰富了方志学科的理论研究,并使之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新的境界。
第二,理论研究中百家争鸣特点突出。由于新方志理论研究涉及的内容多,接受相关学科的影响大、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的认识差距(侧重点不同)、研究人员知识素养和思维能力的异同等原因,在方志的性质、定义,方志的功能、作用,方志学的学科属性和研究对象、方志和效益、方志未来发展走向、方志与年鉴等问题上可谓看法不一,争论颇多。为推动方志理论研究,1996年5月全国第二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编特别强调“要加强方志学科建设”,要“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方志界理论界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要组织多层次的方志理论专题讨论,并对重点问题组织攻关研究”[172]。方志理论研究在原有基础上更是出现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状态。这种状态伴随着各级地方志协会、学会的广泛建立,各类地方志刊物的创办,各类方志学术研讨会的召开,理论研究与学术探索越来越活跃,学术争鸣既有学理的探讨,又有学科的构建,还有编纂实务的交流、编纂成果的评价等。方志理论研究中的活跃与争鸣,不仅有利于方志学的学科建构,而且也有力地推进了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坚持方志理论研究上的“两个结合”,即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编纂实践的结合,方志理论工作者和修志实践工作者的结合。新修方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展的,理论研究工作从一开始就从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出发,不断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它坚持了实践——理论——再实践的正确方法,因而使新方志理论研究具有实用性强的鲜明特点。而从理论队伍来看,其基本上是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教授和从事修志实践的编纂人员所组成。在新志工作初期,前者是后者的老师,曾为后者启蒙;而在中后期,后者将修志实践中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一步消化和反刍并加深方志理论的研究,同时为前者提供丰富的资料,共同为新方志理论体系的构建添砖加瓦。
第四,“方志学”课程扎根大学讲堂,修志人才培养途径走上了学科化、专业化的轨道。20世纪80年代第一轮新修方志时期,修志人员多为“半路出家”,人才培养的路径一是将各级各地办的方志刊物作为“函授教材”;二是从上至下举办各种研讨会、研修班、培训班,培养修志队伍;三是采取“以会代训”“志稿评审”等提升队伍素质。随着修志工作的普遍开展,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历史地成了高校的职责,“方志学”课程不约而同地、广泛地进入了各地大学的教育体系中。其形式有:①开设“方志学”课程。作为历史学专业,不少综合性大学均将其作为专业必修课、选修课课程纳入教学计划,2—3个学分不等。②在职学历教育。即按教育计划,招收在职从事方志学等事业的在职人员通过成人考试、或专项计划攻读方志学专科、本科学历文凭。如开始于1985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举办的“方志学干修班”即是。③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其中,方志学本科、方志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方志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分别开始于1998年宁波大学人文学院、1984年复旦大学历史系、2009年复旦大学历史系的首次招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开始于2016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作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方志学方向)学位招生培养。目前,在人才培养上,我国已经实现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全覆盖。
第五,方志学论著盛况空前,经典性的学科著作迭出不断,方志学独立的学科体系更趋向完整和成熟。前述的至2015年8月,全国共出版各种方志学理论著作1000多部,发表论文6万多篇,即可见方志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方志论文主要发表在方志刊物上,论文涉及方志学理论、方志工作管理、方志编纂、方志史与方志学史、志书研究与评价、方志人物、方志整理与利用、方志目录及其他、修志文献等类别。方志学著作有工具书,如《中国方志大辞典》编委会《中国方志大辞典》(1988年);教科书,如来新夏《方志学概论》(1983年);学术专著,如黄苇等《方志学》(1993年);学术文集,如《董一博方志论文集》(1989年);旧志专题资料汇编,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清代方志序跋汇编·通志卷》(2014年);等等。其中方志学术专著涉及的内容又包括基础理论,如王复兴《方志学基础》;方志争鸣,如郑正西、周永光《中国地方志争鸣》(1988年);方志编纂,如韩章训《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2003年);方志史学,如吕志毅《方志学史》(1993年)、诸葛计《中国方志两千年通鉴》(2016年);方志批评,如林衍经《方志批评学论略》(2011年);方志资料整理,如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1989年);方志管理,如李明、薛兴祥《方志管理学》(1991年);方志传播,如巴兆祥《中国地方志流播日本研究》(2007年);中外地方史志比较,如王卫平《中日地方志与江南区域史研究》(2014年);等等成果中,不少为比较公认的经典著作,如黄苇等《方志学》被称为“一部集大成的好《方志学》”,“堪称是方志学理论研究之集大成者”[173];仓修良《方志学通论》,被赞称为“方志学科的一部经典之作”[174]。
在面世的方志论著中,不乏反映历史与现代方志研究的总结性成果,并各有千秋地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方志学学科理论体系。如1986年,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词典》,系统总结著名方志、修志名家与方志学家、方志用语、方志目录、方志专著、方志论文、方志序跋凡例、修志文献、修志机构与刊物等方面的方志学知识及其550余条方志用语,属方志学科的首次汇集与阐释。又如2017年,段柄仁主编、出版的《中国地方志百科全书》,以普世通行方式传播了方志总论、志书编修、历代志书、新编志书、方志人物、方志馆藏、方志工作管理等7个板块的方志学知识体系与学术成果。而来新夏《方志学概论》、黄苇等《方志学》、林衍经《方志学广论》等专著大致均从方志基础理论、方志学史、方志发展史、方志编纂、方志整理(或方志应用)、方志管理、方志批评等方面构建了方志学的理论或学科体系,使方志学作为独立的学科更加趋向完整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