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空间蜕变与苏轼的传统视野
熙宁六年(1073年),时任杭州通判的苏轼,得到了一件由当地士人胡穆赠予的古铜器,他写了一首答谢诗,该诗有一个长长的叙事性诗题:
只耳兽啮环,长唇鹅擘喙。三趾下锐春蒲短,两柱高张秋菌细。君看翻覆俯仰间,覆成三角翻两髻。古书虽满腹,苟有用我亦随世。嗟君一见呼作鼎,才注升合已漂逝。不如学鸱夷,尽日盛酒真良计。[2]
在诗中,苏轼纠正了胡穆对这件铜器的认识——胡穆称其鼎,苏轼认为是饮器。按诗中的描述,这件铜器与爵的形制相符:前部有流(倾酒的流槽),后部有尾,中间为杯,下部有三只足,杯口有二根小柱。爵在宋代有大量出土,与苏轼同时代的吕大临在《考古图》中著录了八件器形类似的铜爵,其中有两件由苏轼的友人李公麟收藏(图1-1);[3]而堪称宋代古铜器著录集大成之作的《宣和博古图》则举出了三十五件。[4]
苏轼对这件古爵表现出一种诗人的兴趣,他写道:“古书虽满腹,苟有用我亦随世。”这处比兴并非无所依据,古爵有五字铭文,诗中自注:“有古篆五字不可识。”在宋代,青铜器上的古篆被称为“古文奇字”,只有少数学者能够释读,苏轼并不在此列。自魏晋以来,士人群体用以表情达意的主要是楷行草,而篆隶尤其是篆书属于小学家的领域——在御书院则列为书学科目。
图1-1 考古图·李公麟藏父丁爵
苏轼与胡穆关于青铜器的议论,反映了宋代士大夫对刚刚兴起的金石学的一般趣味,即更多地将其作为私人空间中的玩好,对其礼制意义了解不够普及,同时在铭文的识读方面亦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 从祭祀空间到审美空间
在获得那件铜爵之前,苏轼与先秦古器早有接触。嘉祐六年(1061年),他赴任凤翔府签判,途经长安,在那里拜访了刚刚到任的永兴军路安抚使刘敞(1019—1068年)。[5]刘敞是以渊博著称的学者,熟谙上古史籍和礼乐制度。他好收藏古器物,是当时少数能够识读先秦古文的人。在秦汉故都任地方官,刘敞在收藏方面获得了很大便利。两年后,当他离开长安,购藏的几十件古器装满了一辆马车。[6]
从那时起,苏轼开始留意并收藏古器,按《集古录》著录,苏轼曾将在凤翔终南山下获得的一件古铜器赠予了欧阳修(1007—1072年)。[7]
北宋中期兴起的金石学是从考察当时出土的先秦古器开始的。在著录藏品的基础上,刘敞编成了《先秦古器记》。这部著录古器数量并不算多的著作,被宋人视为金石学的开山之作。蔡京之子蔡絛在《铁围山丛谈》中写道:
(然)在上者初不大以为事,独国朝来浸乃珍重,始则有刘原父侍读公为之倡,而成于欧阳文忠公,又从而和之,则若君谟、东坡数公云尔。初,原父号博雅,有盛名,曩时出守长安。长安号多古簋、敦、镜、甗、尊、彝之属,因自著一书,号《先秦古器记》。而文忠喜集往古石刻,遂又著书名《集古录》,咸载原父所得古器铭款。繇是学士大夫雅多好之,此风遂一煽矣。[8]
尽管先秦古器自汉至唐代屡有发现,但发现者通常是将其视为上古神器,或视为“祥瑞”献给朝廷,到宋代才成了学术研究的对象。比刘敞年长十二岁的欧阳修,花了三十年时间,收集前代金石文字,集腋成裘,著成了《集古录》一书——除了苏轼所赠的那件古铜器,他书中先秦古器部分的拓片,均得自刘敞。
在《先秦古器记》中,刘敞提出了三个学术目标:“礼家明其制度,小学正其文字,谱牒次其世谥。”[9]
第一个学术目标是宋代礼家的现实关切。宋朝自开国以来,就以复兴三代文治为国策,对前代礼乐文献的整理和应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就“制度”而言,宋人的关注点在于制器制度——以出土古器实物为参照,纠正历代礼书中关于器形、材质和度量方面的讹谬。在与出土古器的接触中,刘敞、欧阳修、蔡襄等人均认识到了这种价值。
在获赠苏轼觅得的铜器后,欧阳修按该器盖铭的提示,认定那是一件先秦古敦,但其器形与当时通行礼书《三礼图》所载,及当时收藏家所收藏的古敦皆有不同。[10]另一个例子是周穆王时期的“叔高父煮簋”。此簋系刘敞在扶风收得,他在给欧阳修的信中描述道,铜簋容积为四升,器形呈龟形,龟首、龟尾、龟甲、龟腹俱全,整体上内圆外方而微微呈椭圆状。这一器形与宋代礼家的制作迥异,蔡襄在题跋中指出,当代礼家将簋制成了“内正圆,外正方”的形状,仅有簋盖制为龟形(图1 -2)。他认为,当代礼家制簋,完全是出于臆想:“传其说,而不知其形制,故名存而实亡。”[11]在北宋早期,礼家制器的图样,所依据的是《三礼图》那样的礼书。《三礼图》始作于汉代郑玄,至宋初尚有多种前代版本流传。建隆二年(962年),原五代学官聂崇义对这些版本进行考证,将《三礼图集注》呈献朝廷。在当时,针对聂崇义的集注,礼官们曾就礼器的名目展开了激烈辩论。该书最后刊行时,不得不对各家意见予以折中,而在器形方面,仍悉因旧式。现今可见最早的聂崇义集注本是刊于南宋淳熙二年(1176年)的《新定三礼图》。书中的方簋图样确如蔡襄所言,“错谬”已甚,不单器形大异其趣,而且还是一件竹制品。
图1-2 三礼图·方簋
刘敞所购藏的龟形簋只是簋的一种。作为祭器,自先秦至秦汉、晋唐,簋出现了多种形制。与聂崇义同为五代学官的窦俨,在《新定三礼图》序言中写道:
昔者秦始皇之重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帝之恶方严而人间尚通变,上之化下,下必从焉。是以双剑崇节,飞白成俗,挟琴饰容,赴曲增抃,自然之道也。[12]
随着好尚的变迁,器形的“通变”是不可遏抑的趋势。宋人发现,经过秦汉以来的“通变”,礼器的形制已经面目全非了。有了出土铜器的参照,北宋礼家制器出现了一股复古风气,这在宋徽宗时期达到顶峰,蔡絛说:
见三代典礼文章,而读先儒所讲说,殆有可哂者。始端州上宋成公之钟,而后得以作《大晟》。及是,又获被诸制作。于是圣朝礼乐,一旦遂复古,跨越前代。[13]
然而,礼器制作上的复古,并不意味着三代礼制的完全恢复——“礼崩乐坏”自春秋战国时期起就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商代晚期,长篇叙事性铭文的出现是这种衰落的征兆。这些叙事性铭文所记载的内容——册命或者赏赐(通常是因为战功),所强调的是个人的现实价值,而非仅仅作为与祖先交流的媒介。[14]按《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又谓“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商代晚期以至周代的青铜铭文,其象征功能已从“追远”转向了昭示来世。
从鉴赏家的角度看,青铜器上的铭文,因器形和铸刻位置不同,其文字的排列组合亦随器形而变。铭文从单字的造型、用笔到形式多样的章法布局,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然而,宗庙的祭祀活动并不是审美活动,附着在祭器上的铭文,不过是祭器的附属物,在祭祀空间不具有直接的视觉性。巫鸿描绘了一次进入宗庙重地——祠堂的虚拟旅行:
我们首先通过城门进城,两旁的高墙隔断了城外的景色。然后我们走进城市中央,那里的宫殿和宗庙又被隔绝于围墙或回廊之内。当我们进入庙堂的院落,穿过层层门阙,步步走近坐落在尽头的始祖祠堂时,神秘之感也在逐渐增加。最后当我们进入祠堂,在幽暗的光线里,各种装饰着诡谲图像、内中盛满供品的闪闪发光的青铜器皿,忽然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神秘的世界,置身于我们旅行的终点,在那里我们将面对“始”。深藏于宗庙内的礼器为我们提供了与祖先会通的途径——呈献供品以探知他的意愿。[15]
到宋代,尽管各种名目繁多的祭祀活动仍和前代一样举行,但它们早已不是国家事务的中心,而仅仅是国家礼仪的象征。对于上古青铜器,北宋士人更乐于将其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的文献或者审美对象——由于北宋士大夫对青铜铭文的通晓程度普遍较低,相关学术研究又仅由极少数人所从事,后一种取向乃是自然而然的结果。
“小学正其文字”是刘敞提出的第二个学术目标。北宋时期,古文篆籀已是“绝学”。金文被士大夫们视为“古文奇字”,之所以奇,在于它与当时有字书范本流传的小篆,在音、形、义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即便是博雅如刘敞,也会遇到无法克服的阅读障碍。他说,古器铭文“为古学者莫能尽通,以他书参之,乃十得五六”。[16]至于欧阳修,困难就更大了,《集古录》中的铭文著录,他通常要仰仗刘敞,以及当时著名的篆书家杨南仲和章友直。嘉祐四年(1059年),欧阳修从刘敞那里获得了在韩城出土的一件121字的铜鼎铭文拓片(《集古录·韩城铭》,图1-3)。刘敞用楷书释读了其中的99个字,其余的22字则留下了空格。而杨南仲比刘敞谨慎得多,他郑重地写下了近千字的解说文字,对其中十多个字的识读存疑,另外还承认有“十之一二”完全不识。他推测道,古文“省偏旁而趣简易”,他甚至认为,铭文书写者可能存在书写错误:“以今揆之,其间或当时书者、铸器者不必无谬误矣。”[17]杨南仲所谓“大抵古文多省偏旁而趣简易”,与许慎所谓“孳乳而浸多”的文字增殖过程恰恰相反。在后世的金石学者看来,宋代学者在释读中的一些舛误是可以理解的——即便是在金石学发达的清代,学者们也未能在识读方面毕其功于一役。[18]
图1-3 集古录·韩城铭
刘敞在一篇歌咏秦昭和钟的赋中写道:“询款识之尚传兮,邈沮颉之遗迹。世行隶之趋俗兮,又虽久而不觌。”[19]以王羲之书法为标志,行书和楷书作为“新体”在公元4世纪就成为通行书体,而古文的行世,又在王羲之前2000年。在欧阳修和苏轼的时代,金文并未带来一种新的书法风气,与后来的清代书法家将金文当作一种书体来研究和创作不同,宋人很少将金文作为创作书体。究其原因,一方面,当时士人对金文的识读普遍存在障碍;另一方面,欧阳修和苏轼这一代人的主要兴趣,在于复兴以钟繇、王羲之为代表的魏晋书法传统——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北宋书法家对于古篆的书法艺术视而不见,下文将指出,从笔法的角度,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人对古篆有着不同程度的领悟。
至于“谱牒次其世谥”这一目标,则须以“小学正其文字”为基础,由于识读上的障碍及所依据文献材料不足,宋人对青铜器所作的断代往往不准确。如王国维所言:
宋人说古器铭中所见姓名、事实,则颇多穿凿可笑。如见甲字,而即以为孔甲;见丁字,而即以为祖丁。其说极支离难信。然宋人亦自知之……[20]
只有在面对没有文字阅读障碍的汉碑时,宋代的谱牒学才获得了可靠参照,欧阳修说:
盖古人谱牒既完,而于碑碣又详于此,可见其以世家为重,不若今人之苟简也。[21]
在宋代,欧阳修与苏轼的父亲苏洵,都是谱牒学的鼓吹者。
古器收藏符合北宋士大夫的知识趣味,如欧阳修所谓“君子之于学,贵乎多见而博闻也”。肇始于私人收藏与著录的金石学,后来渐渐得到了皇家的重视。在这一过程中,图谱之学获得了长足发展,《先秦古器记》之后,宋代公私编纂了多种礼器著作,如李公麟的《博古图》,吕大临的《考古图》 《续考古图》,北宋朝廷编纂的《宣和博古图》,此外还有洪适的《隶释》、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式法帖》等。这些金石学著作著录的古器物,自上古三代下延到了秦汉。如蔡絛所言:
时所重者三代之器而已,若秦、汉间物,非殊特盖亦不收。及宣和后,则咸蒙贮录,且累数至万余。若岐阳之石鼓,西蜀文翁礼殿之绘像,凡所知名,罔问巨细远近,悉索入九禁。[22]
从吕大临《考古图》的著录可以看出,古器收藏在宋代蔚然成风。《考古图》列出了除官方机构秘阁、太常、内藏之外的三十八位藏家。其中藏器最多的是庐江李氏(李公麟及其后人),包括十三件玉器在内,共拥有四十九器(图1-4);临江刘氏(刘敞及其后人)有十三器(图1-5);苏轼有一器。按吕大临的著录,当时的古器多出土于今天的陕西、河南一带,此外江西、湖北一带也有零星出土。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李公麟家族所拥有的四十九器中,有二十一件得之于李氏长期居留的京城开封。由此可以推断,在当时的开封已经有了古物交易。王国维指出,这项交易在南宋初年更为繁荣——北宋末年,京师开封被金人洗劫,宣和内府陈列的古器被金人掠往北方。但由于金人并不看重其价值,很快又有部分回流到了南方的榷场。[23]北宋朝廷和士大夫的收藏需求大大刺激了民间对古器物的发掘,同时古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也持续攀升,至徽宗朝已颇为昂贵:
图1-4 考古图·庐江李氏藏尊
图1-5 考古图·临江刘氏藏鼎
太上皇帝即位,宪章古始,眇然追唐虞之思,因大宗尚。及大观初,乃效公麟之《考古》,作《宣和殿博古图》。凡所藏者,为大小礼器,则已五百有几。世既知其所以贵爱,故有得一器,其直为钱数十万,后动至百万不翅者。于是天下塚墓,破伐殆尽矣。[24]
收藏兴趣推动了北宋士人群体中的博古风气。按《考古图》所载,苏轼的藏品还包括在杭州获得的一件春秋时期的楚地铜钟,名为“楚邛仲妳南和钟”,有三行二十九字铭文(图1-6)。[25]此外,他还有一把家传古铜剑——在黄州,他用它换得了他心仪的龙尾子石砚。[26]尽管苏轼在当时属于并不太重要的古器收藏家,但因其影响力,在后世画家那里,他与古器的关系被图像化了,“东坡博古”成为一个流行的画题(图1-7)。
图1-6 考古图·苏轼藏楚邛仲妳南和钟
经过穿越时空的流徙,古器物融入了新的空间意象——在士大夫的审美空间,成为书斋和雅集中把玩、品鉴和交换的对象。在这个新的空间中,学术兴趣、思古幽情与审美之趣味相错综,祭祀空间中所具有的神圣意义便被悄然替换:
赏鉴之趣味与研究之趣味,思古之情与求新之念,互相错综。此种精神于当时之代表人物苏轼、沈括、黄庭坚、黄伯思诸人著述中,在在可以遇之。其对古金石之兴味,亦如其对书画之兴味,一面赏鉴,一面研究也。[27]
图1-7 钱选《鉴古图》
二 作为空间意象的古意
在青铜时代之后,礼仪美术进入了石头时代。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们兴建的雄伟宫殿建筑和高台,完成了对作为国家事务中心的宗庙的替代;到汉代,王公贵胄和门阀世族大量兴建的陵墓和祠堂,和宫殿、高台一起,成为纪念碑性的新表征。[28]
石头建筑和石刻艺术的大兴,是汉代厚葬风气的产物,墓葬和祠堂为石头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作为铭文载体,石头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取代青铜器,成为供王公贵族宣示功业和立身扬名的新媒介。石头铭文的主要载体形式是碑。关于碑的起源,公元5、6 世纪之交的刘勰(465—520 年)在《文心雕龙·诔碑》中说:
碑者,埤也。上古帝皇,纪号封禅,树石埤岳,故曰碑也。周穆王纪迹于弇山之石,亦古碑之意也。又宗庙有碑,树之两楹,事止丽牲,未勒勋绩,而庸器渐缺,故后代用碑,以石代金,同乎不朽,自庙徂坟,犹封墓也。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29]
《左传·襄公十九年》:“季武子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臧武仲谓季孙曰:‘非礼也!夫铭,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和商代晚期以降的长篇青铜铭文一样,碑文也是为纪功而制。《穆天子传》中提到了周穆王两处铭迹,分别在西王母山和舂山。这两处铭迹,按欧阳修《集古录》“上自周穆王以来,下更隋唐五代”的说法,或者宋代尚存,但是不是周穆王时代所刻,已无从考论。就碑的物质形式而言,周穆王时代的刻石未必是后世碑的形制。
碑的形制有三个源头,其一是宫殿中测日影的“碑”,其二是先秦宗庙立于中庭拴系祭牲用的“碑”,其三则是作为墓葬用以往墓圹缒降棺木用的“碑”。这些“碑”,或为木质,或为石质。按《礼记·聘礼》郑玄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又郑注《礼记·祭义》:“其材,宫庙用石,窆用木。”此外,郑注《礼记·檀弓》称“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晚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对前人说法进行了综括:
碑者,竖石也,古宫庙庠序之庭碑,以石丽牲口,识日景;封圹之丰碑,以木悬棺绋,汉以纪德。一为墓碑,丰碑之变也;一为宫殿碑,一为庙碑,庭碑之变也;一为德政碑,庙碑墓碑之变也。皆为铭辞,所以代钟鼎也。[30]
至于碣,在形制上和碑是有区别的:
碣者,与“楬”通,特立之势,藉为表楬也。石,方曰碑,圆曰碣。[31]
刘勰将碑的盛行年代断为东汉,这反映在宋代金石学者的著录中,欧阳修《集古录》仅收入了三件西汉时期的器铭:谷口铜甬铭、林华宫行灯铭和莲勺博山炉铭,其余八十八种汉代铭文均为东汉碑刻。石碑在东汉取代了青铜器,成为寄托永恒之思的新媒介,而其应用也从宗庙转向了陵墓。尽管宗庙陈列青铜祭器以及镌刻器铭的传统并没有消失,仍然代有创制,但相比于先秦时期,祭器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了。
在6世纪的地理著作《水经注》中,大量自春秋战国至北魏时期的宫殿、高台、陵墓和祠堂遗址,是该书庞大地志记录的组成部分。而作为人文记录,这些遗迹是郦道元(约466—527年)眼中的山川之文。
在《水经注》中,郦道元采用的碑碣石刻有二百七十多处,和上古青铜器一样,碑刻在纪念性建筑的空间中有特定方位。属于墓葬建筑群的门阙、石碑、石人、石兽等,往往在墓前祠庙和坟墓的中轴线两边对称排列:
(谯)城南有曹嵩冢,冢北有碑,碑北有庙堂,余基尚存,柱础仍在。庙北有二石阙双峙,高一丈六尺,榱栌及石柱皆雕镂云矩,上罘罳已碎,阙北有圭碑,题云:汉故中常侍长乐太仆特进费亭侯曹君之碑,延熹三年立。碑阴又刊诏策二,碑文同。夹碑东西,列对两石马。高八尺五寸,石作粗拙,不匹光武隧道所表象马也。[32]
曹嵩墓是一座北向墓葬,6世纪的旅行者从北面进入茔域,迎面而来的是一座有圭首的石碑,以及夹碑而立的高大石马;石马的后面则是高出石马的两座石阙,同样呈对称分布;石阙的斜后方,则是和圭碑一样处在茔域中轴线上的祠堂——祠堂后面是墓冢。在汉代,墓葬建筑是门阀世族竞逐奢华的领域,有的墓葬的墓前建筑显然是精心营构之作。洧水流域的张伯雅墓即属此类。[33]该墓做了一个引水工程,建有园林式景观,陵墓有围墙式的墓垣:墓前建筑除石阙外,还有祠庙和石楼,此外,石人、石柱和石兽也是对称分布于石楼、祠堂(石庙)和坟墓所处的中轴线两旁。郦道元所见的曹嵩墓,祠堂已经只剩下余基柱础,而张伯雅墓保存较完整,祠堂内立有三座石碑。
按《水经注》所述,除了石碑,墓葬建筑中的石阙、石柱、石人等均是铭文的载体。汉太尉桥玄墓属于更为豪奢的建筑群。这座东向的墓葬除了祠堂,墓前有门生故吏所立的三座石碑,这些碑都是纪功碑,碑阴还刻有三篇鼎铭及征钺铭。[34]桥玄墓的铭文形式则更为完整地反映了墓葬的空间制度:在供人拜祭的祠堂内,立有石碑(通常有多通),正中有祭台,祭台前列有铜鼎。而祠堂外的台阶上,则还有石制的军鼓和征钺。桥玄墓铭文的作者,除了郦道元注文提到的主记掾李友,还有蔡邕。按现存蔡邕文集,郦道元注文中所谓“文德铭于三鼎,武功勒于征钺,书于碑阴,以昭光懿”,出自《胡太尉乔公庙碑》。右、中、左三鼎铭文及征钺铭均作于桥玄卒后,其中三鼎铭文的内容是桥玄获得的三次册封;《水经注》所引铭文“是用镂石假象,作兹钲钺军鼓,陈之东阶,以昭公文武之勋焉”云云,出自《黄钺铭》。[35]
《古诗十九首》有言:“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墓地石头建筑的确能帮助墓主人超越生命周期,但其物理生命终究还是有限的,自然中风雨雷电的持续侵蚀和掊击,以及难以避免的人为因素,使这些建筑物会在墓主人身后渐渐坍毁、倾覆。尤其是人为因素,会让墓主人备感担心。湍水流域的魏征南将军张詹的墓葬就是一例。张詹及其墓葬的修建者试图用一篇欺骗性的铭文劝阻潜在的盗墓者,但拥有丰厚的陪葬品是汉代墓葬的惯例,铭文固然在一定时段内发挥了效力,但终究无法打消蛮族的破坏欲,郦道元感叹道:“虚设白楸之言,空负黄金之宝,虽意锢南山,宁同寿乎?”[36]
《水经注》记载的遗址,有比墓葬远为恢宏的城市建筑,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有西汉文帝之子梁王刘武的封地睢阳城,它曾经盛极一时,“势并皇居”:
王以功亲为大国,筑东苑,方三百里,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复道自宫东出杨之门……梁王与邹枚、司马相如之徒,极游于其上,故齐随郡王《山居序》所谓西园多士,平台盛宾,邹马之客咸在,伐木之歌屡陈,是用追芳昔娱,神游千古,故亦一时之盛事。
陵谷沧桑之后,刘武的东苑是作为“废墟”进入郦道元的视野中的:“歌堂沦宇,律管埋音,孤基块立,无复曩日之望矣。”[37]在撰写《水经注》的过程中,郦道元曾探访过许多这样的废墟。而在废墟空间中,幸存的碑刻往往是最后的遗存,比如汉代的开国功臣郦食其,这个曾经“生民以来,功业莫崇”的人物,其墓前的景象已是“故宇无文,而单碑介立矣”。[38]
郦道元的凭吊之词是一种时间意象。在文学史上,这开创了一个重要的诗学主题,在唐宋诗歌中有大量回响。在怀古诗繁荣的唐代,有不少篇章脍炙人口,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是其中的经典之作。
幽州台有着悠久的地理沿革,其位置在《水经注· 水》提及的蓟丘:“周武王封尧后于蓟,今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丘以名邑也。犹鲁之曲阜,齐之营丘也。武王封召公之故国也。”[39]陈子昂那首寥寥二十二字的诗,有着强烈的情绪感染力,表达了一种人被抛入历史长河的独特体验——对人在历史中的位置,以及人生价值方位的深沉感悟。
至于在士大夫流动性空前增长的宋代,怀古诗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唐人所作怀古诗数量。在宦游的一生中,苏轼就写过不少这类题材的诗。其中一首写于嘉祐四年(1059 年)。这一年十月,三苏父子经三峡出蜀前往京师,在京城开封附近的尉氏县登上了阮籍啸台——一座春秋战国时期用黄土夯筑的高台,苏轼写道:
阮生古狂达,遁世默无言。犹余胸中气,长啸独轩轩。高情遗万物,不与世俗论。登临偶自写,激越荡乾坤。醒为啸所发,饮为醉所昏。谁能与之较,乱世足自存。[40]
在这首诗中,苏轼表达了一种与陈子昂的慷慨悲歌不同的历史时空体验,苏轼对阮籍这个历史人物作了精神品格方面的评价: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怀有出俗的高情。啸台之下是秦末楚汉争霸的战场,阮籍曾有名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晋书·阮籍传》)这种对人生功业的企望在某种程度上是青年苏轼情绪状态的写照:踌躇满志,希望一展抱负。
幽州台和啸台都属于古代建筑的废墟,作为古人的遗迹和古人事业得失成败的可触摸的记录,废墟激发了陈子昂和苏轼强烈的历史意识。由此,它亦是一个象征空间,既是经验的,又是超验的。
此外,郦道元所描绘的“故宇无文,单碑介立”的景象,在北宋绘画中得以再现,李成的《读碑窠石图》(图1-8)是其中的一件:一个旅人在萧疏清旷的林中,面对路旁荆棘中的一块古碑驻足观看。这幅画有一些细节令人费解,画家用强烈的写实性刻画了碑座和纹饰,而本该有同等清晰的碑文的碑面却一片空白。[41]
《读碑窠石图》的图像空间反映了北宋士人的审美趣味。在当时,士大夫因行旅之便,时时有访碑的举动。在《集古录》中,欧阳修曾多次提到过访碑活动。其中一次是在天圣四年(1026年)。这一年,欧阳修考取了进士,在前往礼部任职的路上,见到了立在路旁的东汉《樊常侍碑》,他下马在碑下徘徊良久。三十年后,他将此碑载入了《集古录》中。他还曾主持迁移过东汉娄寿的墓碑。景祐年间(1034—1038年),他自夷陵贬所迁任乾德县令,按《光华军乾德县图经》的指引,率领县学生亲往拜谒东汉娄寿墓,在墓侧见到《玄儒娄先生碑》,将其迁到了县城的敕书楼下。他还提到,徐铉的门人郑文宝曾到峄山访秦碑;他的朋友江邻几曾亲上泰山寻访《泰山刻石》(图1-9)。此外,汉代墓志也颇受欧阳修重视,《集古录》著录的东汉《张平子墓志铭》是拼合两张拓片所得:上半部分得自南阳署前马台的台基中,而下半部分得自向城之野。[42]
图1-8 李成《读碑窠石图》
欧阳修和苏轼的一些诗,有着与《读碑窠石图》相似的情绪,欧阳修曾写过歌咏秦人石刻的《石篆诗》,他写道:
我疑此字非律画,又疑人力非能为。始从天地胚浑判,元气结此高崔嵬。当时野鸟踏山石,万古遗迹于苍崖。山只不欲人屡见,每吐云雾深藏埋。群仙发空欲下读,常借海月清光来。嗟我岂能识字法,见之但觉心眼开。
图1-9 泰山刻石
和《读碑窠石图》不同,欧阳修试图再现的并不是一个现实空间,而是一个具有神话色彩的世界。“石篆”是上古神祇的造物,诗中那种对邈远、玄冥、苍茫、泛神论世界的想象,隐含了一种关于自然、文明和历史的观念:“上古”作为一个人文意象,是人类世界创造力的源泉。
在凤翔,苏轼吟咏过《石鼓文》(图1-10),镌刻着秦系文字的十个石鼓(欧阳修《集古录》称一鼓无文,九鼓有文),在初唐时被发现于岐山脚下的荒野中,到晚唐,已经被安放在凤翔府的孔庙中,年轻的苏轼得以常常徘徊其下。他在诗中写道:
图1-10 石鼓文,故宫博物院藏明拓本
厌乱人方思圣贤,中兴天为生耆耇。东征徐虏阚虓虎,北伏犬戎随指嗾。象胥杂沓贡狼鹿,方召联翩赐圭卣。遂因鼓鼙思将帅,岂为考击烦蒙瞍。何人作颂比《嵩高》,万古斯文齐岣嵝。勋劳至大不矜伐,文武未远犹忠厚。[43]
《石鼓歌》是一个旧诗题,唐代的韦应物和韩愈都写过同名诗歌。《石鼓歌》是韩诗中的名篇,其思想底色是复兴儒家传统的圣人之道,他借《石鼓文》抒发了古文运动的这一理想。尽管诗中所沿袭的初唐以来对《石鼓文》年代的断定,被后人认为是错误的,但对韩愈来说,唯其如此,方能达到其借古喻今的目的。他在诗中重塑了《石鼓文》的纪念碑性:周宣王在明堂接受诸侯的朝贺,与诸侯一起观赏士兵在园囿中围猎。这是一个显示周王室无上权威的象征性时刻。所谓“周纲陵迟四海沸,宣王愤起挥天戈”云云,显然是安史之乱后的唐王朝的写照。苏轼回应了韩愈的题旨: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结束了唐末五代的丧乱局面,开辟了真正的升平年代,重演了周宣王平定天下的故事。
就碑文的时间效力而言,要远远弱于青铜器铭文。随着石质载体的渐渐颓败,铭文也就会随之沦失。《水经注》引用的碑碣铭文,上起秦汉下至北魏,在郦道元身后五百年间,也就是欧阳修撰写《集古录》的时代,已经大部不存;之后再过七八十年,到赵明诚撰《金石录》时,被欧阳修著录的碑刻又磨灭殆半。至于七八百年后,到清人王昶撰《金石萃编》、孙星衍撰《寰宇访碑录》时,碑刻原物也就凤毛麟角了。[44]对各个时代的金石学者而言,铭文的确能够纠正书籍文献的一些传写错误或者遗漏,但当碑文的生命周期结束,真正能够依赖的记录终究还是历代传写的文字和保存的拓片。在碑文制作之始,古人虽“未尝不为无穷计”,但石碑的物理生命并非永恒。
和青铜器一样,碑刻同样是作为历史文献和审美对象进入北宋士大夫的私人空间的(之后也得到了朝廷的重视)。作为研究对象,士大夫所面对的主要还是碑刻拓片,通过拓片获得的文字材料,考证史事或研究其书迹。和青铜铭文相比,石刻文字中除了像《石鼓文》那样的上古刻石,宋人在识读方面并没有障碍,由此,石刻文字也向宋人展开了一个可以充分理解的历史世界。按宋人的观念,从废墟中获得的碑刻文字,除了是比书籍可靠的历史文献,还有一种书籍所不具有的图像性,郑樵在《通志·金石略》的序言中写道:
方册者,古之人之言语。款识者,古人之面貌。以后学跂慕古人之心,使得亲见其面而闻其言,何患不与之俱化乎。[45]
在这篇简要的序言中,郑樵阐述了他在《通志》中专列《金石略》的原因。他认为,书本所载的是古人的言语,而金石文字则是古人的面貌。之所以是古人的面貌,则在于其风格内涵,正如“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之风猷,观唐人书踪,可见唐人之典则”。金石文字也是由古人的精神内涵呈现出的某种神态。我们可以这样揣测:金石器物连同镌刻其上的文字是古人的亲手创制,其上散发着古人的气息,通过它们,访碑者可以实现与古人的近距离接触。这种历史与现实的空间相交叠的独特体验,是碑刻魅力的源泉。
三 篆书与笔法通变
在宋代的金石学中,针对个别书法作品的审美判断,尽管被视为一个次要问题,如赵明诚所言“至于文词之媺恶,字画之工拙,览者当自得之”[46],但在书法研究方面,书法家对金石文字中的篆隶书的审美意义的议论仍每每可见。欧阳修并非善书者,在《集古录》中,对于篆隶书的审美价值,除了散见于几则题跋中的“笔法精妙”“势力劲健”之类的零星评语外,没有值得注意的阐发。《集古录》所反映的是,篆隶书体在当时的礼仪性书写中继续应用——比如用来题额或书碑,但他们所师法的往往是唐人:李阳冰及其传人的篆书,或者李潮、韩择木等人的隶书。
将篆隶书视为北宋书法复兴的重要资源,是笔者试图予以说明的书法史问题。北宋尽管不是篆隶书体风行的年代,但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书家从笔法的角度所作的阐发,却凸显了篆隶书在他们各自书法实践中的意义。
谪居黄州时期,苏轼为文勋篆书(图1 -11)写过一篇赞文,提到了当代篆书笔法混杂的问题:
世人篆字,隶体不除。如浙人语,终老带吴。安国用笔,意在隶前。汲冢鲁壁,周鼓秦山。[47]
图1-11 文勋《伯夷叔齐碑篆额》
时人以隶法写篆书,以至于隶书体势挥之不去。苏轼对文勋篆书的古意是欣赏的,认为其取法高古,从蝌蚪古文、《石鼓文》和秦人刻石中来。熙宁九年(1076年),在密州太守任上,苏轼从民间访得秦《琅琊台刻石》(图1-12),曾命时为僚属的文勋将其模刻,置于州城超然台上。[48]
苏轼对篆书的认识,还体现在其所写的《小篆般若心经赞》中:
草隶用世今千载,少而习之手所安。如舌于言无拣择,终日应对惟所问。忽然使作大小篆,正如行走值墙壁。纵复学之能粗通,操笔欲下仰寻索。譬如鹦鹉学人语,所习则能否则默。心存形声与点画,何暇复求字外意。世人初不离世间,而欲学出世间法。举足动念皆尘垢,而以俄顷作禅律。禅律若可以作得,所不作处安得禅。善哉李子小篆字,其间无篆亦无隶。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正使匆匆不少暇,倏忽千百初无难。[49]
图1-12 明拓《琅琊台刻石》,北京历史博物馆
在此赞中,苏轼指出,继篆隶书之后出现的“草隶”成为日用书体,以至于人们已经无从索求古人的笔意,仅能像鹦鹉学舌一样习得个别点画,无法把握篆书笔势的原理,进而求得字外之意。苏轼将“求字外意”与佛家的“出世间法”相伦比,批评世俗浅学缚于偏狭,不能达到心手相忘的自由境界。文中“李子”指李康年(通叔),而小篆《心经》亦当为李氏所书。在谪居黄州期间,苏轼与其多有书简往来,现存四通。其中第二简称:
《通言》略获披味,所发明者多矣。谨且借留,得为究观。他日成书,尽以见借,尤幸。篆书《心经》,字小而体完,尤为奇妙。君为亲书,岂敢辄留。他日别为小字,写百十字见惠,不必《心经》,乃大赐也。要跋尾,漫写数字,不称妙笔。[50]
此简所及之题跋当为李康年《通言》(或为字学著作)及《心经》等篆书作品而作。在另外两通书简中,苏轼又两赞李康年寄来的篆书作品,其中一件系为东坡雪堂所题的篆书匾额。[51]在给元丰三年(1080年)到任的黄州太守徐大受(字得之)的尺牍中,苏轼还提到:“李乐道篆字等不来,且纳志文去,可就近别求也。”[52]按此简,当时苏轼曾为徐大受撰写志文(或为墓志),而墓志盖篆字系由苏轼请李康年书写。“笔势茂美,深得二李本意”是苏轼对李康年篆书的评价,因是书简,“尊题”在所难免,但“笔势茂美”之评却体现了苏轼对篆书古意的领悟。另外,盛赞李康年篆书的也不止苏轼一人,黄庭坚曾为其写过三通题跋,均作于从戎州贬所获赦后赴荆渚时期。李康年世居江夏,黄庭坚或曾与其会晤。黄庭坚写道:
学者揭六艺以趋新,古学堙替,致叹无所。江夏李乐道独精思于古文,类非希价于咸阳者也。[53]
在当时,王安石新学的后继者主导了科场学风,黄庭坚似是借李康年的篆书古学以抒怀。在另一则题跋中,黄庭坚又赞李氏《六经》古学与其篆书风貌融为一体:
李乐道白首心醉《六经》古学,所著书,章程句断,绝不类今时诸生,身屈于万夫之下,而心亨于江湖之上。晚寤篆籀,下笔自可意,直木曲铁,得之自然。秦丞相斯,唐少监阳冰,不知去乐道远近也,当是传其家学。观乐道字中有笔,故为乐道发前论。[54]
在魏晋时期,江夏李氏是著名书门,李康年是否在这一世系中,待考。但黄庭坚所谓“当是传其家学”,当有所据。至于“字中有笔”则是黄庭坚晚年重要的领悟。另外,在为李康年《心经》所写题跋中,黄庭坚还勉以“知五蕴皆空以游世”。[55]如果说黄庭坚对李康年篆书的评论,尚有借题发挥的成分——为他本人的“字中有笔”作注脚,那么他于丁忧时期(元祐七年至元祐八年)为王寿卿(1060—1122年)篆书(图1-13)所作题跋,则是纯粹从笔法传统角度来推赏的:
王鲁翁嗜篆……其论阳冰笔意,从老至少,肥瘦刚柔,巧拙妍丑,皆可师承,有味其言之也……今世作小篆者凡数家,大率以间架为主,李氏笔法几绝。见鲁翁用笔,可以酒酹阳冰之冢耳。[56]
在北宋,以小篆名家者不乏其人,但黄庭坚认为,大都仅仅学得二李外在的间架结构,而未入“笔法”堂奥,唯有王寿卿能继踵前人。除了二李篆书,得益于金石学的兴盛,先秦金文也进入了黄庭坚的视野中,他从先秦古篆中获得了审美尺度,以至于认为唐代待诏唐玄度和当代僧人梦英的篆书都是妄作:
图1-13 王寿卿《穆氏新兆域记》
龙眠道人于市人处得金铜戟,汉制也。泥金六字,字家不能读。虫书妙绝,于今诸家未见此一种。乃知唐玄度、僧梦英皆妄作耳。[57]
上述评论表明,大篆为黄庭坚打开了一个审美视野,而非在于其文献价值。换言之,“字家不能读”,并没有造成审美障碍。黄庭坚所谓“笔法”,如果仅仅是篆书体特有的某些起、行、收笔方法,尚可直观把握,但黄庭坚真正的意趣并不止此。和苏轼一样,他并不善篆书,其所谓笔法,系指篆书用笔的某些特殊审美效果。这些效果,是可以移入新体(楷、行、草)之中的。这从黄庭坚对其戎州时期草书的自评可见一斑:
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科斗、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其余碌碌耳。[58]
对于黄庭坚的这一关于笔法通变的领悟,我们只能借助黄庭坚后期的草书作品来说明。作于绍圣二年(1095 年)的作品《廉颇蔺相如列传》(图1-14),其中结体与怀素《藏真帖》等有继承关系自不待言,从其结体宽和、用笔抑扬舒缓、线条凝重的特点,可以想见他对金石篆书那种入木三分的深刻感、自然松活的笔势,以及富于体量感的线条独有会心。把握了此一用笔奥妙,黄庭坚方能自负其草书与张旭、怀素鼎足而三。认为篆籀古体在笔法上通于新体,他在《石鼓文》题跋中重申了此意:
图1-14 黄庭坚《廉颇蔺相如列传》(局部),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石鼓文》笔法,如圭璋特达,非后人所能赝作。熟观此书,可得正、行、草法,非老夫臆说,盖王右军亦云尔。[59]
所谓“王右军亦云”系指传为王羲之所作《题笔阵图后》中的“改本师”之说。黄庭坚另一则题跋言之甚明:
老夫病眼眚,不能多作楷。而圣予求予正书,与儿子作笔法。试书此,初不能成楷,目前已有墨花飞坠矣。然学书之法乃不然,但观古人行笔意耳。王右军初学卫夫人小楷,不能造微入妙,其后见李斯、曹喜篆、蔡邕八分,于是楷法妙天下。张长史观古钟鼎铭科斗篆,而草圣不愧右军父子。[60]
按此跋,黄庭坚曾应友人之请为其书写楷书范字。他尽管因患有眚疾而视野模糊,但他在书写过程中体会到,这并不影响笔法——笔法才是学书的关键。事实上,金石篆书通常漫溃不清,其视觉效果,恰如视野模糊之人观看原本清晰的物像。黄庭坚的笔法论是一种阐释。《题笔阵图后》是否为王羲之所作大成问题,张旭何处得观古钟鼎铭蝌蚪篆也无从查考,但这些传闻足以为黄庭坚的见解作注脚。在黄庭坚看来,王羲之和张旭,都是从篆书中悟得笔法而成大家,尤为重要的是,他们取得成就的书体都非篆书——黄庭坚将此视为一条历史的经验。
苏、黄之外,米芾同样提到了篆书对行草书的建构性意义。《海岳名言》称:“书至隶兴,大篆古法大坏矣。篆籀各随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状,活动圆备,各各自足。隶乃始有展促之势,而三代法亡矣。”另外,米芾还认为颜真卿的《争座位帖》的成功之处在于“有篆籀气”。[61]而从米芾对篆籀“活动圆备”的认识来看,其所追求的“八面出锋”笔法当与此有关。
纵观苏、黄、米三家之论,对篆书笔法的理解,对三人书风的形成均有不容忽视的意义。三家均以楷、行、草行世,于篆书用力甚少——至少没有传世书迹证明于此有所成就。对于先秦古篆,他们虽因其时访碑与收藏之风盛行而时有所见,却并无太强的识读能力,更遑论以此书体来书写作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从中汲取古人笔法。因此,笔者认为,尽管金石学并未带来篆书体的复兴——至少与清代书家对篆书的复古实践不可同日而语,但对北宋的书法创新而言,篆书仍是重要的书学资源。基于对篆书古意的感知,产生了新的笔法观念,这对苏、黄、米书法成就的取得至关重要。
北宋的士大夫,对于书法的审美趣味已经为魏晋以来的楷行草新体所重塑,在《集古录》中,只有当面对魏晋至于唐代法帖和碑刻时,欧阳修的品评才得心应手,即是明证。的确,在经历了唐末五代丧乱后,宋初书坛人物凋零,晋唐世家大族那种深厚的书学底蕴后继乏人。此时书法的发展主题,也变成了复兴以晋人神韵为审美理想的楷行草书,对篆书笔法的认识,成了苏、黄、米等人把握晋人风神的重要中介。
另外,就空间意义而言,始于魏晋文献家族,尤其是江左世族的书法精神,乃是强调一种个人化的艺术、追求个性化的“风度”。由此,书法家书写空间也趋于个人化,这意味着一种新的空间诗学。
四 个人化艺术与私人空间
记载秦王田猎盛况的《石鼓文》的出现,隐含了铭文的一个内在变化,即铭文的创作者,已经不再是宗庙中具有宗教身份的祭祀人员,而是世俗化的作家——他们按一定的文学体裁,完成了铭文的创作和书写。尽管韩愈《石鼓歌》所谓“从臣才艺皆第一,拣选撰刻留山阿”的说法,是其建构历史的产物,但碑文的撰刻在《石鼓文》诞生的年代已经成为一种世俗化现象。这对书法的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变化。它意味着文人书法史上二元文本结构的形成:文学作品与书迹的合一,作家与书法家的合一。
《石鼓文》之后的一批秦代刻石,被六朝以来的众多书法史文本牢固地系于李斯名下。这位被唐代李阳冰称为“斯翁”的政治强人,既不是仓颉那样的神话人物,也不是史佚那样的专门和文字打交道的史官,而是凭其伟大功业与煌煌书迹成了书法史上第一位书法名家。
归入李斯名下的作品,最著名者莫过于刻于秦代的七块纪功石,即现今所谓“秦碑七刻”。这批小篆作品,被视为秦代小篆的标准样式,也是后世通行小篆的典范。至于李斯之后的汉代,将一些石刻作品系于个人名下,就更为正当了。个中原因,首先在于具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碑文作家的出现。
在《文心雕龙·诔碑》篇中,刘勰对碑志文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夫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标序盛德,必见清风之华;昭纪鸿懿,必见峻伟之烈,此碑之制也。[62]
刘勰对碑志文体作了历史追溯,除了《穆天子传》中具有传说色彩的周穆王刻石,文中提到的第一位撰碑人是东汉末年的蔡邕(133—192年)。蔡邕碑文,无论在文体的驾驭上,还是在文学性上,都堪称该文体的典范和奠基人:
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才锋所断,莫高蔡邕。观杨赐之碑,骨鲠训典,陈郭二文,词无择言。周胡众碑,莫非清允。其叙事也该而要,其缀采也雅而泽。清词转而不穷,巧义出而卓立。察其为才,自然而至。[63]
在后人辑录的蔡邕文集中,共有碑文43篇,铭文13篇,除去5篇器铭,实则有碑文51篇,占到全部145个作品的三分之一以上。[64]尽管,刘勰对蔡邕碑文予以高度评价,但碑文终究是一种特殊的传记,它是应委托人(通常是死者子孙或门生故吏)之请所作,对蔡邕而言,难免成为一种人情债务,刘勰所谓“资乎史才”就只能部分落实了。碑文并非德行之美、攻伐之烈的实录,无法像评价历史人物一样秉笔直书。不遗余力的赞美是碑文惯例,蔡邕曾为一个七岁夭折的儿童和一个十五岁夭折的少年写过碑铭,其碑文亦无外是“生有嘉表,幼而克才”“逸材淑姿,实天所授,聪远通敏”之类的溢美之词,[65]真正配得上碑文中颂词的人是很罕见的,蔡邕曾自评:“吾为天下碑文多矣,皆有惭容,唯《郭有道》无愧色矣。”[66]
除了是文学家,蔡邕也是见诸书法史记载的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就理论而言,《九势》《笔论》等篇章均系于他的名下,其书迹则有《熹平石经》(图1-15),按《后汉书·蔡邕传》的记载:
熹平四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图1-15 清黄易旧藏《熹平石经残石》
《熹平石经》是一部用标准隶书书丹上石的经书,蔡邕提供了字形书写的规范,在书法史上被作为书法作品著录。唐代窦臮《述书赋》将蔡邕列为自上古以来的三位书法家之一(另两位是史籀和李斯),称:“伯喈三体,八分二篆。棨戟弯弧,星流电转。纤逾植发,峻极层巘。”而按窦蒙注释,蔡邕书迹在唐代尚不少见:“今见打本《三体石经》四纸,石既寻毁,其本最稀,惟《棱隽》及《光和》等碑时时可见。”[67]
作为拥有众多传世作品的文学家和有可靠书作的书法家,蔡邕奠定了书法的文本传统:高水准的文与书的合一。当然,尽管蔡邕文集中碑文很多,但他终究只是那些碑文可能的书写者。汉代碑刻往往是先立碑、后书刻,属于需书写者亲临其地的现场书写——欧阳修在《集古录》中证实了这一点。蔡邕一生颠沛流离,不可能亲书每一种碑文。但他的书法声望的获得,得益于一种双重传播:书法与文章互为媒介。
在碑志文体的二元文本结构形成的同时,铭文也获得了另一种功能,即个人言志。青铜器和祠堂、墓葬的石刻对个人功业的宣扬,虽然也可理解为一种言志,但终究不具有个人化艺术自我指涉的情感性。“战代以来,弃德务功,铭辞代兴。”(《文心雕龙·铭箴》)刘勰认为,对个人功业的宣扬,导致了作为人文理想的三代之“德”的持续异化,铭文中的“夸诞”之辞,已经成为个人野心的文饰,违背了铭文起源阶段的价值观念。关于铭文文体的原始宗旨,刘勰写道:
昔帝轩刻舆几以弼违,大禹勒笋虡而招谏,成汤盘盂,著日新之规,武王户席,题必诫之训,周公慎言于金人,仲尼格容于欹器,则先圣鉴戒,其来久矣。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68]
这些记录除孔子观欹器未涉及铭文、周公《金人铭》不可考之外,其他铭文的内容均见诸汉代文献的记载:《汉书·艺文志》载有黄帝四铭;道家著作《鬻子》载有大禹《笋虡铭》;《礼记·大学》载有成汤《盘铭》;《大戴礼记》载有武王十七铭。[69]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武王十七铭,它和黄帝、大禹的铭文一样是出于汉人杜撰:
王闻书之言,惕若恐惧,退而为戒书,于席之四端为铭焉,于机为铭焉,于鉴为铭焉,于盥盘为铭焉,于楹为铭焉,于杖为铭焉,于带为铭焉,于履屦为铭焉,于觞豆为铭焉,于户为铭焉,于牖为铭焉,于剑为铭焉,于弓为铭焉,于矛为铭焉。[70]
这些铭文作为一个文本整体,具有明显的空间感:周武王的日常生活完全被铭文包围。从坐席、桌子、盥洗用具、衣物、鞋子、餐具、门窗到兵器,铭文无处不在。对日常言行的规诫和对良好德行的自我要求,是这些铭文的共同旨趣。于是,普通的器物被赋予了不寻常的含义,其物理性能成了某种德行或言行准则的象征物,甚至连兵器这样的用具也变得与军事活动无关:一张弓的屈伸体现的是内省的道德修为,一把剑则是用来传布德行。显而易见,《大戴礼记》的作者借此塑造了一种上古圣王的理想人格,它完整地体现于周武王身上。这些人格化的器物,体现了无所不在的礼教精神——对万民实施礼乐教化正是周武王作为圣王的使命。
然而,尽管礼教具有某种普适的目标,武王十七铭仍隐含了强烈的个人性。这种个人性体现在:铭文是一种个人日常生活空间中的书写形式。通过这种书写,那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器物超越了其单纯的实用意义:“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
文学性的铭文在汉代有大量实践。按清人严可均所辑《全汉文》,刘向曾撰有《杖铭》,严遵撰有《座右铭》,蔡邕则撰有《警枕铭》《槃铭》《酒樽铭》《铜籥铭》等。这些铭文大都以比德为旨归,借以表达器物主人对修身准则的省悟。其意趣与武王十七铭如出一辙:
历危乘险,匪杖不行。年耆力竭,匪杖不强。有杖不任,颠跌谁怨。有士不用,害何足言。都蔗虽甘,殆不可杖。佞人悦己,亦不可相。杖必取便,不必用味。士必任贤,何必取贵。(刘向《杖铭》)[71]
应龙蟠蛰,潜德保灵。制器象物,示有其形。哲人降鉴,居安虑倾。(蔡邕《警枕铭》)[72]
酒以成礼,弗继以淫。德将无醉,过则荒沈。盈而不冲,古人所箴。尚鉴兹器,茂勖厥心。(蔡邕《酒樽铭》)[73]
就文体而言,这些铭文虽然在刘勰那里被归属于“铭箴”,但它们实际上亦可被视为微型的赋,其文学性与刘歆的《灯赋》[74]、蔡邕的《笔赋》《弹棋赋》《圆扇赋》[75]之类的作品并无二致。
作为生活空间中的物品,相关的铭文创作具有很强的言志与交往功能。进入宋代,苏轼、黄庭坚等人都撰有大量此类作品,其所具有的文学性与书法艺术性的双重价值,是苏黄等人书法世界中的重要创作形式——本书第四章将对此进行讨论。
与铭文的个人化转向同时,铭文的载体也发生了变化。因不依托于具体的器物存在,其媒介形式的选择更具有灵活性。就像前代帝王和王公贵胄在山川中通过树碑来昭示个人功业一样,在汉代,出现了将其他户外空间中的直立平面作为文学与书法媒介的萌芽。文学家司马相如,即是最早的实践者之一,在追逐世俗荣华的青年时代,他在故乡市镇的城门上写下题词:
不乘赤车驷马,不过汝下也。(《题市门》)[76]
和司马相如的充满了个人欲望的题词不同,另一篇西汉题词则体现了一种批评功能,它出自一位翟姓廷尉。按《史记·汲黯郑当时列传》,翟氏在位居廷尉时,宾客盈门;而到他被免官时,却门可罗雀。后来,翟氏再度登上廷尉之位,昔日的宾客纷纷再度登门。于是翟氏在大门上,题写了下面这段话:
一生一死,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77]
司马相如和翟氏的题词,在一个直立平面上指向了社会空间。作为一种书法史上盛行的书写形式,在唐代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之后在宋代达到全盛。苏轼,这位北宋时期的全能型艺术家,成了当时最著名的题壁作者。
至于奠基于蔡邕的碑志书写,作为礼仪艺术,在唐宋时期同样是书法家书写实践的一部分。就像蔡邕的碑文存在撰文与书写的分工一样,碑志书法也是一种社会性极强的艺术形式。唐代的韩愈是另一位擅长撰碑的文体家。他在《科斗书后记》中写道:
愈叔父当大历世,文辞独行中朝,天下之欲铭述其先人功行取信来世者,咸归韩氏,于时李监阳冰独能篆书,而同姓叔父韩择木善八分,不问可知其人,不如是者不称三服,故三家传子弟往来。[78]
由韩愈撰写碑文,而由李阳冰书写碑额或篆书碑文(图1-16),由韩择木书写碑文(图1-17);按《集古录》著录,韩碑的书写者还有沈传师、陈谏等人,韩碑在唐代具有一种话语权威,得到了当时门阀世族的集体认可。韩愈本人亦因此获得经济方面的丰厚回报,计有功《唐诗纪事》录有韩愈与刘叉之间的一则逸事:
后以争语不能下宾客,因持愈金数斤而去,曰: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79]
图1-16 李阳冰《颜家庙碑额》,西安碑林
图1-17 韩择木《荐福寺临坛大戒德律师碑》(局部)
尽管因文体所限,韩愈难免蔡邕“皆有惭容”的尴尬,但这对于矢志于重建文章道统的韩愈而言,乃是其人性之光。
在宋代,谀墓传统遭到了欧阳修、曾巩等人一定程度的抵制,欧阳修《论尹师鲁墓志》中,向委托人尹氏家族申述了其对墓主进行客观评价的作文原则,文章称其在墓志中“论其文、其学、其论议、其材能、其忠义”,已充分体现了尹氏的人生成就。至于其在古文运动中的地位,却没有尹氏家族所认为的那么高:“若‘作古文自师鲁始’,则前有穆修、郑条辈,及有大宋先达甚多,不敢断自师鲁始也。”[80]欧阳修的学生曾巩,同样表达了对墓志作为个人传记失实的忧虑:
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81]
撰写墓志是欧阳修谱牒学学术实践的主要部分,在他的文集中,这类碑志文字有近百篇(有神道碑11 首,墓表14 篇,墓志68 篇,墓碣2 篇),在宋代作家中堪称翘楚。相比之下,与曾巩同为其学生的苏轼却很少撰写这类文字。苏轼曾自称“一生仅铭五人而已”。他曾多次拒绝为友人甚至上司撰写墓铭文字,这体现了苏轼在书写活动方面高度的自律性(详见本书第六章)。苏轼对上古碑铭的重视,仅仅在于其审美形式问题。谪居惠州期间,苏轼曾应潮州太守王涤之请,为潮州韩愈祠庙作《潮州韩文公庙碑》,在给王涤的书简中,详细地说明了对刻石形式的要求:
卷中者,乃某手书碑样,止令书史录去,请模刻手书。碑首既有大书十字,碑中不用再写题目,及碑中既有太守姓名,碑后更不用写诸官衔位。此古碑制度,不须徇流俗之意也。但一切依此样,仍不用回及碑首花草栏界之类,只于净石上模字,不着一物为佳也。若公已替,即告此简与吴道人勾当也。[82]
按此简,苏轼对当时流行的在碑身作“花草栏界”之类围绕文字的装饰颇为反感,认为不合古碑制度。同时,额题文字也不应在碑阳正文右首重复,甚至碑文中已经提到的太守官衔也不应在碑文后再署。为保证按此要求刻碑,苏轼特意作了碑刻图样,附简寄出。另外,他还担心,王涤一旦卸任,就无法主持刻碑了,于是还就要求将此事交付给“吴道人”来负责——吴道人系苏轼的潮州籍友人吴子野。
在碑身上刻花草栏界在当时是一种风气,无论是地下的墓志,还是地上的诗刻,均有体现,刻于元丰三年(1080年)的文彦博诗刻(图1-18),和刻于元祐二年(1087年)的余戬墓志(图1-19)即是如此。苏轼对这种俗丽颇为反感。其所谓“古碑制度”,系指唐代以前的碑刻形式,这一点在写给乡居的堂兄苏子安(伯父苏涣之子)的书简中,有明确说法:
图1-18 《文彦博诗刻》,国家图书馆藏
图1-19 《余戬墓志》,国家图书馆藏
墓表,又于行状外,寻访得好事,皆参验的实。石上除字外,幸不用花草及界栏之类。才著界栏,便不古,花草尤俗状也。唐以前碑文皆无。告照管模刻仔细为佳。[83]
此简作于元祐年间,简中所言墓表系为伯父苏涣所作。从文中可见,栏界和花草实是当代流俗添入的两个形式因素。另外,苏轼显然也接受了欧阳修对谀墓传统的抵制态度,故而要求堂兄“寻访得好事,皆参验的实”。
苏轼的古制情结甚至还延伸到了其他的刻石,在写给孙正孺的尺牍中,苏轼亦就其作品入石的问题叮嘱:“入石时,莫用边花栏界之类,古碑惟石上有书字耳。”苏轼此简未言所书内容为何,但按给孙正孺的另一简看,此作品当为苏轼为其所书的一通题跋。[84]
上述尺牍所关涉的作品,尚无实物为证。能说明苏轼对碑刻形式的具体要求的是《宸奎阁碑》(图1 -20),元祐年间,苏轼在与大觉禅师的尺牍中写道:
图1-20 苏轼《宸奎阁碑》宋拓本
要作《宸奎阁碑》,谨以撰成。衰朽废学,不知堪上石否?……仍大字写一本付侍者赍归上石也。惟速为妙。碑上别作一碑首,如唐以前制度。刻字额十五字,仍刻二龙夹之。碑身上更不写题,古制如此。最后方写年月撰人衔位姓名,更不用著立石人及在任人名衔。此乃近世俗气,极不典也。下为龟趺承之。请令知事僧依此。[85]
从存世拓本来看,《宸奎阁碑》碑首十五字系“以二龙夹之”,而碑身无题,碑文后仅书苏轼名衔,且无“立石人及在任人名衔”,与此书简内容相符。大觉禅师显然听从了苏轼的叮嘱。
除了碑身的图文形式,苏轼对于刻工问题也颇为重视。元祐年间,在给庐山东林广惠禅师的尺牍中,他对刻工传达本人的书法艺术寄予了厚望:
古人字体,残缺处多,美恶真伪,全在摹刻之妙,根寻气脉之通,形势之所宜,然后运笔,亏者补之,余者削之,隐者明之,断者引之。秋毫之地,失其所体,遂无可观者。昔日王朗文,梁鹄书,钟繇镌,谓之三绝。要必能书然后刻,况复摹哉!三者常相为利害,则吾文犹有望焉耳。[86]
苏轼援引古人故事指出,古代的刻工往往能书(像钟繇一样),这样才不至于使碑文失去书法原作神采。而所谓“吾文犹有望焉”则体现了苏轼对碑刻作品三要素——“文采、书法、刻工”的重视。就苏轼本人而言,镌刻是他不曾涉足的领域,他所致力的乃是关系到个人化艺术表现的两方面——文采与书法,这是蔡邕以来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