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中国近现代财政学名作新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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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窃考租税发达之迹,与政治制度之演变,关系綦切。原始社会,人民任意献纳,初无所谓租税也。其后国家形成,君主专制,国家强制赋课于民,贪婪暴戾者,遂得恣意诛求,大肆聚敛。殆后政治制度由专制演进为民主或立宪,政府征税必须经人代表之议会同意,而国家支出亦然。今之视昔,人民主奴荣辱,判然有别。且自19世纪德儒瓦格涅倡租税社会政策学说后,不仅国际学者,颇多共鸣,即各国执政者,亦甚重视,而当今英美之重课富有,厉行国家建设,增进社会福利,尤具积极意义,斯租税与人民生活,有密切之关系,纳税亦遂为国民必须之常识,而应深切了解者也。

纵览各国史乘,税政良窳,攸关国家盛衰治乱,13世纪英吉利之不流血革命(大宪章),实因国王约翰滥征赋税;18世纪美利坚之独立,亦因征税不平而起;而我国历史,改朝换代,亦往往由于君主滥征无度,国家租税苛扰,天下大乱之后。国父持远大之眼光。于所创民生主义中,颇重租税政策之运用,如实施地价税,以平均地权;累进征课直接税,以节制资本皆为最有效之方法。不佞昔留学德国,攻研财政经济,特重租税,归国后,从事税务工作,盖亦已十五易岁月。本国父民生主义之昭示,尝究各项租税问题,有感瓦格涅社会政策租税学说,尚未能配合今日之潮流。盖今日租税所贵者,不仅在平均社会财富,消弭社会危机,尤应在提高国民生活水准,促进社会福利,易言之,则社会政策租税学说,应进一步易为幸福租税学说,而人民纳税,不仅为义务,且亦为权利矣。

今者训政行将结束,宪政即付实施;当此伟大光辉之民主时代,租税为民主政治最显著之表现,纳税为公民必具之常识,不佞本前述观点,草撰斯篇,用供国人参考;惟以公务鞅掌,研究多疏,挂漏脱误,自所难免。尚望海内贤达,多赐指箴,俾便再版修正。是为序。

关吉玉序于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

时民国三十四年(1945)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