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察举制——汉代“公务员”招考指南
对汉朝来说,张骞的历险还要好多年才能有成果,而匈奴人仍然继续着他们的生活。咱们也回到主线上来,继续往下走。我们先来说说所谓的“罢黜百家”。
1.被扶持的儒家学说
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刘彻20岁了。
本年,设置“五经”博士。“五经”指儒家的五部经典:《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博士,专管经学传授,一般由博学或具有某种专门知识的人充任,有的时候,也充当皇帝的私人顾问或私人秘书,所起的作用和后来的翰林类似,有建议权没执行权。
博士们普遍来自士人阶层。先秦时期,儒、墨、道、法、农、阴阳、杂家等流派纷呈、百家争鸣,博士们的学术渊源、学术派别和思想倾向不同,故此时对博士的归类比较笼统,可以按大的学术流派称呼,如法家博士、儒家博士、道家博士等。汉武帝设“五经”博士之后,称呼变成了法家博士、道家博士、《易经》博士、《尚书》博士、《诗经》博士、《礼记》博士、《春秋》博士,也就是说,儒家博士多了数位“小弟”,儒家的博士占比一下就高了。这可以算是刘彻“罢黜百家”的开始。
其实,“罢黜百家”这个词,最早的出处是《汉书·武帝纪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这是班固说的,汉武帝从来也没有表示过要罢黜什么家。
西汉时期,尤其是汉初,有鉴于秦朝的教训,统治阶层对各种学术思想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的。在实际操作上,刘彻只是通过设立“五经”博士这样的手段,变相地抬高儒家学说的政治地位,并没有拿其他的诸子百家怎么样,更没有故意废除他们。再说,思想是最难控制的东西,并不是皇帝发一份诏书,然后大家的思想面貌就焕然一新了。儒学的垄断性官方学说地位,是慢慢建立起来的,过程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其间还有过多次反复。而且,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学,和先秦时期的儒家还是不是一回事,就更得两说了。
如果一种思想学说得不到政治上的支持,就很容易湮没无闻。虽然汉武帝并没有明令赶走其他各家的博士,但是,从此以后,其他各家在政治领域的影响力确实是一天不如一天,直至无声无息地退场了。特别是法家,自秦亡以后,在公开场合,几乎没有了自己的声音。不过实际上,从战国开始,法家就没有一天离开过政治领域,各朝代都会用法家学说,就是不明说。
2.汉武帝和群臣的矛盾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刘彻21岁。
五月,太皇太后驾崩。
六月,田蚡被任命为丞相。曾经的太尉做了丞相,曾经的丞相窦婴却赋闲在家。一朝外戚一朝臣,算是两汉的政治特色。
八月,闽越王驺郢发兵攻击南越的边境城镇。南越并没有急于自卫还击,而是上书汉朝,让汉武帝定夺,并美其名曰尊重天子的权威。汉武帝派王恢和韩安国分别从豫章郡(今江西一带)、会稽郡(今浙江一带)出兵,前去讨伐闽越。汉军还没抵达冲突地点,闽越就起了内讧,驺郢的弟弟驺馀善杀掉驺郢,向汉军投降。
闽越挺有意思的,不敢光明正大地攻击汉朝,却老是骚扰周围的邻居,真是柿子专挑软的捏。南越就更有意思了,凭他们的实力,在边境打退闽越的进攻,应该没啥问题,这次却选择把球踢给汉朝。我认为,南越就是想借着这次闽越入侵,探一下汉朝的底细,看看汉朝的军事能力和对南方事务的态度。而汉朝也向南方诸国表示:我有搞定你们的能力,而且对搞定你们有兴趣,希望你们老实一点。
事后,除了闽越国被一分为二,汉朝并没有其他更大的动作。因为此时,汉朝得把主要精力放在北方——匈奴又来请求和亲了。对于这一次和亲,刘彻让大臣们讨论是否该接受。大行令王恢,也就是主管边疆民族事务的外交部长主张拒绝,韩安国主张接受。大臣们大都赞同韩安国的主张。于是,汉朝同意和亲。
讨论本身就是一个态度,刘彻本人肯定是不想再和亲了。他要是还想继续和亲,直接按老规矩办就行了,根本不用讨论。咱们普通人,只要想一想就能明白这个逻辑,当时那些人精似的大臣,难道会不知道?
“韩安国们”跟刘彻唱反调,倒也正常。这位少年皇帝是个什么心思,他们肯定明白。这太皇太后刚死,刘彻就想改变对匈政策,这样的大事,他们无论如何要阻拦一下。结果也和他们期望的一样,刘彻最后妥协了。不过,妥协的一个后果就是,刘彻更加坚定了自己拉团队另起炉灶的决心。
刘彻下决心组建听命于自己的执政团队。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笼络人才的问题。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就是逐步完善察举制。
3.察举制的起源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刘彻22岁。
十一月,汉武帝下令每个郡、诸侯国(行政级别相当于一个郡)的长官,每年至少举荐一个既孝顺又清廉的人才到朝廷参加考试,也就是“举孝廉”。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察举制。
汉初郡国并行,故朝廷比起其他大一统朝代来说,是“小朝廷”,小得不能再小的朝廷,连铸币权都下放了。朝廷小,活儿就少,开国功臣和二代就能干完。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或者说,皇帝不放心的时候,就临时从民间征召几个人来打打下手,也能凑合着把活儿干了。
直到汉武帝时期,随着各种政策的陆续推行,各种大项目的轮番上马,政府规模不得不扩充了,人才队伍的建设才显出了必要性,人才选拔制度的确定才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察举人才,这种事汉文帝时期就开始干了,但当时主要还是临时性质的招聘,遇到事情,就从社会上招聘几个人。直到汉武帝时期才因为迫切的需要,正式成为一种选官制度。
4.察举制的构成之一——常科
察举制是在汉武帝时期被逐步完善和制度化的。汉代察举的科目,由少到多不断增加。按照周期,分为常科与特科两大类。
常科,也叫岁科,顾名思义,就是每年一次。特科则没有固定周期,视情况而定。常科有孝廉、秀才、察廉、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这些科目里,常科里以“孝廉”最重要,特科里以“贤良方正”最重要。
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以文法,也就是以法律条文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也就是以个人特长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等。
这些科目,咱们大致说一下。
孝廉,这是最重要的一科,录取的人数也最多,出了许多名人。比如三国时期的曹操、袁绍等一票大佬。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举孝廉之后,升官的速度就会比较快。孝廉出身的官吏,被认为是“正途”“清流”,很被看重。刚开始孝廉的人数是以郡为单位。到了东汉,改成以人口为单位:人口不满十万的郡,三年举一个孝廉;不满二十万,两年举一个孝廉。边疆地区的郡则适当放宽。当然了,至于这个人到底孝不孝、廉不廉,那得当权者说了算。
秀才,在东汉时期,为了避讳光武帝刘秀的名字,改叫茂才。这个科是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立的。秀才针对的是现任官吏,人数少很多。通过考试之后,一般都是直接担当千石俸禄的官职,至少也是县令。而通过孝廉科考试的,一般是被任命为郎官,先在中央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一般只有六百石的俸禄。也有不少人先举孝廉,再举秀才。
察廉,就是察举廉吏的意思。被举为廉吏的,一般是低级吏员,被举后,按原职往上升;而孝廉,一般是进入中央当郎官。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二者的区别还有:廉吏是由直属长官向上级部门推荐,而孝廉则是由郡国长官向中央推荐,也就是所谓的贡士。在古代,地方长官有个义务,就是要把自己所在地的土特产往中央送。送的东西,叫贡品或者贡物。送给中央的人才,也就叫贡士了。廉吏仅限于俸禄不足六百石的吏员。注意,不是官,是吏。而孝廉则开放给所有吏民。这个科目,在汉武帝之前应该就有了,后来才逐渐成为常设科目。
光禄四行,这个科目是汉元帝设立的,针对的是光禄勋的下属,也就是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议大夫、谒者等在宫廷里跑腿当跟班的人。他们的工作性质,难以做出突出成绩,也就长时间得不到提升。设立这个科目,每年从他们里面选拔一两个人,算是朝廷给身边人的福利。类似目的和形式的,还有北宋的特奏名进士。
以上这四个,属于常设科目,如无意外,每年都有。
5.察举制的构成之二——特科
下面再说一下特科的部分。
贤良方正,这个科目汉文帝时期就有了。一般没有固定的周期,有事情了才会开。比如国家发生了灾荒,朝廷要上马大项目,皇帝想听听基层的意见,都可以作为开设特科的动机。这个科目上来的人,由皇帝亲自考察,通过考察的人,最高可以直接任命为九卿之一。
因此,举荐人的地位也都很高,三公、将军、王侯、郡守,只有这样的高官才有举荐的资格。这个科目需要的是公正无私、敢说实话的人,所以对于被举荐者,反而没有什么限制。
此外,特科还有:贤良文学,针对有经学底蕴,通晓古文经典的人;直言极谏,敢于指出皇帝的不足,能提出治国方略的人;孝弟力田,能孝顺父母,团结兄弟,同时在农业方面有所建树的人;明法,通晓法律的人才;明阴阳灾异,这个比较有时代特色,我们可以笼统地理解为看风水、会算命的人才;勇猛知兵法,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吧。
其他的还有很多,咱们就不挨个说了。
这些受到举荐的人,特别是那些被举荐到中央的人,会由官府来统计他们的个人信息作为备案,然后用传车,也就是驿站的政府公车送到中央去。这个做法一直延续到清代。
这么多科目,目的就是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选拔人才。其中选的对象是没有官职的人,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他们做出了成绩,上级或者中央就提拔他们一下。
为了防范察举制的腐败问题,连坐制度也被引进了察举制。总的原则就是,谁举荐的人犯了法,谁就要受到同样的处罚。最狠的时候,甚至要被连坐而死。不仅如此,被举荐到朝廷接受考察的人,如果不合格,举荐人也要被处罚。
察举制,帝国时代第一个政治人才选拔制度。从设计上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已经算是尽善尽美了。
6.察举制的补充——征辟制和任子制
与察举制度并行的,还有征辟制和任子制。
征辟制,这个选拔制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政府行政流程,而是法律默许的授权。根据官职等级不同,授权适用范围也不同。简单来说,就是政府跳过察举制的选拔流程,直接把官职授予某些人。这些人一般担当参谋的角色,通常从事文字工作,相当于外聘人员。
中央或者皇帝聘请的,叫“征”,征召的意思;公卿大夫或者郡县官员聘请的,叫“辟”。这个制度在东汉时期非常盛行。特别是郡县官员,他们一般通过这个制度来建立和当地世家大族的联系,笼络地方实力派。
任子制,也就是所谓的荫补制度。汉代规定,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可以举荐自己家族的一个子弟,跳过考察,直接到中央担任郎官。这本质上是一种高官的特权和福利。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荫补的官职都很低,在政治上一般也被人瞧不起,只是朝廷给的一个上升入口而已。这种制度,在今天看来是很腐朽的。但通过这种途径当官的人里,也不是没有人才。比如苏武,就是靠荫补当了郎官,然后才出使匈奴的。
征辟制和任子制在汉代并不是官员的主要来源,政治地位也不能和察举制出身的人相比。
以上这些,只是西汉选官制度的简单概括,相关问题还有很多细节,此处不再赘述。
总的来说,察举制度只是解决了人才的来源问题,要想顺利地使用他们,就需要对现有的行政体系进行调整,这就产生了内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