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论性别和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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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的遗传

透过生殖,在父母那里结合而成的种子不仅把种属的素质传给了后代,而且也传播了个体的素质——这是日常最普通的经验教给我们的道理,涉及的是身体的(客体的、外在的)素质;这也是自古以来人们都承认的东西:

每个人都遵循着自然赋予他的天性。

——卡图卢斯

至于这是否同样适用于精神的(主体的、内在的)素质,以至也从父母那里遗传给孩子,则是一个常常被人提起、也得到了几乎普遍的肯定回答的问题。但在此,要分清哪些素质属于父亲,哪些素质属于母亲,亦即我们从父亲和母亲那里各自遗传到哪些精神思想素质,则是难度更大的问题。假如我们用我们的基本知识来说清楚这一问题,即意欲是人的自在本质、内核、根本的成分,智力是这些实体次要的、偶然的部分,那在探询经验之前,我们就可以设想这起码是很有可能的:在生殖中,父亲,作为第一性和生殖的本原,给出了新生命的基础、根本性成分,亦即给出了意欲;但母亲,作为第二性和只是受孕的本原,是新生命的次要成分,是智力;因此,人的道德性的东西、他的性格、他的倾向、他的心遗传自他的父亲,而他的智力的程度、智力的性质和方向则遗传自他的母亲。这一假定现在经验中的确得到了证实,只不过这事情并不是在桌子上做个物理实验就可定夺的,而是从多年缜密、细腻的观察和历史中引出的结论。

自身经验的优势是完全可靠和极其独特的,这样也就压倒了自身经验所产生的缺点,即自身经验的范围比较狭隘,其例子也不是人们都知道的。因此,我要各位首先察看自身的经验。他首先要观察自身,坦言自己的倾向和情欲、自己的性格缺陷和弱点、自己的恶习,以及自己的优点和美德——如果他有的话。然后,他再回想一下自己的父亲,那就不难在其父亲身上也察觉到所有上述那些性格特征。相比之下,他会时常发现母亲是很不一样的性格,与母亲在道德方面的吻合一致是极少有的,真出现这样的一致性的话,那也只是由于父母双方的性格碰巧一致而已。他就检查这些方面,例如,是否易怒、耐心、吝啬,或者挥霍、喜好肉欲,或者喜好暴饮暴食,或喜好赌博,是否铁石心肠抑或心地善良,诚实正直抑或虚假作伪,高傲自大抑或平易近人,勇敢抑或怯懦,和气抑或好斗,宽宏大量抑或怨恨记仇,等等,等等。然后,他在他所精确了解其性格、其父母的人那里做同样的检查。假如他专心致志地检查,伴以准确的判断和坦诚的心态,那我们的论点就不可避免地得到了证实。例如,他会发现不少人特有的撒谎倾向,在两兄弟那里同等程度地存在,因为他们从父亲那里遗传了这种撒谎的倾向。因此,喜剧《撒谎者和他的儿子》在心理学上是准确的。但在此,两个无法避免的局限是要注意的,也就是说,第一,父亲始终无法确定是谁。只有与父亲明确的身体上的相似性才能消除这一局限,而某种表皮上的相似是不足够的,因为之前的受精会留下某种影响;有时候由于这一影响,第二次婚姻生下的孩子仍会带有与第一任丈夫轻微的相似性,而通奸所生的孩子与法律上的父亲也有轻微的相似。这样的影响在动物那里可观察得更清楚。第二个局限是,虽然父亲的道德性格在儿子那里出现,但由于儿子获得了另一副不一样的、经常是相当不同的智力(遗传自母亲的素质)而有了修改——这样的话,就有必要修正所观察到的东西。这些修改根据那智力的差别可大可小,但不会永远如此之大,以致经过了这些修改,父亲性格的基本特征依旧不会辨认出来,好比穿上了一件完全陌生的衣服,戴上了假发和胡子现身。假如由于得之于母亲的遗传素质,一个人有了压倒性的理性装备,亦即有了深思熟虑的能力,那他遗传自父亲的情欲就会由于这理性而部分地收敛、部分地隐藏起来,因此只会有条理地、按部就班地或者秘密地显露出来;这样,由此产生的现象就与头脑思想可能相当狭隘的父亲很不一样。与此相反的情形也同样可以发生。相比之下,母亲的倾向和情欲却完全不会在孩子的身上重现,很多时候甚至是相反的。

历史上的事例相对于私人生活中的例子的优势是,历史的事例是人们普遍知道的,但相比之下,历史的事例当然由于有欠确实和所有流传下来的很多东西都遭受了歪曲而打了折扣,同时也因为历史的事例一般只包含公开的而不是私下的生活,因此只包含国家的行为,而没有性格的细微展现。但我还是想通过几个历史事例来证明这正谈论的真理。那些认真研究历史的人,毫无疑问,可以补充更多的同样有力的例子。

大家都知道,德西乌斯·穆斯英勇、慷慨赴死,把生命献给了祖国:他庄严地把自己和敌人奉献给了地下的神灵,裹着头颅猛地扎进了讲拉丁语的敌军里。大约四十年以后,他的儿子,同样的名字,在与高卢人的战斗中,做出了一模一样的事情(《李维著作》,第8卷,6;第10卷,28)。因此,这是贺拉斯所说的一个很好的证明:勇、善之人也生下勇、善的后代——而相反的另一面,则是莎士比亚所说的:

怯懦的父亲生下怯懦的孩子,卑鄙之人也生下卑鄙的后代。

——《辛白林》,第4幕,第2场

早期罗马史向我们展示了一整个一整个的家族,其长串的家族成员都以为国献身的爱国热情和勇猛无畏而引人注目,例如法比乌斯家族法布里西亚家族。再就是亚历山大大帝嗜好权力、有征服欲,一如其父亲菲利普。相当值得注意的是尼禄的家谱——苏埃托尼乌斯(第4、5章)把这放在了他带着道德目的对这怪兽的描写之前。那就是克劳迪亚氏族——这在他的笔下,自6个世纪以来就在罗马兴旺发达,产生了纯粹行动性的、但却狂妄自大和残酷无情的男人。从这氏族产生了提比略、卡里古拉和最后的尼禄。在尼禄的祖父,尤其是在尼禄的父亲那里,就已经展现出了所有的可怕素质。而这些素质也只有在尼禄那里才充分形成和铺开,一是因为尼禄所处的高位让这些素质得以发挥,二是因为尼禄有了没有理性的狂女阿格里皮娜这个母亲:她无法给予尼禄智力以管束其情欲。因此,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苏埃托尼乌斯叙述说:在尼禄出生时,在朋友们给予父亲多米提乌斯良好的祝愿时,多米提乌斯所说的话就成了预言。他说,他和阿格里皮娜所生下来的不会是别的,只能是一头残忍的怪物和公共的祸害。相比之下,米太亚德的儿子客蒙哈米尔卡的儿子汉尼拔,还有西庇阿家族,形成了一整个家族的保卫祖国的高贵者和英雄。但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儿子,恺撒·博尔吉亚,则令人恶心地活像亚历山大六世。那臭名昭著的阿尔巴公爵,其残忍和卑劣一如他的父亲。那狡猾、不公,尤其是以残忍刑罚和处决圣殿骑士而闻名的法国的菲利普四世,有一个名为伊莎贝拉的女儿,是英王爱德华二世的夫人。她忤逆丈夫,并囚禁了他。在爱德华二世签下了退位诏书以后,将他投进监狱。因为将他虐待致死的企图并没有得逞,所以,就用上了一种手段做掉了他,其手段因太过令人厌恶而让我无法在此复述。那嗜血暴君和信仰保卫者,英格兰的亨利八世,有一个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女儿,玛丽女王。玛丽女王以迷信、偏执和野蛮而出名,她因为多次焚烧异端而挣得了血腥的玛丽之名。亨利八世第二次婚生的女儿,伊丽莎白,则从其母亲安娜·博林那里继承了杰出的理解力。这让她无法容许迷信,也收敛了,但却并没有消除在她那里的父亲的性格,以致那性格不时地隐约显露出来,并在残暴对待苏格兰玛丽女王时暴露无遗。范·根斯[1]根据马克斯·多纳图斯讲述了这样一个苏格兰女孩:她的父亲在这女孩只有一岁的时候,由于当街抢劫和吃人肉而被烧死了;虽然这女孩在完全不一样的人群中长大,但随着年纪的增长,在她那里也展现了对人肉的同样渴求;在满足她这渴求的当下被抓住以后,她就被活埋了。1821年7月13日《直言报》,我们读到这样的报道:在奥布省,警察追捕一个年轻女子,因为她谋杀了两个本应送到育婴堂的孩子,目的只是把那留给孩子的不多的钱据为己有。警察终于在通往巴黎的路上的罗米伊附近找到了这溺死的女子,而她的谋杀者自首以后,原来就是她的亲生父亲。最后,在此还要提到最近的一些例子,因此只有报纸为此作证。在1836年10月的匈牙利,一个贝利茨奈伯爵被判了死刑,因为他谋杀了一个官员和重伤了他自己的几个亲属。他的哥哥在早些时候也因谋杀父亲而被判了死刑,而他的父亲也同样是谋杀犯(1836年10月26日《法兰克福邮报》)。一年以后,那伯爵最小的弟弟也在那伯爵谋杀官员的同一条街上,对其财产的管理员开枪射击,虽然并没有击中(1837年9月16日《法兰克福日报》)。1857年1月19日《法兰克福邮报》的一封来自巴黎的书信报道了对一个非常危险的街道抢劫犯勒梅尔及其同伙的判刑,另还补充了这句话:“这犯罪的倾向在他及其同伙的家族中似乎是遗传的,因为他们中的多人已死于绞刑架下。”[2]那罪案侦查年鉴里面肯定有不少类似的犯罪家谱。自杀的倾向则尤其是遗传的。

在另一方面,我们却看到杰出的马可·奥勒留有一个糟糕的儿子,康茂德。但这不会让我们困惑,因为我们知道福斯蒂娜是一个臭名昭著的荡妇。相反,我们要记住这样的情形,目的就是在类似的情形里推测出类似的原因。例如,多米提安千真万确就是提图斯的兄弟,这是我永远不会相信的,我宁愿相信维斯帕先是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

至于我所提出的基本原理的第二部分,亦即智力遗传自母亲,这比起第一部分有普遍得多的承认,而第一部分就自身而言,那自由的意欲决定,那把两者分开来认定,是与单一和不可分的灵魂相矛盾的。这一古老和流行的词语,“天生的机智”[3]就已证明了人们很早就接受和肯定了这建立在对大大小小的智力优点的经验基础之上的真理,即具有这些智力优点的人,其母亲都是智力相对出众的。但父亲的智力素质不会传给儿子,则由那些具有非凡才能的男人,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而得到证明,因为那些父亲或者儿子一般都是智力相当平庸的人,并没有父系的思想才能的痕迹。但假如这些多方证实了的经验体会,还真有个别的例外,例如,皮特和他的父亲查塔姆勋爵就提供了一个例外;这样,我们就可以、并且的确不得不把这归之于偶然,虽然这例子由于牵涉罕有的伟大才能,所以,就属于很不寻常的偶然事情。但在此却适用这一条规律:难以置信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这说法本身就是难以置信的。此外,伟大的政治家(正如在第22章所提到的)之所以如此,既由于其性格素质,即透过其父亲的遗传,也由于其头脑的过人之处。而艺术家、文学家和哲学家,其成就也就是人们归之于真正的天才,我却不曾听闻有过相似的例子。虽然拉斐尔的父亲是一个画家,但不是伟大的画家;莫扎特的父亲和儿子一样,也都是音乐家,但他却不是伟大的音乐家。但让我们不得不惊叹的是,命运给了这两个在各自领域的伟人只有相当短暂的生命,但命运就像要补偿似的,也为此做了这样的安排:让他们诞生在他们的工作间里,让他们不像其他天才那样通常都在年轻时虚耗一段光阴,而是从儿童期开始,通过父亲的言传身教,让其接受他们以后唯一从事的艺术所必不可少的指导。这种似乎引领个体人生的秘密和谜一样的力量,是我特别考察的课题,我在“论命运”(《附录和补遗》,第1卷)中已写了出来。但在此还需指出,某些科学事业虽然要求具备良好的、与生俱来的能力,但那却不是真正稀有的和超乎寻常的能力,而努力追求、勤勉耐心、很早就开始和持之以恒地学习研究与多方反复练习才是主要的要求。由此,而不是因为从父亲那里遗传了智力,才可以解释儿子何以乐意走上父亲准备好了的道路,几乎所有的手艺职业何以在某些家族中得到传承,以及在某些对勤勉和坚持有首要要求的科学中,某些家族能够接连产生出卓有成就的人。属于此类家族的有斯卡利杰家族、贝努利家族、卡西尼家族、赫谢尔家族。

证实智力的确遗传自母亲的证据数量本来会比所见的多很多——假如不是因为女性的性格和天职导致女人甚少公开表现其能力,因此,她们的能力并不曾成为历史而让后世得悉。除此之外,由于女性的本性和构造都较弱,这些能力在她们那里永远不会达致在良好的环境下,在其儿子身上所达致的程度。就那能力本身而言,在女性那里的发挥和成果我们需要以同样的比例予以更高的评价。据此,我手头上只有下面的例子可以证明我们的真理。约瑟夫二世是玛利亚·特蕾西亚的儿子。卡丹奴斯在《论生活本身》第3章中说,我的母亲以记忆力和聪明见称。卢梭在《忏悔录》第一部写道,我母亲的美丽、她的智力、她的才能——对她那样的地位来说,有着太过闪耀的才华,等等,然后提供了她写的一组极可爱的对句。达兰贝是克劳汀·德·唐森的非婚生儿子,那是一个具有优异智力的女人,是有多部小说和类似作品的作家,其作品在当时获得了很大的赞誉,时至今日据说仍然值得一读(参看《文学消遣》,1845年3月,第71—73期有关唐森的传记)。至于布封的母亲是一个杰出的女性,下面取自埃罗·德·塞舍尔的《蒙巴游记》中的一段话可以证明,而这是由弗卢朗的《布封所做的工作》第288页提供的:布封持这样的假说:小孩一般都从其母亲那里遗传了他们的智力和道德素质。在布封谈论起这一假说时,他当场把这假说套用在自己身上,盛赞母亲:她事实上很有思想,有广泛的知识,思考相当地有条理。至于布封错把道德素质与智力素质连在一起,那要么是叙述者犯了错,要么是因为布封的母亲意外地与布封及其父亲具有同样的性格。与此相反的却是无数的母亲与儿子性格相反冲突的情形,所以,在《俄瑞斯忒斯》《哈姆雷特》中,最伟大的戏剧作家表现了母亲与儿子敌对的矛盾冲突,而儿子则作为父亲的道德代言者和复仇者而出现。而与此相反的情形,即儿子作为母亲的道德代言者和复仇者而出现,则是让人恶心的,同时也是可笑的。这都是因为父亲与儿子的确具有同一性,那就是意欲。但母亲与儿子之间只是智力上同一,并且就算是在智力上,也是有一定条件的。母亲与儿子之间可以存在巨大的道德上的差距,在父亲与儿子之间则只有智力上的差距。从这一角度审视,也可看出萨利克法的必要性:女性无法延续宗族。休谟在简短的自传里说:我们的母亲是一个异常有才的女人。F.W.舒伯特写的最新传记中,是这样评论康德的母亲的:“根据她儿子亲身的判断,她是一个有着极佳天然理解力的女人。在她那时候,很少给女孩受教育的机会,但她却很有学识,后来自己也更进一步地学习。在散步的时候,她让儿子注意到大自然各种各样的现象,并试图用上帝的能力予以解释。”歌德的母亲是多么的明理和有见解,现在已是人们都知道的。在文学界她为人们津津乐道,但歌德的父亲却根本无人提起。歌德本人把他描述为一个才具次一级的人。席勒的母亲对诗歌很有感受力,并且自己写诗,其中某一片段可见之于施瓦布写的《席勒传记》。比尔格,这个在德国诗人中或许应占有歌德之后第一个位置的真正诗歌天才,因为与他的诗歌相比,席勒的诗歌显得冷冰冰兼具斧凿的痕迹。对我们来说,比尔格就父母给了很有意义的信息——比尔格的朋友和医生,阿尔特霍夫在1789年出版的传记中,重复了这些话:“比尔格的父亲虽然依照当时学习的模式具备了多方面的知识,并且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但他如此喜爱宁静的舒适和抽上几口烟斗,就像我朋友经常说的,在真的要花费一刻钟在儿子的功课上之前,他就始终要先‘助跑’一下。他的妻子是一个有着异常的思想素质的女人,但却由于没有得到什么教育,以致不曾学过像样的书写。比尔格认为假如他母亲能有足够的学习,就会成为女性中声名最显赫者,尽管比尔格也多次对母亲的道德性格中不同的特质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尽管如此,他相信从母亲那里遗传了某些思想天赋,但从父亲那却遗传了与父亲道德性格的一致性。”瓦尔特·司各特的母亲是一个诗人,与她那时代的才智之士有联系,正如在英国《环球》报的忌日册上有关瓦尔特·司各特所报道的。她的诗歌在1789年印刷出版了,这是我在一篇登在布洛豪斯编辑的《文学消遣》(1841年10月4日)中名为“天生的机智”的文章中发现的。文章中列出了长串名人有思想的母亲的名单,我就从其中只挑出两个:“培根的母亲是一个出色的语言学家,写作和翻译了多种著作并显示了这多方面的学问、眼光和趣味。布尔哈夫的母亲则以医学知识见长。”在另一方面,哈勒为我们保留了很多从母亲那里遗传了糟糕的智力的强有力证据,他列举了:从一个贵族家庭出来的两姐妹,尽管接近白痴的程度,但却由于富有而找到了丈夫。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这一疾病的种子自一个多世纪以来渗进了至为显赫的家族,以致他们所有的后代,直至第四代,甚至第五代人,也仍然是有点低能的(《人体生理学原理》,29,§8)。也根据埃斯基罗尔所述,疯狂通常都遗传自母亲而不是父亲。但如果这是遗传自父亲的,那我把这归之于性情气质的作用。

从我们的这个基本原理似乎可以推论:同一个母亲的儿子有着同样的思想能力,而如果其中之一思想能力禀赋很高,那另一个也必然同样如此。有时候是这样的情况,例子就是卡拉奇、约瑟夫·海顿和迈克尔·海顿、伯恩哈德·隆贝格和安德烈亚斯·隆贝格、乔治·居维尔和费里德里希·居维尔。我本来还想补充施莱格尔兄弟的,假如弟弟费里德里希·施莱格尔不是在晚年因与亚当·穆勒一道推行可耻的蒙昧主义,而使得自己不配与其杰出的、无可挑剔和至为出类拔萃的兄弟——奥古斯特·施莱格尔——并称。这是因为蒙昧主义是一种罪恶,或许不是针对圣灵,而是针对人的精神思想而言。所以,我们永远无法原谅,是与那些犯有这些罪行的人永远难以调和,利用每一个机会鄙视他们,他们生时是这样,死后也如此。但上述推论也同样经常与实情不符,例如,康德的弟弟就是一个相当平庸的人。为解释这一点,我回想起在第31章所论述的天才的生理学方面的条件。这不仅需要一副异常进化的、绝对符合目的而形成的脑髓(母亲的遗传素质),而且也需要相当有力的心脏搏动去鼓动这一脑髓,亦即需要主体的某一狂热的意欲,某一活跃的脾性,而这是遗传自父亲的素质。不过,这只有在父亲最精壮的时候才处于高峰,母亲则衰老得更快。据此,一般来说,高禀赋的儿子是在父母年富力强的时候所生的长子。而康德的弟弟比康德年轻了11岁。在两个杰出的兄弟中,哥哥也更为优异。但在生殖时,不仅父母的年纪,其实,父母生命力的短暂衰弱或者健康出现问题,都会削弱父亲或者母亲的作用,阻挠了那卓越才华的现象,也正因此这一现象是特别稀有的。顺便一说,在孪生子那里上述的差别取消了,原因是他们的本质的准同一性。

假如出现个别的情形:一个禀赋很高的儿子的母亲并非思想出色,那就可以这样解释:这个母亲本身有一个迟钝、冷漠的父亲,因此,她那尤其发达的脑髓不曾透过相应的血液循环的能量而恰如其分地兴奋起来。这一要求是我在前面第31章阐述过的。虽然如此,母亲极完美的神经和脑髓系统仍遗传给了儿子,而在儿子那里,加上一个活泼的、激情的、具有有力脉搏的父亲——只有这样,伟大思想能力的另一个身体条件才算出现了。或许这就是拜伦的情形,因为我们在哪里都找不到他的母亲的智力优势。这同样的解释可应用在这样的情形中:一个天才儿子的母亲有杰出的思想禀赋,但母亲本人却不曾有过一个思想丰富的母亲,因为这位母亲的父亲是个迟钝、冷漠的人。

大部分人的性格中都有不和谐、不一致和摇摆不定的特性,或许可由此找到根源:个体并非有简单的起源,而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意欲,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智力。父母双方越是彼此不同,越是彼此不相适合,那孩子性格里不和谐和内在冲突就越厉害。一些人以心见长,另一些人则头脑更加地优秀,但此外也还有这样的人:他们的优点只在于本质中的某种程度的和谐和统一,而这些则由于他们的心和脑如此高度地互相适宜,以致互相扶持和彼此衬托。这不由得让人猜测他们的父母彼此特别的适宜、和谐、一致。

在此所阐述的理论就生理学方面,我只想说伯尔达哈错误地认为那同样的精神心理的素质有时遗传自父亲,有时则遗传自母亲,但却(《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第1卷,第306页)补充说:“总体看来,男的在决定肌肉生命方面发挥着更多的影响,女的则在情感方面有着更多的影响。” 林奈在《自然体系》(第1卷,第8页)所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有生殖力的母亲在生殖前,会产生一个完全像她的、新动物的、活的、髓状的总纲,这被称为马尔皮基氏隆线,与植物的胚芽相类似。在生成以后,心就并入这马尔皮基氏隆线,让其衍生。这是因为鸟类孵化的蛋卵中的凸点,在开始的时候展现出一个颤动的心和与髓体一起的脑髓:这个小小的心脏在寒冷之下是静止不动的,但透过温暖的气息就会被刺激活动起来,并利用一个逐渐膨胀的气泡把液体沿着液体的管道推压。生命体中的活力点好比是生命从首次生成就开始持续进行的髓类衍生,因为那蛋卵就是在母亲那里的一个髓类芽体:这芽体从一开始就是活的,虽然其独立的生活只是与来自父亲的心脏一道才开始的。

假如我们把在此获得的确切见解,即性格遗传自父亲和智力遗传自母亲,联系起我们在这之前所考察的大自然在人与人之间,无论在道德方面还是在智力方面所定下的巨大差距,还有我们所认识到的人无论性格还是思想能力都是完全无法改变的事实,那我们就将得出这样的观点:要真正和彻底改良人类,与其从外在还不如从内在达到目的,亦即与其通过教导和培养的手段,还不如通过生殖的途径。柏拉图早就有过这一意义上的想法,因为他在《理想国》第5部分就阐述了增加他的战士阶层,使其变得高尚的奇妙计划。假如人们可以给所有的坏蛋去势,让所有的蠢鹅待在修道院里,让高尚性格的人士妻妾成群,让所有具有思想和理解力的女性获得男人,而且是完整的男人,那很快就会出现一代人,其展现的时代比伯里克利时代更胜一筹。我们可以不同意这样的乌托邦计划,但却可考虑这一点:如我没搞错的话,假如在某些古老的民族中,去势的确就是排在死刑之后最重的刑罚,那这世界就会免去坏蛋的整个谱系。这是相当稳妥的,因为众所周知,大部分的罪案都是在20—30岁时发生的。[4]同样,在结果方面,可以考虑这样的做法是否更有成效:把在某些场合和时候要公开分配的嫁妆,不再授予据称是最有美德的女子,就像现在所习惯做的那样,而是授予最聪慧和最有思想的姑娘,尤其是因为对美德的判断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正如人们说的,只有上帝才能看到人的内心。能让高贵的性格暴露出来的机会是很少的,是听任于偶然的。此外,不少姑娘的美德会得到其丑陋样貌的有力支撑。而鉴别聪慧的头脑,那些本身禀赋聪慧的人在经过一些检验以后就能得出确切的判断。另外一个实际应用上述观点的做法如下。在许多国家,甚至在德国南部,流行着这样糟糕的风俗习惯:女人把重物,并且经常是相当重的东西放在头上。这对脑髓必然有不良的影响。这样的话,民族中的女性的脑髓就逐渐退化,而既然男性是从女性那接受脑髓的,那整个民族就变得越发愚蠢。这种习惯做法,在许多情况下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据此,革除这一习惯就会在总体上增进这民族的智力。而这将是民族财富的极大增加。

但现在,假如我们把诸如此类的实际操作留给其他人,回到我们特有的,亦即伦理和形而上的角度,把现在的这些与第41章的内容连接起来,那下面的结果就将展现在我们面前;而这一结果,尽管其种种的超验性,却有一个直接的、有经验依据的支撑。那是同一个性格,亦即同一个个体确定了的意欲,活在源自一个氏族的所有后裔,活在源自一个男祖先一直到现在的长子和继承人那里。不过,每一个后裔都被给予了另一种智力,亦即另一种程度和另一种方式的认识力。这样,在每一个后裔那里,生活都向其展现生命的另一面和展现在另一种光线之下。他也就获得了对生活的一个新的基本观点,一个新的启发。当然,因为智力随着个体而熄灭,所以,那个体意欲不可以利用另一生的领悟来直接补充完整这一生的领悟。不过,由于获得了对生活的新的基本观点——而这每一个新的观点也只有一个更新了的人才会给予意欲——他的意欲活动本身也就获得了一个不一样的方向,因而以此经受了某种修改;最重要的是,在这新的方向上,他要重新肯定生活,或者否定生活。由于两性生殖必然性的自然安排,某一意欲与某一智力就持续变换地结合——这就成了解救规则和秩序的基础。这是因为由于这一安排,生活(生命)就不停地把新的一面转向意欲(这生活就是意欲的映照和镜子),就好比不间断地转换着让意欲看到,给意欲尝试着越发不一样的审视和思考方式,好让他在这每一种审视和思考方式之下,选择要肯定还是否定,而这两种选择始终摆在他面前。只不过一旦选择了否定,那整个现象就会随着死亡即对他而言停止了。那么,据此,因为智力的不断更新和完全的改变,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为意欲敞开着解救之路,但智力又来自母亲,所以,这可能是为何所有的民族(除了相当少的、并的确是可疑的例外)都憎恶和禁止兄弟姐妹间结婚的深层原因,他们之间也的确不会产生爱情——除非那是极少见的、违反自然的变态的性欲所致,要么并非亲生兄妹。这是因为从一对兄妹那里除了生出只是同一个意欲伴以同一个智力以外,不会还有其他别的,正如这两者在父母那里已经结合存在了,因而是毫无希望地重复已经存在的现象。

但假如我们通过个别的和接近的情形,正视人们性格中那种难以置信的巨大和明显的差别,发现这个人是那样的善良、对人友好,而另一个人却如此恶毒、残忍;再就是看到一个人是正直、诚实和坦率的,而另一个人却完全是虚假、奸诈的,是一个伪君子、骗子、叛徒和无可救药的恶棍,那在我们面前就敞开了审视的深谷,因为我们对这样的差别的起源会百思不得其解。印度教和佛教解答此难题的说法是:“这是前生的所作所为的结果。”这种解答虽然是最古老的,也最容易理解和出自人类的最有智慧者,但只是把难题更往后推了而已。但比这更让人满意的解答却是很难找到的。从我的学说的角度看,我还要说的是,在此,说起作为自在之物的意欲,仅仅作为现象形式的根据律就再也派不上用场了,与这根据律一道的所有的为什么和从哪里来也就一并消失了。绝对的自由的意思恰恰在于某样东西是一点都不会受制于作为一切必然性原理的根据律。这样一种自由因此只属于自在之物,而这自在之物恰恰是意欲。据此,意欲是在其现象中,因而也就是在其发挥、运作时受制于必然性;但在“存在”、在抉择了作为自在之物的时候,意欲是自由的。因此,只要我们涉及存在Esse),正如在此所发生的情形,那所有通过根据和结果的解释就都行不通了,而我们除了这说法以外,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在此表现出来的属于意欲的真正的自由——只要它是自在之物的话;也正因此,它是无根据的,亦即不知道为什么。但也正因此,我们所有的理解在此就停止了,因为我们一切的理解都是建立在根据律的基础之上,所谓的理解只在于运用根据律而已。

(选自《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