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往事如烟
提起那些往事,戴义琴一点都不清楚,来往比较多的南大彪倒是知道一点。
不过,这等家务事,再亲密的“狐朋狗友”也不好多嘴,尤其是当面还有金尚这个最有意见的当事人在场。
那个小表姐的大名,如果金尚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梅逢春,取自杜甫的那句诗——此时对雪遥相忆,送客逢春可自由?
曾经的金尚嘴贱,张口就嘲笑这个名字太土,没想到那个傻里傻气的表姐脾气居然如此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害得身子骨还不太强健的小金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当时小表姐就拿上面那句诗证明自己的名字何等富有诗情画意,却被输人不输阵的金尚大加批驳,以一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大占口头便宜。
性子虽然急躁了点的小表姐,也不得不承认林逋的《山园小梅》确实在咏梅诗的艺术上臻于极致,临别之前,还对小金放狠话,要将自己的名字从梅逢春改成梅疏影。
岁月忽已晚,人无再少年,当时只道是寻常,待到懂时已沧桑!
那时轻飘飘地说着再见,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次重逢都没有过。
也不知道小表姐现在是叫梅逢春还是梅疏影。
“阿尚,你觉得成吗?”
金时希冀地询问着,金尚原本想要拒绝,想了想之后还是妥协了。
“让她来试试,大彪叔这边也找找,还有戴大哥,有合适的也推荐一下,最后总要找个最优秀的。”
换个人说好话,金尚肯定不可能妥协,老金央求,怎么也得给个机会,展示一下本事再说。
见金尚没有闹情绪直接拒绝,老金也长舒了一口气,南大彪不动声色地拍了拍多年兄弟的肩膀,后让服务员上点零食糕点,坐着聊了这么久,确实有点饿了。
四人没有顾忌形象,狼吞虎咽地填饱肚子,就着凉白开水下咽,稍微提了提神。
“老爹,那个小表姐……今年快二十岁了吧,家里会容许他当什么歌星?”
金尚的母亲名叫梅杏红,大约是取自“恻恻轻寒翦翦风,小梅飘雪杏花红”这句诗,虽略显俗气,也寄托着父母的殷切希望。
祖籍江南,也是几百年的大豪,贩盐起家,后涉足棉纺织造,历史上有名的“衣被天下”,梅家先祖就是幕后最大的推手之一。
几百年的繁衍生息,梅家分支众多,有的过得好,有的也渐渐败落,金尚的母亲梅杏红家里就过的挺一般,迁居北方后,好几代没出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了。
不过,梅杏红这一代,倒是迎来了好机遇,有个两个哥哥,一个弟弟,都比较有出息。
长兄勤劳肯干,在仕途上走得比较顺;二兄开厂经商,北方最大的民营造船厂就是他的产业,最近开始涉及航运贸易、地产等生意,影响力不小;
最小的弟弟,也就是梅逢春的父亲,醉心于学术科研,经济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偶尔能在各大报刊上看到这个小舅发表的文章点评。
如此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混娱乐圈其实比较少见。又不是二十年后,日入几百万,香得不得了,谁都想成名后去里面打滚一番,混个财务自由,一辈子就不用愁了。
现如今,南家兄弟这样的业内人都不一定能赚大钱,被当做摇钱树的艺人就更没什么影响力了。
像梅逢春这种家境不错的孩子,即便是真喜欢在聚光灯下歌唱和表演,也是去走专业艺术家的路线,军政部门的歌舞团、演剧院、电影制片厂、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才是他们的归宿。有了编制,就不是朝不保夕,被欺负了也没有人撑腰的小歌星、小演员了,而是国家盖章认证的人民艺术家。
似乎早就预料到金尚的疑惑,金时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
“那个孩子,从小就比较倔,行事作风又没个姑娘家的模样,被说烦了,驳了家里人的面子,自己去报考了中央音乐学院……”
“学的什么?”
戴义琴不失时机地问道,
“中央音乐学院可不好进,我当年就没考上,被骂了十几年的学渣。”
“声乐歌剧系,兼修作曲。”
“那还是个才女啊!”
金尚没好气地揶揄道,
“还真没看出来,当年那个说话的时候嘴里像点了炮仗的小姑娘,还能学声乐。”
“有你这么形容的么?夸张也太过了。再说了,女大十八变,如今也是楚楚动人的大姑娘了。”
“希望如此吧。”
没有再冷嘲热讽的金尚闭嘴了,都已经退了一步,就不要说些酸话了,好事做了,还落一声埋怨,划不来。
“这个周末,没有主场比赛,下午有时间的话,可以约一约录音棚,去试一试音。”
“可以。”
南大彪同意了,戴义琴自然也没有意见,就这么说定了。
时间不早了,明天还各有各的事要忙,待司机兼管家老边来了之后,载着有点酒意的金家父子二人归家而去。
小车在空旷的公路上前行,除了发动机细碎的震颤声,就只有老金倒在后座睡着后的鼾声。
“边叔,这几天,老金很辛苦?”
老边名叫边路明,在金家当了很多年的管家,冼老妇人出嫁到老黄家,就追随而来,一路坎坷起伏数十年,也没有背离,看着金家父子二人出生长大的他,算是最值得信任的人之一了。
“小金也知道心疼长辈了?”
一边开车,一边轻松说笑着的老边说道,
“你父亲压力也挺大的,外面应酬不少,家里还有个能干的儿子,就怕自己拖了后腿。”
“嗯!”
虽然老金口口声声说要退居二线享福,到底也才四十出头,哪里愿意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时代所淘汰?
其经商的能力,只能算是平庸,眼光和头脑还是有的,就是手段和执行力有问题,通俗来说,就是太重感情,不够狠。
没有杀伐果断,六亲不认的觉悟,很难在尔虞我诈的商场混出名堂来。
以前儿子还小,老金还能维持住父亲的威严,现在小金动不动就搞几十万上百万的投资,让精打细算了这么多年的金时感到肩头担子变重了不少。
都说养孩子就如同喂四脚吞金兽,家里有个矢志创业的儿子,更是如无底洞般,金山银山都不一定够填。
竞争对手京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一掷千金的豪爽,让连零头都拿不出来的老金倍感焦虑。
虽然金尚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没问题,但理论归理论,实际操作是不是真的万无一失,只有天知道了。
见多识广的老金岂会不知道时移世易,变化万千,不可过分拘泥于现状,得与时俱进的道理?
一个不慎,就是满盘皆输的结局。
创业,除了能力和眼界的比拼,还要有真金白银来支持。
前世的互联网三杰BAT能够脱颖而出,真的就像功成名就后的创始人各种小作文吹牛所说的那样,英明神武,运筹帷幄?
其它黯然退场的竞争者就没一点可取之处?
能赢,除了确实有几分能耐,外加几分运气,最重要的就是能忽悠投资人支援烧钱,撑到够分量的竞争者都倒下了,才有后来发展壮大的机会。
放到现在也是如此,金尚掌舵的公司确实目标明确,步伐稳健,有几分振作的气势。
但是京城科技也不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鱼腩,在绝对体量上,碾压今夕文化毫无问题。
即便他们犯了很多错,可只要能撑得够久,总有找到正确前路的一天。
小金创业,老金反而更加操心,压力更大一点。
生意上的事,金时其实帮不上什么忙,生意之外的事,花费的精力也不小。
另外,相比于金尚简单的人际关系,金时的应酬无疑很多,需要考虑的麻烦事也不少。
这么多年来,金尚极少感受过来自复杂大家庭亲戚太杂,是非太多带来的麻烦,基本都是金时在为这个家遮风挡雨。
当儿子,做丈夫,老金确实不太称职,在金尚看来,以父亲的标准衡量,金时已经做得够好了。
“有自己想做的,也是好事。不过,边叔,有时候还是劝劝我父亲,纠结于往事,于事无补,抛下过去的包袱,轻装上阵,才能期待更好的未来。”
冼老妇人改嫁几次,小时候金时就跟着改姓几次。最后一任便宜父亲金三才,和金尚的舅家是邻居。金三才有个幼弟名叫金淼,和金尚的母亲梅杏红年岁相近,两家长辈把酒言欢,口头定下婚约。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说的就是金淼和梅杏红这种从小到大都很熟的青梅竹马关系。
按照一般的发展,应该是两人相亲相爱长大,然后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成就一段佳话。
可惜,世事无常,再大的道理,也抵不过人情。金淼和梅杏红之间,只有邻里之情,兄妹之谊,完全没有知慕少艾,郎情妾意的想法。
用比较接地气的说法就是,太熟了,不好下手。
朝夕相处如亲人一般的二人,实在是无法忍受和兄弟姐妹一般的人结为夫妻。
这个道理,其实也很好理解,正常男孩子,基本不会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姐妹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哪怕再漂亮也一样。
青梅不敌天降,在生物自然衍化中,还是有所体现的。
本来一件好事,成固然好,不成也没什么大问题。
偏偏那个时候,两家的际遇发生了重大变故,梅家兄弟起势,开始发达;金家则流年不利,长辈接连病亡,一蹶不振。
金三才身为长兄,自然就成为家中的顶梁柱,带着幼弟艰难度日。
金淼和梅杏红的亲事没成,金三才本来就有点想法,觉得是梅家兄弟看不上落魄的金家,找了个借口悔婚,连弟弟苦劝也说不通。再加上左邻右舍的闲言碎语,越发让他心思不通透了。
家境尚好的时候,金大少爷也是体面人,才子做派,书画双绝,在业界也是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
可惜,书法和绘画这种东西,想要混出名堂,光有才华还不够,要么靠时间积累名气,深谙商业互吹的套路,要么有金主捧场,为其扬名。
虽然亲事没有结成,到底也是通家之好,梅家兄弟也数次提过帮衬一二,都被金三才给严词拒绝了。
热恋贴了冷屁股,梅家兄弟也是要脸的,自然不再热络,关系也就此疏远。
再后来,金梅两家接连搬走,再无来往。
数年后,金三才邂逅了欣赏自己才华的冼夫人,然后在其资助下,顺利举办了书画展,才华与作品也得到了交口称赞。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结束,虽不圆满,倒也安稳。
直到有一天,比自己幼弟小不了多少的继子金时,领了个怀孕女友进了家门,才发现差点成为弟媳的梅杏红,居然要成为自己的儿媳了。
是不是巧合,金尚不得而知,但是,不待见年轻继父的金时,有可能是知道梅杏红和金老爷的恩怨情仇的,那一连串所作所为,除了确实喜欢比自己大一点的梅家姑娘,也未尝没有气一气金老爷的想法。
没想到,志得意满,时来运转的金老爷被气病了,在床榻挣扎了几个月后,居然一命呜呼,当真是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一个大活人,真的会被活活气死吗?
连面都没见过的便宜爷爷,给了金尚肯定的答案。
再后来,金老爷的弟弟金淼带走了家兄的一部分遗物,后听闻已经娶妻生子,具体干什么营生,小金也不清楚;祖母冼桂珍沉迷于参禅悟道,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悟出了什么;
金尚的母亲梅杏红就更不得了,生下了小金后,就回了娘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几乎再没踏足金家半步。
就算是对金时有怨怼,对金老爷和金淼有愧疚,对自己不查而自责,金尚自认为自己是真正完全无辜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