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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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图书馆又小又旧,弗朗茜却觉得它很美。待在这儿的感觉,就跟待在教会里一样。她推门走了进去。她喜欢书籍旧旧的皮面装帧、图书馆糨糊和刚印下的油墨图章混在一起的味道,觉得那味道比大弥撒时焚的香还好闻。

弗朗茜认为全世界的书都在那座图书馆里,而她的计划,就是读遍全世界的书。她按字母顺序,每天读一本,哪怕枯燥乏味的也不放过。她还记得,自己读到的第一个作者叫“阿博特”。如今,“一天一本”计划已进行了很长时间,可她还在读B开头的书。关于蜜蜂、水牛、百慕大之旅和拜占庭建筑的书已经读完了。尽管热情高涨,她还是不得不承认,有些B打头的书真难读。但弗朗茜是个爱阅读的人,找到的每样东西都要读一读:垃圾作品要读,经典作品要读,哪怕时刻表和菜场价目表,她也要读一读。有些读起来非常棒,比如路易莎·奥尔科特的书。她计划,等读完Z打头的书,她还要把所有的书再读一遍。

星期六不一样。这天,她会奖励自己不按字母顺序读书,而是请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


弗朗茜走进图书馆,按图书馆的规矩轻轻关上门,飞快地瞥了眼图书管理员那张桌子的尽头。那儿立着个金褐色陶罐。它是个季节指示器。秋天,罐子里会插几枝美洲南蛇藤,圣诞期间则改成冬青。哪怕地上还有积雪,只要看到罐里换上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要来了。今天是一九一二年夏日的一个周六,罐子里会插什么呢?她的目光顺着罐身慢慢往上,看到几根绿色的细枝、圆圆的小叶片,然后是……旱金莲!红的、黄的、金的、象牙白的。看到如此美妙的场景,她的眉心泛起一丝疼痛。这种感觉,她终生难忘。

“等我长大,”她想,“也要弄个那样的棕钵,炎热的八月就放旱金莲。”

桌面光洁闪亮,她很喜欢这种感觉,一只手抚上桌沿。她看到刚削好的铅笔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还看到干净方正的绿色记录册、装着奶油色糨糊的白色大肚罐、叠放整齐的卡片和已经归还、等待放回书架的书。那支笔头上方带日期条的醒目铅笔,则单独放在记录册旁边。

“嗯,等我长大,有了自己的家,长毛绒椅和蕾丝窗帘都不要,橡胶植物也不要。我要在客厅摆一张这样的桌子,每周六晚上都拿出一本干净的绿色记录册。还要摆一排亮闪闪的黄色铅笔。铅笔要统统削好,随时都能拿起来写字。再摆个金褐色的圆钵,里面总要插点儿东西:一朵花、几片叶子或几支浆果。桌上还有书……很多书……很多书……”


她开始挑选周日的书。要挑一本作者姓“布朗”的书。弗朗茜发现,一连几个月,自己一直在读作者是这个姓氏的书。本以为就快读完了,结果却发现下一个书架的书,又是以“布朗”开头的。她暗暗叫苦,真想快点儿看到C呀,那样就能读到玛丽·科雷利的一本书了。那本书她曾偷偷瞥过几眼,感觉情节精彩又刺激。她还能读到那本书吗?也许,她应该每天读两本,或者……

她在桌前站了老半天,最后图书管理员只得屈尊过来关照一下了。

“选好了吗?”那位女士气呼呼地问道。

“我想要这本。”弗朗茜翻开封底,拿出封套里的小卡片,把书推上前。孩子们经过图书管理员的训练,递书时都会这么做。这样,图书管理员就不用每天翻开几百本书,也不用从那么多封套里抽出几百张卡片。

图书管理员拿过卡片,盖好章,就把书丢进了桌上的一条狭槽。然后,她又给弗朗茜的借书卡盖了章,把卡推回给她。弗朗茜拿起卡,却并未走开。

“怎么了?”图书管理员头也没抬地问道。

“您能推荐一本适合女孩的好书吗?”

“多大年纪?”

“十一岁。”

弗朗茜每周都会问这个问题,而图书管理员也会回以同样的问题。对她来说,卡片上的名字毫无意义。她从不会抬头看一眼孩子的脸,也从未了解过这个每天都会来借一本书、周六还会借两本的小姑娘。对弗朗茜来说,一个微笑就很有意义,若还能多一句友善的评价,那便足以让她非常开心。弗朗茜热爱图书馆,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崇拜这位女图书管理员。可惜图书管理员脑子里似乎在想别的。总之,这位女士讨厌小孩。

看到那女人伸手去桌下拿书,满心期待的弗朗茜都有些发抖了。书被拿上来,她看到了书名——《如果我是国王》,麦卡锡著。太棒了!上周和两周前都是《格劳斯塔克的贝弗利》。麦卡锡这本她只看过两次。图书管理员真是翻来覆去地推荐这两本书,或许她只读过这两本吧。也可能某份推荐书单推荐过,或者她觉得这两本书肯定能让十一岁的女孩激动不已。

弗朗茜紧紧抱着书,急匆匆朝家赶,强忍着随便找个台阶坐下,立马开读的冲动。

终于到家了。整整一周,这是她最盼望的时刻——“太平梯时光”。她往梯子上铺了块小地毯,从自己床上抱来一个枕头,靠在栏杆上。幸好冰箱里还有冰块。她敲下一小块冰,放进一杯水里。早上买的粉白相间的薄荷味华夫饼干已经放进一个小碗。碗虽然有裂痕,却蓝得很漂亮。她把玻璃杯、碗和书放在窗台,就朝外面的太平梯爬去。一旦爬上梯子,她就好似住在那棵树上一样。无论楼上楼下,还是对面,谁都别想瞧见她。可是,她能透过树叶,将一切尽收眼底。

这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慵懒的暖风送来一股暖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枕头上留下变幻莫测的暗影。庭院里一个人都没有,感觉真不错。庭院往往被一个男孩霸占。男孩的爸爸租了一楼店铺,那孩子便在庭院里没完没了地玩“墓地游戏”。他会挖出一个个小坟墓,把活捉来的毛毛虫放进小火柴盒,埋进墓中,然后举行一场非正式的葬礼,并在那一个个小土堆前竖一块小鹅卵石墓碑。游戏期间,他还会一直假装啜泣,哭得胸口一起一伏。但今天,那个阴沉的男孩去本森赫斯特看望姨妈了。知道他出了门,弗朗茜如同收到生日礼物一样开心。

弗朗茜呼吸着温暖的空气,边看舞动的叶影,边吃饼干、喝凉水,间或还读读书。

爱人哪,我要是国王,

啊,我要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永的故事每读一次,她都能品出新的精彩。有时,她担心这本书要是在图书馆弄丢了,自己就再也没法重读。于是,她买过一本廉价的笔记本,开始抄写这本书。她很想拥有一本自己的书,觉得抄一本也算数。但一张张铅笔写出来的纸,无论看起来,还是闻上去,都不像图书馆里的书。最后,她只好放弃,用誓言安慰自己:长大后努力工作,存钱把喜欢的每本书都买下来。

她就这样静静地读着书,与世界和平共处。只有小女孩才能感受到这样的快乐吧:一本好书、一小碗零食,独自在家,任叶影变换,任下午的时光流逝。四点左右,弗朗茜家院子对面的经济公寓热闹起来。透过树叶,她看向那些没装窗帘,还大开着的窗户,瞧见拎着水桶到酒店打啤酒的人匆匆出门,然后带回满满一桶冒着泡沫的冰啤酒。孩子们跑进跑出,去肉铺、食品杂货店和面包房,然后回家。女人们抱着又大又重的当铺包裹进屋了。男人最好的衣服赎回来了。到了周一,衣服又要送回当铺放一周。仅仅每周的利息,就够当铺发达的了。但这么做对衣服也有好处,因为当铺会把衣服刷洗干净挂起来,还会放入樟脑丸防虫。周一放进去,周六赎回来。只需付蒂米大叔十美分。这过程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弗朗茜还看见年轻姑娘们梳妆打扮,准备跟男友出门。因为这些公寓都没有浴室,所以姑娘们就穿着宽松的无袖女晨衣和衬裙,站在厨房的洗涤槽前梳洗。她们洗腋窝时,那弯过头顶的胳膊曲线优美,非常好看。窗户很多,里面的很多姑娘正以这样的方式梳洗,看起来仿佛一种充满期待的安静仪式。

弗拉博家的马车驶入隔壁庭院时,弗朗茜不再看书。因为,观察那匹漂亮的马,几乎跟阅读一样棒。隔壁庭院铺了条鹅卵石道,院子那头还有间漂亮的马厩。一道锻铁双开门将院子与大街隔开。鹅卵石道边有一小块肥沃的泥土地,里面有一丛可爱的玫瑰,还种了排鲜红的天竺葵。那间马厩比附近任何房屋都好,那座庭院也是威廉斯堡最漂亮的。

弗朗茜听见大门“咔嗒”一声关上了。一身闪亮的棕色毛发、黑鬃黑尾的骟马首先映入眼帘。它拉着一辆褐紫红色的篷车。弗拉博牙医的名字和地址用金色字体,刷在车子侧边。这辆整洁的篷车不送货,也不搬运什么东西。它就成天慢悠悠地穿街走巷打广告,活像个梦幻的移动广告牌。

面色红润的弗兰克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就跟童谣里唱的那种好小伙一个样儿。他每天早晨驾着篷车出门,下午再驾车回来。他日子过得很不错,所有姑娘都乐于跟他调情。他的所有工作就是驾车缓行,好让人们看清车身上的名字和地址。如此一来,人们需要装假牙或拔牙时,便会想起车上的地址,来找弗拉博医生。

弗兰克不慌不忙地脱掉外套,围上皮围裙。那匹叫鲍勃的马则耐心地来回换着脚踩地面。随后,弗兰克卸下它身上的皮质挽具,擦擦干净,挂进马厩。接着,他拿起一块湿漉漉的黄色大海绵,开始刷马。马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那么站在那儿,任由阳光给自己披上斑驳的光影。有时,它也会蹬蹬地面,蹄子踢到石头,带起一丝火花。弗兰克把水挤到棕色的马背上,一边往下刷,一边不停地跟那匹大马说话。

“稳住,鲍勃。好乖乖。退回来。吁,好啦!”

鲍勃并非弗朗茜生命中唯一的马。艾薇姨妈的丈夫——威利·弗林特曼姨父也有一匹。姨父的马叫“鼓手”,负责拉一辆牛奶车。威利和鼓手并不像弗兰克跟他的马一样是朋友,反而都在暗暗较劲,准备出其不意地伤害对方。威利姨父随时都在责骂鼓手。听他的那些话,你多半会以为鼓手夜里从不睡觉,一直清醒地站在牛奶公司的马厩里,寻思折磨主人的新方法。

弗朗茜喜欢玩一种游戏,想象人们跟自己的宠物交换身份。布鲁克林最讨人喜欢的宠物是白色小鬈毛狗。通常,养鬈毛狗的女人也是胖乎乎的小个子,白皮肤、身上有点儿脏,有双鬈毛狗般湿漉漉的眼睛。给妈妈上音乐课的提莫是位个子娇小、声音清亮的老小姐,就跟她厨房鸟笼里的那只金丝雀一样。弗兰克要是能变成马,那一定很像鲍勃。弗朗茜从没见过威利姨父的马,却知道那匹马长什么样。鼓手肯定跟威利姨父一样,又瘦又小,眼神紧张,眼白过多,也会跟他一样成天抽抽搭搭的。弗朗茜放下威利姨父,不愿再想了。

外面街上,十几个小男孩紧紧抓着铁栏杆,看附近街区唯一的马洗澡。弗朗茜虽然看不到他们,却能听见说话声。那动物如此温柔,男孩们却在编造各种可怕的故事。

“别看它现在一动不动,很好相处的样子,”一个男孩说,“都是装的!它正在等待机会。弗兰克一看向别处,它就会咬住他,将他踢死。”

“没错,”另一个男孩说,“昨天,我才瞧见它从一个小宝宝身上踩过去。”

第三个男孩灵光一闪。“一个老太婆坐在排水沟旁卖苹果时,我瞧见它往她身上拉屎。”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所有苹果上也都是屎。”

“给它戴上马眼罩,就是不想让它看到人类有多渺小。它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把所有人都杀掉。”

“马眼罩会让它觉得人类渺小吗?”

“跟小矮人一样小。”

“天哪!”

每个说话的男孩都知道自己在瞎扯,但又对其他男孩说的话深信不疑。温柔的鲍勃始终只是站在那儿,男孩们终于看腻了。其中一个捡了块石头,冲马丢去。鲍勃被砸中的那下,浑身的皮毛都抖了抖,男孩们激动得直发抖,就等着看它发狂。弗兰克抬起头,用温和的布鲁克林口音冲他们说:“别再这么干。毕竟,马又没伤害你们。”

“噢,没有吗?”一个男孩气愤地嚷道。

“没有呀。”弗兰克回答。

“哼,你……滚蛋吧!”最小的男孩总会忍不住来个“致命一击”。

弗兰克边往马屁股上浇水,边继续温和地说:“你们是马上离开呢,还是等着被我踢爆屁股?”

“就凭你?还有谁?”

“我来让你们瞧瞧还有谁!”弗兰克突然发动攻击,捡起一块松动的鹅卵石,作势要扔。男孩们吓得连连后退,嘴里却大叫大嚷地骂个不停。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

“没错。大街又不是你的。”

“我要告诉我叔叔,他可是警察。我要叫他把你抓起来。”

“赶紧滚。”弗兰克毫不在乎地说,把鹅卵石小心地放回原处。

大男孩们厌倦了这个游戏,慢慢散了。但小男孩们又一个两个地溜回来,想看弗兰克怎么喂鲍勃吃燕麦。


弗兰克洗完马,把它牵到树下,让马头处在阴凉里。然后,他把饲料袋往马脖子上一挂,便吹着《请让我叫你小甜心》,回去洗马车了。那口哨声似乎就是个信号,它一响起,住在诺兰家楼下的弗洛茜·加迪斯的脑袋就从窗口伸了出来。

“嘿,你好呀!”她快活地喊道。

弗兰克知道谁在打招呼,等了好长时间,才头也没抬地回了声“你好”。他走到马车另一边,不让弗洛茜瞧见。然而,姑娘锲而不舍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今天收工啦?”她开心地问道。

“嗯,马上收工。”

“我猜,你要出去找找乐子吧?毕竟是周六晚上嘛。”没回应。“别告诉我,你这样的帅小伙竟然没女伴。”依旧没回应。“沙姆罗克俱乐部今晚有活动哦。”

“是吗?”听起来,他并不感兴趣。

“是啊。我有两张情侣票。”

“抱歉,我没空。”

“在家陪老娘?”

“或许吧。”

“噢,去死吧!”她啪地关上窗,弗兰克长舒一口气。总算完了。

弗朗茜很为弗洛茜难过。被弗兰克拒绝了那么多次,她仍不放弃希望。弗洛茜总是跟在男人后头跑,男人们却总是对她退避三舍。茜茜姨妈也总是追男人,但不知为何,男人也会半路掉头来追她。

区别或许在于弗洛茜追男人如饥似渴,茜茜姨妈却只是适度饥饿吧。方式不同,结果真是天差地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