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程氏遗书
卷第一 二先生语 一
端伯传师说
伯淳先生尝语韩持国曰:“如说妄说幻为不好底性,则请别寻一个好底性来,换了此不好底性著。道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圣贤论天德,盖谓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无所污坏,即当直而行之;若小有污坏,即敬以治之,使复如旧。所以能使如旧者,盖为自家本质元是完足之物。若合修治而修治之,是义也;若不消修治而不修治,亦是义也;故常简易明白而易行。禅学者总是强生事。至如山河大地之说,是他山河大地,又干你何事?至如孔子,道如日星之明,犹患门人未能尽晓,故曰‘予欲无言’。如颜子,则便默识,其他未免疑问,故曰‘小子何述’,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可谓明白矣。若能于此言上看得破,便信是会禅,也非是未寻得,盖实是无去处说,此理本无二故也。”
王彦霖问立德、进德先后,曰:“此有二,有立而后进,有进而至于立。立而后进,则是卓立。定后有所进,立则是‘三十而立’,进则是‘吾见其进也’。有进而至于立,则进而至于立道处也,此进是‘可与適道’者也,立是‘可与立’者也。”
王彦霖以为人之为善,须是他自肯为时方有所得,亦难强。曰:“此言虽是,人须是自为善,然又不可为如此却都不管他,盖有教焉。‘修道之谓教’,岂可不修!”
王彦霖问:“道者一心也,有曰‘仁者不忧’,有曰‘知者不惑’,有曰‘勇者不惧’,何也?”曰:“此只是名其德尔,其理一也。得此道而不忧者,仁者之事也;因其不忧,故曰此仁也。知、勇亦然。不成却以不忧谓之知,不惑谓之仁也?凡名其德,千百皆然,但此三者,达道之大也。”
苏季明尝以治经为传道、居业之实,居常讲习,只是空言无益,质之两先生。伯淳先生曰:“‘修辞立其诚’,不可不子细理会。言能修省言辞,便是要立诚。若只是修饰言辞为心,只是为伪也。若修其言辞,正为立己之诚意,乃是体当自家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之实事。道之浩浩,何处下手?惟立诚方有可居之处,有可居之处则可以修业也。‘终日乾乾’,大小大事却只是忠信,所以进德为实下手处,修辞立其诚为实修业处。”正叔先生曰:“治经,实学也,譬诸草木,区以别矣。道之在经,大小远近,高下精粗,森列于其中。譬诸日月在上,有人不见者,一人指之,不如众人指之自见也。如《中庸》一卷书,自至理便推之于事。如国家有九经,及历代圣人之迹,莫非实学也。如登九层之台,自下而上者为是。人患居常讲习空言无实者,盖不自得也。为学,治经最好。苟不自得,则尽治《五经》,亦是空言。今有人心得识达,所得多矣。有虽好读书,却患在空虚者,未免此弊。”
天地生一世人,自足了一世事。但恨人不能尽用天下之才,此其不能大治。
天地生物,各无不足之理。常思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有多少不尽分处。
先生常论克己复礼。韩持国曰:“道上更有甚克,莫错否?”曰:“如公之言,只是说道也。克己复礼,乃所以为道也,更无别处。克己复礼之为道,亦何伤乎公之所谓道也!如公之言,即是一人自指其前一物,曰此道也,他本无可克者。若知道与己未尝相离,则若不克己复礼,何以体道?道在己,不是与己各为一物,可跳身而入者也。克己复礼,非道而何?至如公言,克不是道,亦是道也,实未尝离得,故曰‘可离非道也’,理甚分明。”又曰:“道无真无假。”曰:“既无真,又无假,却是都无物也。到底须是是者为真,不是者为假,便是道,大小大分明。”
古人见道分明,故曰:“吾斯之未能信”,“从事于斯”,“无是馁也”,“立之斯立”。
佛氏只是以生死恐动人,可怪二千年来,无一人觉此,是被他恐动也。圣贤以生死为本分事,无可惧,故不论死生。佛之学为怕死生,故只管说不休。下俗之人固多惧,易以利动。至如禅学者,虽自曰异此,然要之只是此个意见,皆利心也。曰:“此学,不知是本来以公心求之,后有此蔽,或本只以利心上得之?”曰:“本是利心上得来,故学者亦以利心信之。庄生云‘不怛化’者,意亦如此也。如杨、墨之害,在今世则已无之。如道家之说,其害终小。惟佛学,今则人人谈之,弥漫滔天,其害无涯。旧尝问学佛者:‘《传灯录》几人?’云:‘千七百人。’某曰:‘敢道此千七百人无一人达者。果有一人见得圣人‘朝闻道夕死可矣’与曾子易箦之理,临死须寻一尺布帛裹头而死,必不肯削发胡服而终。是诚无一人达者禅者曰:‘此迹也,何不论其心?’曰:‘心、迹一也,岂有迹非而心是者也?正如两脚方行,指其心曰:“我本不欲行,他两脚自行。”岂有此理?盖上下、本末、内外,都是一理也,方是道。庄曰“游方之内”“游方之外”者,方何尝有内外?如此则是道有隔断,内面是一处,外面又别是一处,岂有此理?’学禅者曰:‘草木鸟兽之生,亦皆是幻。’曰:‘子以为生息于春夏,及至秋冬便却变坏,便以为幻,故亦以人生为幻,何不付与他?物生死成坏,自有此理,何者为幻?’”
天地之间,非独人为至灵,自家心便是草木鸟兽之心也,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尔。人与物,但气有偏正耳。独阴不成,独阳不生。得阴阳之偏者为鸟兽草木夷狄,受正气者人也。
后汉人之名节,成于风俗,未必自得也。然一变可以至道。
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
语仁而曰“可谓仁之方也已”者,何也?盖若便以为仁,则反使不识仁,只以所言为仁也,故但曰仁之方,则使自得之以为仁也。
“忠信所以进德”,“终日乾乾”,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也。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可谓尽性。故说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大小大事而只曰“诚之不可掩如此夫彻上彻下,不过如此。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系今与后、己与人。
富贵骄人,固不善,学问骄人,害亦不细。
义理与客气常相胜,又看消长分数多少,为君子小人之别。义理所得渐多,则自然知得,客气消散得渐少,消尽者是大贤。
“兴于《诗》,立于礼”,自然见有著力处;至“成于乐”,自然见无所用力。(一本云:“兴于诗”,便须见有著力处;“立于礼”,便须见有得力处,“成于乐”,便须见有无所用力处。)
若不能存养,只是说话。
韩愈亦近世豪杰之士。如《原道》中言语,虽有病,然自孟子而后,能将许大见识寻求者,才见此人。至如断曰:“孟氏醇乎醇。”又曰:“荀与杨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若不是佗见得,岂千余年后便能断得如此分明也?如杨子看老子,则谓“言道德则有取,至如槌提仁义,绝灭礼学,则无取”,若以老子“剖斗折衡,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为救时反本之言,为可取,却尚可恕。如老子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则自不识道,已不成言语,却言其“言道德则有取”,盖自是杨子已不见道,岂得如愈也?
“予,天民之先觉者”,谓我乃天生此民中尽得民道而先觉者也。既为先觉之民,岂可不觉未觉者?及彼之觉,亦非分我之所有以予之,皆彼自有此义理,我但能觉之而已。
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入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
先生尝语王介甫曰:“公之谈道,正如说十三级塔上相轮,对望而谈曰相轮者如此如此,极是分明。如某则戆直,不能如此,直入塔中,上寻相轮,辛勤登攀,逦迤而上,直至十三级时,虽犹未见相轮能如公之言,然某却实在塔中,去相轮渐近,要之须可以至也。至相轮中坐时,依旧见公对塔谈说此相轮如此如此。”介甫只是说道,云我知有个道如此如此。只佗说道时,已与道离。佗不知道,只说道时,便不是道也。有道者言自分明,只作寻常本分事说了。孟子言尧、舜性之,舜由仁义行,岂不是寻常说话?至于《易》,只道个“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则和“性”字、“由”字,也不消道,自已分明。阴阳、刚柔、仁义,只是此一个道理。
嘉礼不野合,野合则齐秕稗也。故生不野合,则死不墓祭。盖燕飨祭祀,乃宫室中事。后世习俗废礼,有踏青,借草饮食,故墓亦有祭。如《礼》望墓为坛,并墓人为墓祭之尸,亦有时为之,非经礼也。后世在上者未能制礼,则随俗未免墓祭。既有墓祭,则祠堂之类,亦且为之可也。
《礼经》中既不说墓祭,即是无墓祭之文也。
张横渠于墓祭合一,分食而祭之,故告墓之文有曰“奔走荆棘,殽乱桮盘之列”之语,此亦未尽也。如献尸则可合而为一,鬼神如何可合而为一?
墓人墓祭则为尸,旧说为祭后土则为尸者,非也。盖古人祭社之外,更无所在有祭后土之礼。如今城隍神之类,皆不当祭。
家祭,凡拜皆当以两拜为礼。今人事生,以四拜为再拜之礼者,盖中间有问安之事故也。事死如事生,诚意则当如此。至如死而问安,却是渎神。若祭祀有祝、有告、谢神等事,则自当有四拜六拜之礼。
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深意,不可不深思。盖人之魂气既散,孝子求神而祭,无尸则不飨,无主则不依。故《易》于《涣》《萃》,皆言“王假有庙”,即涣散之时事也。魂气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己与尸各既已洁齐,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飨之。后世不知此道,直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尔。占人为尸者,亦自处如何,三代之末,已是不得已而废。
“宗子继别为宗”,言别,则非一也。如别子五人,五人各为大宗。所谓“兄弟宗之”者,谓别子之子、继祢者之兄弟宗其小宗子也。
凡人家法,须令每有族人远来,则为一会以合族,虽无事,亦当每月一为之。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取也。然族人每有吉凶嫁娶之类更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意常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尔。
世人多慎于择婿,而忽于择妇。其实婿易见,妇难知,所系甚重,岂可忽哉!
问:“每常遇事,即能知操存之意。无事时,如何存养得熟?”曰:“古之人,耳之于乐,目之于礼,左右起居,盘盂几杖,有铭有戒,动息皆有所养。今皆废此,独有理义之养心耳。但存此涵养意,久则自熟矣。敬以直内是涵养意。言不庄不敬,则鄙诈之心生矣;貌不庄不敬,则怠慢之心生矣。”
汉儒如毛苌、董仲舒,最得圣贤之意,然见道不甚分明。下此即至杨雄,规模窄狭。道即性也,言性已错,更何所得?
汉策贤良,犹是人举之。如公孙弘者,犹强起之,乃就对。至如后世贤良,乃自求举耳。若果有曰“我心只望廷对,欲直言天下事”,则亦可尚矣。若志在富贵,则得志便骄纵,失志则便放旷与悲愁而已。
《周官》医以十全为上,非为十人皆愈为上。若十人不幸皆死病,则奈何?但知可治不可治者十人皆中,即为上。
有人劳正叔先生曰:“先生谨于礼四五十年,应甚劳苦。”先生曰:“吾日履安地,何劳何苦?佗人日践危地,此乃劳苦也。”
忧子弟之轻俊者,只教以经学念书,不得令作文字。
子弟凡百玩好皆夺志。至于书札,于儒者事最近,然一向好著,亦自丧志。如王、虞、颜、柳辈,诚为好人则有之。曾见有善书者知道否?平生精力一用于此,非惟徒废时日,于道便有妨处,足知丧志也。
王弼注《易》,元不见道,但却以老、庄之意解说而已。
吕与叔尝言,患思虑多,不能驱除。曰:“此正如破屋中御寇,东面一人来未逐得,西面又一人至矣,左右前后,驱逐不暇。盖其四面空疏,盗固易入,无缘作得主定。又如虚器入水,水自然入。若以一器实之以水,置之水中,水何能入来?盖中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自然无事。”
孔子曰:“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中庸》便曰:“明乎郊社之礼、稀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盖人有疑孔子之语,《中庸》又直指郊褅之义以发之。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以曾子之言虽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为道,故曰:“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又掠下教人。
尧夫尝言:“能物物,则我为物之人也;不能物物,则我为物之物也。”亦不消如此。人自人,物自物,道理甚分明。
伯淳近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辨,不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
人以料事为明,便骎骎入逆诈亿不信去也。
射中鹄,舞中节,御中度,皆诚也。古人教人以射御象勺,所养之意如此。
凡物之名字,自与音义气理相通。除其他有体质可以指论而得名者之外,如天之所以为天,天未名时,本亦无名,只是苍苍然也,何以便有此名?盖出自然之理,音声发于其气,遂有此名此字。如今之听声之精者,便知人性,善卜者知人姓名,理由此也。
言:“赵泽尝云:‘临政事不合著心,惟恕上合著心。’是否?”曰:“彼谓著心,勉而行恕则可,谓著心求恕则不可。盖恕,自有之理,举斯心加诸彼而已,不待求而后得。然此人之论,有心为恕,终必恕矣。”
诚者合内外之道,不诚无物。
持国曰:“凡人志能使气者,能定其志,则气为吾使,志壹则动气矣。”先生曰:“诚然矣,志壹则动气。然亦不可不思气壹则动志,非独趋蹶,药也、酒也亦是也。然志动气者多,气动志者少。虽气亦能动志,然亦在持其志而已。”
持国曰:“道家有三住,心住则气住,气住则神住,此所谓存三守一。”伯淳先生曰:“此三者,人终食之顷未有不离者,其要只在收放心。”
持国常患在下者多欺。伯淳先生曰:“欺有三:有为利而欺,则固可罪;有畏罪而欺者,在所恕:事有类欺者,在所察。”
人于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只有自家一个身与心,却不要好。苟得外面物好时,却不知道自家身与心却已先不好了也。
先生曰:“范景仁论性曰‘岂有生为此,死又却为彼’,尽似见得,后却云‘自有鬼神’,又却迷也。”
少年时见物大、食物美,后不能然者,物自尔也,乃人与气有盛衰尔。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后稷之克岐克嶷,子越椒始生,人知其必灭若敖氏之类),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却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则教也。自天命以至于教,我无加损焉,此舜有天下而不与焉者也。
邢和叔言:“吾曹常须爱养精力,精力稍不足则倦,所以临事皆勉强而无诚意。”接宾客语言尚可见,况临大事乎?
尝与赵汝霖论为政,切忌临事著心。曰:“此诚是也,然唯恕上合著心。”
拾遗
浩然之气,天地之正气,大则无所不在,刚则无所屈,以直道顺理而养,则充塞于天地之间。“配义与道”,气皆主于义而无不在道,一置私意则馁矣。“是集义所生”,事事有理而在义也,非自外袭而取之也。告子外之者,盖不知义也。(杨遵道所录伊川语中,辨此一段非明道语。)
壹与一字同。一动气则动志,一动志则动气,为养气者而言也。若成德者,志已坚定,则气不能动志。
北宫黝之勇,在于必为;孟施舍之勇,能于无惧。子夏,笃志力行者也;曾子,明理守约者也。
“必有事”者,主养气而言,故必主于敬。“勿正”,勿作为也。“心勿忘”,必有事也。“助长”,乃正也。
“北方之强”,血气也;“南方之强”,乃理强,故圣人贵之。
人患乎慑怯者,盖气不充,不素养故也。
忿懥,怒也。治怒为难,治惧亦难。克己可以治怒,明理可以治惧。
侯世与云:“某年十五六时,明道先生与某讲《孟子》至‘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处,云:‘二哥以必有事焉而勿正为一句,心勿忘勿助长为一句,亦得。’因举禅语为况云:‘事则不无,拟心则差。’某当时言下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