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油腻
他打着酒精与唾液、胃酸及食物碎渣混合的嗝,用浑浊不清的语言叫嚣着,我早就想捅死他了。他要谁,在座的亲戚朋友心里都清楚。他反复的叫嚣让大家从脚底涌出一股厌恶,直冲天灵盖。大家都想尽早摆脱这个发酒疯的家伙。他油腻的长发、脖子上的刺青、满脸的绿色疙瘩、闪闪发亮的额头和愤怒而又落寞的表情,让每一个人都坐立不安。他的装束古怪而招摇,构成了所有人都无法抹掉的记忆。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设想这个人未来的结局,他或许会龟缩在某个角落舔舐伤口,他那有着严重糖尿病的身体或许会在他日日豪饮的催化下土崩瓦解,他或许会躺在肮脏的立交桥下一动不动地等死,或许会在一次酣畅淋漓的呕吐后抱着他的空瓶子直接从桥面坠落。这些滥俗和狗血的想象让每个人的脸山都浮现出一种幸灾乐祸并讥诮讽刺的表情。
他蹲在那个叫露一手的冒菜馆门口咂烟,一根接着一根,砸了三根半了,也不见一个客人,要知道,现在可是饭点。这个佝偻着背的男人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喟叹,这原本就不是我的世界。
他站了起来,身材像是高音谱号。鼓突的肚子一天天坠着他往下沉,让他行动缓慢。比他走得更慢的是他的儿子,一个瘸腿的年轻人。因为一块橡皮,让他从此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暗夜,像手表一样越走越慢。天空被染上了僵硬的颜色。
新华没有想到,刚才还和颜悦色的父亲,怎么会突然大发雷霆?新华吓得从椅子上跳下,向房间的角落奔逃,像一只受惊的麻雀扑扇着翅膀掠过灰色的天空。他一步紧似一步地追了上去,像草原上的某种雄性动物。新华勾下身子,双手抱着头,任凭他像疯子一样挥洒他的暴力。他轮番使用着他的拳头和巴掌,似乎要把儿子小小的头颅彻底砸碎。他对儿子真有深入到骨髓里的仇恨吗?是什么让他从水的状态立刻变为火的状态?从他的胸腔里喷出的是愤怒还是别的什么?
把橡皮捡起来!他大叫着。他拎起新华外套的衣领,像丢一个苹果核一样把他丢了出去。
这始终是成年人的世界,对于孩子来说生存就是顺从。爸爸,我不敢了!新华的声音已经变形和走样,一起变形的还有他重重落在地上的右腿。那声音像是暗夜里的一束强光,清脆又刺耳。
没有永远愤怒的父母,就像没有永远听话的孩子。当新华艰难地站起来的时候,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什么样的暴力都是罪恶的。新华的右腿像一根折断的树枝,仅有一点树皮与树干相连。他的小腿甩来甩去,他的心也跟着甩来甩去。
从此这个离异男人内心的宫殿在不知不觉之中长满了荒草。儿子每走一步,他都要被荆棘刺一下。
全市最好的医院也没有办法,这是永久性损伤。你怎么下得去手?医生的责问像是宣判他有罪。他想自杀,只要把那瓶东西喝到嘴里,就会顿觉再无世界。但是孩子怎么办?能让他孤零零地和自己的残腿一起在这个世界上受罪吗?这无疑又是一次犯罪。
每天看着新华酣然入睡,变成了他一天里最高兴的时候。因为他不再像一只鸭子一样走来走去了,他内心的负罪感会小一些。父母给予孩子的只是躯壳,灵魂是他自己的。
那他自己的灵魂呢?
月光将花花绿绿的树影摊铺在地面上,同样摊铺下去的还有他的灵魂。他从一堆大师中翻书陈鹏的书,煮了一天冒菜,也没掏完他的劲。
看着这位兄长笔下酣畅淋漓又不失幽默的文字,他的耳朵像被一把小锉刀持续加工了两个小时,磨得通红,磨出了冷汗。当他又发语音告诉他新出版的一本小说集即将寄到时,他的心果然又出现了冰锥和冰淇淋。他的文字妙不可言,他的嫉妒与日俱增,他的文字像个胡言乱语的叮当先生写下的符咒,他的嫉妒像一粒粒血液从他密密麻麻的毛孔中渗出。他自认为他走在文学的路上,并且被他的野心和胆识(不单被他的文字)推得越来越远。但他多年的努力就像一张老人的脸面对坚硬的拳头脆弱不堪。他的每一个字都像200号砂纸一样在剐擦他的眼睛和心脏。这些文字,在他读了两遍之后,便一个个扎根在他的大脑皮层之上,继而融化成小颗粒,在他的血液里流动。他本来就不白的脸上又增添了一层暗灰,原来自己还差得很远。他的思路就像生锈的车床一样卡住了,电机再也无法转动。他的脸对着打开的书,他脸上的嫉妒像桌上的台灯一样刺眼。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荒诞,他沉浸在连续的妄自菲薄中无法自拔。在如何写好小说上,他像一只永远睡不醒的猫,即便撕开头皮,那对文学的迟钝依然存在。夜色在窗外铺天盖地般涌来,就像无数的刀子,恰到好处地将他的嫉妒切开无数的口子,每个刀口都张开,然后再将里面的细肉轻轻切割,剥离出里面荒唐的暗影和黑斑,最后发现,“渺小”两个字在不停地颤抖。是的,他太渺小了,小得连他自己都看不到自己。他在小说里流淌,然而他就像一个只会聆听不会发言的小学生,一直处在极被动的地位。他在阅读中吸吮着蛋白质和维生素,或者是用阅读来掩饰自己的心虚,还或者是在卖力表演一个合格的读者。他的文字清澈有力,像铁锤一样砸向了他,同时,砸向他的还有严重的挫败感,漫溢的嫉妒和委屈。这些忽明忽暗的感觉延宕在他的所有神经和错觉之上,反反复复,像赶不走的游魂。
暗夜,像台风的中心,有着失忆般的平静。
拆枪的男孩拆了一把枪,当然,是玩具枪,一把可以闪光,有枪声的玩具枪,它的声音和光可以抹去男孩所有的不快,它也像一个不停吠叫的狗一样咄咄逼人。他想知道这些光来自哪里,为什么会闪动,他也想知道这些声音来自哪里,为什么有节奏。与是,这个喜欢吃脚皮的孩子用改锥打开了枪,在打开的同时也破坏了里面的电路。他梦游般地把枪一层层剥开,从此,电机不再工作,灯泡不再工作。
你的大脑里都是坑吗?他暗褐色的瞳仁发出冷飕飕的光。新华这个败家子,像扔掉喝败的茶叶一样扔掉了一把枪。他的理由是,一个瘸腿的儿子有资格破坏一件玩具。
天空被残阳染成橘红,他举起的手再也没有落下去。愧疚与失落咬得很紧,像两个土匪,在他的胸腔里聚拢又分散。他的一对眉毛就像飞行夹克上的肩袢,永远耷拉着。新华这么一说,顿时被一种骨头里的自责抓住了。他咂了一口烟,将烟雾吐进黑暗。他整天都被他犯下的错误吊打,对,整天。他想穿上凯夫拉防弹背心,但新华的瘸腿是射穿这背心最佳口径的子弹。
他的嘴像糊上了水泥,不知道该问新华什么。你最近在整哪样?能挣到两文钱吗?新华笑笑。他被他笑而不答的态度所激怒。他看着满脸烟酒气的儿子,再看看他凌乱的头发,像浅盆里的秋草。他不再生气。
天又下起雾一般的雨。他不喜欢这种温温吞吞的雨,他一直希望下一场通透的大雨,把自己淋个通透。
他索性走出家门,来到几百米外的城中村。庸俗而刺眼的灯光照射在村道上,两旁零星站着浓妆彩饰的女人,他们招呼着过往的男人,声调里充满了乞求。他把两只胳膊交叉在胸前,站在一个女人旁边,瑟缩地望着落雨的街道。车灯射出的光束把雨丝照成银色。
他已经对女人不抱任何幻想,更何况是这些不讲情义的女人。她们的天不过井口那么大。
站在他边上的是一个丰腴的年轻女人。她嘴唇的颜色清晰得不那么自然,红色里透着粉色。她的眼神故作狡狯,让气氛从沉重郁闷变为轻松愉快。
进来坐一会。女人的声音很轻。
二十年前,每遇到一个女人,武滨都会被她们迷住。他会急不可待地向她们发起进攻。二十年后,即便在暗夜里,这些恶念也不会跳来跳去。他只想把手指上的倒刺赶紧剪掉。
我现在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他忽然想到这一点,连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一个人满脸愁容地站在城中村的街边,连他自己也感觉到他的表情是多么阴郁。
他也像新华一样用笑容来对她表示好意。他的心情再也不像一个浪荡者,邪念不会在他的大脑里横冲直撞了。
女人不再说话,他们一起沐着小雨带来的峭寒的水汽。
像大部分结实的中年男人一样,他的腰间滚着一圈横肉,他的鼻尖上破裂的毛细血管纵横交错,脸上沾着一层油腻。生活的混乱和头脑的浑浊,让他不再讲究衣着。人这辈子,真快。她白了他一眼。快吗?我倒觉得很慢。
暗夜,就是暗夜。
他开始注意这个女人,他的眼睛在眼镜的背面,眼球鼓突,眼睑秒闪,不断捕捉着这个女人尽可能多的优点。
带着亮片的低领紧身体恤让她像一个盛装游行的小丑,她因为长期涂抹化妆品而留下的淡淡的皱纹像蜻蜓羽翅上黑色的脉络。
上初中时第一次看到时留下的那种讨厌的印象,一直毫无变化地在他大脑里保留至今。
进去吧,有酒。女人开着一家小店。
我的意志为什么这么薄弱呢?他非常懊恼。他跟着女人走进小店。他手里的指甲钳掉在了地上。
他弯下腰,抬起身来的时候,被门把手撞到了头,这个坚硬、冰冷的家伙,给予他的,是暗夜里的惩罚。
她煨着烧酒,他喝了半口,他在酒里没有感到昼,仅仅感到夜。原本养在颅内的大脑早就被酒烧坏了,粗笨臃肿,变成了棉花。酒精非但没有让他失忆,反而重新剜出了旧伤。
他的头皮隐隐约约地疼,似乎一时半刻没有好转的苗头。疼痛往往带来回忆。那天,他们吃的是荠菜馅的饺子,这种十字花科的草本植物,据说钙的含量超过豆腐。唐檬切菜,武滨拌馅,唐檬揪剂子,擀饺皮,除了厨具碰撞和新华看漫画的笑声,剩下的只有暗夜里一个三口之家的寂静,像春天的冰面,远看一动不动,近看细密的裂缝正慢慢张大。
唐檬永远唤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不要憎恨你的敌人,否则你将做出错误的判断。这句话作为他的麻醉剂让他成为了真正的懦夫。吃再多的荠菜馅饺子也不足以补充他流失的钙,他的骨骼和牙齿早就变成了面粉做的物件。这个吃饭难看,走路太慢,钱少的可怜的男人终于被人戴上了绿色的帽子,这顶帽子又尖又高,戴在他小小的头上,滑稽可笑,刺眼得就像一个贵妇手上的珠宝,不是价值连城的翡翠,而是一枚藏有砒霜的绿宝石戒指。
我插一句,这不是一篇“爽文”,而是一篇“反爽文”。他的悲剧不能简单归结于“男文青娶了女”,也不能将其总结为“女人的堕落史”。
唐檬和那个款爷上演的遮幅式电影渐渐清晰起来,每当那些片段在他大脑里翻滚的时候,他总是止不住抖动,就像一泡热尿撒完后身体的抽搐。
暗夜,他透过沐浴着月光的火锅店的玻璃幕墙,看到款爷把满嘴的酒气喷到唐檬的耳朵里。他圆滚滚的下巴几乎贴到了她的脸,而她,突然变成了一个举止轻浮的女人,仰着头开怀大笑,颤动的双颊在火锅的雾气里绽放。
离他只有十米远的这两个人像肆无忌惮的烈火,而他,则像冬春的干草,最终会变成灰,不知道飘向哪里。
唐檬,或许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她外形养眼,喜欢笑,哪怕牙齿上沾着绿色的荠菜,也不会降低她应得的分数。而那个款爷,总是摆出一副见过世面的模样,对人冷淡而疏离,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刻意,时而会漏出一股粗鄙之气。两人的暴力汇聚成了一体,变成了一头巨大的棕熊,步步逼近一个弱小、可怜的人。
他变得像冰箱一样沉默。他的默许让那对站在了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公开地出双入对,把他当成了漂浮在空中的氧原子。不争气的甚至会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后面。他内心软弱无力,像一只老鼠,在他们的阴影之下偷生,蒙款爷的悦纳,他的灵魂才得以完整。他不想回家,他的眼睛像敞开的门洞,阴郁地盯着这个无聊的世界。没有人向他说过一句安抚的话,没有人熨平他的焦虑,他只能在暗夜里独自行走,最后消失在模糊的墨色中。
暗夜,像是他故意的遗忘,躯壳虽然被埋入浅土,但灵魂还在西天角上,像绿色的月亮,非但没有暗下去,反而越来越亮,成了一轮满月。
他求助于书本,那些他在孔网上淘来的二手三手甚至五手书。书的味道很老,老得像油渍麻花的衣裳。
因为文学光照着他。面对那一个个藏在旧书里的文学大师,他不觉得自己囿于一个狭小的世界,而是置身于一个剔除了时间和距离的平行空间。他头顶上晕着光,庄严的文学之光。大师的作品像六翼的天使,弥合了大脑里断裂的部分。他时常陷入枯想,懦弱、胆怯、心慌、抑郁、无力,像扦插进土里的树苗,经过若干年发育生长,现在已经蓊蓊郁郁密不透风。
钙是血液凝固过程当中所必需的凝血因子,他没有再吃过荠菜馅的饺子,他的血,余额早已不足,剩下的一点,还在不堪地流着,他等待着戛然而止的那一刻。
新华翅膀硬了,亮出獠牙了,举起一直想要举起但一直不敢举起的屠刀了。他嘴里发干,面对利刃闪出的白光,他似乎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伤口,而且刀口长度越来越长,滋滋往外喷血,血腥味穿过窗户,掠过小区里的草地,拂过路边的冬樱花,向着唐檬和款爷私奔的方向,越飘越远。这血腥味不会再回来,它没有阿里阿德涅的线。
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用了一卷卫生纸,最后省精神病院的大夫只给他开了五块钱的药,抗抑郁的药。
百货大楼的三层职工宿舍像丢进笔筒里的一块旧橡皮,无精打采地卧在高楼大厦之间。筒子楼里黑灯瞎火,一层30多户人家,共用一个10多平米的公共厨房,楼里没有厕所,要去街角的公共卫生间解决。新华爬在用纸箱叠起来的桌子上做作业,字写得很好。他和他蜗居在这8平米的小屋里,没有未来。
咬指甲、吃脚皮、尝鼻屎渣,新华一系列的恶心举动都让他坐立不安。在日常中,这些麻烦与遗传无关。
我终归有一天将死在这里,我希望拆毁我的是新华。他只会想想,不会写也不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