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今本64章)
【帛书复原本】
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一〕。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二〕;九成之台〔三〕,作于羸土〔四〕;百仞之高,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五〕。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六〕。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楚简本】
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几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无有也,治之于其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累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纪,誓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今本】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对比说明】
复原本与今本有30处不同,参考楚简,突出的是:
1.“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也。”这段文字,帛书乙本全部毁损,帛书甲本只剩下“其安也,易持也”和“易谋”八个字,毁损部分参考楚简,以傅奕本补足。内容与今本等版本出入很大,但是意思大致相同。
2.“易判也”的“判”字,被今本等版本改为“泮”(溶解的意思),不准确。《广雅·释诂》:“判,分也。”即分离、破碎的意思。参考楚简,用“判”不仅符合文意,而且符合古貌。
3.“九成之台,作于羸土”的“成”与“作”字,帛书甲乙本、楚简均为“成”(傅奕本也是“成”字)和“作”字。句中的“羸”字,帛书甲本为“羸”字,根据前面的“成”和“作”字可推断“羸”字为原貌。此句被今本等版本改了三个字,变成了“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意思大变。详见【阐释】部分解读。
4.“百仞之高,始于足下”句,帛书甲本为“百仁之高,台于足下”,帛书整理小组将“仁”和“台”分别释文为“仞”和“始”,帛书乙本为“百千之高”,联系前文的“九成之台,作于羸土”,可以推断“百仞之高”符合原貌。该句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即便有百仞的高度,那也得从脚下开始算起(或从脚下开始测量)”。这句被今本等版本改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道理是对的,但是被误传了两千多年,且雕琢痕迹过于明显,不符合原貌。
【译文】
事物稳定时,容易维持。事物尚未形成前,容易采取对策。事物脆弱时,容易破碎。事物微小时,容易散失。
防止事故发生要在它没有形成之前,治理祸乱要在未乱之时。合抱的大树,由幼苗萌芽开始。高台虽雄壮,九成都是由贫瘠的泥土筑成。百仞虽高,也得从脚下算起。干违背“道”的事就会导致失败,想做掌控“道”的事更会招来损失。圣人无为而治,不做过分的事就不会有失败,不执拗就不会有损失。民众做事,常常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了。所以办事要慎始慎终,这样就不会有失败的事情了。所以圣人追求常人所不能追求的境界,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学习常人所不能学的东西,用以弥补众人经常犯的过错,能够顺应万物的自然发展而不会妄自干预。
【注释】
〔一〕脆:脆弱。判:分离、破碎。
〔二〕毫末:细小的萌芽。
〔三〕九成之台:高台的九成成分。
〔四〕羸:贫弱、贫瘠。羸土:贫瘠的泥土。
〔五〕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这里指“道”是不能掌控或更改的。一说是第七十三章(今本29章)错简于此。
〔六〕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这里指不做过分的事情就不会有失败,不执拗于事物之中就不会有损失。一说是第七十三章(今本29章)错简于此。
【阐释】
本章内容庞杂,很多学者认为不应该属于一章,甚至有人认为将其分为五章更为合理,还有人认为文中的句子,诸如“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很可能是第七十三章(今本29章)的内容,被错误地选拣在这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这些内容之间还是有一定的逻辑关系的。
本章老子讲了四层意思。第一层,用了三个排比句,得出“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也”的结论,意思是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第二层,用生活中的“合抱之木”“九成之台”“百仞之高”三个生动的例子讲解了万物都是从微弱的第一步开始的,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后来荀子总结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在前两层铺垫之后,老子在第三层迅速将这些道理上升到“道”与圣人该怎样做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万事万物从无到有、从微弱到强大都是“道”所决定和衍生的,而“道”是不可掌控或胡乱更改的,要弄懂万物都是从无到有、从微弱到强大的演变过程,顺应“道”的自然并做好“无为”之事,这样就会避免挫败和损失。这与部分学者的观念相反,比如荀子在《劝学》中沿用老子的论据,在论述“积土成山”“积水成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之后,得出的结论为“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且要像蚯蚓那样虽“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而能“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这一主张很好,但是在许多重大事情上,或许比老子的智慧低几个层次。
第四层,老子又回到平民的生活之中,提出了大众常犯的错误,告诫人们需要像圣人一样“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这样就会达到一种很高的境界了。
另外,这里再谈一下“九成之台,作于羸土”的问题。为何笔者判断“九成之台,作于羸土”符合《老子》原貌呢?这里讲一讲常识。
台,高而平的建筑,一般筑成方形。台是最古老的建筑形式之一,台上可以有建筑,也可以没有建筑。古代的台有些是由土直接筑成,这类属于临时使用或低矮简陋的台;还有些是石头砌在外围,泥土筑在内部,这类属于高大或者需要保持长久的台。
台无论再高大,几乎都是按照一层来修筑的,这是因为多设置一层台,不仅废料,而且不稳固,还多一层危险。就连明清帝王祭天用的“天坛”,其圜丘坛也只有三层,更不用说台了。台不像塔可以多层,“九层”的台是没有的(九层的塔是存在的),古代建筑水平低下,更不可能有,改动者忽视了常识。
那么,怎么理解老子“九成之台,作于羸土”这句话的意思呢?这里是说“高台虽然高大,但是它的九成成分都是由贫瘠的泥土筑就的”。这样解读,既接近(甚至就是)《老子》的原貌,又不会与后面“百仞之高”的意思重复。而今本等版本将这句改为“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意思就变成了“九层的高台,是由一堆堆泥土筑起来的”。虽然道理是一样的,但是违背了常识,且曲解了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