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
(今本77章)
【帛书复原本】
天下之道,犹张弓者也〔一〕。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二〕,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惟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今本】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对比说明】
复原本与今本有15处不同,突出的是:
1.“天下之道”句,帛书甲本为“天下之道”,帛书乙本为“天之道”,而本书所参考的几乎所有古籍,如景龙本、庆阳本、遂州本、敦煌本、王弼本(今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司马光本、范应元本、苏辙本等版本均为“天之道”。仅仅省去一个“下”字,便将有关治理天下的分配原则的重大问题转换成虚无缥缈的哲学问题了,属于偷换概念,改动太过明显。
2.“损有余而益不足”句,帛书甲本毁损五个字,以帛书乙本补足,今本等版本将其中的“益”字改为“补”字。“益”是一种自然力的变化,“补”是一种外力的作用。一字之差,便将分配原则改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赐予”,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3.“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惟有道者乎?”句,被今本等版本改为“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意思大变。前者的意思是:“有谁愿意把自己多余的东西拿出来奉送给天下的百姓?这样做的不正是有‘道’的人吗?”后者暗示只有有“道”的人才拿得出多余的东西,没有“道”的人就没必要拿出多余的东西。可见,老子讲的是除了有“道”的人之外,其他人是不会主动把多余的东西拿出来的,必须由治理国家的人来做这一项工作,然而,今本等版本的改动将这样的“分配原则”给一笔勾销了。
4.“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句,被今本等版本改为“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意思就彻底变化了。前者的意思是圣人在对待利益分配问题上,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他那无私无欲的精神是学习的好榜样。后者的意思就变成圣人干事情不会逞能,事情成功也不会在意,因此他是不想让人家吹捧他的。
【译文】
天下的分配原则,就像拉弓射箭。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拉低了就把它抬高一些,拉得过满就放松一些,拉得不足就增加一些力量。所以治国的原则(天道),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而现实中“人为”实情却正好相反,减损不足的用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有谁愿意把自己多余的东西拿出来补给天下不足的人呢?只有遵循道的人吗(暗示不应该是这样的)?因此,圣人有所作为(做好一国分配的大事)而不占为己有,成就功业却不敢以功自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那不贪无欲的思想就是十分贤德的啊。
【注释】
〔一〕张弓:拉弓射箭。
〔二〕人之道:指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律例。
【阐释】
本章可谓老子“悯民”与“爱民”思想的精髓所在,这是对前面章节“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等观念的进一步升华,并提出了朴素的“社会再分配”的经济学思想。
老子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发现“天之道”与“人之道”正好是相反的,这也说明人性为私的贪婪本性被当时的社会体系特别是统治者放大到了极其夸张的地步,弱者更弱,贫者更贫,富者更富,权者更为有权位。
在社会中“人之道”的马太效应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老子认为,解决这一极端问题的办法就是要学天道,即有所作为而不占为私有,成就功业却不以功自居,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这样才能像拉弓射箭一样立身处世,游刃有余。这是老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观点,由此可见老子思维的深邃、思想的超前与品质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