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电信诈骗在中国发展起来之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流行”了十余年。中国的电信诈骗最早于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在台湾地区,当时主要的诈骗方式是利用发放传单或使用“王八卡”(冒名申请的电话卡)打电话,谎称受害者中了大奖,但是领奖之前,需要受害者先寄出一定额度的税金。在受害者汇出第一笔钱之后,再以“律师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名义要求其汇款,直到受害者自主察觉或“被榨干”为止。
这种诈骗方式成功率高、成本低、收益巨大,因此很快就成为台湾地区最重要的诈骗手法之一,大批不法分子乃至原本遵纪守法的公民先后踊跃加入。
电信诈骗案件在台湾地区激增,引起了极大的社会震动,台湾当局下重手加大打击力度。当时,台湾地区与大陆之间还未建立共同打击犯罪的机制,因此台湾诈骗集团看到了新的“发展机遇”,早早就把“产业外移”,将诈骗基地转移到福州。
2002年前后,台湾诈骗集团还在福建建立移动电话业务基台。虽然早在1997年,大陆地区很多手机用户就开始陆续接到台湾诈骗集团的中奖诈骗电话,但是直到彼时,其主要诈骗对象仍然是台湾地区的民众。
这些诈骗集团在大陆一般以台商公司名义运作,为了节约成本,雇用了具有与台湾人相似口音的福建某地人充当打电话、取钱的马仔。
这些“台商公司”一般雇用40余人,内部采取军事化管理,严格限制外出。基层人员在打电话行骗之前,都会接受内部的严格培训,熟记话术后才会被允许上岗。诈骗团伙内部每天召开“总结会议”,对每一套剧本和每一个客户的反应进行复盘和优化,其版本迭代速度堪比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当时福州有一条街的“台商”都在暗地里从事电信诈骗,这里每天灯火通明,基层员工多达2000人,每人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
随着时间的推移,台湾地区居民因为受骗太多,大多数已经明白其中的套路,因此诈骗成功率逐渐降低。这时候,台湾诈骗集团突然“灵机一动”:跑来大陆做诈骗,只骗台湾人?背后才是广阔天地!
原本给台湾人充当“务工人员”的福建人,经过台湾诈骗集团的培训后开始单干,大陆本土最早的电信诈骗团伙在2002年前后出现,手法完全是台湾诈骗集团的翻版。
而全国诈骗案件的暴涨拐点是在2003年、2004年,这有两个背景因素:一是这两年互联网在中国爆炸式增长;二是随着警方对福建省诈骗的重点整治,诈骗分子开始逃往深圳,电信诈骗又由深圳像病毒一样扩散至全国,并且逐渐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
据相关新闻报道,仅2006年,台湾地区因电信诈骗损失金额高达160亿美元,受害者人数达四五万,于是台湾地区相关单位请求与大陆共同打击台湾电信诈骗集团。
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之后,台湾诈骗集团的嚣张气焰稍微得到遏制,大陆也加大了对各地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每年抓获大批涉案人员。不过,也正是由于这一打击,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诈骗集团开始“集体出走”,在东亚、东南亚等地建立新的诈骗基地,触角遍及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利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壁垒,增加警方的打击难度。很多诈骗分子甚至获得了所在国家的国籍。
至此,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在地域范围上扩散蔓延,在手法上也迅速“进化”。从最早的虚假中奖诈骗开始,到2002—2010年各种诈骗剧本轮番上演,虽然剧情逼真,但技术含量普遍不高,多以危情、利诱等实施诈骗。比如,冒充医务人员,谎称外出人员在异地发生脑溢血等重症或遭遇车祸,以“手术费”“医疗费”等为由诈骗其家属;多金富婆“重金求子”,以“诚意金”“公证费”等为由诈骗受害者。2010年以后,电信诈骗在原有的作案手法基础上不断翻新,冒充公检法、银行、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等。2012年以后,随着网络、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诈骗开始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犯罪分子通过钓鱼网站或伪基站盗取QQ、微信等方式进行诈骗。到2015年,境外电信诈骗疯狂发展起来,对中国人实施网络投资诈骗、网络赌博诈骗、“杀猪盘”诈骗等;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借助大数据的精确算法,诈骗分子可以通过网络搜集完整的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
根据公安部的粗略统计,从2011年起,大陆电信诈骗案的平均年增长率为70%以上。每年诈骗金额都在百亿元人民币,2015年更是暴增至两百亿元人民币以上。至此,电信诈骗已经发展为洪水猛兽,难以收拾。
虽然2021年中国的电信诈骗案件数仍然处于增长态势,但是随着“全民反诈在行动”的开展,电信诈骗受害者报案比例大幅度增加,反诈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完善,相信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电信诈骗会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