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出生不凡性古怪 孤胆少年真可爱 平身独立又远见 必是未来一英才
仇本斯是西方人,哪一个国家的呢,度克兰帝国的贵族公子。他是纯种的白人,出身于德克斯家族,度克兰帝国的顶级家族,有着皇家血统的尊荣;他父亲是新闻媒体人,名叫阿鲁醉;母亲是语言学教授,名叫玛丽琼。所以,从小就聪明伶俐的仇本斯,不仅自己国家的语言学得好,还学习了阴法德三国语言,还自己学习了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言,所以,四邻都很崇拜他;加上他高大、帅气、白皙而匀称,聪明、伶俐、巧舌如簧却周到细腻,家人和四邻都很喜欢他。他也很是傲气,对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都很霸道。大哥哥名叫博格兰,小哥哥名叫萨士尼,妹妹叫做尼布冬。对仇本斯,父母也是又爱又恨,爱他的聪明机警,恨他的狡诈诡计,但是一家人都不得不佩服他的聪明睿智。他们生活在奥卢达城堡,家底殷实,有终身服务生其实也就是买下来的仆人1个,名叫钟日芒;侍女也就是买下来的丫鬟1个,名叫妮格天。他们还有1000多公顷的土地,经营着一个农场。所以,家里虽然不算是富裕到流油,也算是应有尽有,驾马车出去玩是他们常有的活动,每一次出去,仇本斯都要逞强,本来该是钟日芒驾车的,他偏要自己去驾驶,有一次差点把马车赶翻了,父母和哥哥妹妹埋怨他多事。他立马大发雷霆:“你们不学无术,还批评我一个爱好学习的人!真是该死——哪有不经历危险就成功的好事呢。”在海上游玩时,他也抢着跟水手们学着去驾船,甚至跟船长说:“长大了,我一定也要做一个优秀的水手和船长,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去看看风景,看看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还要用船把黄金白银运回来······”那位老船长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名叫都德勒斯,都对他的话一般不做正面回应,只是翘起大拇指对他说道:“我的孩子,努力是好事情,但是不要任性,海浪是无情的,愿上帝永远保佑你!愿你永远都幸运幸福!”
为了学习到精湛的航海技术,仇本斯十二次掉到海里,每次都被海浪冲得很远,他都是奋力游回来或者被其他船员救起来了。大家为他担心死了,可是他却漫不经心的对大家说到:“不经历风雨怎么可能见到彩虹呢。技术是学出来、本领是锻炼出来的;从来就没有可以轻易就学习到高超技术的。如果我死去了,不必惊讶——那就是上帝召见我回家!”他倒是说的轻巧,却让船长都德勒斯心里老不是滋味,觉得他怪可怜的,所以也不阻拦他学习技术。
仇本斯有一个标致无比的身材,身高1.88米,高颧骨,四方脸,鹰钩鼻,蓝眼睛,浓密的红黑相间的眉毛,耳大而圆,耳垂厚大;嘴大唇红,肤色洁白,头发亮而黑里带红;他四肢健壮有力,手指溜扁而细长,长满细密的毛;腿长而健硕,脚跟发力时跑得很快,可以说是箭步如飞,尤其是精力非常旺盛,体能也极好,记忆力惊人,是度克兰帝国里帅哥之中的极品。
父亲阿鲁醉对仇本斯充满好奇,他哪来的那么多想法:要去遥远的世界、要拥有全世界最好的新娘、要有最多的财富。你一个小孩子,拿那么多钱来干啥子、有那么多欲望是为了什么?母亲玛丽琼则很喜欢这个调皮但是活泼可爱勤奋而又异常聪明的孩子,只是把他的胡言乱语不记在心上而已,母爱都是那样包容而宽宏的,远比对丈夫的爱更加深沉和宽厚;虽然二者并不一样,但是也可以衡量出一个基本的级别来。
晚上,母亲玛丽琼拿出一堆香蕉请大家吃,仇本斯拿着一个香蕉说:“这是菠萝!”母亲纠正道:“这是香蕉,亲爱的,你别弄错了!”仇本斯反驳道:“亲爱的妈咪,我说它是菠萝就是菠萝,我说它是香蕉就是香蕉,有什么不对吗?不过是我的判断罢了!至于你们认为她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不关我的事!”这黑色幽默似的回答,逗得大家大笑。母亲也跟着笑笑,再摇摇头,不再与他争辩了——这不就是典型的白马不是马的扯淡吗,中国古代早就有过的诡辩瞎扯!父亲阿鲁醉则瞟了他一眼,摩挲着他的头,轻轻用枝头戳了一下他的额头,笑说道:“你说它是樱桃或者梨子都可以!懒得理你,傻小子!知道你是一头犟牛。”众兄弟姐妹和仆人都笑着,不说话了。
一天,父亲率领一家人出去打猎,带上了猎狗和猎枪,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在奥卢达城堡外十几公里的原始森林里面停下来了。春天的森林里面很是热闹,各种可供打猎的猎物很多,尤其是很多鹿子,都已经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在森林里面,跑的也不快。
于是阿鲁醉就对孩子们说:“给你们你们每人一根猎枪,看看你们谁打的猎物多,我就奖励给谁一个亲吻!加油,孩子们,你们都是英雄,未来德克斯家族的英雄——”
为了预防万一,随时准备应对森林里面的突发情况,父母亲将孩子们分为两人一组,大哥哥博格兰和最小的妹妹尼布冬为一组,小哥哥萨士尼和仇本斯一组。但是这个办法遭到了仇本斯的激烈反对,他跳起来说:“我们都长大了,不是小孩子,该去独立面对生活了。为什么还要把我们看成是小孩子呢?这也是对我们人权的侵犯啊!老爸,你不能这样!要两个人一组是你们的事,反正我就要一个人一组,哪怕被野兽吃了,也不怪你们!”说着,自己扛着猎枪,一溜烟就跑进森林里面去了,对谁都不搭理。没有办法,父亲只好重新安排,将博格兰和萨士尼安排在一组,自己带小女儿为一组。不过,最小的女儿也赞同仇本斯的意见,不要父亲跟随自己。尼布冬说:“爸爸,既然哥哥都不要人就可以进入森林了,我也可以试试的,但是我不走很远就是了;看见大一点的动物我就走远点,好吗?”父母都只得表示同意。
母亲玛丽琼强调说:“孩子们,出来最重要的是安全!还有不要互相伤着了哈,要看准了才开枪;大的猎物就不要打了,比如野猪和熊之类的,怕打不死还伤着你们了哈。兔子、野鸡之类的你们可以随便打!不要因为一个热吻就影响了你们的安全,甚至把命都丢了!妈妈也可以给你们最热烈的吻——”说完就笑了,“你爸爸的吻好像很吝啬一样!”
孩子们都异口同声的听话的回答:“知道了!妈妈,我们爱你——”其中尼布冬还做了一个鬼脸,伸出舌头,做出和母亲亲吻的样子,然后拿着父亲给她做的那只小猎枪走进森林里面去了。
玛丽琼不放心最小的尼布冬,怕她受到大型野兽的伤害,于是给丈夫阿鲁醉使了一个眼色,叫他跟着小女儿进去。于是,阿鲁醉就悄悄的跟在女儿后面,躲躲闪闪的,也不让她发现自己。玛丽琼则自己坐在临时帐篷外,支起临时石头搭建的锅灶,生起火,准备做野餐了。同时,自己也准备好一把猎枪,将黑火药和铁砂子上膛,旁边还放了一把长砍刀,随时准备着应对紧急的情况,以免野兽来袭时惊慌失措。
话说仇本斯自己走进森林里面去了,父母不担心是不可能的。但是,仇本斯是一个平时就独立惯了的孩子,做事也还算老练,所以父母就没有多少担心的了。倒是尼布冬,让父亲阿鲁醉担心的不得了,因为她虽然也算是独立,但是她心地善良,所以怕她有所闪失,就一直跟在后面,密切注视着这个孩子的一举一动。不一会儿,看到一只野鸡在前面,悠然的踱步,尼布冬举枪正要射击,突然发现后面跟着七八只小鸡,像是刚刚孵化出来的样子。于是,她停止了自己的射击。阿鲁醉在后面,准备开枪射击的,但是担心吓着孩子,还有就是怕孩子发现了自己在后面跟踪她,孩子会不满意的、会哭闹的。一会儿,跑出来一只野兔,但是也是带着一只长了一点毛的小兔子,太小了,尼布冬也没有开枪。这时,阿鲁醉就觉得孩子过于善良了,觉得她以后会被自己的善良、甚至是过度的善良所害的,不禁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担忧来。但是还是没有惊动孩子,任其在森林边缘走来走去的;因为孩子太小,她也不敢自己单独走进森林深处去的。
再说博格兰和萨士尼,因为要大一点,走进森林之后,看见了野猪,一群群的,但是不敢开枪,因为怕被群体攻击,父母早就告诉过他们,野猪特别是成群的野猪,是不好惹的,一般不要激怒他们,否则命都难保的;所以躲着走开了。不久,他们又看见了黑熊两只,悠悠的在散步,也不敢开枪,因为黑熊的攻击力非常之强,又是两只,如果一枪没有打中或者没有立即把它们打死,那么它们攻击过来,两个孩子是应对不了的;所以,他们也只好躲的远远的,怕被伤害。因为这些都是父母都告诫过他们的,在实力差距较大的时候,是不能乱开枪的。不久,看见一只落单的鹿子,还未成年,所以也跑不快的,于是,兄弟二人举起枪,约定好同时开火。博格兰瞄准好之后,向在几米远的弟弟萨士尼做了一个开火的手势——招了招手,于是,两只猎枪同时射击,小鹿子应声倒地了!二人洋洋得意的抬着,走出了森林,朝着母亲宿营支起锅灶的地方走去;想到这一只小鹿子也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了,两个孩子都高兴的不得了。
仇本斯是个例外,他独立特性的个性使他天不怕、地不怕的,径直走进了森林深处,不知不觉走了多远,他自己都摸不清楚了;看见了无数的野鸡、野兔、猴子、獾和小鹿子,他理都不理他们,一个劲的往前走。忽然,前面传来一阵响声,急促而恐怖,但是仇本斯一点也不慌张,睁眼一看,原来是一只灰熊,个头不大,但是带着两只小熊在后面,走的很急,大概是被什么东西追赶着过来的。按照一般的常理,此时是不应该凑近的,应该躲避才是。但是仇本斯不怕,迅速找好一个伏击的位置,正好在灰熊的侧面,就是一下子打伤了还没打死,那它也不容易回头转来攻击自己的,因为这个位置在高处,有随机应变的时间和空间;而灰熊一般是不走回头路和上坡路的。于是,待灰熊急冲冲的走过下面草丛时,仇本斯瞄准好之后就开枪了,“轰隆”的一声——灰熊一下子被击中了颈部,但是没有死,更没有倒下,而是迅速转身怒吼着爬上了山坡,朝着仇本斯的方向扑来。说时迟,那时快,仇本斯迅速装好黑火药和铁砂子,对着冲上来刚好跃起的灰熊就是第二枪,这枪正好击中灰熊的腹部,但是灰熊还是没有立即死,继续朝着仇本斯奔来。仇本斯急了,再装填火药和铁砂子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往更高处极速的跑。这边灰熊也在努力的追,在经过激烈的奔跑径赛之后,灰熊终于追上了仇本斯,一掌朝仇本斯抓来,仇本斯左手臂被抓出一道血印子来,但是为了活命,他急忙转了一个大弯,迅速的奔跑,看见一颗大树,就迅速的爬上去了。受了严重伤的灰熊在树下守着,再也没有力气用爪子来抓树皮、用牙齿来啃树干了,更没有力气爬树了。
再说仇本斯,爬上树之后,将衣服撕破扯下来一大块,包扎了手臂上的伤,以免大面积出血。之后,将挎在肩膀上的猎枪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再装好黑火药和铁砂子,对准灰熊的脑袋就是一枪,灰熊应声倒下了。于是,仇本斯观察着灰熊,看看它是不是装死的,在确认它已经死了之后,他才溜下树来,首先捡起一根长长的树枝,敲打敲打了几下灰熊,看看老灰熊是否是真的死了。在确认无误之后,又装上火药和铁砂子,寻找着跟在灰熊后面的两只小熊来,但是找了好久,都没有发现它们的踪影。于是,仇本斯假装离开了,侧卧在地上不动,手里却抠着扳机。过了好一会儿,在一个枯去的灌木丛中,露出了一只小灰熊的影子来,但是仇本斯还是没动;不久,在另一个荆棘丛里面,另外一只小灰熊也慢慢的爬出来了,两只小灰熊汇聚在一起,慢慢的朝着小山坡上它的熊妈妈死去的地方走去,爬到它们妈妈身边,东嗅嗅、西闻闻的,一直不愿意离去;直到发现妈妈确实已经死去了,两只小灰熊也没有要离去的意思,而是继续东嗅嗅西闻闻的,好像在试图呼唤母亲尽快醒来一样。仇本斯笑了,心里想:“这下给我机会了!我就是今天的英雄!爸爸的吻非我莫属了!”于是,正要举枪瞄准;远处出现了一个大人的身影,很熟练的举枪开枪了,那两只小灰熊应声倒地!仇本斯非常恼火,到手的猎物怎么给别人抢了。于是站起来,厉声吼道:“先生,别动,那是我打到的猎物!”看见是一个孩子,那个来人也回应道:“你别他妈胡说八道,灰熊是我撵出来的,你拣了一个大便宜还强词夺理!看我怎么收拾你!你没看见,是我刚刚打死的吗?”
仇本斯听了,非常生气的说:“大灰熊是我打死的,小灰熊才是你打死的;况且,那猎物背上又没有写的有字,你怎么说是你撵出来的呢?举起手来,我的火药和子弹是上膛了的,正瞄准着你呢!再不听话的话,我就开枪了!举起手来,放下你的枪——”
那个大男人只知道说话去了,根本没把这个年纪轻轻的毛孩子放在眼里,这时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再也不敢说大话了,随即举起了双手说,“别开枪,别开枪!都是误会,都是误会!我放下枪、放下枪······”
于是,仇本斯说道:“蹲下去,把枪给我扔下来!不准耍花招,否则我打死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好记住你。老实点,否则你就葬身在这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吧!也算是回馈了大森林一点礼物!野兽们也会因此狂欢一阵子的······”
那个人不敢怠慢,连忙把枪捡起来,极不情愿的扔了下来,还告诉仇本斯说,“我叫约翰·本杰明,住在奥卢达城堡不远的村庄里,我就是靠售卖一点野兽的皮毛为生的。小英雄,我今天见识了,开眼界了;今后再也不敢招惹你了!大灰熊就归你吧,小的两头归我,好不好!因为这三只灰熊确实是我撵出来的!”
仇本斯说道:“不管你是不是约翰·本杰明,我就这样叫你了。你提出的条件我答应,但是有一个前提,你必须将大灰熊给我背着出森林,见到了我的父母、哥哥和妹妹,你才能回来拿你的两头小熊。路上也不准你耍花招,否则我就一枪崩了你。”仇本斯一边说着,一边死死的盯住本杰明,左手依旧瞄准着约翰·本杰明,右手捡起他丢下来的枪,命令道:“将你的火药和子弹口袋也扔下来,别耍花招,我一直瞄准着你呢!如果你敢动,我随时开枪打死你,你信不信,不信的话,你就试试看——?”
约翰·本杰明也没有办法,只好将自己的黑火药和铁砂子袋子扔给了仇本斯。仇本斯捡起来,挂在手膀上。而眼光和视线一直没有离开约翰·本杰明的身体。
“好好好,我不动,我不动了。小祖宗,我服你了,我怎么敢耍花招呢!我的命还在你手里呢。那我们行动吧!”约翰·本杰明说着,走过去,将死去的大熊抱起来,扛在肩膀上,非常沉重的样子;因为灰熊太大了太重了,所以本杰明也被迫的扛起来慢慢走了。在这期间,仇本斯思想和眼睛高度集中,一刻也不敢离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但也不敢走的过近,那样怕他会反应不过来的;仇本斯怕他真的耍花招,那怕是极小的风险,他都要防备的。他也不敢太靠近约翰·本杰明的原因还有:怕他将扛在肩上的自己打死的灰熊扔过来,将自己打到,从而逃跑或者反过来袭击自己了。同时,他也不敢太远的离开约翰·本杰明,怕他扔掉沉重的死灰熊逃跑了,因为如果一发不中的话,自己装填火药和子弹是需要时间的。于是就本命令约翰·本杰明站着,不准动,肩上的猎物也不许放在地上,背对着着自己;一切准备好之后。仇本斯左手依旧做好瞄准的姿势,右手单独装填约翰·本杰明的那只枪。待装填好火药和铁砂子之后,仇本斯拿着两只随时可以击发的枪,一直对着约翰·本杰明了,才发出上路的命令:“可以走了,向东,偏南,沿着我做了记号的树枝前进。不准耍赖,不准靠近我,不准走的太快或者太慢,否则就送你喂狼或者喂熊!如果你还想着侥幸逃走的话,一枪打不中你,二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哈。”
约翰·本杰明只好认命,扛着二百多斤重的灰熊,一步步的按照眼前的这个毛孩子的指令前进,一面还要不断寻找仇本斯留下的树木上的记号:用小刀刻在树上的标记;而记号有时不太明显的,找起来很费力。但是,稍微有一丝怠慢,仇本斯就吼起来了:“老实点,别自己找死!”约翰·本杰明虽然是个大个子,但是二百多斤重的猎物实在太沉了,扛上一阵子就累的不得了,请求休息一会儿时,仇本斯都不会放下瞄准的姿势,怕他反击或者逃走了,也不敢靠的太近或者离得太远。
就这样走走停停,走了一个多小时了。不仅约翰·本杰明累的汗流浃背,仇本斯由于高度紧张,一直保持瞄准射击前的标准姿势,也是累的喘不过气来了。好在就要到森林的边缘了,二人才稍微感到可以舒一口气了;但是警觉的仇本斯一直端着瞄准的枪,一秒也不敢大意。
在一棵很大的树旁,约翰·本杰明动起了心思,准备借用树木遮挡,跑掉或者弄死眼前这个让自己尊严尽失的家伙。在看到划出的记号之后,就提议道:“小家伙,让我歇一歇吧,我要累死了;你也累了吧,都要走出森林了,你也就顺着歇歇嘛!”说着,就要放下死灰熊,准备休息。
“老实点!别动,你想死吗?约翰·本杰明。你想的什么,我知道呢!再动我就开枪了哈!”仇本斯吼道。约翰·本杰明不再管仇本斯怎么说了,立即放下了肩上的死灰熊,借着大树的遮挡,说道:“我实在扛不动了,你就打死我吧!”说着,做出了一个要逃跑的样子,向前晃了一下。
说是迟那是快,仇本斯立即开枪了。约翰·本杰明也不是傻子,做出动作之后,立即退回来了,以求大树的遮挡。一枪过后,约翰·本杰明借着大树的遮挡,其实没有被打中,就假装被打中了的样子,倒在了大树之下,一动也不动了。
可是,这边仇本斯更厉害了,他明明看到约翰·本杰明没有被击中,也假装倒在地上,知道他是装样子引诱自己上钩的。所以,也不敢走近去查看。于是对他说道:“我知道你是假装的,站起来吧!我不是小孩子了,你这个把戏骗不了我。”
约翰·本杰明这时才知道这个孩子的厉害了,才悻悻的说:“我受伤了,正流着血呢!你不信吗?走过来看看吧!我实在是动不起了。孩子,我是诚实的大人,是一个破落的贵族,看在上帝的面上,你就来看看我吧!”说完,拨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在自己的手臂上戳了一下,鲜血就流出来了,他把流出的血抹在自己的脸上、手上,并伸出去给仇本斯看。仇本斯隔得较远,但是看到了约翰·本杰明满脸的血污和手背上的血迹,连衣服都被染红了,所以也就大致相信了;至少相信他是受伤的了。但是手中的枪也不离开,并且说道:“你等一下,我把另一只枪装好才来看你!万一你是假装的呢!”说着,依旧做好瞄准的姿势,一只手忙着装填火药和铁砂子。
待弄好之后,两只枪都做好瞄准的姿势,才一步一步的走近约翰·本杰明。当走到一定的距离的时候,就再也不走近了,将自己的衣服撕碎扯下一大块,用一个石头包好,给扔过去了。并问道:“约翰·本杰明,伤着哪里了?赶快包好,我还要你给我扛灰熊出去呢!我的手也是受伤了的,但是打死你是足足有余的,所以不要耍花招哈!包好赶快扛着灰熊上路吧,不准耽误了。”
约翰·本杰明答道:“伤着头部了,还有手臂。不信你看吧!”仇本斯正眼看了一下约翰·本杰明伸出来的手臂,确实是受伤了,说道:“没多大问题,你意识还很清楚呢。赶快包扎好,将灰熊扛出森林交给我父亲,我就放你走了。反正都不远了,你就不要想着耍花样了,否则就是死路一条。”面对眼前这个毛孩子,约翰·本杰明知道对付不过去了,也只好捡起仇本斯扔过来的布条,先将手臂出血的地方包好,再假装包扎了一下头部,慢慢站起身来,做出吃力的样子,将死灰熊提起来,扛到肩上,一步一步的走了。
由于长时间的体力消耗,大家都没有多少力气了。约翰·本杰明走的越来越慢了;而仇本斯也逐步的慢下来了,逐渐失去了应有的距离,离约翰·本杰明越来越近了。走了好一段距离之后,约翰·本杰明说道:“小家伙,我的小祖宗!就让我休息一会儿吧!你看我累的快要死了,又被你打伤了,如果不休息一会儿,我会死掉的。我要喝水了,我的水袋也喝干了,求求你的水袋给我喝口水吧。”
仇本斯转念一想,这个诉求也还算是合理,于是一只手瞄准,一只手就去解挂在自己身上的水袋。就在这一瞬间,约翰·本杰明一下子扑过来,顺手将左手瞄准的枪掀开,随即将仇本斯打翻在地,于是顺势用他自己撕破的衣服布条子,将他给捆起来了;随即夺过枪,做好瞄准的姿势,对他说:“小杂种,你怎么这时糊涂了呢?看谁弄死谁啊?你逼迫老子给你扛熊,现在反过来了,你必须把死灰熊给我扛回去,直接扛到我的家,不然我就打死你,让你的父母亲永远也找不到你,还以为你被熊吃掉了呢?”
仇本斯没有办法了,只好悻悻的说:“大叔,之前是我不对。落在你的手里,我心服口服!姜还是老的辣——你才是英雄,我是小不点。我认输!我把熊给你扛回去。咱们来个君子协定:扛回去之后,包括那两只小熊;你得让我原路返回来。不然,你就可以现在开枪打死我;二十年之后,我又是一条好汉呢——”
约翰·本杰明也没有想打死眼前这个还不是小伙子的小家伙,但是又觉得他太聪明,气焰太高了,就是要灭一下他的威风,于是说道:“既然你不怕死,那我就成全你吧!打死你之后,我会请牧师为你超度亡灵,你打算在哪里托生,我来为你接生吧!”说完,哈哈大笑。于是,说道:“我不让你捆着被打死,那样显得我太没水平了,我要你跪着死!”约翰·本杰明掏出小刀,将捆绑着的布条割断,让仇本斯走几步,自己则端起两把枪,做好瞄准的姿势,说道:“小子,害怕了吗?还要趾高气扬的不?想不想死啊?想死我就成全你,想活就乖乖的给我下跪求饶,并答应帮我把死熊扛回去,包括那两只小熊。听到没有?”说着,朝仇本斯的屁股上踢了一脚,踢得仇本斯一个颠簸,差点朝前面栽去了。
被这样对待,仇本斯也从内心害怕了,对本杰明笑了笑:“老英雄,我真不想死,我投降,我下跪,但是我扛不动那么重的熊啊。天也快黑了,我怎么回家啊?”
“现在想的是你死不死的问题,还想早点回家,你做梦去吧!”约翰·本杰明答道,并吼道:“跪下,小子,再不跪下,我就开枪了,两支枪一旦开火,就会把你打成筛子的。”
犹豫了一阵子,仇本斯还是老老实实的说:“好了好了,我认输,我跪下我跪下!”于是“噗通——”一声,一下子跪下去了。
旁边,迎来约翰·本杰明的哈哈大笑:“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小英雄,还是个小懦夫!这下我心里平衡了。起来吧,小家伙——扛熊去吧!”于是把枪悠然自得的放下来了,提在手上,慢悠悠的向仇本斯走来,准备小小的教训一下这个聪明但是又有些狡猾的小小森林猎手。
“站住——别动,再动我就打死你!”旁边传来一个声音。约翰·本杰明不明白怎么一回事,就看见一只黑洞洞的枪口正从侧面对着自己,弹药已经上膛。接着,又从来另一个方向传来一个声音:“放下枪,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别转身,我正对着你呢!否则,我就开枪了。我也会把你打成筛子的。不信,你就试试——”这个从背后传来的声音表明,约翰·本杰明已经知道自己被两只黑洞洞的枪瞄准了。于是乖乖的将两只枪慢慢放下,慢慢丢在一旁。之所以是慢慢放下的,而不是一下子扔下的,是因为怕被误解成要反抗,那就会在瞬间被击毙的。
原来,在仇本斯开枪之后,在不远之处的父亲和两个哥哥、一个妹妹,还有母亲,都知道要出事或者已经出事了,阿鲁醉就留下妻子、小女儿和小儿子撒士尼,和博格兰就一起出发,沿着枪声的方向找去了,不想在森林边遇到了他们;见约翰·本杰明拿着枪指着仇本斯并威胁他,所以就逐步围拢上来,反将约翰·本杰明包围起来,最后将他给缴械了。
放下枪后,约翰·本杰明慢慢的举起了双手。在这个时间段里,仇本斯也迅速反应过来了,知道是父亲和哥哥来救自己来了。于是高兴的叫起来了:“爸爸、哥哥,你们怎么来了!”
顾不上和孩子说话。阿鲁醉叫博格兰、仇本斯一起过去,将大个子的猎手用藤子绑起来,反着双手。仇本斯还要捆着约翰·本杰明的双脚,父亲说:“不用了,捆住了脚,他怎么走路啊!”于是,由博格兰和父亲押着约翰·本杰明,将其身上的藤子解开,但是还是捆住一只手;依旧让约翰·本杰明一只手稳住,扛着那头死去的大灰熊,一步一步的朝着营地回去了。
一路上,仇本斯则将这次他们如何打死3只灰熊和约翰·本杰明一路上的故事都悉数告诉了父亲和哥哥。父兄一路听着这传奇版的故事,一面感慨仇本斯的机智与超出常人的大胆,也为他差点丢了命而惋惜。
到了营地,母亲利用大儿子打回来的猎物,早已做好了晚餐,小女儿因为没有打到心仪的猎物,心里很沮丧,在一旁冷冷的坐着,不发言。小儿子撒士尼则帮着母亲生火做饭菜,忙的不亦乐乎,弄得一脸都是灰,傻呆呆的真是好笑。
于是,阿鲁醉叫约翰·本杰明放下灰熊,坐在旁边,叫仇本斯仍旧把他的双手捆起来,由博格兰端枪对着他,怕他伤害孩子们。于是,约翰·本杰明说道:“老伙计,你就别拿枪对着我了嘛!我朝哪里跑呢?你们那么多人,我是跑不掉的,伤害不了你们的。相反,我还愿意和你们交朋友呢。你们的儿子仇本斯太优秀了,还不到15岁吧,那么缜密的思维、全面的考虑以及优秀的表现,是我看到的少年中最优秀的。就是在我拿到枪的时候,也是没有想到真要打死他的!因为打死了他,那就太可惜了。这样的话,未来的世界就少了一个真正的英雄了!这样的人确实是太少了,我愿意与他与你们成为亲密的朋友。还有森林中那两只我打死的小熊,我也愿意作为礼物送给你们!这群灰熊也确实是我哄撵出来的,大熊是仇本斯打死的,小熊是我打死的;所有的收获,我都愿意全部送给你们。好吗?”
父亲阿鲁醉和母亲玛丽琼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处理才对。博格兰的枪也没有放下来,依旧瞄准着约翰·本杰明,撒士尼和尼布冬则好奇的看着大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有仇本斯,走过去,坐在约翰·本杰明身边,顺手示意大哥博格兰,把枪放下,深情的看了父母亲一眼,说道:“这个事情,我来决定吧!我愿意和约翰·本杰明交朋友。我都15岁了,我自己的事情我就自己决定了。我们成为朋友以后,我们可以靠打猎来增加收入,父母也就可以少辛苦一点了。”
“我们不需要你来养家,你好好的读书吧!这个家,我们是养得起的。你协助一下就可以了;你还是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吧。”母亲玛丽琼说道,“还轮不到你来操持的时候,做好你现在自己的事情最重要;养家事情,等你长大了,再说吧。”
“好吧,我们就尊重孩子的决定吧!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吧!亲爱的,你说呢?”一向不怎么说话的阿鲁醉开口了,直挺挺的看着玛丽琼,要等她的回答。
玛丽琼说道:“既然你是这样想的,亲爱的,这事情就这么定了吧!博格兰,把枪放下;我们一起吃饭了吧。”于是博格兰放下了枪,仇本斯将约翰·本杰明解开了绳子,大家围坐在一起,开始吃野味晚餐了。“还有你,约翰·本杰明,既然决定交朋友了,你也就一起来吃吧!”新鲜的小鹿肉大快大块的,烤的非常香,正好可以充饥;因为大家都饿了,于是狼吞虎咽的开始吃起来了。
吃完肉之后,博格兰和仇本斯将那两只死去的小熊也带回来了,约翰·本杰明和阿鲁醉、仇本斯、博格兰、撒士尼一起从原路返回。阿鲁醉主动分给了约翰·本杰明小的死熊一只,并将大熊的一些肉和吃剩下的一些小鹿肉也分给了约翰·本杰明。他们一路乘着马车,由大哥哥博格兰、小哥哥撒士尼和仇本斯换着赶车,回到了奥卢达城堡,阿鲁醉叫仆人将猎物清理出来,之后用马车将约翰·本杰明和分给他的猎物送回了家。这次,是由男仆人钟日芒赶车送约翰·本杰明回去的。从此,德克斯家族多了一个朋友叫做约翰·本杰明的猎人朋友。
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父亲阿鲁醉将自己的吻,郑重的送给了15岁的儿子仇本斯;并在家族大事记中庄严的记录下来了这个美丽的英勇的动人故事,希望后人在家族传承之中能够看到、记住和学习,以此为荣并发扬光大。15岁就能够在遭到灰熊攻击的时候沉着冷静的应对并独立打死灰熊的,在度克兰帝国都是没有的传奇。阿鲁醉将他编成小说的故事情节,在《度克兰之光》的报社发表了,名叫《小仇本斯力战大灰熊故事》,写出来之后,轰动一时,成为了当年年度最佳写实小说。
仇本斯就这么优秀的成长着,可是,这只是他成长经历之中的九牛一毛而已。那么,他还有哪些动人的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