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汇
外汇指的是外币或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外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Foreign Exchange)的简称。
外汇的静态概念,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这种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如银行存款、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外国政府库券及其长短期证券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解释为:“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和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按照我国1997年1月修正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等。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人们通常所说的外汇,一般都是就其静态意义而言。
1.根据外汇是否可以自由兑换,划分为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
(1)自由外汇。
自由外汇是指无须管理当局批准,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能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或可以向第三国办理支付的、以外币表示的支付手段。换句话说,凡在国际经济领域可自由兑换、自由流动、自由转让的外币或外币支付手段,均称为自由外汇。例如,美元、英镑、日元、欧元、瑞士法郎等货币以及以这些货币表示的支票、汇票、股票、公债等都是自由外汇。
凡属于“自由兑换”的货币,都必须要具备3个条件:
①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支付和资金移动,不能加以限制或实行任何歧视性货币措施。
②实行多种汇率制。
③其他国家提出要求时,有义务以对方可以接受的货币或黄金,购回对方经常项目往来所结存的本国货币。目前,属于自由外汇的货币很多,使用最广泛的是美元、英镑、欧元等。
(2)记账外汇。
记账外汇,又称协定外汇或双边外汇,是与自由外汇相对而言的,又称不可自由兑换外汇。它是根据两国政府有关贸易清算(支付)协定所开立的清算账户,为贸易、货款、经济援助、经济技术合作等协定使用的外汇。记账外汇不经货币发行国家管理当局批准,不能自由兑换为其他国货币,也不允许支付给第三国,只能按照“支付协定”规定计价结算,用以清算两国间的贸易货款和从属费用,以及政府同意的其他非贸易结算。
2.根据外汇的来源和用途不同,划分为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汇
(1)贸易外汇。
它是指进出口贸易所收付的外汇,包括货物及相关的从属费用,如运费、保险费、宣传费、推销费用等。由于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内容就是国际贸易,贸易外汇是一个国家外汇的主要来源与用途。
(2)非贸易外汇。
它是指除进出口贸易和资本输出与输入以外的其他各方面所收付的外汇,包括劳务外汇、侨汇、捐赠外汇和援助外汇等。一般来说,非贸易外汇是一国外汇的次要来源与用途;也有个别国家例外,如瑞士,非贸易外汇是其外汇的主要来源与主要用途。
3.根据外汇的交割期限,划分为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
(1)即期外汇。
又称现汇。即期外汇,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在当日或在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所谓交割是指本币的所有者与外币所有者互相交换其本币的所有权和外币的所有权的行为,即外汇买卖中的实际支付。
(2)远期外汇。
又称期汇。远期外汇,是指买卖双方不需即时交割,而仅仅签订一纸买卖合同,预定将来在某一时间(在两个营业日以后)进行交割的外汇。远期外汇,通常是由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远期付款条件引起的;买卖远期外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或减少由于汇率变动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远期外汇的交割期限从1个月到1年不等,通常是3~6个月。
表2-1 各种常用外币简写符号
续表
(1)外汇是国际间清偿债权与债务的工具。
(2)促进国际间的经济、贸易的发展。用外汇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不仅能节省运送现金的费用,降低风险,缩短支付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更重要的,是运用这种信用工具,可以扩大国际间的信用交往,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国际经贸的发展。
(3)调剂国际间资金余缺。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资金配置不平衡。有的国家资金相对过剩,有的国家资金严重短缺,客观上存在着调剂资金余缺的必要。而外汇充当国际间的支付手段,通过国际信贷和投资途径,可以调剂资金余缺促进各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4)外汇是一个国家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偿国际债务的主要支付手段。它跟国家黄金储备一样,作为国家储备资产,一旦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可以用来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