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辰重案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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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皮画案:喜欢录下杀人过程的变态邻居

2010年,在重案队待了四年后,我侦破了一起倒卖器官的案件,荣获个人三等功。

第一次穿着警服站在颁奖台上,大脑一片空白,颁奖的领导说了什么全没记住。

回到大队参加党组委员会议,局长亲自颁布了人员调动命令,我被任命为新成立的特别行动队中队长。

离开熟悉的重案队,以前的同事只有狐狸跟着我一起调任。我开始了一段新的征程。

针对公安部推进的警务改革,罗泽市城南分局成立了一个隶属刑侦大队的特别行动中队。中队整合了各个警种,以集中力量侦破疑难案件。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也希望得个开门红,带队侦破大案要案什么的,好好表现一下。

对于侦查破案我有足够的信心,现在唯一的不足是,我对整个队伍成员还没有多少了解。除了重案队的狐狸和技术队的喜子,我和另外三个新人毫无接触。

一个叫石头,曾经是情报中队的,以前因为办案子找过他,说话一共没超过十句;另一个叫陈国涛,是特警队出身,岁数比我大,一身腱子肉;还有个叫艾蒿,是一个女生。听说有女队员我还挺高兴,结果一见面吓我一跳,她皮肤黝黑,五官也偏中性,全身肌肉线条紧实,留着一头短发,从身后看活脱脱就是一精神小伙儿。

在刑警队伍里,尤其是一个中队的,案件是最好的润滑剂,几起案件侦办下来,任他天南海北的关系都能搭连成铁子。现在需要的是案件。

到了单位,我兴致勃勃地去找宋队。特别行动队成立的时候,目标是疑难案件,但这类案件现在没有区分标准,我打算直接找宋队要案子,一方面磨合一下队伍,通过案件与大家了解认识,另一方面也想表现表现。

可是结果不尽如人意,宋队翻了翻笔记本,近一个月都没发生什么案子。有时候越忙案件越多,等到我们打算转守为攻了,结果没案件了。

我提议去档案室将以前未破的案件拿出来再研究一下。宋队一拍大腿:“有了,往年每到这个时候都是扒窃类犯罪的高发期,咱们没有专门应对的力量,以前对这类案件都是以宣传预防为主,正好你们任务不繁重,我建议把火车站南的商业街上的小偷交给你们去处理。”

“你让我们去抓小偷?”我有些不情愿,本来想找个疑难案件来个开门红,结果却被分到了一个抓小偷的活儿,我之前在重案队抓过各种穷凶极恶的歹徒,现在这任务……杀鸡焉用牛刀!

“你可别小瞧这类案件,扒窃案社会危害性大,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不易侦破,和咱们以前办的案子完全不一样,干好了一样会出彩,到时候我帮你联系电视台好好宣传下。”宋队大概看穿了我的心思,变着花样鼓励我。

干就干,不就是抓小偷嘛。我应承下来。

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清楚得很,有时候想抓住一个经验丰富的小偷不比侦破一起命案简单。只不过这类案子影响性小,一般大家伙儿都关注大案要案,忽略了此类案件而已。

全队出击,抓小偷!听到招呼后,大家的反应和我一样,刚成立的特别行动中队,准备大展拳脚破一些大案,第一场仗就是……抓小偷。

大家脸上表情各异,陈国涛皱了皱眉,喜子一副呆呆的样子,石头瞪大了眼睛半噘起嘴,艾蒿拿出指甲刀锉了锉指甲,气氛一时间有点儿尴尬。

狐狸跳出来帮我解围:“你们抓过小偷吗?”这次大家的反应倒是很一致——摇头。

狐狸参警后就在火车站派出所工作,后来才调入刑侦大队重案队,反扒经验丰富,不过他也没想到自己生疏了几年的技术竟然有用武之地。狐狸教我们识别小偷的几个特征:首先,小偷出门干活儿要寻找目标,所以眼睛一直盯着人,这和出来逛街的人完全不同;其次,他们要从别人身上偷东西,就是盯着人找下手的机会,只要有人跟人的情况,那么后面的大概率就是小偷。

最后狐狸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等小偷得手后再抓,不然犯罪未遂处罚太轻,关十五天就放出来,容易让他们有恃无恐。而且他们认识了警察之后,隔着几百米看见警察就跑,以后想抓都费劲。

还没等狐狸讲完,队里的人一个个都已经跃跃欲试了,要知道纸上得来终觉浅,想抓住小偷还得靠实践。

我们来到罗泽市最繁华的地区——火车站站南广场。

这里人流密集,出了车站过一条马路就是商业步行街,即使到了冬日飘雪的时候,白天往来的人还是川流不息。这里是案件高发地区,每天有十几起扒窃案件。

我们六个人分成三组,根据案件高发的位置,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然后盯着街上路过的每一个人,按照狐狸说的方法仔细观察。

没到中午我就发现了一个可疑人员。他走路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别人的衣兜,在这条街上反复溜达了三趟。我立刻通知大家对他特别关注。接着这个人开始靠近一个路人,跟在身后保持一定的距离,再慢慢靠近。我感觉他要动手了,便从后面跟了上去。

突然,这个人停顿了一下,扭头朝我这边望过来。我吓了一跳,急忙闪到一个路人身后,借机遮掩自己。幸亏我离他还有一段距离,再近一点儿我的眼神就和他直接对上了。

等我慢慢探出头往前看时,正好看到他将手轻轻伸进前面的人衣兜里,一晃而过,再收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部手机。

小偷得手了!可以动手了!

还没等我示意,从另一侧跟上来的陈国涛已经开始行动。他一步冲过去从后面揪住小偷的衣领,往后一拽,同时用腿在小偷身后一挡,小偷一下子就被仰面摔倒在地,手里还紧紧握着刚偷来的手机,等他反应过来想把手机扔掉时,已经被我们按住一动也动不了了。

首战告捷,大家都很兴奋,连我也萌生了“假以时日,天下无贼”的宏愿。狐狸给我泼了一盆冷水,他说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看,站南地区一天十几起案子肯定另有其人。

有就继续抓呗,我信心满满。狐狸让我先别这么兴奋,这个小偷手段并不高明,应该不是领头人物,他打算去套套话,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小偷也有自己的行规,一般都有固定的作案地区,相互之间不会去别人的区域。这个小偷在站南地区扒窃,肯定和这里其他小偷达成了某种协议,也就是说他知道其他小偷是谁。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狐狸从审讯室里走出来,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上前问他情况如何。

狐狸说这个小偷全交代了,这段时间站南地区来了一伙外人,每天十几起案子几乎都是他们干的,但这伙人不一般,这个小偷和他们接触过,这里面有“手艺人”。手艺人?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狐狸开始跟我科普这个古老的职业。

最早的时候扒手被叫作手艺人,是指靠技巧进行扒窃。扒窃主要有三种手艺,分别是提、割、牵。“提”是指能拿着两根筷子就把东西从包里提出来的,自上而下,神不知鬼不觉;“割”是指用锐器将包或者衣兜割开,让里面的东西掉出来后取走;“牵”是最高明的手法,是指用一根绳子套住东西后拉出来,由于牵用的绳子长,扒窃距离远,即使被人发现了回头拉绳子,小偷一松手就找不到了。

狐狸参加工作的时候正值严打,只要发现扒窃的工具就可以定罪,看到揣着长筷子上街溜达的直接带走。后来练“提”手艺的这伙人便不用筷子专练手指,将自己手指练到代替筷子扒窃,而“割”的这伙人专门研究把割包锐器藏起来。

至于“牵”,狐狸也只是听说而已,从来没见过。

但严打有它的特殊性,那时候犯罪猖獗,如不加大力度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同时开展严打也是威慑犯罪分子、提高社会治安的最好手段。可是严打结束回归正常之后,扒窃类案件是最让警察头疼的。

在我一开始工作的时候,最高法和最高检还没有对扒窃出具司法解释,这种尾随扒窃的犯罪行为归总于盗窃罪,可盗窃罪的定性依据,一个是犯罪次数,另一个就是犯罪涉及的金额,不到二千元就够不上刑事案件。

这就导致很多人的手机被扒窃后,在进行手机估价时不够二千元,按照盗窃处理只能算治安案件,最高行政拘留十五天,小偷就出来了。

这时除非连续被抓,才能按照多次盗窃执行刑事拘留,但小偷也有懂法的,他们知道其中的漏洞,于是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只要被抓后短时间内就不会露面,这让我们颇为难办。

直到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了扒窃犯罪和盗窃的区别,只要是从被害人兜里偷出来的都能定为扒窃,无论金额多少可以直接处以刑事拘留,这才使得警察有了打击利器,不过这都是我工作之后的事了。

被抓的小偷供述,来这里的这伙人是用“割”的手法偷东西,想抓住他们可没那么容易。首先这是一伙人,有不同分工,我们必须仔细调查,摸清楚情况再动手,一旦惊动他们让他们跑掉了,这个案子就没法继续办了。而且我们要知道他们是用什么东西将包割开的,找不到工具同样没法将他们定罪。

我们又回到了站南广场蹲守,但在商业街上溜达了一天毫无所获。

抓小偷的警察其实和小偷有几分神似——走在大街上不看路只看人。小偷是看别人的兜,而警察是看别人的眼睛,一旦与小偷四目相对,很容易露馅。

我决定换个方法,用监控摄像头来观察商业街的情况。正巧石头以前是情报中队的,对这片商业街的摄像头很熟悉。我们到了总控室,将摄像头的位置调整好,守株待兔。

用了三天时间,我们目不转睛盯着商业街的监控,终于将这个扒窃团伙找了出来。

这个扒窃团伙一共三个人,一个动手偷东西的“灰大衣”,一个望风打掩护的“子弹头”,还有一个转移赃物的“黑皮鞋”。

我们特别注意观察“灰大衣”的扒窃手法,由于摄像头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他每次都是跟在人身后,手探到对方的包或者衣服边微微一动,手里就多了一个物件。

“灰大衣”在每次动手之前都会用手摸一下鼻子,偷出东西后“黑皮鞋”立刻跟上去,将赃物接过来,然后三个人分散走开。

“他是怎么把东西拿出来的?”我问狐狸。

“应该是拿什么东西割破。你去看看报警的笔录。”

我翻了下这几天的报警笔录,果然和狐狸说的一样,被盗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包或是兜都被割开了一个口子,手机和钱包就是被人从这个口子里偷走的。

“他拿什么东西割的包?根本看不清啊?!”陈国涛眼珠子都快贴到屏幕上了,也没看清这个人是如何下手偷东西的。

“不用看了,我猜应该是刀片。”狐狸说。

狐狸说早些年就有人用刀片割包偷东西,这种扒窃方式要比用筷子难得多,一个是刀片割包需要一定的手法,要割得精准,不能让人察觉;另一个就是要把刀片藏好,不能让人发现。

刀片肯定在他们身上,抓住后一定要把刀片搜出来!

我们开始制订抓捕计划,留一个人在监控室注意他们的动向,剩下的人藏在商业街的一层店铺里,准备随时动手。

我负责抓扒窃的“灰大衣”,陈国涛负责放风的“子弹头”,狐狸负责接应赃物的“黑皮鞋”。

我们在店铺里待着,安静地等待消息,每个人腰间都别了一部手持对讲机,由负责看监控的人随时向我们播报他们的位置。

“准备好,他们三个都在瑞可面包店,马上要动手了……”电台里刺刺啦啦传出声音。

“得手了,得手了,三个人分三个方向走了!”

“动手!”我拿起对讲机喊了一嗓子。

我冲到商业街上,一眼就看见“灰大衣”正在往车站方向走,急忙追过去。“灰大衣”发现我奔着他过来,愣了一下,似乎在犹豫跑还是不跑,最终他还是选择站在原地,被我冲上前控制住。我知道他觉得赃物不在自己手里没什么事,岂不知我们已经把他们三个人一网打尽。

三个人都被抓住了,“子弹头”反抗最激烈,一路跑出去几百米,但最终还是被陈国涛抓住了。而“黑皮鞋”比较配合,被狐狸抓住后立刻主动将手机交了出来。

被害人在我们的提醒下发现手机不见了,跟着我们来到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灰大衣”矢口否认自己偷手机,但他摸过手机,上面肯定有指纹,不怕他不承认。我把“灰大衣”的手翻开准备拓取指纹,结果发现他的手指肚近乎平滑,指纹浅到根本看不到,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

“搜身!”既然没法拓指纹,那就要找到割包的锐器。

我把他脱个精光,连内裤都扒掉了,可是没在他身上发现任何锐器。他能藏到哪儿,身体里?我看了看他的身体,腹部倒是有一个疤痕,但早就愈合了。

这时狐狸来了,见到我先问东西找没找到,我摇了摇头。他看这个人是光着身子的,立刻用我从没见过的矫捷身手,一个箭步冲到这个人面前,用一只手的虎口紧紧扣住这个人面颊,深深按进去,另一只手大拇指抠住他的嘴唇使劲往上翻。

“掐住他脖子!”狐狸大喊一声。我不明所以,但还是上前卡住这个人的脖子,配合狐狸将他的头使劲往下压,整个面部朝下。

“喀喀喀……”这人一阵咳嗽,接着我听到当啷一声响,从他的嘴里跳出来一只刀片。

刀片藏在嘴里?我吓了一跳,刚才和他对话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察觉到异样。这个人在嘴里含着刀片的情况下还能正常说话?

“这都多少年了,还玩这套把戏?”狐狸用手使劲拍了拍这个人的脑袋。原来他们这伙割包的人专门选用刀片作案,动手前摸一下鼻子就是将刀片从嘴里拿出来,得手后再放回去。没有经验的警察即使抓到他们也找不到刀片,还好狐狸早些时候跟过这种案子。

这下刀片找到了,赃物也找到了,在铁证面前,望风打掩护的“子弹头”也老老实实地交代了犯罪行为。

案子虽然破了,可是我并没有很强烈的成就感,毕竟只是扒窃案件,无论从性质还是关注度上来看,都比不上我在重案队时办理的那些案件。

这时狐狸来找我,他说“黑皮鞋”为了减轻处罚想举报立功,还特意要求这件事要对我说,因为我是队长。

“黑皮鞋”告诉我他要举报一起杀人案件。

他们在扒窃的时候,除了钱和手机之外,偷到的其他东西最后都转移给“黑皮鞋”处理。在一个星期之前,“黑皮鞋”在处理一个钱包时发现里面有一个U盘,出于不能描述的好奇心,他查看了这个U盘里的内容。结果里面有好几段杀人录像!

“黑皮鞋”吓得差点就报了警,但被同伴拦了下来,因为他们自己有案底,不敢找警方。U盘就这么搁置了。现在他把线索说出来,希望戴罪立功,减轻自己的处罚。U盘就在他们租住的屋子里。

我们立刻赶到出租屋找这个U盘。U盘里有四段视频,第一段视频有18秒,是一个女人光着身子一动不动躺在地上,视频从上至下围着她的身体绕了一圈拍摄,但是没照到她的脸。

第二段视频是从侧面高处往下拍,有个人出现在镜头里,画面只能拍到他的后背,他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刀,蹲在侧面开始朝女人身上扎,一刀、两刀……一直不停地扎。刀身很长,每一刀都插进女人身体好长一段,不一会儿,女人身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刀伤,女人好像已经失去意识,没有反抗动作。

第三段视频只有6秒,镜头从上往下围着女人拍摄,但这个时候女人身体上除了扎伤还有几道巨大的切割伤,从脖子到脚被划开深深的一道口子,两边的皮肉外翻,整个人鲜血淋漓。

第四段视频,镜头天旋地转地晃动然后停住,画面拍到了女人的半张脸,已经肿得看不清五官,脸上全是血迹。镜头再次晃动,掠过了半扇窗户,然后被关掉。

我们赶紧停住,倒回去看那个窗户的影像,透过窗户隐隐约约地看到外面有座特别的尖塔式建筑,那是罗泽市电视台!我们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起案件就发生在我们罗泽市。

“这个女人应该是已经死了,不然的话,刀扎下去应该有喷溅血迹,除非他手法高超,每一刀都能避开动脉。”喜子冷静了一下,分析道。

“不管人是死是活,这件事必须查明白,看看这段视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

石头检查了视频文件的属性,创建时间是在一个月之前,也就是说视频里的案件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刚过去一个月。

石头将视频里一闪而过的窗户影像截图,从窗户里拍到的电视台的角度来分析,录制视频的房间应该是在电视台的东北侧。电视台周围有很多高层,而从截图里看,透过窗户能清楚地看到电视台大楼而没有任何遮挡,符合这样条件的房子不多。

我们去到现场,开始对一栋栋楼进行测试。测试很简单,拿着视频截图站在楼前朝电视台望,看角度是否合适,最后锁定了两栋楼。

幸亏我们这里有一个数学好的人,接下来确定房间的艰巨任务交给了喜子。喜子用了一堆我看着挺复杂的算法,从间距、角度、投影什么的一堆参数进行分析,最后告诉我们录制视频的位置应该在左边那栋楼302或者202这两个房间之中。

我云里雾里也没看出来他是怎么算出来的,不仅有数学,还有地理知识,什么太阳夹角、经度、纬度。此刻我对队里的队员有了新认识,喜子是个真学霸。

两个房间之一就是录制视频的地点,但这里都是老式居民楼,很多房子都出租了,具体是什么人住在里面连楼长也说不清,我们又不能直接敲门问,以免打草惊蛇,只能从侧面入手。

我来到附近的房屋中介,从这里查到302和202两间房都有对外出租的登记,但现在出租给了谁,中介并不清楚。

我正准备安排大家分批次进行蹲守,石头告诉我不用那么麻烦,他那里有几个简易的录像设备,直接安装在走廊里就不用耗费人力了。

现在科技的进步使侦查方法得到很大改善。石头将两个简易的监控与楼道里的电源连接上,这种老式住宅所有的电线都暴露在楼道里,纷繁复杂的电线能为监控设备做掩护。

监控发现,202是一男一女租住,而302一直没动静。一连三天,302房间无人进出,但我们在监控中能看到,每到晚上,302门上的猫眼能透出光,说明里面灯是开着的,有人住。

人在里面住却不出门,这种反常的行为让我们感觉很可疑。这个案子的来源只是一段视频录像,连案都没立,我们也没法采取更多的侦查手段。在向宋队汇报之后,他建议我们直接出击,看看在302住的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录像中302是一扇老式十字锁的防盗门,喜子提前与经销商取得联系,根据门的型号拿到了一把万能钥匙,我们可以直接开门冲进去。

行动时间定在上午,猫眼中的灯往往一直亮到凌晨三四点钟,我们判断上午是他睡觉的时间,打算给他来一个出其不意。

我们蹑手蹑脚地摸到三楼,我和陈国涛分别站在门的两侧,我将耳朵贴在门上听,里面静悄悄的,屋里的人应该还在睡觉。

喜子轻轻地将钥匙插进锁眼里,微微一扭,只听见“咔嚓”一声,门锁被打开了,我从侧面用手指扒进门缝,和喜子一起使劲往外拽。门发出咣咣的响声,但是没被拉开,感觉里面被什么东西带住了。

“我来!”陈国涛抢过插在门锁里的钥匙,用钥匙带着门使劲往外拉,门被拽得咣咣响,但依旧没开。

“里面还有一层锁!”陈国涛喊道。

这时屋子里发出了声响,我心道坏了,里面的人被惊动了。让我感觉不妙的是,我们闹出这么大动静,里面的人竟然一声不吭,甚至都不问一句门外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正常人的行为!

事已至此也不用藏着掖着了,陈国涛还在使劲拽门,又踢又撞。但这好歹也是一扇包了铁皮的防盗门,我们一顿操作只能让门微微抖动,根本打不开。

屋子里发出一阵“咣咣”的响声,好像在敲打什么东西,我急了,用手使劲将猫眼从门上抠了下来。透过门上的窟窿,我看到屋内一个人拿着一把锤子正在砸窗户外的防盗网。

他想跳窗!行动之前,我们对这栋楼踩过点,302有两扇朝南的窗户,外面都装着防盗网,当时我还在想这张防盗网不但能用来防盗,在警察抓捕的时候还能防止屋内的罪犯跳窗,所以没在楼下留人蹲守,没想到这人竟然要砸开防盗网跳楼。

“你们赶紧破门!”我留了一句话后第一个往楼下跑过去,石头在二层,也跟着我一起跑了下去。

我刚从楼的一侧转过来,就看到一张防盗网从楼上掉了下来,接着一个人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这可是三楼啊。我清楚地看着这人双脚落地后一下子摔在地上,我知道他肯定摔得不轻,正是抓捕的好机会。

我冲到他近前,正准备扑过去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对劲,他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像这种能做出跳楼举动的人不应该舍命奔逃吗,难道这就束手就擒了?我突然想到透过门上的猫眼窟窿看到他用锤子砸防盗网的姿势,在冲到他面前后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

就在我停顿这一刹那,这个人猛地抬着一条腿跳了起来,手里举着锤子朝我砸了过来。我急忙后退,所幸刚才没冲得太近,他的一条腿似乎受伤了,一锤子砸过来,被我躲过去,他后腿跟不上,身子一晃失去平衡,往前倒了下去。我抬起一脚踢在他的面门。这人被我踢倒,手里的锤子还紧握着。

想起他刚才抡起锤子的姿态,我不禁有点儿后怕,要是我再快一步,这一锤子肯定躲不过。

在多年的抓捕经历中,我遇到的罪犯在发现警察后的反应都是逃跑,出现对抗也是为了给逃跑创造机会,像他这种完全奔着警察来搏斗的人很少见,基本可以断定是穷凶极恶之徒。我甚至怀疑他精神有点儿不太正常。

事实证明他确实和正常人不一样,从我们将他控制住之后,这人一句话都不说,连问他叫什么姓名都不回答,目光呆滞。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脸,他毫无反应。

这时陈国涛从楼上窗户探出头来,让我赶紧上去,他终于把门拽开进到屋子了。

我们带着这个人上了楼,里面的情形让我们大吃一惊。

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屋子,进门后的客厅里全是生活垃圾,发出阵阵馊臭味。旁边的卧室更是乱糟糟,地面上有一块空间,能清楚地看到上面干涸的血迹。

在这个脏兮兮的卧室里,一个干净的盒子引起我的注意。

我戴着手套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有一块棕黄色的软塌塌的肉。将它拿出来后我才看清,这块肉明显分成里外两面,一面已经萎缩成一道道的褶皱,另一面黑乎乎的,用手一摸感觉像是毛毯表面似的。

我把这块肉抻开,发现肉大约巴掌大小,仔细一看是一块皮,上面隐隐地显出深浅不一的颜色,好像画了什么东西。

我又继续翻看,皮褶缩得很厉害,加上皮质表面钙化,上面画的东西模糊不清,有的地方墨水渗进表皮浸出一个扩大的黑点,整个图案变得奇形怪状。

“这应该是块人皮,你看,皮下脂肪很少,外面的毛囊很轻。”喜子接过这块肉仔细看了看,判断道。

其实从看到这块肉起,结合之前那段残忍的视频,我就隐约猜测到了。这块皮很可能就是视频里的那个女人的。

我们把这屋子翻了个底朝天,除了血迹和这块肉之外,没找到视频里那个女人的线索,但在厨房,我们找到了视频里出现的那把尖刀。

被抓的男子一言不发,拒绝回答我们的任何讯问。

我们将现场提取的DNA录入失踪人口档案库,没有发现任何关联信息,视频里的女性并不是失踪人员。经过检测,那把尖刀上的血迹和皮肉与屋子里血迹的DNA相符,是一个人的。我们又在屋子里找到视频里出现过的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在柜子里找到了一个摄像头,从分辨率和镜头广角进行鉴定,确定与录制视频的是同一款设备。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男子就是视频里出现过的人,但我们现在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找到女人的尸体,这个案子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找不到受害人的尸体就无法结案。

最关键的是嫌疑人自始至终一句话也不说,他的电脑被砸坏了,里面的硬盘直接碎成好几段,现有技术无法恢复。而录制用的摄像头是直接连在电脑上的,屋里有一根长达三米的数据线。

虽然在他家的那间屋子里我们再也没能找到和视频有关的证据,但现有的证据全都指向他,而且他也不为自己做任何狡辩,在我们将案件移交给重案队的时候,这个人被批准处以刑事拘留。

因为移交的事情,我还和宋队争辩了一番,我觉得虽然这起案件够命案标准,但来源只是一段录像,也应该属于疑难案件,我们完全可以继续侦办。但宋队没有同意,只说以后可以将我们和重案队并列,但这起案件还得按照之前的规矩办,该移交就得移交。

直到最后,宋队说过的安排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打掉盗窃团伙这件事也没实现,不知道是他忘记了,还是一开始就是为了忽悠我去抓小偷。不过如果没有抓住这几个小偷,这个藏在居民楼里的危险人物可能还不会被人发现。

时隔几个月,我听重案队的黄哥说查到死者的身份了,这让我们很吃惊,她是凶手的亲戚。

这个凶手精神有点儿异常,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但是他有一定的自理能力,父母早亡后一直自己生活,只是随着年龄增大,发病越来越频繁。我们抓住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处于病发状态,直到被关进看守所的单间才慢慢恢复。

他也曾做过精神病的鉴定,但是他能自主去做鉴定的时候精神状态都是正常的,所以这人被鉴定有一定责任能力。

凶手恢复后和正常人一样,他告诉我们发病的时候看谁都像是要害他的人,那时的他想把看到的所有人都杀死,所以他平时深居简出,本人也自暴自弃,靠救济金生活。

他为了观察自己的发病情况,在家里安装了监控。

接着便是死者出现了。死者是他的远房亲戚,经常来照看他,结果恰好遇到他发病,他就直接将死者暴虐般地杀害,而监控录像也都记录了下来。他在缓过来后把监控砸坏,还想把储存卡扔掉,可是出门却被偷了。

后来这名嫌疑犯也终于交代了尸体的下落。被害女子整个人被切碎后一点点冲进了下水道,他们在居民楼外面的污水管道内壁和化粪池里搜到了一些零碎的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