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证护理与辨病护理
辨证是指从整体观念出发,把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方法所得的各种资料,对疾病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推理、判断,进而获得对疾病某一阶段病情的综合认识。辨病是对疾病本质和特异性的认识,有利于掌握病变发生发展的特殊规律,把握疾病的重点和关键,加强治疗的针对性,也有助于治疗无症状的疾病,避免单纯辨证的局限性。辨证护理不同于对症护理,也不同于辨病护理。对症护理是针对疾病的症状采用的一种护理方法,它只能减轻患者一时的痛苦,不能解决其根本病因。辨病护理是在明确疾病的诊断之后,根据疾病确定护理原则。由于一种疾病的不同阶段可以出现不同的证候,而不同的疾病有时在其发展过程中,却可以出现相同的证候。因此,辨证护理是指同一疾病由于证候不同,治疗护理的方法也不同,而不同的疾病只要出现相同的证候,就可以采用相同的治疗和护理方法,这就是中医“同病异护”和“异病同护”的意义所在。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的本质矛盾、不同的状态,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治疗、护理的思想,是辨证施护的精髓所在。
中医临床各科临证护理时既需辨证,亦需辨病。辨证护理是认识和解决某一疾病过程中主要矛盾的手段;辨病护理是认识和解决某一疾病过程中基本矛盾的手段。辨证可补辨病之不足,辨病有助于掌握不同疾病的特殊性及发展、转归,结合病的特异性进行处理。辨证施护强调针对不同个体、不同时期的不同状态,结合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施行不同的护理。有内在联系的症状和体征组合在一起即构成证候,反映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变本质;各阶段或类型的证候贯穿并叠合起来,便是疾病的全过程。辨证施护注重人、病、证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人体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要辩证地认识病与证之间的关系,一种病可包括几种不同的证,不同的病又可出现相同的证;因此在临床护理中,常采用同病异护、异病同护的护理方法。根据不同的证,去施行不同的护理措施,这就是辨证施护的实质。
因此,辨证与辨病相结合,使辨证护理与辨病护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结合,取长补短,有利于对疾病性质的全面准确认识,提高临床护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