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刺灸学成就与影响
《甲乙经》的刺灸学成就对后世各家针灸学说的影响也是不小的。
针刺深度:《甲乙经》为推广针刺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安全提供了理论依据。《灵枢·经水》仅有某经针入几分的原则叙述,而《甲乙经》则一一做了具体的说明。如头面、颈部诸穴一般刺3分,肢末、背部、胸胁等处刺3~4分,肩部刺5~7分,腹部刺8~10分。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针刺,保证了针刺的安全。
留针时间:《灵枢》的论述是原则性的,而《甲乙经》则补充了近200个常用穴的留针呼数,一般每次留6~7呼;少则留1呼,如少商;多则留10呼,如下髎;最多留20呼,如环跳、内庭、公孙等,显然较《内经》具体得多。后世各家之说多源于此,说明其学术影响之深。
灸的壮数:《甲乙经》一般为每穴每次3~4壮,其中头部、颈、肩、背等处多为3壮;胸、腋、腹部多为5壮;最少者如井穴,灸1壮;最多者为大椎,灸9壮;个别如环跳穴,灸至50壮,与现代临床应用基本一致。唐宋时代风靡一时的起疱化脓灸,在《甲乙经》中也有所反映,如卷三提出:“欲令灸发者,履熨之,三日即发。”“发灸疮”说对后世各家强调用灸必发灸疮的影响较大,如宋代王执中即主张“凡著艾得疮发,所患即瘥,不得疮发,其疾不愈”(《针灸资生经·治灸疮》)。
此外,《甲乙经》对误刺、误灸某些穴位所造成的后果也做了论述,其中因误针引起不良后果的穴位有13个,因误灸引起不良后果的穴位有29个。如刺神庭诱发癫疾;灸脑户、风府、哑门引起失音;灸地五会使人瘦,不出三年死;灸天府使人逆气;灸经渠可伤神明;灸气冲致不得息;灸丝竹空引起目小及盲等。有的也许是针后出血过多造成,如针颅息出血多杀人;有的是刺中重要血管,如刺人迎过深杀人,似与刺中颈动脉窦引起血压突然下降而致昏厥有关;有的为针刺胸背、肩、腋等处过深而造成气胸、呼吸困难,如缺盆、云门;有的则是由于消毒不严或用化脓灸而引起感染,如针刺脐中导致“恶疡”、灸乳中“生蚀疮”等。可见,古人禁针、禁灸之说,并非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