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虚证辨治
中医学整体观的内涵之一,就是既治病又治人,十分重视体质与疾病的关系及患者个体的差异。凡在人体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导致人体的功能低下,脏腑损伤,阴阳气血亏耗,而表现一系列虚性症状时,统称之为虚证。它以人为主要对象,认识人与病的相互关系,表述虚证证候学特点,突出以治人为主的学术思想。
虚证属八纲辨证之一,它与虚劳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体虚而无病者尚不致成为虚劳;若因虚致病,则可积久成劳,有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虚证与不同疾病的特异性有关,但其辨治原则又均以阴阳气血为纲,五脏为目,治疗也不外虚者补之,损者益之。为了阐述虚证理论的实际应用,兹略述临证辨治要点如下:
一、阴阳气血亏虚,常可兼见同病
基于阴阳互根,“阴无阳则无以生,阳无阴则无以化”,气血同源,气能生血,血为气母,气化于阳,血属阴类的相互关系,在病理状态下,阴虚可以及阳,阳虚可以及阴,气虚不能生血,血虚不能生气,可以表现为阴阳两虚、气血并亏的情况,而气虚又可逐渐发展到阳虚,血虚与阴虚也往往同时并见。一般病程较短、病情较轻的,多见气虚、血虚及气血两虚、气阴两虚之证;病程较长,病情较重的,多见阴虚、阳虚、阴阳两虚之证。但临证还当区别其主次关系选方遣药。
特别需要注意,即使单纯的阳虚或阴虚,治疗也需兼顾。根据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原则,在补阳药中配合少量补阴药以滋阴助阳,在补阴药中配合少量补阳药以助阳生阴。至于气虚之补血益气、血虚之益气生血,以及补阳以化气、补阴以生血等,其义亦复相同。
例如,治疗阴虚臌胀(自身免疫性肝病)在用六味地黄丸为基础方时,加少量桂枝以通阳,对阴液的来复、小便的通利,每较单用滋阴利水药的疗效为显著,证实了“阴无阳则无以生”的理论。因血虚而见内寒征象,表现“无阴则阳无以化”者,在补益阴血的同时,予以温养阳气,如当归补血汤每能起到较好的生血作用(如治疗风湿病见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表明治疗虚证从阴阳气血互为化生着眼,可有助于疗效的提高。张景岳言:“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阳得阴助则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阴得阳升而源泉不竭。”确为实践经验的总结。
周师认为从阴阳气血相互资生的主次关系来看,似应以阳气为主导,补阳助阴、补气生血(阴)是治疗的重点,而阳虚用阴药、气虚用血药者少,表明阳生方能阴长。临证所见多种疾病的虚证也以气阴两虚为多见。在预后方面,多为偏于阳虚者易治,偏于阴虚者难疗(如阴虚臌胀、水肿),阴虚及阳比阳虚及阴者尤难,提示形质的损耗较功能低下的虚证更难调治。正如张景岳所说:“凡治虚证,宜温补者病多易治,不宜温补者病多难治。”
二、五脏之伤,每易互为传变
人体气血阴阳的生成根源于脏腑,阳气与阴血通过脏腑功能活动而产生,又是供养、维持脏腑机能的资源。阴阳气血的虚损,实由脏腑病变所导致,每一脏腑的体和用,也就是各自的阴和阳,都有它不同的特异性,故病损性质和相关脏器亦各有重点。一般来说,气虚以肺、脾为主,血虚以心、肝为主,阴虚以肾、肝、肺为主,阳虚以脾、肾为主,据此可为治疗提示重点。
脏腑是密切联系的一个整体,互为资生制约。在病理状态下,也往往互为影响,彼此传变,合并同病,故《难经》即有上损及下、下损及上之论。临证应脏腑分治(正治),特别要重视整体治疗。
具体地说,首先要辨明原始的主病脏器;其次要了解在病变发展过程中,哪几个脏腑乘侮同病;最后要注意区别其因果主次和病的特异性。从而可以更好地从整体治疗着眼。
例如肝肾亏虚证,肝虚下及肾阴的当以补肝为主,滋肾为辅;肾虚水不涵木的,则当以滋肾为主,养肝为辅。进一步说,即使尚未至相互乘侮传变,也可根据子母生克关系,适当兼顾。如肺虚子病及母,导致土不生金者,固当或主或次地治予培土生金法,同时即使病未及脾,治以补肺为主时,亦须注意佐以补脾之法,以免滋肺碍脾。至于肺病同时治肾,采用金水同调法,亦有治其已病和治其未传两重意义。总之,肺虚既要补母以生金,又要补子以免耗夺母气,还要防止所胜者乘克(心火克金),所不胜者乘侮(木火刑金)。
三、补脾补肾应有取舍分合
自孙思邈倡“补脾不如补肾”,许叔微主“补肾不如补脾”两种论点后,二者成为学派争鸣之对立面。但从临床实际来看,关键还在于有斯证用斯药,无须强立门户,故至明代又有医案提出脾肾双补的观点。如张景岳说:“二脏为生人之根本,水为万物之源,土为万物之母,二脏安和,一身皆治。”“二脏有相赞之功能,故其说背,其旨实同也。”为此有必要将两种见解兼收并取,理解虚证的治疗要从先后天着眼,针对具体病情分别取舍,或适当兼顾,或脾肾同治。如李中梓说:“补肾理脾,法当兼行……要知滋肾之中,佐以砂仁、沉香;壮脾之中,参以五味、肉桂。”即属此意。
补脾可以畅生化之源,资生气血;补肾可以培益精气,充养五脏。《医学心悟》说:“古人或谓补脾不如补肾者,以命门之火可生脾土也,或谓补肾不如补脾者,以饮食之精自能下注于肾也。须知脾弱而肾不虚者,则补脾为亟;肾弱而脾不虚者,则补肾为先;若脾肾两虚,则并补之。”
四、注意虚中夹实的错杂情况
凡因虚致病者,一般皆当以补虚为主,但因病致虚者,每多虚中夹实,必须同时治其病,甚至侧重以治病祛邪为主。因病不愈,虽投补剂亦难以受益,甚至误补益疾。如因癥瘕所致之干血劳,采用祛瘀生新法,通过治病使其正气得复,此即仲景治疗虚劳干血瘀结用大黄䗪虫丸缓中补虚之意。张子和对此解释为:“癥结尽而营卫昌。”至于风湿病伴发恶性肿瘤的难治之疾,如其病不愈,纵投大量补剂,亦收效甚微。提示虚中夹实之证,应该注意补虚毋忘治实(病)的要求。
另一种情况,就是在正虚的基础上,因气虚卫弱复加感受外邪,导致正气更虚,甚至促使原有疾病的突变。如风湿热、狼疮性肾炎等皆可因新的感染诱发加重,与《金匮要略》虚劳病篇所称之“风气百疾”类同,治当补虚与祛邪并施,或权衡其主次处理,必要时可先从标治,以免补药留邪。
综上所述,可知虚证亦不可尽用补法。临证对正虚夹邪者,固当注意补法复合应用的技巧,处理好补虚与祛邪的关系,但即使单纯的虚证,亦当遵循开合之理配药,补中有开。如补六腑,宜补中寓通,顺应“腑以通为补”的生理特性;治尿浊脾肾两虚证,亦常取通补兼施法;对脾虚胃弱,健运无权者,宜补中寓消,消补并行,如枳术丸等。若正虚邪实,又当寓泻于补,补泻兼施,攻补并行。如治癥积的正虚瘀结证用扶正祛瘀法且攻且补;治胃虚痞满用泻心汤、枳实消痞丸;正虚感邪用补散并行之参苏饮等。说明虚证用补还当参合他法,避免呆补。诚如程国彭所说:“一法之中,八法备焉。”
五、虚证用药须辨证
由于虚证用补法必须针对阴阳气血病损性质的不同,采用不同补法,故有温补、清养、峻补、平补之分。
阳气虚者宜温补,但应以补而兼温,温而不燥为目的,既取甘温补气之人参、黄芪、白术、甘草、鹿角胶、紫河车;又配附子、肉桂、干姜等辛热助火,合为温养阳气之方,添薪助火。若仅扬其火而不添其薪,则其燥烈之性反致耗劫真阴,阴阳两败。
阴虚者宜清养,补而兼清,清而不凉。若偏于苦寒清火,不究火之虚实,不是补水以救火,反致苦燥伤阴,阴不能复。如栀子、黄柏、黄芩、黄连虽有泻火之功,若不与地黄、麦冬、玄参、沙参之类合用,则仅能苦寒清火,而无滋养之功,故丹溪执知柏为补阴剂之说可商。
精血虚者宜峻补,取厚味填精之品以生血化气,此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精不足者,补之以味。”除一般草木药外,要采用血肉有情之品补其不足。药如熟地黄、枸杞子、山萸肉、桂圆、大枣、鹿角胶、紫河车、龟甲、阿胶、海参之类,临床多用于肝肾虚证。前人有以附子、硫黄之类为峻补者,其说虽可并存,但毕竟属辛热助火之品,非厚味填补之剂。
体质薄弱,老幼产妇之虚证,无明显偏于阳虚、阴虚倾向者,可取平补法,用轻柔小剂调养,缓补图效,以免滋腻壅滞碍胃。特别是对虚不受补,投补而胃不运药,反见脘痞纳呆者,更不能“呆补”。如前人戴思恭即认为,不论脾胃好坏都不可单纯独用甘药,胃弱者应加快脾之剂,如砂仁、陈皮;即使胃强者,在补益气血方中也要加一些补脾药,使其补而不滞。
从上可知,辨证用补是治疗虚证的基本原则。如用之不当,反有误补益疾之弊,必须因证、因人、因病制宜。
六、虚证当重食养调治
对虚证病人及病后的康复调理,应该重视“药补不如食补”的原则,根据虚损的性质,结合食物的气味和所补脏器有选择地食用。一般可分为三类:
温补类:如羊肉、海参、雀肉、淡菜、胡桃肉、栗子、牛乳、羊乳、桂圆等。
清补类:如甲鱼、龟肉、鸭子、黑鱼、白木耳等。
平补类:如山药、莲子、百合、黑芝麻、大枣、燕窝、猪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