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炯考
一
杨炯,弘农华阴人,字不详,有传见《旧唐书》卷一九〇上《文苑传》,《新唐书》卷二〇一《文艺传》。
《旧唐书》本传谓:“炯幼聪敏博学,善属文。神童举,拜校书郎,为崇文馆学士。”《新唐书》本传也说:“举神童,授校书郎。”两书都未载何年应神童举,何年为校书郎,而从上下行文看,则杨炯似于神童举及第后即授校书郎。元人辛文房所著《唐才子传》卷一杨炯小传即言:“显庆六年举神童,授校书郎。”似校书郎即于显庆六年(661)所授者。考南宋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上集部别集类于《杨盈川集》下云:“显庆六年举神童,授校书郎。”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三一“经籍考”五十八,集部别集类著录《杨盈川集》二十卷,其下引晁氏曰,即与此处所引《郡斋读书志》同。《唐才子传》所谓“显庆六年举神童”,显然本之于晁志或《通考》。但显庆六年的记载是有问题的。
现在所见杨炯诗文全集的最早本子,是四部丛刊的《杨盈川集》十卷,这个十卷本系据江南图书馆所藏明童氏刊本影印。所谓童氏刊本,即明万历中龙游童珮重新编次的。这个本子除诗文十卷外,尚辑有本传、祭文、《唐会要》、《文献通考》等有关资料为附录一卷。值得注意的是附录所载《通考》文,为:“晁氏曰:唐杨炯也。炯,华阴人。显庆四年举神童,授校书郎。”这里说是显庆四年(659)举神童,与传世的诸刻本《通考》所载作显庆六年者不同。按杨炯有《浑天赋》一文(《杨盈川集》卷一),其自序中说:“显庆五年,炯时年十一,待制弘文馆。上元三年,始以应制举,补校书郎。”从这里可以考见:第一,显庆五年(660),杨炯十一岁,则其生年应为唐高宗永徽元年(650)。第二,显庆五年已待制弘文馆,则其应神童举当在此之前(与《杨盈川集》附录载《通考》作显庆四年举神童合),不当在此之后,所谓显庆六年应神童举就成了问题。第三,他于上元三年应制举及第后才补为校书郎,上元三年为公元676年,上距显庆五年有十六七年之久,这时杨炯已二十七岁;由此可见,他之为校书郎,并不是像新旧《唐书》、《唐才子传》所载的那样,是由神童举及第而授的。
关于第二、第三点,现在再参稽有关史料,考之如下。
《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上,载:“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这就是说,唐朝取士的途径有三,一为生徒,二为乡贡,三为制举。一、二为“岁举之常选”,制举则并非每年举行,“所以待非常之才”,其设置的科目依当时的政治情况及统治者的政治需要而定(所谓“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见《新唐书·选举志》上)。杨炯所应的童子举为乡贡之一[1],属于“岁举之常选”,而他于上元三年应试的则为制举,从唐朝政府取士的途径来看,这两者本来就是不同的。
关于童子科,《新唐书·选举志》上又说:“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这里讲到了“十岁以下”如何如何,但还是不很明确。考《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中则载:“广德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敕,孝弟力田科,其每岁贡宜停,童子每岁贡者亦停,童子仍限十岁以下者。至大历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敕,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习一经兼《论语》、《孝经》,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仍每年冬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例考试讫闻奏。”此处“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与《新唐书·选举志》稍有小异,可注意的是它明确记载应童子举者须十岁以下(十岁当亦在其列)。《唐会要》这里所载为广德二年(764)敕,在杨炯之后约一百年,但它说“童子仍限十岁以下者”,云“仍限”,意即谓这一年龄限制仍然照旧,可见这一命令虽是广德二年下的,而童子举的年龄在十岁以下,早在广德二年之前即已实行,因此大历三年(768)的命令再次重申“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
既然童子举的年龄在十岁以下,则显庆六年杨炯已经十二岁,按照唐朝政府的规定,已不可能再应神童举。再参照《浑天赋》序中所说显庆五年杨炯已待制弘文馆,则显庆四年应童子举无疑是正确的,这一年他正好十岁,在年龄限制之内。由此可见,四部丛刊本《杨盈川集》附录所载的《通考》引晁氏曰,足可校正《郡斋读书志》和刻本《文献通考》之误,当然也可驳正《唐才子传》相同的误载。
杨炯的家世,其父、祖两代已不得其详,据其所作的《常州刺史伯父东平杨公墓志铭》(《杨盈川集》卷九),他的伯父为杨德裔,曾官御史中丞,历任棣、曹、桓、常四州刺史;德裔之父名不详,曾为左卫将军,封武安公;德裔之祖为常州刺史,封华山公。又据《从弟去盈墓志铭》(同上),去盈之父某,曾为润州句容、遂州长江县令,官至邓州司马,则去盈之父并非德裔。去盈之祖名安,曾在隋末王世充部下为将领,谋归唐,被王世充杀害。去盈曾祖名初,“周大将军、隋宗正卿、常州刺史、顺杨公,皇朝左光禄大夫、华山郡开国公”。显然,这一任常州刺史、封华山公的杨初,也就是《常州刺史伯父东平杨公墓志铭》所叙述的杨德裔之祖,而且我们还可以推断,杨炯与杨德裔、杨去盈,是同出于杨初的。杨初在北周时曾为大将军。据《通典》卷二十九《职官》十一,“大将军,战国时官也。楚怀王与秦战,秦败楚,虏其大将军屈匄,是矣”。在这之后,汉高祖刘邦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汉光武帝以吴汉为大将军,汉和帝以窦宪为大将军,等等,职位是相当高的。据《周书》卷十六《赵贵传》,魏孝庄帝曾因尔朱荣有推戴之功,拜尔朱荣为柱国大将军,“此后功臣位至柱国及大将军者众矣,咸是散秩,无所统御”。《旧唐书》卷四十二《职官志》一也载:“勋官者,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可见在北周时,大将军已为勋官,本以酬军功,后又“渐及朝流”,只是一种散秩,所授人数又多,已与过去汉魏时的大将军名高位崇者大不一样了。杨炯的曾祖杨初在北周时任大将军,恐也只是“朝流”而授以勋阶罢了,因此入隋时也只不过任宗正卿那样的闲职。
又据《旧唐书》杨炯本传,杨炯另有伯祖虔威,唐高祖时官至右卫将军。虔威子德幹,“历泽、齐、汴、相四州刺史,有威严,时语曰:‘宁食三斗炭,不逢杨德幹。’”(据《新唐书》卷一九七《循吏·贾敦颐传》,杨德幹又曾为洛阳令,为政也以酷烈著称,也载其为泽、齐、汴、相四州刺史。)
由此可见,杨炯的伯父辈,都曾任州县的地方行政长官,但杨炯自己的祖父、父亲,却不仅史失其名,而且连仕履也毫无记载。杨炯的《梓州官僚赞》一文[2],在自赞中称“吾少也贱”,这句话当是实录,这说明,尽管杨炯的曾祖在北周时曾为大将军,他的伯父辈也曾任州刺史一类的官职,但他自己的祖、父辈却看来是未有高位的。
二
《旧唐书》卷一九〇上《文苑上·王勃传》载:“初,吏部侍郎裴行俭典选,有知人之鉴,见(王)勮与苏味道,谓人曰:‘二子亦当掌铨衡之任。’李敬玄尤重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与勃等四人,必当显贵。行俭曰:‘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勃等虽有文才,而浮躁浅露,岂享爵禄之器耶!杨子沉静,应至令长,余得令终为幸。’果如其言。”此又见《新唐书》卷一〇八《裴行俭传》,所记略同。关于裴行俭对于王、杨、卢、骆的评价,在古代是记载颇广的,“士先器识而后文艺”也成为传诵的一句名言。事实究竟如何,本文拟稽引一些有关材料,作一些考核。
按,新旧《唐书》以前,记载此事的,有刘肃的《大唐新语》,其书《知微》第十五中云:
裴行俭少聪敏多艺,立功边陲,屡克凶丑。及为吏部侍郎,赏拔苏味道、王勮,曰:“二公后当相次掌钧衡之任。”勮,勃之兄也。时李敬玄盛称王勃、杨炯等四人,以示行俭。曰:“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也。勃等虽有才名,而浮躁浅露,岂享爵禄者?杨稍似沉静,应至令长,并鲜克令终。”卒如其言。
刘肃是中唐时人。此处所记,大致与两《唐书》相同,但新旧《唐书》所载裴行俭语,说“余得令终为幸”,是杨炯除外的,《大唐新语》则说是“并鲜克令终”,则连杨炯也包括在内,评论似更苛刻。可见此事的记载,在流传过程中,已有歧异。
考张说有《赠太尉裴公神道碑》(四部丛刊本《张说之文集》卷十四),所谓太尉裴公,即裴行俭。文中说:“官复旧号,为吏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自居铨管,大设网综,辨职羌才,审官序爵法,著新格言成故事。……在选曹,见骆宾王、卢照邻、王勃、杨炯,评曰:‘炯虽有才名,不过令长,其余华而不实,鲜克令终。’见苏味道、王勮,叹曰:‘十数年外,当居衡石。’后果如其言。”张说此文后曰:“开元五年四月二日归真京邑,其年八月迁窆于终南山。”则碑文当作于开元五六年间。这是记载裴行俭对“四杰”评论之最早者,《大唐新语》、新旧《唐书》等大抵都出于此。按新旧《唐书·裴行俭传》皆未明载行俭何时为吏部侍郎。据《旧唐书》卷一九〇上《杜易简传》“咸亨中,为考功员外郎,时吏部侍郎裴行俭”云云,则裴行俭于咸亨中(670—674)为吏部侍郎。又《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总章三年“十二月庚寅,诸司及百官各复旧名”,又咸亨二年“冬十月,搜扬明达礼乐之士”。总章三年即咸亨元年。参以上面引述的张说所作裴行俭神道碑“官复旧号,为吏部侍郎”,则裴行俭为吏部侍郎当在咸亨元年十二月或咸亨二年初,而王勃等参选或当在咸亨二年十月及在此后的数年间。杨炯有《王勃集序》(《杨盈川集》卷三),中云:“咸亨之初,乃参时选,三府交辟,遇疾辞焉。”王勃于咸亨二年六月尚在梓州,其所作《梓潼南江泛舟序》(四部丛刊本《王子安集》卷五)称:“咸亨二年六月癸巳,梓潼县令韦君以清湛幽凝,镇流靖俗。”(王勃于咸亨二年上半年在蜀,还可见于《王子安集》卷一《春思赋》,《永丰乡人杂著》续编所载王子安佚文《夏日仙居观宴序》等文。)其由蜀返京即在咸亨二年下半年,与杨炯《王勃集序》“咸亨之初,乃参时选”也大致相合。卢照邻于咸亨二年春也在四川成都(见四部丛刊本《幽忧子集》卷七《益州玉真观主黎君碑》)。他不知于何时由蜀北返,有材料可查者,咸亨四年(673),已在长安,《幽忧子集》卷一《病梨树赋》自序谓“癸酉之岁,余卧病于长安光德坊之官舍”。癸酉即咸亨四年。骆宾王则咸亨三年(672)尚在蜀,后又往云南(见《骆临海集笺注》卷十《兵部奏姚州道破逆贼诺没弄杨虔柳露布》、《兵部奏姚州破贼没蒙俭等露布》、《为李总管祭赵郎将》等文)。他大约于上元元年(674)前后返长安(见其所著《畴昔篇》,及陈熙晋笺注——《骆临海集笺注》卷五)。杨炯则于显庆五年(660)待制弘文馆,至上元三年(676)补校书郎,为崇文馆学士,一直在长安。由此可见,王勃、卢照邻、骆宾王于咸亨元年及元年以前都在四川,他们返京的时间虽各有先后,但咸亨中期是都在长安,这时裴行俭正为吏部侍郎。因此,裴行俭的评论,从时间上说,参以王勃等四人的行迹,是相合的。
但稽考王勃、骆宾王与裴行俭交接的事迹,裴行俭的评论,其真实性究竟如何,也有使人可以怀疑之处。王勃有《上吏部裴侍郎启》(《王子安集》卷八),其中说:“殊恩屡及,严命并加,……诚恐下官冒轻进之讥,使君侯招过听之议。”又说:“今者接君侯者三矣,承招延者再矣。”则裴行俭为吏部侍郎,王勃参选时,裴行俭对王勃是很看重的,王勃几次受到裴行俭的接见,裴行俭也再次为之延誉,以致使王勃担心裴行俭因之而“招过听之议”。骆宾王也有与裴行俭的书启,也表示过与王勃类似的意思,他的《上吏部侍郎帝京篇》一文(《骆临海集笺注》卷一),自序有云:“宾王启,昨引注日,垂索鄙文,拜手惊魂,承恩屡息。”说“引注日”,即咸亨中裴行俭为吏部侍郎时,骆宾王参预铨试事。由此可见,至少裴行俭对王勃、骆宾王的才器是相当看重的。再看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中所表达的思想,与上面所引材料中裴行俭的见解,可以说是十分相似的。王勃的文中说:“文章之道,自古称难。……苟非可以甄明大义,矫正末俗,俗化资以兴衰,家国由其轻重,古人未尝留心矣。”又说“君侯受朝廷之寄,掌镕范之权,至于舞咏浇淳,好尚邪正,宜深以为念也。伏见铨擢之次,每以诗赋为先,诚恐君侯器人于翰墨之间,求材于简牍之际,果未足以采取英秀,斟酌高贤者也。”这里的议论,与所传裴行俭的“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而且这些话又都直接说给裴行俭听的,裴行俭又何从而获得王勃等“浮躁浅露”的印象呢?因此,包括张说在内的诸种有关裴行俭对“四杰”评论的记载,是否是事实,确是大可怀疑。本文提供的王、骆等人的第一手材料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说明,希望有助于对这一记载的进一步的探讨。
三
据本文第一节所述,杨炯于上元三年(676)应制举及第,补校书郎之职,时年二十七岁。又《新唐书》本传载:“永隆二年,皇太子已释奠,表豪俊充崇文馆学士,中书侍郎薛元超荐炯及郑祖玄、邓玄挺、崔融等,诏可。迁詹事司直。”(《旧唐书》杨炯本传未载此事)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确曾载永隆二年“二月丙午,皇太子亲行释奠礼”。但《旧唐书》卷七十三《薛收传附元超传》谓:“永隆二年,拜中书令,兼太子左庶子。高宗幸东都,太子于京师监国,因留元超以侍太子。……于是元超表荐郑祖玄、邓玄挺、崔融为崇文馆学士。”而据《旧唐书·高宗纪》下,高宗幸东都在永淳元年(682)四月:“丙寅,幸东都,皇太子京师留守,命刘仁轨、裴炎、薛元超等辅之。”薛元超既然在高宗赴东都、在长安辅佐太子时表荐邓玄挺、崔融等,则当在永淳元年,而非永隆二年,即不在681年,而在682年。由此可知,杨炯与崔融等因薛元超之荐为崇文馆学士,及为太子东宫僚属,当从《旧唐书》的《薛元超传》及《高宗纪》在永淳元年,而非如《新唐书》杨炯本传在永隆二年。杨炯《中书令汾阴公薛振行状》(《杨盈川集》卷十)也说:“及兼左庶子,又表郑祖玄、沈伯仪、贺觊、邓玄挺、颜强学、崔融等十人为学士。”所记之事与《旧唐书·薛元超传》合,也可为一佐证[3]。
杨炯在任校书郎与崇文馆学士、太子詹事司直的约十年期间,写作了不少篇文章,其中最值得提及的是《王勃集序》(《杨盈川集》卷三)。这篇序中说王勃“春秋二十八,皇唐上元三年秋八月也,不改其乐,颜氏斯殂,养空而浮,贾生终逝”。虽然关于王勃的卒年还有歧说,但可以确定的是,杨炯的这篇序中称“薛令公朝右文宗”,指为中书令的薛元超,而薛元超之为中书令在永隆二年七月(据《旧唐书·高宗纪》下),则杨炯之为王勃编集及为其作序,当是在崇文馆学士期间。
这篇序文简略地记述了王勃的生平事迹,而突出地论叙了王勃在唐初文坛上的贡献,尤其是王勃对以上官仪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诗风的批判,给我们提供了初唐时期文学思想斗争的较为直接的材料。文中说:“尝以龙朔初载,文场变体,争构纤微,竞为雕刻,糅之金玉龙凤,乱之朱紫青黄,影带以徇其功,假对以称其美,骨气都尽,刚健不闻。思革其弊,用光志业。……长风一振,众萌自偃,遂使繁综浅术,无藩篱之固,纷绘小才,失金汤之险。积年绮碎,一朝清廓,翰苑豁如,词林增峻,反诸宏博,君之力焉。”龙朔为公元661—663年。王勃与杨炯还是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旧唐书·高宗纪》上载龙朔二年十月“庚戌,西台侍郎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同书卷八十《上官仪传》载:“高宗嗣位,迁秘书少监。龙朔二年,加银青光禄大夫,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兼弘文馆学士如故。本以词彩自达,工于五言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仪既贵显,故当时多有效其体者,时人谓为上官体。”龙朔年间,正是上官仪“贵显”之时,也是上官体诗风盛行之际,《隋唐嘉话》卷中曾对上官仪诗作过形象的记述:
高宗承贞观之后,天下无事。上官侍郎仪独持国政,尝凌晨入朝,巡洛水堤,步月徐辔,咏诗云:“脉脉广川流,驱马历长洲。鹊飞山月晓,蝉噪野风秋。”音韵清亮,群公望之,犹神仙焉。
这段记载说明以绮错婉媚为主的上官体诗,产生于“天下无事”之时,也就是像上官仪这样居高位的显贵,以诗来作为粉饰太平、讴歌朝政的工具。杨炯序文中所说的“影带以徇其功,假对以称其美”,在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七所引《诗苑类格》中还保存了一部分材料:
唐上官仪曰:诗有六对:一曰正名对,天地日月是也;二曰同类对,花叶草芽是也;三曰连珠对,萧萧赫赫是也;四曰双声对,黄槐绿柳是也;五曰叠韵对,彷徨放旷是也;六曰双拟对,春树秋池是也。又曰诗有八对:一曰的名对,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是也;二曰异类对,风织池间树、虫穿草上文是也;三曰双声对,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是也;四曰叠韵对,放荡千般意、迁延一介心是也;五曰联绵对,残河若带、初月如眉是也;六曰双拟对,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是也;七曰回文对,情新因意得、意得逐情新是也;八曰隔句对,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叹复空泣、朝朝君未归是也。
初唐时期讲究诗的对偶,是律诗发展所带来的必然需要,适当探讨诗歌对偶这一艺术形式,也并无不可,但像这里所引述的六对、八对说,那简直是在做文字游戏了,其间所举的词和句,也毫无艺术美可言。上官体诗可以说是初唐时期形式主义诗风的一大代表,不但受到王勃、杨炯、卢照邻[4]的责难,也是为后来的陈子昂所反对的,卢藏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全唐文》卷二三八)在谈到陈子昂对前朝文学的看法时也提及:“宋齐之末,盖顦顇矣,逶迤陵穨,流靡忘返,至于徐、庾,天之将丧斯文也。后进之士若上官仪者,继踵而生,于是风雅之道,扫地尽矣。”由此可见,初唐四杰的文学思想,与陈子昂的以复古而革新的主张,是前后一致的,而在当时,则共同反对上官体诗所带来的诗歌单纯追求形式对偶、以绮错婉媚为美的偏向。
四
杨炯的卒年,各书都没有明确记载,而关于他后期的仕履,新旧《唐书》所载不仅有自相矛盾之处,而且还有漏略。
《旧唐书》本传载:“则天初,坐从祖弟神让犯逆,左转梓州司法参军。秩满,选授盈川令。如意元年七月望日,宫中出盂兰盆,分送佛寺,则天御洛南门,与百僚观之。炯献《盂兰盆赋》,词甚雅丽。……无何卒官。”传末又载:“(德幹)子神让,天授初与徐敬业于扬州谋叛,父子伏诛。”《新唐书》本传载:“迁詹事司直。俄坐从父弟神让与徐敬业乱,出为梓州司法参军。迁盈川令。……卒官下。”关于杨德幹与神让的事,《新唐书》则载于卷一九七《循吏·贾敦颐传》,云:“德幹历泽、齐、汴、相四州刺史。……天授初,子神让与徐敬业起兵,皆及诛。”
按据《旧唐书》本传所载,杨炯于武则天即皇帝位的初期,即因从祖弟神让“犯逆”,被贬为梓州司法参军。武则天即帝位在光宅元年(684)。梓州司法参军秩满,又授为盈川令,后卒于官。又叙杨炯献《盂兰盆赋》在如意元年,叙事的位置在选授盈川令及卒于官之间。如意元年为公元692年。也就是说,692年杨炯献《盂兰盆赋》,是在盈川令任上。但传末又载杨神让是“天授初与徐敬业于扬州谋叛”,因而被杀。《新唐书》本传也说杨炯之出为梓州司法参军,是“坐从父弟神让与徐敬业乱”,而神让也是“天授初……与徐敬业起兵”而被杀的。天授为武则天称帝后年号,公元690—692年,共三年,天授初即天授元年,690年。那就是说,杨炯是在690年左授为梓州司法参军的。这里就出现了几个矛盾:第一,690年始为梓州司法参军,692年已在盈川令任上,相隔只有两年或甚至两年不到,不能称为“秩满”;像州一级的司法参军的官,至少要三、四年才算秩满的。第二,徐敬业起兵及失败是在光宅元年(684),在这之后,武则天就开始了对唐宗室及持异见者的大规模镇压。新旧《唐书》都说神让于天授初与徐敬业起兵,天授初距光宅元年有六七年,这在时间上有矛盾。第三,杨炯有《为梓州官属祭陆郪县文》(《杨盈川集》卷十),显系在梓州司法参军时所作,文中说:“维垂拱二年太岁景戌正月壬寅朔二十二日癸亥,长史刘某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陆明府之灵。”垂拱二年为686年。就是说,686年春杨炯即已在梓州,这与天授初(690)云云,也发生矛盾。
这些矛盾之产生,归根到底是新旧《唐书》的叙事有问题。就是说,新旧《唐书》所载,有正确的,有错误的,有虽然无误但却是含混不清的,也有漏载的。今为之辨析如下:
一 《旧唐书》本传谓“则天初,坐从祖弟神让犯逆,左转梓州司法参军”。以杨炯出为梓州司法参军在武则天在位初,而不在天授初,大致是正确的。最主要的根据是上面引述过的杨炯《为梓州官属祭陆郪县文》,此文作于垂拱二年(686)春。这是杨炯本人的作品,当然可以信从。这就是说,686年春他已在梓州。徐敬业起兵在684年。杨炯因杨神让参与徐敬业起兵而受累,贬谪外出,这在时间上是相合的。又,薛振(元超)卒于光宅元年冬[5]。杨炯有《祭汾阴公文》(《杨盈川集》卷十),称:“维大唐光宅之元祀,太岁甲申冬十有二月戊寅朔丁亥御辰,杨炯以柔毛清酒之奠,敢昭告于故中书令汾阴公之贵神。”这篇祭文是光宅元年(684)十二月作的,则那时尚未外出。《杨盈川集》卷十又有《中书令汾阴公薛振行状》,文中称“垂拱元年四月四日故中书令汾阴公府功曹姓名谨状”。如前所述,杨炯曾与崔融等因薛元超之荐为皇太子东宫官属,薛元超与杨、崔等有故主之情,因此杨炯因薛元超府中诸功曹之请,为之作行状。文中称垂拱元年四月四日,垂拱元年为685年。可见这时杨炯还未外出。再据上述《为梓州官属祭陆郪县文》作于垂拱二年正月,则其出为梓州司法参军即在垂拱元年四月至十二月之间。
二 宋之问有《秋莲赋》文(四部丛刊续编本《宋之问集》卷一),自序云:“天授元年,敕学士杨炯与之问分直于洛城西,入阁,每鸡鸣后。……”这就是说,天授元年(690)秋,杨炯已在洛阳。按《旧唐书》卷一九〇中《文苑中·宋之问传》:“初征令与杨炯分直内教。”《新唐书》卷二〇二《文艺中·宋之问传》也说:“甫冠,武后召与杨炯分直习艺馆。”《新唐书》这里说宋之问“甫冠”与杨炯分直习艺馆,这个“甫冠”的记载是错误的,《唐才子传》卷一宋之问小传也说“甫冠,武后召与杨炯分直习艺馆”,即沿袭《新书》之误[6]。关于习艺馆,据《通鉴》卷二〇八中宗景龙元年十月“习艺馆内教苏安恒”条胡三省注:“习艺馆,本名内文学馆,选官人有文学者一人为学士,教习宫人。武后改为习艺馆,又改为翰林内教坊,以地在禁中故也。《新书》曰: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这是亲近之职。杨炯死后,宋之问有《祭杨盈川文》(《全唐文》卷二四一),其中说:“大君有命,征子文房,余亦叨忝,随君颉颃。同趋北禁,并拜东堂,志事俱得,形骸两忘。”由此可见,杨炯于天授元年秋已在洛阳武则天宫中习艺馆任职。由垂拱元年(685)至天授元年(690),约有五六年的时间,在这段期间他在梓州司法参军任,五六年的时间是可以称为秩满的。
三 宋之问《祭杨盈川文》叙述宋与杨炯同在习艺馆时,称“载罹寒暑”,可见是经历寒暑,至少一年以上。宋之问另有《温泉庄卧病寄杨七炯》诗(《宋之问集》卷一),称“多病卧兹岭,寥寥倦幽独,赖有嵩丘山,高枕长在目”;又说:“伊洛何悠漫,洲源信重复。夏余鸟兽蕃,秋末禾黍熟。秉愿守樊圃,归闲欣艺牧。惜无载酒人,徒把凉泉掬。”此诗虽未明载何时所作,但所写为洛阳南郊风物,宋之问有山庄在此处[7],诗中所寄又为杨炯,则很可能即同居洛阳时作。诗中写夏秋景色,与祭文所云“载罹寒暑”者相合。杨炯又有《杜袁州墓志铭》(《杨盈川集》卷九),称杜为京兆杜陵人,官至袁州刺史,天授三年二月与其妻合葬于杜陵,这篇墓铭当即是天授三年春作(天授三年四月改元如意,文中仍称天授三年,可证写作于该年四月以前)。可见这时仍在洛阳。由此我们有理由推断,杨炯的《盂兰盆赋》也当作于洛阳,文中说:“粤大周如意元年秋七月,圣神皇帝御洛城南门,会十方贤众,盖天子之孝也。浑元告秋,羲和奏晓,太阴望兮圆魄皎,阊阖开兮凉风嫋,四海澄兮百川皛,阴阳肃兮天地窅。”文中毫无涉及盈川一字,而满篇全写洛中秋色。据上所述,杨炯当于天授元年(690)秋至如意元年(692)秋在洛阳,任教习艺馆。在此之后,则又出为盈川令。由此可见,新旧《唐书》等所载杨炯由梓州司法参军秩满后选授为盈川令是不对的,他应当是梓州司法参军秩满后入京(洛阳),与宋之问分值习艺馆,数年之后,乃又出为盈川令。新旧《唐书》等皆漏略习艺馆一事,《旧唐书》则因而又误以《盂兰盆赋》为在盈川令时作。
四 杨炯终于盈川令,卒年无可考。宋之问所作祭文云:“自君出宰,南浮江海,余尝苦饥,今日犹在。”又云:“昔子往矣,追送倾城。”可证杨炯确是由洛阳出发而赴盈川的。又据《新唐书》卷四十一《地理志》五,江南东道衢州信安郡有龙丘县,下注云:“本太末,武德四年置,以县置谷州,并置白石县,八年州废,省太末、白石入信安。……如意元年,析置盈川县。……元和七年省盈川入信安。”据此,则盈川县于如意元年始置,在此之前并未有盈川县之建制。由此益可证明,杨炯之为盈川令,根本不可能在如意元年之前,而只能在此之后。很可能他在如意元年七月献《盂兰盆赋》后不久,因新设置了盈川县,就选授了他为县令。又,宋之问所作祭文云:“昔子往矣,追送倾城;今子来也,乃知交情。”又云:“陟冈增哀,归葬以礼。旅榇飘零,于洛之汀。”可见杨炯终于盈川令任上,卒后归葬洛阳。宋之问另有《祭杜学士审言文》(《全唐文》卷二四一),中云:“国求至宝,家献灵珠。后复有王杨卢骆,继之以子跃云衢。王也才参卿于西陕,杨也终远宰于东吴,卢则哀其栖山而卧疾,骆则不能保族而全躯。”这里提及王杨卢骆的名次,是现在所见材料之最早的。又说“杨也终远宰于东吴”,盈川即在东吴的大范围之内[8]。
但杨炯究竟于何年卒,仍不可确考。杨炯有《后周明威将军梁公神道碑》(《杨盈川集》卷六),文中谓“粤以大周长寿二年岁次癸巳二月辛酉朔二十四日甲申,迁窆于雍州蓝田县骊山原旧茔”。这是杨炯诗文有年可系之最后的一篇,长寿二年为公元693年,也就是杨炯授盈川令的第二年,也就是说,杨炯在693年二月尚在人世,在此之后就不得而知了,或即卒于此后几年之内。闻一多先生《唐诗大系》系其卒年为695(?),于695年下打一问号,表示不确定之意,是比较慎重的,但为何定于695年,不得其说。马茂元《唐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唐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皆定其卒年为692年,较《唐诗大系》早三年,均以选授盈川令之年为其卒年,盖未查阅杨炯集中《梁公神道碑》者。从目前所能获知的材料,我们只能说,杨炯当卒于公元693年或693年后的几年中,确切的卒年无考,其年岁则为四十四岁或四十四岁稍大一些。
宋之问所作祭文有“痛君不嗣,匪我孤诺”语,又云“子文子翰,我缄我持;子宅子兆,我营我思”。可见杨炯身后并无子女。[9]他有一个侄女,颇能诗,而为唐人所称道,张《朝野佥载》卷三载:“杨盈川侄女曰容华,幼善属文,尝为《新妆》诗,好事者多传之,诗曰:宿鸟惊眠罢,房栊乘晓开。凤钗金作缕,鸾镜玉为台。妆似临池出,人疑向月来。自怜终不见,欲去复徘徊。”
《旧唐书》本传载:“炯至官,为政残酷,人吏动不如意,辄榜杀之。又所居府舍,多进士亭台,皆书榜额,为之美名,大为远近所笑。”《新唐书》本传也载:“迁盈川令,张说以箴赠行,戒其苛。至官,果以严酷称,吏稍忤意,榜杀之,不为人所多。”按张说有《别杨盈川炯箴》(四部丛刊本《张说之文集》卷十三),说:“杳杳深谷,深深乔木,天与之才,或鲜或禄。君服六艺,道德为尊,君居百里,风化之源。才勿骄吝,政勿烦苛,明神是福,而小人无冤。畏其不畏,存其不存,作诰之酒,成败之根。勒铭其口,祸福之门。虽有韶夏,勿弃系辕;岂无车马,敢赠一言。”这也是一般的箴规之辞,从中看不出杨炯居官严酷的迹象。相反,张说对杨炯的文才还是评价很高的。《大唐新语》卷八《文章第十七》中云:“张说谓人曰:杨盈川之文,如悬河注水,酌之不竭,既优于卢,亦不减王。耻居王后,则信然,愧在卢前,则为误矣。”我们从有关的记载中倒可以看出,杨炯对当时的朝士是很看不起的,并以所谓“麒麟楦”加以挖苦讽刺。托名五代冯贽所作的《云仙杂记》(卷九)载:
唐杨炯每呼朝士为麒麟楦,或问之,曰:今假弄麒麟者,必修饰其形,覆之驴上,宛然异物,及去其皮,还是驴耳。无德而朱紫,何以异是。
此事又见于《太平广记》卷二六五“轻薄”门:
唐衢州盈川县令杨炯,词学优长,恃才简倨,不容于时。每见朝官,目为麒麟楦,忤怨,人问其故,杨曰:“今乐假弄麒麟者,刻画头角,修饰皮毛,覆之驴上,巡场而走,及脱皮褐,还是驴马。无德而衣朱紫者,与驴覆麟皮何别矣。”
《云仙杂记》与《太平广记》二书所记详略不同,字句亦有小异,但都注明出自《朝野佥载》,而今传的《朝野佥载》,无论一卷本还是六卷本,皆无此文,当是佚篇。从这里可以见出,杨炯“恃才简倨”确是有的,他对于朝官们的讽刺挖苦,以麒麟楦目之,无怪就“不容于时”,四杰的“浮躁浅露”,或即由此类事例而招致。总之,杨炯与王勃等,无论在当时的诗坛上或在政治上,都是与当时的传统挑战而“不容于时”的有志于革新者,因此遭到世俗的攻击,目王勃为“浮躁浅露”,以杨炯为居官严酷,都与此有关,我们今天应对此作具体的分析。
[附记]
清人姚大荣《惜道味斋集》中有《跋骆宾王〈上吏部裴侍郎书〉》一文,虽然是谈骆宾王与裴行俭的关系,实际上是讨论裴行俭对“四杰”的评价的,颇有见地,现录如下,以备研讨:
谀墓之文不可以入史,苟其入史,一经后人考核失实,訾议蜂起,则虽欲谀之,而适以谤之。案《张燕公集·赠太尉裴公神道碑》称行俭在选曹,见骆宾王、卢照邻、王勃、杨炯,评曰:“炯虽有才名,不过令长,其余华而不实,鲜克令终。”又《唐会要》载裴行俭为吏部侍郎时,李敬玄盛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等,为之延誉,引以示裴行俭,行俭曰:“才名有之,爵禄盖寡,杨应至令长,余并鲜能令终。”又《旧唐书·王勃传》称吏部侍郎裴行俭典选,有知人之鉴,李敬玄尤重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与勃等四人,必当显贵,行俭曰:“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勃等虽有文才,而浮躁浅露,岂享爵禄之器耶?杨子沉静,应至令长,余得令终为幸。”果如其言。又《新书·裴行俭传》:善知人,李敬玄盛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之才,引示行俭,行俭曰:“士之致远,先器识后文艺。如勃等虽有才,而浮躁衒露,岂享爵禄者哉?炯颇沉默,可至令长,余皆不得其死。”以上四书评论四子,虽详略不同,而皆以归美行俭知人。夫行俭典选,偏重文艺,当时王勃致书规讽,刘晓亦上书讥短,是行俭本不为知人。自张说徇裴氏子之请为作佳碑,妄许前知,新旧二书更增饰其词,滥加称誉,尤为失当。今考其实,行俭生前必无轻藐四子之语,后因四子盛名,不获大用,赍志以殁,嫉才者乃饰为预料不终之言归之行俭典选时评断,张说撰碑,乃摭入之。
考碑并叙及行俭妻厍狄氏身后事。厍狄氏卒于开元五年,在行俭殁后三十七年,是时四子卒已久,其为事后追论而谬托先见,殆无疑义。于何知之?于骆丞《上吏部裴侍郎书》知之。案书略云:“不图君侯忽垂过听之恩,任以书记之事,正当陪麾后殿,奉节前驱。”又有“流沙一去,绝塞千里”之语。考行俭以吏部侍郎奉使册立波斯王,便道计禽西突厥都支,在调露元年己卯六月。是时宾王官武功主簿,以母老不堪远行辞不往。胡应麟谓其书情旨酸楚,词旨真笃,即李令伯《陈情表》不能过,诚然。夫行俭奉使绝域,欲立奇功,择于众中,而辟宾王,使掌书记,其相知必深,期许必厚。使果有浮躁浅露之嫌,肯引为臂助,与之驰驱绝塞乎?况更辞而不行,不以功名之念,夺其孺慕之真。以天理人情论之,吾意行俭之于宾王,必更加敬重,而不至再有讥评矣。矧过此不及三年,行俭遂卒,推之前此典选时再三招筵王勃,虽于杨、卢二子未知相待何如,然杨、卢固王、骆亚匹,其视王、骆既重,视杨、卢亦必不轻,可断言也。今观宾王之书与勃之启,一为忠告,一系陈情,均于行俭无触忤之处,行俭何为既重之而复曲诋之乎?况王勃卒于上元二年乙亥,在行俭辟宾王之前五年,行俭之评四子,若在勃卒后,不应与三子同论,若在勃存时,其后何为又举用宾王?反复推求,牴牾实多。吾以为燕公谀墓之词,非独诬四子,实并诬行俭。
[1] 《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称刘晏“年七岁,举神童”,也是在十岁的年限以内,作为“岁举之常选”的。又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七开元十七年,载《广卓异记》引《登科记》:“开元十七年,荆州解童子萧同和并弟同□,俱及第。”都是应童子举的例子。徐氏《登科记考》卷首凡例中谓:“《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崔氏《登科记》一卷载进士、诸科姓名,是诸科之名始于崔氏,乐史沿而不改。所谓诸科者,谓明法、明字、明算、史科、道举、开元礼、童子也。”此亦可备参。
[2] 按,此文仅见《全唐文》卷一九一,四部丛刊本《杨盈川集》未载。
[3] 崔融《瓦松赋》(《全唐文》卷二一七),自序中云:“崇文馆瓦松者,产于屋霤之上……俗以其形似松,生必依瓦,故曰瓦松。杨炯谓余曰:此中草木,咸可为赋。”当是同为崇文馆学士时所作。
[4] 《王勃集序》中提到王勃在反对上官体诗时得到卢照邻的支持,说“卢照邻人间才杰,览清规而辍九攻”。这样一来,“知音与之矣,知己从之矣。(王勃)于是鼓舞其心,发泄其用,八弦驰骋于思绪,万代出没于毫端”。卢照邻自己在《驸马都尉乔君集序》(《幽忧子集》卷六)中曾表露过这样的创作思想:“凡所著述,多以适意为宗,雅爱清灵,不以繁词为贵。”在《乐府杂诗序》(同上)中更明确地提出:“其有发挥新题,孤飞百代之前,开凿古人,独步九流之上,自我作古,粤在兹乎。”这样的文学革新主张是王、杨所未讲到的。
[5]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嗣圣元年“十二月,前中书令薛元超卒”。《旧唐书》卷七十三薛元超本传:“弘道元年,以疾乞骸,加金紫光禄大夫,听致仕。其年冬卒,年六十二。”嗣圣元年为684年,弘道元年为683年,两处所记有异,当以本纪所载为正。
[6] 《唐才子传》卷一宋之问小传谓宋之问为“上元二年进士”。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即据此系宋之问为上元二年进士科及第,同年同科及第者尚有沈佺期、刘希夷、梁载言、张等。上元二年为675年。唐时登进士第者,以年龄之较年轻者计算,至少当为二十岁,则宋之问的生年当为656年(闻一多《唐诗大系》即定宋之生年为656年,或即据此推算)。也就是说,宋之问的生年只能在656年之前,不能在656年之后。即以656年而言,则天授元年(690)宋之问已为三十五岁,不当称为“甫冠”。又骆宾王有《在兖州饯宋五之问》、《送宋五之问》诗(《骆临海集笺注》卷二),据陈熙晋笺注所考,此二诗作于高宗调露元年(679),可以信从。若以天授元年宋之问为“甫冠”即刚满二十岁计算,则骆宾王作此二诗时,宋之问仅九岁,显与情事不合。由此种种,都可证《新唐书·宋之问传》的记载是错误的。
[7] 杜甫有《过宋员外之问旧庄》(《钱注杜诗》卷九),中云:“宋公旧池馆,零落守阳阿。”此诗约为杜甫于开元二十九年居河南陆浑时作。杨伦《杜诗镜铨》卷一载此诗,并引浦起龙曰:“按之问有《陆浑别业》诗。陆浑、首阳俱在洛阳之南,公亦有陆浑庄,当相去不远也。”
[8] 《册府元龟》卷七七七:“杨照(按应作炯,字误),华州华阴人。少与绛州王勃、范阳卢照邻、东阳骆宾王皆以文词知名海内,称为王杨卢骆,亦号为四杰。照至盈川令。”
[9] 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十八称“杨炯绝后,葬兄弟手,宋之问有文哀之”。当即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