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上交通:集约化、智能化、数字化不断融合
数字化是集约化与智能化的基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水上交通也需要在数字化变革中寻找未来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在航运业务具体流程、管理组织形式、生产要素数字化的基础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主体,应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全流程智能处理服务,提高港口运行效率,加强动态管控,确保海运高效通行。
2021年,《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加快推进构建“多维感知、高效协同、智能处置、优质服务”的现代化、智能化水上交通动态管控新格局。在《方案》的指导下,我国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体系的建设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1.加强水域可视化发展
基于卫星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实现对内河、沿海的监控网络全覆盖,确保航道动态即时数据、静态数据的高效回传,并实现数据可视化、直观化。
2.增强数据传输技术应用
注重数据资源的横向传输,各区域、各部门接入水上“大交管”体系后,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在数据汇集、组合的基础上实现数据深度挖掘与应用,为水上交通管理提供可视化数据决策支持。
3.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实现水域协同管理
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上交通管理各个环节数据、各个部门业务数据的紧密衔接、高效利用,促进网络安全核查、现场执法、海事服务等业务高效协同。
4.推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
注重航运产业链、交通管理体系的整体数字化升级,连通“数据孤岛”,打破业务壁垒,立足产业数字化的宏观战略,汇集参与主体力量,推动局部数字化升级向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转变。
根据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体系的建设经验,我国水上交通数字化转型从以下3个方面继续深入进行。
1.船运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协同创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第三方平台是航运产业链中不容小觑的力量,水上交通的数字化是全产业的宏观改造、整体升级。水上交通的参与主体不仅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数字化平台,还应依托业务交流、业务交易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在业务流程数据化的基础上实现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第三方平台应明确发展战略,各主体参与数字化革新的过程,协同大于竞争,还应发挥渠道功能,创新业务模式,立足用户需求,为船运公司、航运经纪人、用户提供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沟通效率,提升用户体验。
2.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提升业务各个环节的用户体验
航运业数字化转型的目的是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数字化转型应打破传统规模化思维的禁锢,将运营重心从码头等重资产的配置转移到服务模式的创新上。航运业的本质是服务业,技术升级与规模扩大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基础,减少盲目并购重组,避免盲目追求大规模、大运力。数字技术为服务方式创新与服务流程简化提供了解决方案,电子化应用的推广能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信息的可视化程度,自动化、智能化可有效节省人力并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3.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网络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水上交通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应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参与主体应重视网络安全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合理的审核制度,做到及时核查、全面评估。
案例1-1
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2021年,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海区、直属分局辖区、分支海事局辖区分别开展探索性实践布局。
例如,上海海事局率先在海区范围内进行“大交管”试点建设,开展试点项目(东海区域水上交通一体化协同管理)。通过海区范围内海事部门的信息设备共享,实现区域管理业务高效协同。依托雷达、跟踪与监控系统和自动识别技术加强对远海航行数据的监测、收集。通过对航船位置信息的监测,借助信息管理平台为交通管控提供数据支持,确保交通疏导工作高效完成,减少水域通航事故,改善通航秩序。
在此背景下,浙江海事局积极创新综合执法模式,在辖区范围内构建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海事综合执法、辖区航运动态信息监控等业务数据的融合,依托该平台,在完成信息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为海事各部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江苏海事局立足本区域实际,注重港口与航道,以及各级航道之间的一体化建设,注重区域范围内的合作,以区域内分支局作为协同合作的关键节点,实现高效执法,促进信息的互联互通,是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体系的具体应用。
宁波海事局创新了具体任务的管理机制,打通辖区范围内指挥中心与交通管理中心的数据端,实现指令点对点传达,有效提高了交通管理效率,通过积极构建智能化信息平台,有效提高了海事执法、应急处理等业务的完成效率,加强了风险防范能力。另外,宁波海事局还加强港口、港区交通管理一体化、整体化建设,有效保持了船舶进出港口的良好通行秩序,使船舶准点通行率及高峰时段通行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