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从虚拟头像到元宇宙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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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重新定义NFT

1.NFT不是代币

由于NFT的名称是为了区别于FT而设立的,所以,人们往往认为NFT是“Token”的一种。同时,“Token”一词在“通证”的译法出现之前被译为“代币”,因此很多人误认为NFT是代币的一种。

这种观点具有严重的认知误区。如果这种观点被盲目传播,很有可能对监管造成误导,从而扼杀一个完全不具有FT潜在风险的极具潜力和价值的创新事物。

可以肯定地讲,NFT绝不是“代币”,也不具备任何“代币”特征。NFT与Token、代币的关系如图2-3所示。

图2-3 NFT与Token、代币关系图

可以从以下从两方面进行阐明。

第一,Token不等同于代币。代币属性仅是Token的一小部分属性,将Token译为代币使得Token的金融属性被过度放大。一旦某个事物包含“币”的概念,则其必然与金融产生较强的关联,从而具有了威胁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因此,“代币”的译法片面强调了Token的金融属性甚至货币属性,自然应当接受金融监管。

事实上,Token应该视为一个令牌,是一个网络的通行证。尽管在2017年的ICO狂潮中,Token主要表现为金融角色,但是随着区块链的发展和成熟,Token拥有了组织治理角色。因此,盲目将Token视为代币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

第二,NFT不是Token。NFT名为Non-Fungible Token,实则与Token具有本质的不同。Token属性在NFT的所有应用中仅占极小的部分,甚至在绝大部分情况下,NFT不具备任何Token属性。

NFT不能作为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它没有Token的货币属性,仅仅在用作会员资格或行使网络权利时充当权益凭证。

NFT最重要的属性是数字商品,NFT的本质是具有稀缺性的数据,该数据独一无二。基于这一点,NFT具有了在虚拟世界塑造世界万物的可能性。

对于NFT收藏品而言,收藏才是其最主要的应用场景,而不是作为一种流通的Token。对于NFT艺术品而言,更多的是艺术价值的加持,同样不是用于流通凭证。

因此,对于NFT应用最广的收藏品和艺术品来说,Token属性只是其具有的和普通商品一样的最基础可交易的属性而已。NFT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作为数字商品本身的价值,而不是Token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NFT不是Token。

在绝大多数国家,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均被定义为资产或商品,FT尚且如此,NFT更无须争论。

2.NFT定义的逻辑误区

NFT的定义与去中心化的定义一样,存在一个严重的逻辑误区。这个逻辑误区不易被察觉,但是却对我们认知事物的本质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去中心化”这个定义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先有“中心化”这个定义。在“中心化”前面增加“去”字,试图与中心化进行区分。这种状况会给人们带来一种错觉,那就是先有中心化,后有去中心化;中心化是一个旧事物,而去中心化是一个新事物;去中心化是对中心化的颠覆和革新。

事实上,宇宙的本源本身就是去中心化的,大自然的演变是去中心化的,生物的进化也是去中心化的。相反,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提高效率,却走出了中心化发展的路线。由此可见,世界本来就是去中心化的,中心化反而是一个异常产物。人类协作方式的发展是先有去中心化,再有中心化,中心化是对去中心化的打破和推翻。

因此,更准确的叫法应该是分散式和集中式,而不是去中心化和中心化。

同样的道理,NFT的定义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先有FT的出现。中本聪在2009年推出了比特币,FT“先入人心”。接着,人们试图基于比特币这样的区块链建立NFT,Namecoin上的诸多早期NFT作品就是以太坊和ERC721标准出现之前的思想实践。由此可以看到一种假象,那就是先有比特币这样的FT出现,后有NFT出现。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早在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若干年前,时间戳技术已经被发明。该技术试图为数据打上时间标识,即创造出数据的唯一性,这与NFT的思想不谋而合。因此,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有数字商品,再有可相互替代的同质化商品充当数字货币。

回顾人类的货币发展史,逻辑同样如此。开始,人们各自生成自己所需的物品,然后以物易物进行物品交换,最后发明了可以相互替代的同质化商品(如黄金、白银等)充当货币。所以,货币也被称作一般等价物,是一种同质化的商品。

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商品的发展应该是先有NFT,即数字商品,再有FT这种同质化的数字商品。

因此,更准确的叫法应当是数字商品和同质化数字商品,而不是NFT和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