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THERE STANDS THE GLASS
《面前的酒杯》
Webb Pierce
韦伯·皮尔斯
最初作为单曲发行,迪卡唱片(Decca),1953年
由拉斯·赫尔(Russ Hull)、玛丽·琼·舒尔兹(Mary Jean Shurtz)和奥特里·格雷沙姆(Autry Greisham)创作
韦伯·皮尔斯
1921—1991,20世纪50年代美国小酒馆乡村乐(honky-tonk)歌手、词曲作者和吉他手,是该流派中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
这首歌里的人背景复杂,要对很多事情负责。他投身一项没有方向、漫无目的的事业,它的初衷就是失败的,它本身就是失败的,从头到尾都是那么虚假,眼看就要完蛋,这可真是太难了。这个男人处于精神上的束缚之中。他必须为自己的整个存在去辩解和平反,他被家乡的政客们背叛,他被抛弃,被出卖,被他自己的议员和政府成员在背后捅了一刀。他不记得自己有过灵魂,就算有过,也早已死在湖底。
他像野人一样战斗,他把刺刀插进婴儿的肚子,挖出老人的眼睛。他背叛人类的精神,他暗杀了牧师。他早已丧失独立人格。他靠着配给的口粮过活,做着堕落邪恶的事。他一头扎进深夜的梦里,看到价值百万美元的伤口,紫心勋章[1]。他看到自己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少。他把老人、妇女和儿童聚集在一起,烧掉他们的小屋,用机枪对准他们。他看到穿着黑色睡衣、戴着尖顶斗笠的模糊人影。他杀死一个两岁的小男孩,他看到同伙们用刀割一个小女孩,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然后他用自动手枪打死她,还有他那些好色的同伙。
现在他回家了,胳膊和腿上有弹片——他告诉自己,这都是蚊子咬的。他站在一个拥挤的房间里,在酒馆里,在草地上。他环顾四周,他被敌人包围了,现在是预定行动开始的时刻。
这是一场庆典,他被捧为英雄,他让侍者把他的杯子倒满。就是这个杯子。事情就是这样。不可能,不可能有别的样子。[2]
韦伯唱起歌来可能像个常去教堂的人,身上穿的却是乡村舞台的服装。设计这身行头的是乌克兰犹太人努塔·科特利亚连科(Nuta Kotlyarenko)[3],他和其他很多人一样,在沙俄大屠杀之前来到了美国。年轻的努塔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试过拳击和表演,在明尼苏达州娶了妻子,在20世纪30年代初和她一起去了纽约,在那里,他们开始为歌舞女郎制作花式塑身内衣。
努塔不久后改名努迪,从纽约转战好莱坞。在那里,他凭着自己的技术,给舞者的内裤绣上水钻,后来更是为乡村乐明星们设计了各种艳惊四座的亮片套装,从纳什维尔到贝克斯菲尔德,歌迷们无不为之倾倒。他给波特·瓦格纳(Porter Wagoner)[4]的衣服绣上马车,给韦伯·皮尔斯的衣服绣上蛛网,让汉克·威廉斯(Hank Williams)的衣服布满音符,为“猫王”的衣服装点金箔。
就像许多重塑自我的人一样,他的生活细节在某些地方有点模糊,好像是有那么一件关于毒品交易的法律争讼,导致他短期入狱。后来格拉姆·帕森斯(Gram Parsons)[5]上门找他,要求定制一件以毒品为主题的努迪套装。你可以想象,努迪听了肯定特别高兴,他们都是那种一天到晚咯咯笑个不停的大麻爱好者,是自诩发明了毒品的那一代人。过着正确生活的“马斯科吉的俄基人”[6]对于努迪愿意做那套衣服表示惊讶,但努迪最讲究的就是实际,只要格拉姆手里的钞票和大麻一样绿,他就能得到这件衣服。
比起钱,努迪其实更喜欢乡村乐。他的店是乡村乐名人的避风港和聚集地,那儿有个小舞台,所有人都上去表演。有一次,乔治·琼斯(George Jones)[7]等着试穿曼努埃尔·奎瓦斯(Manuel Cuevas)[8]给他做的衣服——曼努埃尔原本是西纳特拉的御用裁缝,努迪一手把他挖过来,后来他和努迪的女儿离了婚,也离开了努迪——就是这么一会儿工夫里,身上只穿一件衬衫的乔治借来一把木吉他,第一次唱起他的名曲《大旅行》(The Grand Tour)。小吉米·迪肯斯(Little Jimmy Dickens)[9]在这里试唱过当周他要在奥普里(Opry)[10]表演的曲目。经常有本地乐队在那里表演,希望能被大人物听到,好被选中做暖场乐队。如果没人上台,努迪就会自己站上舞台中央,穿着他招牌的不成对靴子,戴着十加仑小帽[11],犹犹豫豫地弹起曼陀林,唱几首他喜欢的歌。
努迪曾为四位美国总统和两位教皇制作服装。两位奥斯卡获奖者曾经身穿努迪套装领奖,尼尔·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12]穿着努迪套装下葬。
努迪喜欢韦伯·皮尔斯——这位20世纪50年代华丽的五旬节教会歌手,他那雄浑有力的男高音和他身上的亮片套装一样华丽闪亮。
这首歌的主角是空空如也的波旁酒杯,它被汉克·威廉斯唱片里那种皲裂般的吉他声围绕着,一同入耳的还有神奇的开放弦与弹拨和弦。
[1] 紫心勋章,美国发给普通士兵的勋章,一般发给对战事有贡献或参战时负伤的人员,这一段中的“他”显然是在影射一个从战场归来的退伍军人。
[2] 歌中唱道:“那里矗立着可以减轻我所有痛苦的酒杯,它能安抚我的大脑,这是我今天的第一杯,那里矗立着能隐藏我所有恐惧的酒杯,它能淹没我所有眼泪。兄弟,我在路上,我想知道你今晚在哪里,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起我的痛苦,杯子在那里,把它倒满。”
[3] 努塔·科特利亚连科(1902—1984),以努迪·科恩(Nudie Cohn)的工作用名为世人所知。他为当时的名人设计了著名的镶水钻并带有华丽装饰的西装,被称为“努迪套装”。
[4] 波特·瓦格纳(1927—2007),美国乡村乐歌手,“瓦格纳”(Wagonor)与“马车”(wagon)谐音,正如“韦伯”(Webb)与“蛛网”(web)谐音。
[5] 格拉姆·帕森斯(1946—1973),美国歌手、作曲家、吉他手和钢琴家,是曾唱红迪伦的《铃鼓手先生》(Mr. Tambourine Man)的乡村摇滚乐队“飞鸟”(Byrds)的主唱,被认为是乡村摇滚和另类乡村音乐的创始人。他多年吸毒,尝试多种毒品,最后死于吗啡和酒精的有毒混合物。努迪和后文的曼努埃尔为他设计了一套白色套装,上有大麻、罂粟、吉他和裸女图案。
[6] “马斯科吉的俄基人”是指美国乡村歌手梅尔·哈格德(Merle Haggard)及其乐队“陌生人”(The Strangers)的歌曲“Okie from Muskogee”。马斯科吉是俄克拉何马州的一座小城市,“俄基人”是对俄克拉何马州人的俗称。这首歌创作于越南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有“我们不在马斯科吉抽大麻,我们不在街上烧毁征兵卡……我们喜欢过正确的生活,而且自由”等歌词,以一种反讽的方式描绘出美国中部保守小镇的生活,“马斯科吉的俄基人”也成为过着刻板生活、从不挑战权威的卫道士的代称。
[7] 乔治·琼斯(1931—2013),美国著名乡村乐歌手。《大旅行》是其1974年的代表作,被认为是乡村乐中最经典的作品之一。
[8] 曼努埃尔·奎瓦斯(1933— ),墨西哥裔美国服装设计师,亦曾为许多摇滚明星和乡村乐明星设计服装,一度担任努迪的首席设计师。1965年9月,曼努埃尔与努迪的女儿芭芭拉·科恩(Barbara L. Cohn)结婚。1975年,曼努埃尔和芭芭拉离婚后开了自己的店铺。
[9] 小吉米·迪肯斯(1920—2015),美国乡村乐歌手、词曲作者。
[10] 奥普里,全称“大奥普里”(The Grand Ole Opry),是每周一次的美国乡村音乐舞台音乐会,于1925年11月28日在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举行,在WSM电台广播,是美国历史上运行时间最长的广播,它对乡村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并推动纳什维尔成为乡村音乐之都。对于乡村歌手而言,在大奥普里演出非常重要。
[11] 十加仑小帽,指一种犹太人的小圆帽。
[12] 尼尔·阿姆斯特朗(1931—2012),美国著名宇航员,是首位在月球上行走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