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理论、方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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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基本概念

1.3.1 装备论证

“论证”这一概念在《辞海》中的定义是:“证明论题和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它通过推理形式进行,而且有时是一系列的推理形式,论证必须遵守推理的规则。”凡是需要进行重大决策的事项,都需要预先进行充分论证,只有经过充分论证,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已是所有决策层的共识。大至国家方针政策,小至科研立项,在做出决策之前,都要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有关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高效率,即为理性决策和科学管理服务。论证的形式有下面4种:

(1)对事物的发展进行科学预测,提出战略性建议。

(2)对领导的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供可选择的方案。

(3)对重大决策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决策性意见。

(4)对决策实施后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分析,把决策实施结果反馈给决策者。

军事装备论证通常是为军事装备决策服务的前期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为军事装备发展与建设的有关判断和决策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军事装备论证的本质是针对作战需求给定的论证命题,以充分的论据和严密的科学方法,通过逻辑推理形式,对军事装备的发展、研制、管理等问题做出科学推断与结论的证明过程。具体来讲,军事装备论证基于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把军事装备使用者(如战场指挥者)的策略、军事装备研究设计者的智慧和军事装备生产制造者(如兵工厂)的技术融为一体,处理好军事装备微观与宏观、近期与长远、需求与可能、经济效益与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提出解决作战需求与技术之间可能矛盾的方案,规划新的军事装备研制方向,确定各项军事装备战术技术指标等,优化人—机—环结构,完善全系统、全寿命的装备体制,满足作战需求。军事装备论证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用各种手段收集大量的有用信息,从作战需求、发展趋势、国内外资源、技术与经济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通过逻辑推理的形式,对该类军事装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主要问题和对策等做出科学结论并加以证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事装备论证不等于军事装备发展决策。军事装备发展决策不仅仅取决于论证,还与其他许多因素有关,譬如决策者的能力素质、政治需要、形势变化及一些特殊的偶然因素等。军事装备论证就是“对实现某一目标所做的设想,并以充分的论据和严密的逻辑方法,以推理的形式,说明实现这种设想的必要性、可能性和优选方案。”

目前,本章文献[6]对军事装备论证概括为以下12种类型的任务。

(1)发展战略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未来20年左右装备的发展需求、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途径等。

(2)规划计划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未来10年左右装备的建设需求、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等。

(3)装备体制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当前一个时期即将列入装备体制的装备种类、型号、作战使命和主要战术技术性能、编配对象、配套和替代关系等。

(4)装备体系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未来武器装备体系需求、体系能力、体系结构、体系效能,以及建设装备体系必须具备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等。

(5)装备型号论证:针对拟列入或已列入武器装备体制及发展计划的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按照程序规定的不同阶段和要求所进行的论证。主要成果形式为装备研制立项综合论证和装备研制总要求论证等。

(6)国防科技发展论证:在宏观层次,用来论证并提出国防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在微观层次,主要开展各类国防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论证等。

(7)装备政策法规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装备预研、科研、采购、维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以及进行与装备建设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如军工科研生产政策等)。

(8)装备经济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装备经费需求、装备投资战略、装备经费使用、装备价格管理、装备费用评估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的论证工作。

(9)部队装备管理论证:针对现有部队装备管理问题,开展有关论证工作。

(10)装备保障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装备保障体制机制、装备保障模式、装备保障手段、装备保障训练、装备保障力量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意见。

(11)装备评估研究:主要针对装备建设规划计划、重大项目论证报告所开展的专业性评价活动等。

(12)装备专题论证:针对特定问题所开展的专业性论证工作。

上述12种类型的论证工作主要集中在武器装备领域开展,并在装备全寿命周期中具体开展。随着一体化联合作战模式和我军装备建设事业的发展,装备体系论证、装备经济论证、装备评估研究和装备专题论证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重要,任务也将更加繁重。

1.3.2 装备体系论证

1.3.1节中指出:装备体系论证用来论证并提出未来武器装备体系需求、体系能力、体系结构、体系效能,以及建设装备体系所必须具备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等,因此装备体系论证是装备论证的一个方面。但是装备体系论证在论证方法和应用方向上与一般的装备论证有所区别。这种区别在于装备体系论证强调从复杂巨系统的角度,或者说从体系的角度来论证武器装备问题。看待武器装备体系这样的复杂系统,因为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对抗性、信息交互多样性等复杂特性,使得研究装备问题不能仅仅从装备的性能指标、战技指标等常规指标来考虑问题,而更需要将装备和装备系统置于复杂的作战环境中研究武器装备体系的综合能力和作战效能,这种方式的装备论证考虑的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类装备,而是各类装备和系统组成的大系统及与外部环境共同组成的体系,进而研究体系之间的对抗、对抗效能、规模组成、结构优化等一系列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装备体系论证工作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

(1)装备体系需求论证:主要从体系对抗的作战需求出发,经过需求分析、生成和映射,得出对装备体系的能力需求,再分解为各个装备分系统乃至重大装备的能力需求,最后提出完成作战目标应该具备的能力。

(2)装备体系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开展武器装备体系的结构设计、装备体系结构优化及标准规范等。装备体系的顶层设计需要给出具体的装备组成、规模、结构和应用方式,以及装备体系构建所要遵循的标准和准则。

(3)装备体系的评估:指将装备体系放在复杂的作战环境下进行对抗仿真推演,以及其他方式的作战实验,通过实验结果和仿真结果评估分析体系效能,包括装备体系能力、作战效能等。同时,还需要对装备体系中的重大装备进行体系贡献率的评估。

1.3.3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是电子信息装备特定范围内的军事装备论证,是一类典型的武器装备体系论证,具有武器装备论证的一般基本特征,但又有其具体的任务要求。需要指出的是,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工作是面向以基础性技术装备为对象而非军兵种应用装备为对象的军事装备论证,是一项影响作战域合理全局的综合性、基础性的武器装备体系论证,是针对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概念、理论、方法、实施、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主要面向电子信息装备的发展战略、装备体制、规划计划等宏观决策要求,利用建模、仿真、实验等多种科学手段,围绕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结构设计优化、体系能力/效能评估、重大装备技术效能和经济的多要素综合分析、装备应用分析等核心问题开展研究,提出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建设发展的蓝图,为全军电子信息装备建设发展决策提供支持。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以未来信息化、智能化军事需求为牵引,突出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的“黏合”和“倍增”作用,着眼于塑造作战体系、提高武器装备体系的能力/效能,完善综合保障体系。因此,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紧紧把握军事发展需求。要紧密结合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提升的军事需求,关注信息化、智能化条件下作战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2)要始终把握实战要求。要紧密跟踪主要国家电子信息装备及技术发展,关注国内外形势变化对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建设的影响,及时分析并提出信息化战争和技术创新等对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建设的新需求,推动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科学发展。

(3)要准确把握现实要求。要贴近部队,研究我军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积极转化研究成果,切实为部队信息化装备体系建设提供支持。

(4)要科学把握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规律。要以重大论证任务为牵引,不断创新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方法和技术,完善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平台,提升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水平。

1.3.4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必要性

1.进行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科学决策和发展的基本依据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由多种电子信息装备构成,提出并分析了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结构,标志着对电子信息装备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的认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突出反映了信息化、智能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对电子信息装备发展的新要求,也为面向未来、科学谋划电子信息装备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基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电子信息装备的概念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展,新型电子信息装备不断涌现,既可独立形成装备、组成大型信息系统,也可嵌入各类传统武器系统、武器平台中,还可以是信息基础设施和一些基础的零部件、元器件,渗透性非常强、装备门类非常多、规模差异非常大。因此,各装备之间能够互联互通并能够有机配合、相互协调是对电子信息装备发展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大型综合电子信息系统,还是嵌入武器平台中的电子信息装备,相互之间都存在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任何单项电子信息装备都不能脱离其他电子信息装备而独立存在,脱离了其他电子信息装备的支持和配合,单项电子信息装备即便能力再先进,所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电子信息装备的发展已经从注重单项装备建设进入体系建设的新阶段。为实现对电子信息装备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电子信息装备的整体效能,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装备体系的视角和全局建设的高度对电子信息装备进行合理布局,分析和认识电子信息装备的发展和建设问题。

2.建立与发展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基本前提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对于电子信息装备的重要性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条件下,大量新技术用于现代战争,使得战争模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体系对抗成为很重要的模式,武器装备日趋复杂化,并对武器装备的发展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用高新技术研制新装备和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装备,使其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已成为世界各国武器装备发展中共同追求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通过论证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观念和新的理论来指导。要想发展电子信息装备这样高、精、尖的武器装备并建立大型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复杂系统,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尤其是进行量化评价。

(2)电子信息装备发展有两个特点:一是技术更新快;二是各种新技术综合运用程度高。这些都要求运用综合论证的方法对其进行具有超前性和预见性的研究及科学规划。

(3)对电子信息武器装备的研制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系统论证理论和方法做指导,以满足电子信息装备发展的需要。

(4)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建立与科学发展只有经充分论证,才能明确发展目的,周密安排发展计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曲折,也才能把先进技术和国家的经济、科技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合理、有序发展。

总之,电子信息装备成体系需要先期综合论证,抓好顶层设计、统一标准,从而实现系统集成和结构合理。抓好顶层设计,就是要站在军队信息化建设和我军未来作战的高度,通过科学的体系论证,设计电子信息装备建设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计划框架;就是要立足我军实际,根据未来部队建设的需求,坚持战斗力标准,谋划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就是要瞄准信息化进程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我军电子信息装备发展的总体技术方案、技术结构和标准体系。

3.论证贯穿和影响电子信息装备全系统全寿命周期

论证处于决策环节,但其影响作用却贯穿电子信息装备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从全局层面看,宏观论证主要担负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体系和体制系列等论证研究任务,直接为电子信息装备建设提供有关方向、目标和整体构成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性意见,影响和制约的是事关全局的顶层设计问题。从具体装备型号看,型号论证要围绕型号立项、方案、研制、生产、使用、保障,直至退役报废等各个环节开展研究,直接对装备型号的使命任务、战技指标、技术监管、实验验证和使用保障等重要方面提供咨询性服务,其影响作用贯穿全寿命过程。目前,根据现代高技术条件下装备及论证发展的需要,要求建立装备全系统全过程信息搜集与反馈机制,及时将各种装备信息落实到论证环节中;要求论证不仅需要装备系统担负,也需要作战、训练、使用、保障等系统参与,实行联合论证;这种新情况新要求,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论证与装备全系统全过程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密切关系。

4.论证为电子信息装备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主要国家的军事装备建设逐步走向以军事需求为牵引、“打什么仗发展什么装备”的路子,逐步确立了军方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现代信息化条件下,根据国家军事战略要求和现代战争需要来谋划和发展军事装备,已成为普遍共识。近年来,立足国情军情,我军科研机构开始向需求分析、项目监管、实验验证、转化应用和特色研究职能转变,十分明确地表明在武器装备发展建设中,军方要负责提出需求以把住“源头”,要开展项目监管和实验验证以盯住装备实现的“过程”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凸显了军方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军方主导装备建设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通过行政途径,即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军方代表国家并以合同形式向有关工业部门下达任务,军方与工业部门共同对国家负责。二是通过技术途径,即依靠军方专业的技术机构,向工业部门提出完整的军事需求、技术需求和实现途径方面的意见,并对装备实现过程实行全程技术监管、节点验收等。无论是行政途径还是技术途径,都离不开包括论证在内的军方专业技术机构的支持。在军方主导装备建设的过程中,论证的技术支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供充分的立项支持,要围绕为什么立项、项目的定位和使命任务、项目的初步技术性能要求等提出详细的论证意见,直接影响甚至决定装备项目能否立项;二是提供完整的军方需求,包括军事需求、技术指标需求和实现方案需求等,直接影响甚至决定要发展一个什么样的装备;三是全程为项目监管和验收把关提供技术支持,论证要为项目监管和验收把关提供依据和标准,论证技术人员要按照军方要求参与或组织技术监督和验收把关等技术工作。

1.3.5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特点

如前所述,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工作必须坚持以我军信息化建设发展纲要为指导,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需要,以推动电子信息装备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提升基于信息系统体系作战能力为主线,推进我军电子信息装备体系建设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为现阶段主要任务,努力构建具有我军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充满发展活力的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体系。

1.突出需求牵引

需求牵引是促进武器装备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搞好装备论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决定着装备论证创新发展的方向和质量效益。坚持需求牵引是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创新发展的主要特点。未来作战是信息化条件下的联合作战,电子信息装备作为联合作战体系形成的黏合剂和作战能力提升的倍增器,因此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创新发展不能仅限于电子信息装备内部,必须有很强的全局观念和联合作战意识,切实站在全军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着眼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军兵装备体系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联合作战来谋划,努力把联合作战对电子信息装备的能力需求搞清楚。

2.强化信息主导

新军事变革的实质是要实现信息化,迈向智能化。自从2001年美国明确提出要把“工业时代的军事形态转变为信息时代的军事形态”以来,俄、英、法、德、日、印等国也纷纷如法炮制,机械化军事形态快速向信息化军队形态转变,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军事潮流。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创新发展要积极适应信息化军事变革的深入发展,创新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论证观念、内容和手段。

牢固树立信息主导的思想观念。观念是行动的指南,强化信息主导首先要强化信息和信息力是构成战斗力最重要因索的观念,强化信息优势是最大军事优势的观念,强化信息技术是最为关键的军事技术的观念,努力使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评估适应世界军事变革的新趋势,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要求。

调整充实信息主导的论证内容。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坚持信息主导,关键是要将信息化的内容纳入论证的视野。要进一步将信息化的要求渗透到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研究的全领域和全过程。要调整研究论证力量和内容重点,进一步加大电子信息装备的顶层设计、优化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结构、提高信息化武器装备及新概念电子信息装备的论证力度,积极寻求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发展的新途径,着力为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提升出谋划策。

发展完善信息主导的论证手段。要出高质量和高水平的论证成果,必须有现代化的科研手段和保障条件。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为改善装备论证手段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要进一步加强体系建模技术、先进分布交互式仿真技术、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的开发和利用,努力把科技最新成果及时应用于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之中,不断提高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3.注重创新发展

创新是军队进步发展的动力,也是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发展的动力。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创新发展的关键是要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影响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创新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促进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在新起点上又好又快地发展。

坚持需要与可能的有机统一。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改革要有经费投入,有科技条件支撑。要立足国情军情,根据国家经济实力、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发展,确定合适的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力度和进程,不盲目求快求新。同时,要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充分挖掘现有条件搞创新、谋发展。

坚持长远规划与梯次跃进的有机统一。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目光远大,做长远打算,定长远规划;又要脚踏实地,制定好年度计划,确定好阶段性重点,着力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确保年年有增量,通过量的不断积累,逐步完成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

1.3.6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基本原则

根据军事装备建设新形势新使命要求,结合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特点规律,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原则

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原则。从理论上讲,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要运用体系论证的理论与方法,大力深化复杂大系统的机理与演化研究,同时要全面考虑电子信息装备的自身特征和特性,将这些特征和特性与电子信息装备的使命任务结合起来,发挥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信息主导优势和地位作用,将大力论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具体作战应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其作战体系的整体效能。

2.体系整体论原则

体系论证不同于单个装备和单个系统的论证,必须坚持从体系的角度,运用体系与体系工程的研究方法来论证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电子信息装备体系是全军武器装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含军事信息系统、侦察监视、预警探测、指挥控制、通信网络、导航定位、计算机网络等各类装备,将它们组成高效的装备体系,在复杂的作战环境中合理、便捷的使用是体系论证考虑的基本原则。因此,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要从体系建设高度出发,贯彻结构优化、规模结构合理、作战应用高效的要求,合理确定各类电子信息装备在体系中的能力、结构、交互、应用等需求。

3.效能最优原则

系统(或体系)效能用于衡量一个系统(或体系)完成其任务的整个能力。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要把提高体系的整体效能作为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整体考虑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的规模、结构、能力组合、应用方式、标准规范等要素,以体系的整体效能最优为目标来优化体系的整体架构。

4.坚持吸收借鉴与自主创新的有机统一

美国在装备论证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和众多成果,我军要积极吸收借鉴外军的成功经验和技术,提高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的起点和层次,确保论证成果的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效益。同时,要加大自主创新、特别是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关键技术和理论的自主创新力度,走中国特色电子信息装备体系论证创新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