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规定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火力发电企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简称继电保护)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浙能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简称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各发电企业可根据它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受委托的监督单位应遵循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