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3:从互联网创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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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别人家的程序员

这个约莫24岁的年轻人拿出笔记本电脑,就已经够让马骥吃惊的了,没想到更让马骥吃惊的是这个年轻人竟然在写代码。

2003年会写代码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马骥通过观察,发现这个年轻人似乎在代码上的造诣颇高。

当他开启电脑输入代码的时候,简直运指如飞。

而且非常非常的专注。

这勾起了马骥的好奇心。

这个年轻人,绝非无名之辈。

年轻人整整写了一个小时的代码,才停了下来。

站了起来,似乎想伸个懒腰。

头直接碰到了中间床铺的木板上。

马骥彻底被年轻人的专注所折服了。

当然更加佩服的,还有他的代码技术。

马骥技术有限。

上辈子他只想成为一个互联网创业者。

对技术只能说是一知半解,浮于表面。

别说真正的大佬,就是专业的代码编写人员也是大大不如的。

最多是能给买来的成品网站系统换换logo、改改标题和关键字等基本操作。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爱才之心,每个老板也有之。

马骥立刻生出了将此人挖过来的想法。

不管此人在哪里就业?

马骥都要将这个人挖过来为己用。

当然,现在的他肯定没有王霸之气的,就凭着他一身校服打扮,浑身上下只有那双内联升的布鞋值点钱。

但也值不了太多钱的。

最好的办法是先跟这个年轻人留个联系方式,结个善缘。

将来等公司成立了,再进行招揽。

马骥道:“这一下碰的挺疼,怎么这么不小心?”

“嗨,我都习惯了!”

“什么叫习惯了?”马骥疑惑道。

“这是我的老毛病了,只要一写代码就会忽略身边的所有事儿,甚至忘记周围的一切。

有一次开会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代码的灵感,拿出笔记本来就开始写代码。

我坐的椅子是能放笔记本的,大家开完会之后,把我连椅子一起搬到了工位上。

我都感觉不到,写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回到了工位上。”

马骥心中直呼我靠,真的有这种人。

这是写代码能进入忘我状态的人,简直就是人才中的人才,马骥招揽之心更强烈了几分。

但这种想法越是强烈,马骥越要沉得住气。

他不可能只是一抖王霸之气,年轻人就主动投入麾下。

马骥有自知之明,他现在没有这种王霸之气。

只能说与身份相符的话,才能够让谈话继续下去。

“实不相瞒。我今年高三毕业,报考的就是计算机专业。

你肯定是我的前辈了,不反对的话,我就叫你师兄了。

我有几个问题要问师兄。

现在计算机好就业吗?

你在哪上班?

薪资怎么样?”

年轻人回道:“计算机当然是现在最有前途的专业之一了,

当然跟生物工程相比,要差上很多。

毕竟生物才是当下最热门的专业。

我可以告诉你。

计算机绝对是有前途的。

但你能够在这一行业里走多远,还需要看你自身的努力,你的兴趣是不是在这里?

就比如我,很喜欢写代码。

现在就职我们杭城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阿狸巴巴,一个月工资不少挣,有3500块钱呢?”

马骥暗道不好。

跟偶像马芸撞车了。

更加不好的是通过年轻人的描述,马骥忽然想到有掏宝扫地僧之称的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丁志康。

该不会是他吧?

假如是丁志康的话。

马骥只能彻底断了念想。

马骥道:“哇,真没想到!

计算机专业毕业之后,能有3500块钱这么高的月薪,

真想快点毕业参加工作,

每个月也能赚到你这么高的工资就好了。

对了,师兄,

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

方便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要赚这么多的工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好了代码,只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还需要找到一家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公司。

我叫丁志康!”

马骥心道,果然是丁志康。

对于丁志康,马骥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当马芸决定做掏宝网的时候,1号员工就是丁志康。

给了他一份从阿狸巴巴转岗到掏宝网的劳动合同。

丁志康只是问了句,加入掏宝网能继续写代码吗?

马芸说能。

丁志康就签了那份合同。

对他来说,只要从事最爱的代码工作,在哪干都行。

从掏宝第1行代码开始到成功上线只用了一个月。

外界对这个一手构建掏宝的男人知之甚少。

但阿狸内部流传一句话。

阿狸巴巴牛笔的程序员大佬有很多,但能被称为神的只有丁志康一人。

没有他解决不了的bug,如果有,那就是他正在解决。

作为最早进入阿狸的程序员,很多人都劝他转管理岗位。

而丁志康坚持在一线写代码。

这一写就是十几年,这一写就到了身价30亿。

2014年阿狸巴巴上市前夕,马芸临时添加了三位合伙人。

丁志康就是其中之一,他年复一年沉浸在写代码的世界里。

与其说他的努力和励志感染大家,

但马骥觉得更像是工匠精神的传承,

在别人纠结要不要转型管理和业务,在掏宝拥有更大话语权的时候,

丁志康却一直在思考,如何把掏宝的技术改进的更好。

对物质追求极少。

只想写代码。

丁志康可以说是掏宝的头号功臣也不为过。

他的能力源于他的热爱,特别喜欢看源代码的他,经常帮其他程序员解决让他们焦头烂额的问题。

总能告诉同事,改动哪一块问题就能得到解决,让同事惊叹不已。

阿狸副总裁彭蕾在解释为什么让丁志康加入成为合伙人时是这么解释的:他的性格特点就是很傻,而且很天真,你没办法想象,一个人在写代码的时候即使被人连椅子一起抬走,也能丝毫察觉不到,丁志康就是这样一个人。

由于丁志康本身并不擅长交际,也不常分享,甚至连社交平台也不玩,公众场合会议采访更是看不到他的身影,所以外界对这个丁志康并不是很熟悉。

但是在在阿里内网上,崇拜者的标签贴得满满都是,说他是神一样的存在。

如果有幸在公众场合看到丁志康,基本上都是笔记本不离身。

就连公司组织团建活动的时候,坐在车上的丁志康,还在一直敲代码。

在他心里,一直觉得自己只是普通人。

写代码,解决问题是他最大的快乐。

因为内向,丁志康并不喜欢做管理层。

对带团队,比较抵制。

因为在他眼里,团队成员水平都是不同的,如果大量时间浪费在沟通上,他会觉得很不值得。

比马骥聪明,还比马骥努力,这就是阿狸传奇程序员丁志康。

马骥那个恨啊?

为什么优秀的程序员,都是别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