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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亲情与共情

大爱不应该是一种义务,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友善。

总有读者好奇我为什么对爱情讳莫如深,甚至有人声称我不愿为爱情浪费笔墨。其实,我和大多数人的心思一样,把爱情视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情感,我也承认求爱和求知一样,属于人类探索世界时最重要的两个工具。不过在具体的人文问题面前,我对爱情始终抱着谨慎的态度。

我这样做有自己的原因,对我个人而言,爱情应该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不该揠苗助长,更不该刻意追求不符合自身年龄段的爱情。

比方说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他们的爱情大多是懵懂、青涩的。这倒挺容易理解,青春期的孩子天性如此,他们毕竟还没有达到为他人着想的年纪。换句话说,青春期的孩子缺乏共情能力,再加上还有学业的负担,无法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集中在爱情方面,所以青春期的爱情更像是自顾自地释放情感。

相比之下,成年期的求爱者心理成熟、懂得珍惜,这就使得他们的爱情比孩子们的更加容易培育又更加容易收获,是最值得浇灌的爱情。更重要的是,成年求爱者普遍会在爱情中展现出猛兽般的占有欲,这种占有欲会催生独属于某个对象的性心理欲望,一夫一妻制得以存在的原因便是基于这一点。当然了,由占有欲而营造的婚姻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维持幸福美满的状态。

可惜的是,古往今来,唯有男性敢于直面求爱中的占有欲,男性从占有欲中得到的快感也远大于女性。事实上,或是因为世俗,抑或是因为偏见,再或是因为礼教,文明世界里的女性即便长期享受不到优质的性生活,也绝不可能像男人那样直言不讳,她们只能隐忍克制。久而久之,一些女性在肉体上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选择在精神上寻求安慰,而这种安慰大多来自孩子。

因此,我们时常会看到不恰当的母子亲吻、爱抚等行为。敏感的人对此万分警惕,一些极度敏感的人甚至由此认为父母不应该与孩子有亲密的接触。

我认为这未免有些以偏概全,父母的亲昵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养分,有了这样的养分,孩子才能筑建良好的心理世界。只是我们希望父母对孩子的亲昵有所节制,也希望父母对孩子的亲昵保持单纯。

为什么说要保持单纯呢?

其一,很多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认为亲昵应该用于鼓励孩子的成长与进步。他们把亲昵视为对孩子的奖赏,希望孩子经过努力后才能得到它。这种思想是极其错误的,因为从本质上看,亲昵不应该是孩子取悦父母后得到的奖赏,而应该像呼吸空气那样能够轻而易举地得到。诚然,父母在看到孩子在某方面取得成功后会不由自主地欢喜,但这种欢喜不一定要用亲昵来表达,更不应该作为诱惑孩子的奖赏。

其二,父母对孩子的亲昵绝不应该掺杂任何性心理,这一点不仅适用于父母,更适用于老师。实际上,有心理学者认为雇用单身女教师教育孩子是值得商榷的,相较于那些家庭和谐、各方面都美满的已婚女性,单身女教师需要额外具备一种无法言明的微妙控制力。当然了,单身男教师亦是如此。

话说回来,当父母用亲昵行为关怀孩子的时候,孩子投桃报李,同样会用亲昵行为对待父母,比如,父母下班回家,孩子猛扑到父母怀里;再比如,父母上班离家,孩子紧抓着父母的裤脚不愿他们离去,等等。

用亲昵维持的亲情,会让孩子在遇到各方面的问题时,更倾向于和父母倾诉,这种倾向属于潜意识里的深层印记,不需要其他引导。在亲昵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们对父母的喜爱,不是因为父母供养自己,而是因为父母的陪伴,临睡前父母讲的故事,节假日的全家出游……

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唯一的职责就是茁壮成长。只要他们能做到健康、正直,他们的父母便会欣慰。孩子的世界是广阔的,是需要闯荡的,而父母的世界却只是孩子,这就是根本所在。

强调一下,我不是反对含有其他情感的亲昵,也不是反对家庭中出现强烈的爱,我的本意是爱有着不同的分类,夫妻间的相濡以沫是一种爱,父母对孩子的亲情是另一种爱,孩子对父母的亲情又是一种爱,这些爱泾渭分明,不能混淆。这便是我与那些极端的敏感人士的区别所在,这些人主张禁欲亲情,他们甚至把任何情感都视作洪水猛兽。就我个人而言,这种禁欲大可不必,即使是苦行僧,也可以有正常的情感流露。

夫妻之间的爱情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情都是不应该控制也不可控制的潜意识驱使行为,二者不可混作一谈。夫妻之爱就应该从夫妻之间得到,就算满足不了自己的要求,也不能从孩子身上获取。同样地,父母给予孩子的爱和亲昵应该足够到满足孩子的成长需求,而不是所谓的禁欲系克制。当然,身为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没法克制。

我曾在儿子两岁零四个月时离家去美国长达三个月之久。我离开他的那段时间,他成长得很快。当我回家的时候,他已经可以从花园门口一溜小跑过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去看他的各种宝贝。虽然他的宝贝有些奇怪,比如,有一块光滑的石头、一条死蛇,但我仍想听他喋喋不休地介绍,丝毫没有插嘴打断。等到我讲述自己去美国的见闻时,他就像刚才的我那样,认真地听着,同样也丝毫没有插嘴打断。这就是一种不可名状的美妙和谐。

这种和谐只有一次被打破过。那次是在我儿子三岁零六个月的时候,我过生日,我的儿子想要送给我一份礼物,为此他宣布要给我讲故事,并且一口气讲了十来个故事。至于为什么礼物是讲故事,这是由于我的儿子最喜欢听人讲故事,因此他觉得听人讲故事是天底下顶好的礼物——这是我的妻子后来偷偷告诉我的。

如何处理亲情是一个课题,同样值得思考的,还有亲情中的共情的培养。有些父母在培养孩子共情能力的时候,过于简单粗暴,结果经常发生冲突。所以在讨论亲情中的共情培养这个话题时,有必要先来聊聊这些冲突。

父母总认为他们可以用外力迫使孩子按照他们指引的方向产生同情心或博爱心。但事实证明他们是错误的。孩子的共情能力大部分来自本能。想要孩子按照自己指引的方向产生共情,唯一的方法是为孩子营造氛围。例如,旁边的孩子若是大哭大闹,自家的孩子也很容易跟着哭起来。

我的女儿便是如此,在她18个月大的时候,她的哥哥乔尼划破了肘部,包扎时疼得哇哇大叫,结果她也跟着难过起来,哭得稀里哗啦,那时的她话都说不利索,却不停地念叨:“乔尼疼,乔尼哭。”

我的儿子也有过类似的表现。那次他看到他的母亲在用针挑扎在脚上的刺,当时儿子噙着泪水,对他母亲说:“妈妈,疼。”他母亲想要教他忍受疼痛,不要动辄流泪,就告诉他不疼。结果儿子根本不信,一直嘀咕,最后竟然抽泣起来,继而号啕大哭,好像不是在给他母亲挑刺,而是在给他挑刺那样。

我女儿与我儿子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共情行为,其根本还是在于他们有过同样的经历,这才是共情行为产生的基础,亲情只能算是某种加持。也就是说,若我们想要培养孩子的共情能力,就要让他们体会人世间的各项苦楚,除了这之外的其他教导,都是徒劳。

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若父母冷酷残忍,时常虐杀动物,谩骂他人,那么他们的孩子即使了解人间疾苦,也有可能忘却共情,变得冷漠麻木。

那么,怎样才能让孩子了解人间疾苦,知悉世间罪恶呢?这是个棘手的问题。虽然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外界了解到战争、杀戮、贫穷、饥饿与疾病,实际上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掌握了一定的知识,有了一定的眼界,自然会了解到这些,但是为人父母,我们应该更早地为孩子安排共情方面的教育。这就跟子女的性教育一样,父母不应该在孩子出嫁前夜才教给她压箱底的东西,而是应该在更早的时候,教给子女他们应该知道的东西。

然而社会上总有些如同圣母一般的声音,称孩子应该在真、善、美中成长,远离假、丑、恶。发声者甚至妄图篡改历史教材中的战争暴行,还美其名曰此乃“与世无争型教育”。我实在不敢苟同这些所谓的和平主义者。学习历史就要客观地看待每一个历史事件。如果历史事件违背了我们现阶段大众普遍接受的道德,那么我们刚好以此为戒,将历史中不好的一面作为警醒。这才是一个历史学者应有的态度。

我们应该相信孩子,相信他们不会在了解到罪恶后会主动尝试罪恶,相信他们不会在了解到残忍后会主动变得残忍。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孩子在看到他人遭遇罪恶的迫害之后会变得易怒暴躁,有些孩子则是在看到他人受到残忍对待之后变得沉默寡言……因此,过早地让孩子接触人世间的罪恶、残忍也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当一个毫无自卫能力的孩子第一次得知有人会虐待孩子的时候,他们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代入受害者身上,因此与受害者一样瑟瑟发抖。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那是我14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的《雾都孤儿》,我整个人都惊呆了,但好在那时我已经成为一个男子汉,震惊的同时认为若是自己一定有能力保护自己。但若我是在更小的年龄读到这本书,那么我肯定会被吓得不知所措。

所以,让孩子了解人间疾苦的时机就变得尤为重要。而且对于不同的孩子,比如,那些天性乐观、胆大的孩子与那些天性胆怯、爱幻想的孩子,这个时机不可统一而论,一定得是孩子牢固树立无畏心理之后才行。

同时,父母们应该牢记,只有了解真实世界的人间疾苦才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共情能力,诸如法国童话《蓝胡子》里连续杀害自己妻子的恶行、英国童话《巨人杀手杰克》里吃人的行径,幻想成分居多,并不足以让孩子与真实世界联系起来。对于孩子来说,这些童话固然罪恶、残忍,但也无非是童话故事罢了。就算有年幼的孩子被这些童话故事吓哭,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逐渐遗忘。

还有,当父母第一次向孩子讲述人间疾苦的时候,应该选择讲述那些能让孩子代入受害者而不是代入到加害者的故事。事实上,孩子若是经常听到主角为加害者的故事,他们身上的野蛮因子会被点燃,时间长了,很容易培养出暴力者。

我们不妨拿《圣经》中的两个故事来具体分析,其一是“亚伯拉罕献祭以撒”,其二是“以利沙咒杀四十二童子”。拿我个人为例,当我听到亚伯拉罕为了彰显自己对于上帝的虔诚,准备献祭自己唯一的孩子以撒的时候,我不觉得这份虔诚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地方,反倒同情以撒;当我听到四十二名童子因为嘲笑以利沙而遭到诅咒,最后被两只母熊撕裂咬杀的时候,我怎么都不觉得以利沙的行为是正确的,反倒认为这四十二名童子可怜。

这也就是历史教学中涉及战争教学时,应该教导孩子首先同情战败者的原因。若我是一名英国历史教师,给孩子们讲述黑斯廷斯战役的时候,我不会强调这场战役是欧洲中世纪盛期开始的标志,而是会强调这始终是一场战争,只会给平民带来创伤与苦难。简单来说,我的教学目的并不是剖析战争的意义,而是彻底地反战。在我看来,战争的双方都是发情的傻驴,应该让鞭子落在他们自己身上,狠狠地抽他们,直到双方变好、变乖。我相信只有基于这种目的的教学,才能让孩子看清战争的真实意义,让他们领悟战争是一种愚蠢的放肆行为。

更深一步,我不会主动向孩子谈起战争带来的残酷迫害,直到他们自己注意到那些罪恶行径。而在那个时候,我会让孩子们了解到罪恶是何等的反人类、反社会。在那之后,我再告诉孩子们罪恶始终会受到正义的惩罚。

归根结底,保持共情能力的基础是保持客观。大家都知道的,历史由胜利者书写,不可能一碗水端平,总有美化之处,关于战争的历史更是如此。就拿1805年拿破仑指挥法国军队跟俄国和奥地利联军之间的“奥斯特里茨战役”来说,大部分的史书都在强调法军以少胜多,突出拿破仑的统帅才能。只有托尔斯泰的小说《战争与和平》呈现了截然不同的情景。托尔斯泰并没有隐瞒事实,而是客观地阐述了战争的残忍。其实教育就该如此,客观讲述事实即可,不要进行道德绑架,而是让孩子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领悟。

最后,关于爱情和同情,我认为二者的本质还是有区别的。前面说了人与人之间的小爱,现在我想说一说人世间的大爱。

爱不能无中生有,只能被引导出来,是一种与恨难分难解的情感。我的女儿多次说她哥哥是欺负她的可恨之人,但我知道,我的女儿十分挚爱她的哥哥。

我认为,大爱是一种平等的体现,它不可能出于恐惧,更不可能出于嫉妒。如今社会上的一些道德家就是隐藏颇深的嫉妒者,他们名义上用道德绑架他人,其实就是出于嫉妒。这样的人口中的大爱无非是道德家们的虚伪遮掩。

父母教育孩子的时候,千万不能让孩子学那些虚伪的道德家。大爱不应该是一种义务,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友善。

若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父母也应该欣喜,因为这样的孩子待人处事会让对方如沐春风,对方也会投桃报李。

如此,才是爱的正确教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