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浪人生(译文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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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钻石头
火奴鲁鲁: 1966—1967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个要人保护的孩子,尽管如此,凯慕奇中学(Kaimuki Intermediate School)还是把我吓坏了。八年级时,我家搬到了火奴鲁鲁,我的大多数新同学都是些“嗑药的、吸胶的、戴兜帽的”,至少在写信给洛杉矶的友人时我是这么描述的。但那并不是真的。实情是像我这样的白人,当地称为haole,在凯慕奇是不受欢迎的少数族群。那些我称为“土著”的人,似乎特别不喜欢我们。当地中学生的块头很大,听说特别喜欢打架,这更让我不安。东方人(Orientals),好吧,这也是我想出的叫法,是学校里最大的族群。头几个星期里,我根本无法分辨日本孩子、中国孩子和韩国孩子,对我而言,他们都是东方人。自然,我也没注意到其他重要族群的存在,比如说菲律宾人、萨摩亚人或是葡萄牙人(不被视为夏威夷白人),更别说所有的混血孩子了。我甚至还以为木工教室里那个以虐我为乐的大块头是夏威夷土著。

他穿着锃亮的黑色尖头皮鞋、紧身长裤,以及鲜艳的花衬衫。他卷曲的乱发剪成了蓬巴杜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很多。他很少说话,就算说也是我听不懂的洋泾浜。他可能是个帮派小弟,年龄明显比他就读的年级大上好几岁,好像只是在等着被退学。他姓弗雷塔斯(Freitas),我从没听人喊过他的名字,但他似乎与弗雷塔斯家族没什么关系,那一大家子人里至少有5个无法无天的男孩在凯穆奇中学上学。穿尖头鞋的弗雷塔斯大剌剌地研究了我好几天,弄得我越来越紧张,然后他开始试探我的恐惧线,比如说,当我在木工教室里专心地锯我做了一半的擦鞋箱时,他故意轻轻撞我的胳膊肘。

我害怕得说不出话来,而他也从来没对我说过一个字,这似乎就是这个乐子的一部分。然后,他决定用一种残忍而巧妙的消遣方式来度过那些我们不得不坐在商店的教学区椅子上的时间。他总是刻意坐在我后面,每当老师背过身去,他就会用一根2×4英寸的木条打我的头。梆……梆……梆,一种非常均匀的节奏,两次敲击之间总是有足够的停顿让我误以为不会再有下一击。我不明白,为什么老师没有听到这些未经许可就回荡在教室里的杂音。那动静全班同学都注意到了,他们似乎觉得弗雷塔斯这个小仪式一样的行为很有趣。当然,这些敲击让我觉得自己脑袋好像要被打爆了。弗雷塔斯用的是一块相当长的木条,有五六英尺,他从不太过用力,这使他可以在不留痕迹的情况下沉浸于自己内心的满足感,并且能以某种稀疏甚至是冥想的间隔来完成敲打,我想,这让表演更加引人入胜。

我不知道如果别的孩子被欺凌,我会不会像我的同学那样毫无反应。可能会吧。老师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只担心他的台锯。我没有采取任何自卫行动。虽然后来我发现弗雷塔斯并不是夏威夷人,但当时我只能咬牙忍着。毕竟我骨瘦如柴,是个白人,还没有朋友。

父母送我进凯慕奇中学是基于一个错误的概念,这是我后来得出的结论。那是1966年,加州的公立学校系统,尤其是在我们居住过的中产阶级郊区,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我们认识的人家从没有家考虑过送他们的孩子去私立学校。但夏威夷的公立学校不是这么一回事,学校的资金困窘,深陷在殖民地、种植园、事工传统里,教学水平比起美国本土的平均水平差好几条街。

不过,你可能不知道我的弟弟妹妹们是从小学开始上起的。(凯文9岁,科琳7岁,迈克尔3岁,在那个有学前教育的时代,他们此时还没有开始接受正规教育。)我们家在一个名叫卡哈拉的富裕社区的边上租了一所房子,卡哈拉小学是一个资金充足、提供进步教育的小天堂。学校允许孩子们光着脚去上学,在我们看来,这是热带地区令人吃惊的自由散漫之举;若抛开这一事实不论,卡哈拉小学足以媲美圣莫尼卡的高端人士聚居区的学校。不过,有必要说明的是,卡哈拉没有中学部。这是因为该地区的每个家庭都想尽办法把孩子送到私立中学,已经有好几代火奴鲁鲁(和夏威夷其他地方)的中产阶级以及富裕民众在那里接受教育了。

我的父母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就把我送到了最近的一所初中就读,位于钻石头火山背面的凯穆奇属于劳工阶级社区,他们以为我在那里只是继续做八年级该做的事,殊不知从小成长在加州郊区白人世界的我,突然被丢进了一个种族壁垒分明的世界,几乎整天都忙着应付被人欺负、形单影只、打架、寻找自己的出路之类的严酷现实。这里就连分班也似乎是按种族来分的。在学科上至少是按成绩分的,学生据此从一个老师转到另一个老师手里。我被分进了一个前段班,班里同学几乎都是日本女孩。没有夏威夷人,没有萨摩亚人,没有菲律宾人,课程简单,要求也不高,这让我感到了从未在学校感到过的无聊。偏偏对我的同学来说,班上似乎没我这个人,这让上学更像是件苦差事。于是,课上我总是百无聊赖地窝在后排,盯着外面的树,寻找风向和风力的迹象,在课本上一页接一页地画着冲浪板和海浪。

*  *  *

当我父亲因为工作关系带我们搬到夏威夷时,我已经冲浪三年了。他本来是电视连续剧《基戴尔医生:秘密特工》(Dr. Kildale,The Man from U.N.C.L.E.)的助理导演,如今是一个新的系列节目的制片经理,那是根据当地电台节目《夏威夷之声》改编的、半小时长的音乐综艺节目,其构思是拍摄唐何(Don Ho)在一艘玻璃底的船上唱歌,卡利普索民歌乐队在瀑布旁演奏,女孩们伴着火山喷发跳草裙舞。“就算不是《夏威夷达人秀》(Amateur Hour),也很接近了。”我父亲说。

“如果真的很糟的话,我们就假装不认识你,”我妈妈说,然后问道,“那个人叫比尔什么来着?”

我们租的木屋很小(凯文和我得轮流睡沙发),买的福特车很破,由此看来,我们全家搬到火奴鲁鲁来时手头很紧。但是,我们位于库拉马努街(Kulamanu)的房子离海滩很近,跟其他小木屋在一条车道旁一字排开;而天气即使在我们到达的一月里也是暖和的,那感觉相当奢侈。

光是能住到夏威夷来就让我喜出望外了。所有冲浪者,所有冲浪杂志的读者,不管喜欢与否,都用大把的时光幻想自己身在夏威夷,我更是几乎记住了我所有冲浪杂志上的每一行、每一个图片标题。而现在我就在这里,走在货真价实的夏威夷沙滩上(颗粒粗,闻起来怪怪的),尝着夏威夷海水(温暖,味道也怪怪的),划向夏威夷的海浪(小,浪壁颜色暗,是被风吹成这样的)。

这一切都和我期待的不一样。在杂志上,夏威夷的海浪总是很大,彩色照片上的浪更是从深邃的海蓝色到浅浅的不可思议的绿松石色,什么都有。风总是在海上吹(从陆地吹到海上则适宜冲浪),而那些浪点(break)本身就是众神的奥林匹亚运动场:日落海滩(Sunset Beach)、万岁管道(Banzai Pipeline)、玛卡哈海滩(Makaha)、阿拉莫阿那(Ala Moana)、威美亚湾(Waimea Bay)。

但它们跟我们房子前面的海似乎隔了好几个世界。就连以拥有适合初学者的浪点和游客如织而闻名的威基基岛,也远在钻石头的另一边,在迷人的、标志性的西面,其他任何人都听说过的火奴鲁鲁也在那边。我们家则在山的东南面,在一处有点马鞍形状的斜坡下方,黑岬角(Black Point)以西倾斜幽暗的凹陷海滨。海滩只是一片潮湿的沙地,又窄又空。

我们到的第一天下午,我就对当地水域来了一次急不可耐的调查,却发现这儿的冲浪环境令人困惑。裸露的礁石长满苔藓,海浪沿着礁石外缘四处奔袭。所有的珊瑚都锋利得吓人,让人担心。然后我注意到西面离岸很远很远的海上,有棍状物以一种我熟悉的韵律起伏不定,下午的太阳在其身后打着背光。有人冲浪!我跑回了小巷。家里每个人都在忙着收拾行李,争夺床位。而我匆匆穿上一条泳裤,抓起我的冲浪板,一句话也没说就出门去了。

我下了水,沿着一个浅浅的潟湖向西划了半英里。海滩边房屋已经到头了,取而代之的是钻石头那陡峭而长满灌木的底座。然后,我左边的礁石沉入了水下,现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深水,没有破开的浪——而在水道之外,有10或12个冲浪者骑在平缓的向岸风掀起的浪峰上,海浪漆黑,大约齐胸高。我慢慢地划向这组人——就是等浪区(lineup,准备上浪的区域)所在的地方——还特意走了一条迂回的路线,以便观察浪程。这些冲浪者很不错。他们的动作都是那么流畅、不花哨。没有人掉下来。似乎也没人注意到我。

我又绕了一阵子,然后插进了等浪区一块人比较稀松的地方。这儿的浪好多啊,上浪时虽然摇摇晃晃,但很容易。接下来就交给肌肉的记忆吧,我瞅准机会冲上了几个小小的、不成形的右手浪。感觉这里的浪和我在加州见识过的不一样,但也没有太过不同。它们很狡猾,但并不吓人。我可以看到海底的珊瑚,但是除了极内侧(近岸)的地方有几个从水下探出来,其他的都不怎么浅。

冲浪者之中传来了阵阵谈笑。飘进了我耳朵,可我一个字都听不懂。他们可能在说洋泾浜英语(pidgin)。我在詹姆斯·米切纳的小说《夏威夷》中读到过,但是由于隔天我才去凯慕奇中学报到,所以我还没有真正听到过。可能还说着一些外语。我是水里唯一的白人(haole这个词也是从米切纳那里学来的)。有一次,一个老家伙从我身边划过,向外海打了个手势说:“那边是等浪区。”这是那天那群人对我说的唯一一个词。他是对的:一组倒扣的浪正在接近,是那天下午最大的一波,感激他的提醒。

太阳西沉,人们渐渐散去。我试着观察他们的去向。大多数人似乎沿着陡峭的山路去了钻石头路(Diamond Head Road),他们头上顶着浅色的冲浪板,板艉朝前,稳稳地走在之字形的山道上。我赶上了当天最后一个浪,乘着它来到浅滩,再沿着潟湖长途划回家。这时候屋里的灯已经亮了。空气凉爽了不少,岸边椰子树撒下一片蓝黑色的树影。我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运而开心。我真希望能告诉某个人:我在夏威夷,我在夏威夷冲浪。然后,我突然想到,我连我冲浪的地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  *  *

那个地方叫悬崖。它是由礁石拼凑而成的一道弧形,从我第一次划出的海峡向南向西延伸了半英里。要了解新的冲浪点,首先要与你下过功夫研究并且掌握的其他浪点的知识进行比较。但在那个阶段,我的全部所知就只有加州的10到15个冲浪点,而我真正了解的只有文图拉县的某个鹅卵石岬角浪点。这些经验对我了解悬崖没有什么特别的帮助,那天初次练习之后,我设法每天去冲两次浪。

这是一个状态非常稳定的冲浪点,因为几乎总是有浪可冲,即使在我才开始了解的欧胡岛南岸的淡季亦是如此。钻石头外的礁石位于该岛的极南端,因此会捕捉到经过的每一处涌浪,但也能撞上大量的风,包括从火山口猛烈地往海的方向吹下来的威利瓦飑(williwaw),风与大片参差交错的礁石以及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浪结合起来,产生了不断变化莫测的浪况。当时的我很矛盾地并不欣赏这种情况,说浪点稳定吧,浪况却每个小时都闹哄哄地反驳我一次。悬崖有一种我所不了解的喜怒无常的复杂性。

早晨总是特别忙乱。为了赶在上学前冲浪,我必须天没亮就赶到那里。以我有限的经验,大海在黎明前应该是如镜子一般。在加州沿海地区,这意味着,清晨通常无风。显然,在热带地区并非如此。悬崖当然不是这样。日出时,信风往往刮得很猛,在去海边的路上,我总能借由顶在头上的打过蜡的冲浪板感受到棕榈叶在我头顶上方互相拍打。从海边可以看到礁石外宝蓝色的海面上,白浪头从东向西溢涌。这些信风据说是东北风,理论上讲,对于朝南的海岸来说不太坏,但不知何故,偏偏到了悬崖都是与海岸平行横刮的风,风势大到足以毁掉大部分浪头。

然而,这个地方始终都有咆哮的浪头,即使在那些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至少就我的意图而言,也是有浪可冲的。几乎没有人在清晨冲浪,这使得它成了一个探索主上浪区的好时机。我开始学着了解技巧性的、快速而浅显的部分,以及一些需要快速回切以保持骑行的软浪点。即使在一个有齐腰高的大风浪的日子里,也有可能凑巧形成一些浪头让我长时间地、即兴地、心满意足地冲一把。礁石千奇百怪、难以捉摸,会随潮水快速变化。当近岸的水道开始变成泛白的绿松石色时,看起来跟杂志上某些梦幻般的夏威夷海浪没什么两样,这意味着,当然我也明白,太阳已经升到我该去吃早餐的高度了。如果潮水特别低,使得潟湖浅得没法划水,我学会了留出更多时间踩着柔软而粗糙的沙滩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回家,并努力让我的冲浪板的板尖对着风。

下午又是另一番景象。风通常比较轻,海面也没那么令人眩晕,还有其他人在冲浪。悬崖有一群常客。去过几次之后,我能认出其中一些。在我知道的美国本土冲浪点,海浪通常有限,很多人争抢有利位置,而且严格按江湖地位来。一个年轻人,尤其是一个缺乏盟友的人,比如老大哥,就要小心点,不要越过任何当地的风头人物,哪怕是不小心也不行。但是,悬崖那儿有太多的空间可以散开,主上浪区的西边总会出现太多的空峰——或者如果你留心观察,也许在某个内侧平台上会发现正悄然开始形成的波浪——这使我觉得我可以自在地在各边缘处探索。没人打扰我。没人挑衅我。这与我在学校的日子正好相反。

*  *  *

学校里等着我的迎新项目包括一连串要打的架,其中一些还是正式安排的。校园旁边有一处墓地,它的角落里有块隐蔽的草地,那是孩子们解决纠纷的地方。我正和几个姓弗雷塔斯的男孩对峙着,他们显然与木工教室里那个折磨我的多毛的家伙并不沾亲带故。我的第一个对手年纪小个子也小,以至于我怀疑他是否真在我们这所学校上学。弗雷塔斯家族训练其成员的办法,似乎是找一些没有盟友或没脑子避开挑战的傻瓜当对手,然后派他们当中最小最没有胜算的成员出场。如果他输了,就派个块头大一号的来接手。这种架会打到非他们亲属的一方败了为止。一切都进行得冷冰冰的,每轮对决都由大一点的弗雷斯塔男孩来安排并担任裁判,而且或多或少还算公平。

我的第一场比赛没几个观众——真的没有任何人感兴趣——但我还是害怕得要命,没时间容我缩在角落里,我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果然,我的对手壮得惊人,块头大,而且凶猛,但他的手臂太短,没法砸到我身上,最终我制服了他,而且没让我俩受太大的伤。他的堂兄马上站了起来,他比我块头大,我们的拳头你来我往也更具威胁。我坚持着没倒下,直到我俩的眼睛都肿了,一位较年长的弗雷塔斯才插进来宣布双方打成平手。他说,要再复赛一场,如果我赢了,会有一个叫蒂诺的人来收拾我,踢我屁股。他说完,这一队弗雷塔斯就离开了。我记得自己看着他们撒欢地笑闹着,好像一队快乐的家族打手,欢天喜地地跑上了墓地的斜坡,显然要去赶下一场架。我的脸生疼,指关节也伤了,但在头晕目眩之余,我的心情放松多了。然后,我注意到有几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白人站在空地边缘的灌木丛里,神情古怪。我半认半猜发现他们是学校的人,但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复赛,我想是我赢了。然后,蒂诺二话不说揍了我。

之后还有更多的架要打,包括与我的农艺课上的一个中国同学的多日缠斗,哪怕我把他的脸深深地摁进了生菜地的红泥里,他也拒不认输。这类苦斗持续了一周,每天下午都要上演,没有人是胜利者。班上的其他男孩都爱看这场好戏,他们的存在确保了万一老师经过的话不会发现有人在打架。

我不知道我父母是怎么想的。我总能为我身上的割伤、瘀青,甚至黑眼圈找出理由,比如说,是打橄榄球或者冲浪时不小心弄的。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的直觉似乎是正确的,那就是反正父母也帮不上忙,所以干脆什么都别告诉他们。

某个带有种族主义性质的帮派救了我,他们自称“酷孩”(In Crowd),是一群白人。尽管这个帮派的名字很可笑,其帮众的表现却是坏到骨子里了。他们的老大名叫麦克,是个乐呵呵的、肆无忌惮的孩子,他的声音沙哑,牙齿坏了几颗,体格并不算壮,但是天不怕地不怕,老是在学校里横冲直撞,除了块头最大的萨摩亚人,似乎每个人看到他都会停下避让。大家慢慢才知道,麦克真正的家是某个青少年拘留中心,上学不过是他的休闲活动,但他打算充分利用这一点。他有个妹妹名叫艾狄,一头金发,身材瘦削,个性无法无天,而他们在凯慕奇的容身地是“酷孩”的大本营。在学校时,他们会聚在红土坡上的一棵高大的猴荚树下,就在我学打字的那间没粉刷的小平房后头。麦克和他的手下并未正式邀请我加入,他们只是简单让我知道,欢迎我去他们在猴荚树下的集会。“酷孩”的女性成员似乎比男性多,我就是从他们身上学到当地的族群是如何划分的,先了解了大致轮廓,然后是细节,这才逐渐搞清楚我们主要的敌人是“黑驴”——基本上指的是任何肤色较深的强悍的人。

“你早就和黑驴杠上了。”麦克对我说。

我意识到这话一点没错。

我的打架斗殴生涯很快就结束了,人们似乎知道我现在是白人帮派的一员,便转而找其他孩子的麻烦。就连木工教室的弗雷塔斯都收敛了些。但他真的再也不会拿长木条打我了吗?很难想象他会怕“酷孩”。

*  *  *

我偷偷地琢磨了一下在悬崖冲浪的一些常客,他们很了解浪,找得出浪上的强速区(speed pocket),并且转弯时冲浪板很利索。这证明我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十分正确:他们是我见过的动作最平顺流畅的冲浪者。他们手脚动作惊人地协调,与我熟悉的冲浪方式相比,他们的膝盖弯得更深,臀部更放松。他们很少走板(nose-riding),走板当时在美国本土很流行,指的是在板上快速走动,机会一来便立刻走到板头,将单脚的五个脚趾或是双脚的十个脚趾挂在板头,这完全违反了浮力与滑翔的物理规律。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经典的岛屿风格,我只是在水道上观察他们,暗自记在心里,然后不知不觉也就很少站到板头了。

这群常客中有几位年纪比较轻,其中一个瘦而结实、腰背挺得笔直的男孩看起来和我年纪差不多。他离主浪峰很远,冲着外围的浪。我伸长脖子想看清他的动作,尽管他选择了不怎么样的小浪,但还是看得出他惊人的敏捷性和平衡感。他是我见过的这个年纪里最好的冲浪者。他的冲浪板超乎寻常的短,而且很轻,有着尖板头——是骨白色的Wardy牌鱼形板。他发现我盯着他看,似乎和我一样不好意思,接着带着被羞辱的表情,怒气冲冲地从我身旁划过。在那之后,我就尽可能地避开他。但是隔天,他扬起下巴和我打了招呼。我希望他没看出我的喜出望外。几天之后,他跟我搭讪了。

“嘿,那边比较好。”当我们一起过了一群小浪时,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我向西边看。很明显,他是在邀我一起去那边默默无名、人烟稀少的浪峰,自然我也不需要他再问一次。

他的名字是罗迪·卡路库克里,和我一样,也是13岁。“他晒得好黑,像个黑人。”我在写给朋友的信里这样描述。罗迪和我交换着浪冲,一开始小心翼翼,后来就放开了。我能跟他一样瞅准时机上浪,这点相当重要,我正在学习,而这里似乎变成了我们共享的地点。作为悬崖冲浪者中年纪最小的两人,我和罗迪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起。不过,罗迪并不是一个人出来的,他有两个兄弟,而他的好朋友——日本人福特·塔卡拉就像他的第三个兄弟。罗迪的哥哥格伦是等浪区的中坚分子,他和福特每天都会来,虽然他俩只大我们一岁,但两人的技术都不输其他冲浪者,格伦尤其出色,冲浪风格已经达到流畅优美的境界。他们的父亲老格伦和弟弟约翰也冲浪,只是约翰年纪还太小,不适合来悬崖。

罗迪会告诉我其他人是谁,比如,浪大时出现的那个胖子是本·艾帕,他总是从很外侧的地方上浪,非常厉害,以至于其他人经常不由自主停下来看他(几年后,杂志上都是他的照片和故事)。中国人莱斯利·王的冲浪风格像丝一样柔滑,只有在浪况特别好的时候才会屈尊出现。某个无风多云的下午,一股强劲的反季节的南涌浪为悬崖带来极高的巨浪,他上去了并且拉进了当天最好的浪,他微微拱起背,舒展手臂,让这次的高难度(哦,不,该说排山倒海)在他身上看起来那么轻松随意。等我长大,也要成为莱斯利·王。我渐渐知道悬崖这群常客里,谁会浪费一次浪涌,要么上不了浪,要么从浪上掉下来,然后我怎样在不冒犯他们的情况下悄悄地上浪。就算是在性子温和的冲浪人之间,也得注意别让人难堪,男人的自尊心在水上总是比较微妙或者莫名其妙(我从来没在悬崖见过女性)。

日子一天天过去,格伦·卡路库克里成了我最喜欢的冲浪者。从他抓到浪,用像猫一般的步法站起来的那一刻起,我就会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冲出、控制速度,看着他想出的即兴表演。他的脑袋很大,似乎老是微微往后仰,被太阳晒得发红的长发蓬松地向后扬着,他长着厚厚的嘴唇,黑色肩膀,一副非洲人的模样,动作却异常地优雅。但是,伴随他身体上的自信和优美的,还有某种不知该叫做风趣还是讽刺的东西,这种苦乐参半的东西使得他在除了浪况异常苛刻的情况下,总能一边专注于表演,一边暗暗嘲笑自己。

他也嘲笑我,尽管并无恶意。比如说,当我转出时用力过猛,收尾时想玩个花样,导致笨拙地切过浪肩,还晃进了水道与他的冲浪板平行时,格伦会说:“哎哟,比尔,别放弃,要尽全力啊。”就连我都听得出来,那是一句洋泾浜的陈词滥调——烂大街的劝告的话,还有极重的讽刺意味。他嘲笑我,也鼓励我。我们一起划水,快到外头时,看到福特从一个很深的位置上浪,挑了一条聪明的路线通过两块困难的区域。“好样的,福特,”格伦喃喃地赞道,“看到了!”然后,他撇下我急急往等浪区划去。

一天下午,罗迪问我住在哪里。我朝东边黑岬角内阴暗的海湾指了指。他告诉了格伦与福特,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我,能否把冲浪板放在我家?我很开心以后有人陪我划遥远的水路回家了。我家有个小小的后院,又高又密的竹子正好把它和路人的视线隔开。我们把冲浪板叠放在竹林里,趁着天黑用花园里的水管冲洗身体,然后他们三人就穿着湿漉漉的沙滩裤步行回家,但显然很高兴不用再扛着沉重的冲浪板走回遥远的凯慕奇。

*  *  *

“酷孩”的种族歧视视情况而定,并非订死的条条框框,而且似乎也没有历史渊源可以追溯,不像后来的光头党宣称自己是纳粹和三K党的后裔。夏威夷充斥着太多的白人至上主义,精英分子中更是如此,但“酷孩”可不是什么精英。大部分的“酷孩”成员都很穷,居住条件不佳,有些是被私立学校开除的,自觉很没面子。凯慕奇中学的白人学生并不多,大部分被“酷孩”排斥,认为他们不够酷。这些无帮无派的白人要么是军人子弟,要么是外地来的呆瓜,都看起来胆小而又迷茫,看着我和弗雷塔斯打架却不出手相助的两人就是这类人,那个长得很高、寡言少语、没有朋友的“老屈”也是。

我后来才明白,还有一类白人,他们太聪明了不愿意毫无意义地拉帮结派。他们大多数是住在钻石头的威基基那一侧的冲浪者,知道作为少数群体如何保持低调,也知道怎么辨识窝囊废,而在紧要关头,他们有自己的互助组织可用。但在头几个月我根本摸不清状况,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青少年时期的酷,大多是个谜,但跟体力(也就是青春期早期)、自信(违拗大人的要加分)、音乐品味和穿衣打扮都有关系。以上我全都不合格,个子不高(真的,青春期好像跳过了我一样),对穿着时尚和音乐都不感冒。我当然不坏,甚至都从没坐过牢。我羡慕“酷孩”们的胆量,不会质疑任何罩我的人。

我原以为“酷孩”的主要活动是搞帮派斗争,而且也的确不断听人谈论即将和各种敌对的“黑驴”帮派干架的事。但麦克似乎总是带着一个和平代表团前往某个地方,不厌其烦地用大家都能保全脸面的外交手段来避免流血事件。休战将在神圣的未成年人饮酒仪式中正式敲定。“酷孩”的大部分精力实际上都用在了八卦、派对、小偷小摸、故意破坏物品的事情上,要么就是放学后的公车上做出些惹人嫌的行为。“酷孩”中有不少漂亮女孩,每个我都偷偷迷恋过。“酷孩”里没人冲浪。

*  *  *

罗迪、格伦和福特居然都是凯慕奇中学的学生,但我们在学校没有来往,这可是件了不得的事,因为我们四个人几乎每天下午和周末都一起冲浪,而且罗迪还很快成了我新交的好友。卡路库克里一家住在钻石头火山坑北坡的卢格堡(Fort Ruger),离学校旁的公墓很近。老格伦曾是个军人,他们的公寓在一个旧军营里,被钻石头路下方的一片美洲牧豆树遮住了。罗迪和格伦曾住在大家称为“大岛”的夏威夷岛上,在那儿还有一些亲戚。他们有位继母,她和罗迪处得不是很好,她是韩国人,那时我对韩国人的印象都来自罗迪。

和继母大闹一场而被禁足的罗迪,会在与格伦和约翰合住的小房间里伤心地低声吐着苦水。

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苦闷,那天下午,我很义气地没去冲浪,在那个连本冲浪杂志都没得翻的小房间,挤出同情的表情。“为什么他非得和她结婚?”罗迪愤愤地说。

老格伦偶尔会和我们一起冲浪,他很强壮,肌肉发达,性格严苛,经常凶巴巴地把儿子呼来唤去,他似乎在水里才能放松点,有时甚至会笑。他用的是巨大而且简单的老式冲浪板,以完美的平衡感在悬崖画出长长的浪墙。他的儿子们骄傲地告诉我,全盛时期的老爸曾在威美亚湾冲过浪。

威美亚湾在北岸,被认为有世界上力道最强的大浪,我只知道它是个神话般的存在,是为少数冲浪英雄而设的舞台,杂志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疯狂吹捧。罗迪和格伦并没有谈论太多,但对他们而言,威美亚湾显然是个真实的地方,必须认真以对。等你准备好了,就可以去了。当然,大多数冲浪者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做好准备去威美亚湾冲浪,但对他们这些夏威夷孩子来说,威美亚湾和北岸其他的绝佳冲浪点就在前方,每个点都代表一道关卡,就像期末考试一样。

我原本以为只有成名的冲浪者才会在威美亚湾冲浪,但现在发现,当地的老爹们也在那儿冲过浪,或许,他们的儿子将来也会去。这些人从未上过美国本土的冲浪杂志,夏威夷还有许多像卡路库克里这样才华横溢、传统深厚、几代人都酷爱冲浪的大家庭,只有当地人才知晓。

第一次见到老格伦就觉得他很像利洛亚,他是我钟爱的一本书《乌米:成为国王的夏威夷男孩》(Umi: The Hawaiian Boy Who Became a King)中的老国王。这是本童书,从扉页上的褪色字迹来看,是爸爸的两位婶婶1939年在火奴鲁鲁买下送给他的。作者罗伯特·李·埃斯克里奇(Robert Lee Eskridge)还画了插图。那些插图很棒,简单却气势十足,像要跃出纸面的彩色木刻。插图画了乌米和他的弟弟们在老夏威夷的冒险经历:他们骑着牵牛花藤蔓沿着山坡滑行(“男孩像闪电一样从这条藤蔓荡到另一条藤蔓”),跳进熔岩管形成的水池,乘着独木舟横渡大海(“奴隶们将陪着乌米前往他父亲在怀皮奥的宫殿”)。有些插图画的是成年男人,比如卫兵、战士、大臣,他们的面容让我很害怕,代表着无情世界里的残忍,主人有无上权力,老百姓只能战战兢兢。幸好智慧和为人父的自豪,偶尔会让乌米的秘密父亲利洛亚的表情柔和。

罗迪相信佩蕾(Pele),她是夏威夷的火山女神。人们说,她住在大岛上,不开心时就会使得火山爆发。她嫉妒心很强,又凶暴,夏威夷人会供奉猪肉、鱼、酒来安抚她。她非常有名,游客都知道。罗迪明白告诉我,这是他的信仰,他说的可不是什么媚俗的人物。他指的是一个完整的早在白人到来之前就存在的信仰体系,一个有复杂的规则、禁忌和秘密,以及经过一番努力才对陆地、海洋、鸟类、鱼类、兽类和神明有着来之不易的认知的夏威夷世界。我知道他是认真的,我已经大概了解了夏威夷人的遭遇,知道了美国传教者以及其他白人是如何征服当地人,偷走他们的土地,带来疾病造成他们大量死亡,然后强迫幸存者皈依基督教。我不觉得自己对这段残酷的剥夺历史负有责任,也没有宽容大度升起的愧疚感,但懂得闭上我这个小无神论者的嘴巴。

我们开始一起到新地点冲浪,罗迪不像我那么害怕珊瑚。他指给我看了我家与悬崖间的珊瑚礁中散落着哪些不错的地点,大部分只有在涨潮时才能冲浪,但有些小孔藏在干礁间,好浪就这么隐在光天化日下,还不受风的侵扰。罗迪告诉我,这些浪点习惯上会以其前方的住户或是过去住户的姓氏命名,例如帕特森或马奥尼。帕特森外还有个叫炸弹(Bomb)的大浪点,格伦和福特在那里冲过一两次,罗迪还没有试过。我曾经在低潮的大日子里看到过波浪在那里散成羽毛状(波峰随着涌浪变陡时浪脊喷出水雾),但还没看过大到会破的波浪。谈到炸弹时,罗迪的声音既低沉又紧张,显然,那是他努力的目标。

“这个夏天,”他说,“是第一个大日子。”

这段期间,我们在凯库(Kaikoo)冲浪。它是黑岬角外的一个深水浪点,从我家门前车道后面能远远瞧见。这里的浪很难等,总是比看起来还要大,让我心惊胆颤。第一次是罗迪带我去的,划过一条深深的水流交叉而过的水道,罗迪说,这水道最初是烟草公司女继承人多丽丝·杜克为私人游艇的码头所开的,接着回头指了指水道旁悬崖上她的豪宅。但我太担心前头的浪了,根本无心欣赏杜克的宅子。

密实的暗蓝色浪峰似乎是从深海里跃出来的,其中有些大得吓人。左手浪短而简单,不过只是落差大,罗迪说右手浪更好,他一直往东划去,进入了更深的浪点。我的莽撞在我看来简直无语,右手浪看起来都是闭合的(没有上浪的地方),而且力量很大,就算能站上去,浪也会直接把人甩到黑岬角外缘看起来饥饿的巨石上。万一你在那里冲浪板离身,这辈子就别想再看到它了。从哪里游进去呢?我绕来绕去,躲着一个又一个浪峰,停在远远的外侧,半歇斯底里地留意着罗迪。他好像真的抓到了一些浪,但我无法百分之百确定。最后,他划回我身边,看起来很兴奋,嘲笑我的紧张兮兮。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我知道他在可怜我。

后来,我学着喜欢上了(不过没有爱上)凯库的右手浪,那个冲浪点通常没人,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如何在那里冲浪,好日子里,我会在黑岬角的岩石上观察他们,也开始琢磨礁石的形状,以及但凡有些许好运的话,如何避免大灾难。尽管如此,以我的标准看,凯库还是个棘手的浪点,当我写信给洛杉矶的朋友,吹嘘自己如何骑上吓人的深水浪时,我不吝言辞地描述了罗迪和我是如何被汹涌的波涛带到了东边数英里外的科科头(1)的。此外,我还详细描述了在凯库疾行穿过一个管浪(由硬断开的浪形成的空洞)的事,此事有些许真实性。至今我还依稀记得那个浪。

*  *  *

冲浪总有它的极限,一条恐惧线,让它与众不同,至少和我了解的其他运动不同。你当然可以和同伴一起冲浪,但当浪变大了,或是遇到麻烦时,你周围似乎就不会有人了。

那里的所有事物都令人不安地与其他事物交缠在一起,波浪是游戏场,是目标,是冲浪者最渴望和倾慕的对象。而波浪是对手、强敌,甚至是你的死敌。冲浪则是你的避难所,是快乐的藏身之地,但也是一片充满敌意的荒野——一个时刻变化的无情世界。13岁的我几乎不再相信上帝,但这是一个成长,并且在我的世界留下了一个洞,让我感觉自己被遗弃了。海洋就像一个漠不关心的上帝,有着无法估量的力量和无尽的危险。

然而,即使你只是个孩子,人们也期望你每天自己想办法应对。你被要求——这关乎生存,至关重要——了解自己生理上和情绪上的极限。但是,如果不经测试,你怎么知道自己的极限?万一没通过测试呢?你还被要求在情况危急时保持冷静。每个人都会说,恐慌是溺水的第一步。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的各项能力是被假定不断增长的,这一年你无法想象的事,也许隔年就可以一想了。我1966年从火奴鲁鲁寄出的信,最近被好心地还到了我手里,信里头几乎都是自以为是的胡说八道,而不是对恐惧的坦率讨论。“别认为我突然变勇敢了,我没有。”但那些可以一想的事却在悄悄地、断断续续地向我涌来。

这情况在我于悬崖见到的第一个大日子里变得显而易见。一个长周期的巨浪一夜之间袭来,成群而来的大浪比人还高,像光滑的灰色镜面,组成了长长的浪墙,多处积蓄着强大的能量。我非常兴奋,没想到居然能在我后院的浪点看到这么棒的浪,我一改平日的羞怯,起身和人群一起在主浪峰区冲浪。但我与他们实力悬殊,我很害怕,而且我还被最大的浪群打伤了。当我被6英尺高的浪卷进去时,尽管我来了个“乌龟翻身”(把冲浪板翻过来,从水面下把板头拉低,双腿缠在板上,死死抓住板的边缘),但我还没有壮到足以抓稳我的冲浪板。白浪从我手中夺走了冲浪板,然后抽打我,浪头按住我,按了很久,结结实实地揍了我一顿。那天下午我几乎都在游泳,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待到黄昏,甚至抓到几个圆润的浪。那天我还在人群中看到了莱斯利·王,看得我胸口如受重击,他在巨浪上待了那么久,动作是那么优雅,我的身心都在嘶喊:那是世界上我最想要的东西。当天晚上,家人都沉睡了,我躺在竹编的躺椅上,无法入眠,肾上腺素的余波让心脏还在怦怦跳,烦躁地听着外头的雨。

*  *  *

我家在库拉马努的小房子里的生活感觉像是个权宜之计,一点都不像典型的美国家庭。墙上有壁虎,地下有蔗鼠,浴室有巨大的水臭虫。我妈学会了判断那些奇奇怪怪的水果(芒果、木瓜、荔枝、杨桃)成熟与否,然后骄傲地去皮切片。我不记得家里有没有电视。本土黄金时段播放的热门情景喜剧,例如《我的三个儿子》(My Three Sons)、《太空仙女恋》(I Dream of Jeannie),以及我最爱的《糊涂侦探》(Get Smart),现在似乎像是被留在了另一个世界的黑白梦境里。房东沃兹沃斯太太老是用多疑的眼光看着我们,尽管如此,我发现了一个好处。她有个园丁,这让我的生活轻松多了,以前在加州时整理院子花了我很多时间。

我们这种异国情调的新生活还有一个好处:大家拌嘴的时间少了,也许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忙着惊叹我们的新环境。就算有争执,也不会升级到在洛杉矶时常有的高分贝尖叫,轮不到皮带上场或者打屁股。当我妈大喊“等你爸爸回来找你算账”时,现在似乎也不是太认真了,这就好像她只是在狡黠地模仿过去的自己或是电视上的某个妈妈,连我的弟弟妹妹都察觉得出来。

我父亲每周至少工作六天,若遇到他不用工作的单周周日,我们就会全家出动在岛上漫步,也许穿过陡峭的、淌着水的、风大的帕里(这个山口就像浮在火奴鲁鲁的一堵绿墙),也许到比科科头还远的哈纳乌玛湾(Hanauma Bay)野餐,在那里的珊瑚礁间浮潜棒透了。父亲几乎每天都是傍晚回家,在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会去卡哈拉一家购物中心的海盗主题连锁餐厅吃饭,那家店叫海盗旗(Jolly Roger),菜单上的汉堡都用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笔下的人物命名的。某个晚上,我们全家六人挤进老福特,开到莉留卡拉尼公路(Liliuokalani)上的汽车电影院看迪士尼的《白雪公主》。我还记得这个,是因为我全写进了给洛杉矶的朋友的信中,我形容那部影片像“迷幻药”。

夏威夷对我父亲而言是个又大又有趣的地方,他经常在外岛,带着电影摄制组和牛人进入雨林、偏远村庄,或在摇摇晃晃的独木舟上拍摄具有挑战性的镜头,甚至还在大岛的一个熔岩场拍摄佩蕾的故事。尽管他本人还不知道,但他的这些经历正在为他成为夏威夷专家打下基础,此后十年里,他几乎都在夏威夷群岛上拍摄电影与电视。他的工作与当地工会有过数不清的冲突,尤其是控制卡车司机和码头工人的工会,这实在很讽刺,因为我父亲也曾是个说话有分量的工会成员,来自密歇根的一个(铁路工人)工会人的家庭。的确,家族里这么传说,在我出生的纽约市,父亲在他担任新闻撰稿人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演播室外被纠察队抓走了,当时他正与朋友组织罢工,那晚他是在牢里过的,错过了亲眼见证我来到这个世上。虽然父亲从没和我说过此事,但我们家之所以在我襁褓时期搬到加州,就是因为父亲是个工会活动的活跃分子,这也让他在纽约难以找到工作。那是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当道的时期。

大约在同一时期,夏威夷工会也在创造战后奇迹。在西海岸码头工人一个偏远社区的领导下,并联合当地日裔美国左翼分子,他们甚至将种植园工人组织了起来,改变了当时的封建经济。战前,在那个地方,管理阶层和警察就算是骚扰或谋杀了罢工者与活动组织者,也通常可以逍遥法外。然而,到了60年代中期,夏威夷的劳工运动也如同美国本土的一般,变得自鸣得意、将多兵少、腐败,尽管父亲个人挺欣赏几个天天找他闹的工会头子,但似乎根本不吃他们这一套。

父亲的工作为我们带来了奇特的生活经验,例如,一个亢奋的餐厅老板切斯特·刘牢牢抓着与《夏威夷之声》的关系,数年来我家参加了无数次他主办的夏威夷烤野猪宴、烤乳猪大会、市民活动等,大部分都是在他的某家门店里。

父亲对当地工人阶级的文化有了足够的了解,知道火奴鲁鲁的街道(也许还包括学校)对一个还是孩子的白人而言极具挑战,先别提别的,光看有个恶名昭著的非正式节日叫做“杀死白人日”就知道了。关于这个节日的讨论很多,包括当地报纸的社论(持反对立场),不过我从来没搞清楚到底是哪天。“黑驴说哪天就是哪天。”我们“酷孩”的老大麦克说。也从没听说这个日子里真的杀过人。人们说,“杀死白人日”的主要目标,实际上是歇了班在威基基和市中心的红灯区成群游荡的军人。看到我最好的朋友是当地人,他们又把冲浪板寄放在我家,我想这让我父亲放心多了。他们看起来都是知道分寸的孩子。

父亲总担心有人仗势欺人,他告诉我,如果遇到大块头,寡不敌众,我得“抓根树枝,拿块石头,反正任何能用来自卫的东西”,讲这话时他情绪异常激动。是想到了很久以前在他家乡密歇根州埃斯卡纳巴(Escanaba)遭人殴打、羞辱的事吗?还是想到了他的孩子,他的小比利落单后被歹徒欺负,让他坐立不安呢?不管怎样,我从来没照他的话做。在加州郊区伍德兰山(Woodland Hills),也就是我们的旧家那儿,我的确打了不少架,有几次还真的用上了棍棒和石头,但情况很少像我父亲想得那么严重。确实有一次,有个我不认识的墨西哥孩子在放学后将我摁在胡椒树下,压住我的胳膊,把柠檬汁挤到我的眼睛里。那种情况下我应该捡根棍子的,但在那之前我实在很难相信会发生那种事。柠檬汁?挤到我眼睛里?还是某个不认识的孩子?我的眼睛痛了好几天。我从来没有把这事告诉父母。这违反了“男孩守则”(Code of Boys)。我也从来没让父母(或是其他任何人)知道弗雷塔斯和他用那可恶的木条打我的事。

我父亲怕得像个孩子,这事儿我想象不来。他可是当爹的人啊,大比尔·芬尼根,壮得像头灰熊。他的肱二头肌让我们惊羡不已,像打磨过的橡树瘤,而遗传了母亲那种四季豆身材的我,永远不会有那样的手臂。父亲似乎谁都不怕,的确,他脾气暴不饶人的个性挺令人尴尬,也不怕在公共场合提高嗓门。他的好斗让我极不自在,有时他会问商店或餐厅的老板,告示上写的有权拒绝为某类人提供服务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对方的回答不为他所喜,他就会愤怒地掉头去别家买东西吃饭。他在夏威夷倒是没这样做过,但在美国大陆发生过多次。我不知道,在种族隔离仍合法的当时,那类告示通常暗示“只向白人提供服务”。我只知道当父亲的声音拔高时,我只能害怕又绝望地盯着地面。

*  *  *

母亲叫派特,娘家姓奎恩,她的纤细身材会让人误解。可是她在丈夫几乎缺席且没有其他亲人帮助的情况下,似乎毫不费力地带大了四个孩子。她在洛杉矶一个社区长大,那里住的是白人天主教工人阶级罗斯福自由主义者,现在这个社区已不复存在。她那一代人,在战后步入成年人阶段,大体上无忧无虑地向上流动。她们个性开明,喜欢去海滩玩,几乎都搭上娱乐圈的便车:丈夫在圈里工作,妻子则在郊区照顾家庭。母亲为人随和优雅,很懂得精打细算。小时候,我以为一周七天每晚都吃胡萝卜、苹果、葡萄干沙拉,是因为它提供必要的营养,但其实那是当时加州最便宜的健康食物。我母亲的娘家是爱尔兰移民,在西弗吉尼亚州的山区耕种维生,孩提时代的她受大萧条的影响比我父亲大。外公是冰箱维修工,酗酒,很早就过世了,母亲从未提起过他。独自养大了三个女儿的外婆,重回学校念书,成了一名护士。据说,外婆第一次见到比我母亲矮一英寸的父亲时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所有的高个子男人都死在战场上了。”

母亲什么活动都参加。她不喜欢帆船运动,但大多数周末都在我父亲心爱的小帆船上到处晃,那是我们家境稍微好转后买下的。她不喜欢露营,但还是毫无怨言地去了。她甚至不喜欢夏威夷,尽管我当时并不知道。对她而言,火奴鲁鲁的闭塞令人窒息。在洛杉矶长大,曾住在纽约的她显然难以忍受夏威夷的报纸。母亲的社交能力很强,一点也不自命不凡,在夏威夷却没交到几个朋友。父亲从来不在乎结交朋友,业余时间宁愿与家人呆在一起,母亲却怀念我们在洛杉矶的朋友圈,大部分是在娱乐圈认识的,当然还有她的童年挚友。

她在我们面前将这一切藏起,全身心地把自己投入到一个保守孤立的岛屿城市的生活。她喜欢水,这很幸运(对于她苍白的爱尔兰皮肤而言就不怎么幸运了),母亲会在我们前往海边的小路尽头那片湿润的沙滩上铺上毛巾,带上浮潜面罩和网领着弟弟妹妹到潟湖玩。她让我的妹妹科琳在威基基的一个教堂进行了领第一次圣餐的练习,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会抱着三岁的迈克尔,和我父亲一起跳上飞机到附近的小岛,并在她醒来后匆忙地为其他孩子找保姆。我认为母亲在外岛找到了一个她更喜欢的夏威夷,那儿不像火奴鲁鲁有装模作样的中产阶级和乡村俱乐部那种种族主义者。母亲在外岛短途旅行期间拍的快照看起来都像个陌生人:不是我妈妈,而是一个穿着蓝绿色无袖洋装、沉着时尚的女士,她独自一人,在不远的地方思考——现在想看,活脱脱一个琼·狄迪恩,提着凉鞋赤脚走过海边的松林。我后来才知道,狄迪恩是她最喜欢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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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庆幸自己不用当园丁了,可惜的是,却又当起了保姆。我的父母对我在凯慕奇中学刚刚起步的帮派活动一无所知,认定我是“负责任先生”,自从弟弟妹妹一个接一个诞生,这角色就跟定了我。我和我的弟妹之间的年龄差距颇大,凯文小我四岁多,迈克尔则差我十岁,我能确保他们不溺水、不触电、好好吃饭和喝水,并为他们换上干净的尿布。但要在傍晚和周末正儿八经地当保姆对我来说是另一回事,而且是个可怕的负担,特别是在有浪可冲、有机会对市公交车扔青芒果、凯慕奇有女生无成人陪伴的派对时。我把气出在可怜的凯文和科琳身上,酸溜溜地对他们念叨他们出生前的美好时光。多么美好的日子啊,只有妈妈、爸爸和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每天晚上都去海盗旗餐厅吃芝士汉堡和巧克力麦芽奶昔,没有哭哭啼啼的婴孩。唉,时光一去不返。

某个阳光热辣的周六,我想利用科琳甩掉保姆工作。照安排,她第二天得去教堂领第一次圣餐。周六是大仪式的彩排日。父母都不在家,大概又去切斯特·刘办的某个聚会了。科琳从头到脚都是白蕾丝的礼服和饰物,当天她要在教堂进行第一次告解,虽然很难想象,一个七岁的女孩究竟有什么大罪要忏悔?无论如何,周六的排练是不能缺席的,那个时代的罗马天主教非常严格,如果错过了排练,就不准领第一次圣餐。罪人,明年再来吧,愿上帝在此期间拯救你的灵魂。我是在教堂冷冰冰的氛围里长大的,很清楚那些修女的严厉程度。因此,排练那天,当我故意错过每小时一班去威基基的公交车时,我清楚地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然而,我骨子里依然是个“负责任先生”,所以我开始紧张,我把我穿着引人注目的小妹妹领到钻石头路的中央,拦下了第一辆去威基基方向的车,准时把她送到了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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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认识火奴鲁鲁的方位。从悬崖的等浪区,你可以看到欧胡岛的整个南岸,从西边的怀尔奈山脉(Waianae Mountains)开始,越过火奴鲁鲁和珍珠港,到科科头,后者像是东边的一个略逊色一点的钻石头,从水面上看有点像烤干的火山口。城市分布在海岸线与库劳山脉(Ko'olau Range)间的平原上,耀眼翻腾的雷雨云和薄雾经常笼罩着陡峭的绿色山头。山里飘来的雨云浇灌了城市,尽管大部分的雨云在抵达海岸前就寿终正寝了,彩虹挂满空中。山脉外是迎风面,那儿的某处是传说中的北岸。

火奴鲁鲁不说东西南北,而用当地的地标来指示方向的,比如说,去茂卡(mauka,就是去山区)、玛凯(makai,就是去海边)、伊娃(ewa,就是去伊娃海滩,要过了机场和珍珠港)或钻石头。(我们这些住在钻石头的另一边的人则会说科科头,对面的人反过来叫。)这样风景如画的描述方向可不是当地俚语,也不是装腔作势,官方地图和街道路牌上全都是这样。这些带给我全新的强烈感受,让我觉得它们也是一个更加统一的世界中的重要部分,尽管桀骜不驯,但这个在太平洋中部孤立的世界比我以前知道的任何一个世界都更具有连贯性。我想念我在洛杉矶的朋友。但南加州的广阔无边实在平淡无味,因此我不再以加州为基准来衡量其他事物。“酷孩”中有个叫史蒂夫的男孩,总是不停地抱怨欧胡岛只是块大石头,像恶魔岛(Alcatraz),他急切地想离开这块大石头,逃到他最爱的The Kinks乐队所在的英国。总之,任何“大陆”,只要不是夏威夷,他都能接受,而我则不介意在这里待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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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人没来之前的老夏威夷,冲浪具有宗教意义。在祈祷和献祭之后,工匠师傅们会用神圣的夏威夷相思木或刺桐制作冲浪板,祭师为波涛送上祝福,用藤蔓鞭打水面以激起涌浪,有些浪点旁的海滩还有神殿供人在那里祈祷有浪。尽管冲浪与信仰有关,却显然没有阻止喧嚣激烈的竞争,甚至大规模的赌博。根据历史学家彼得·韦斯特维克(Peter Westwick)和彼得·纽舍(Peter Neushul)的研究,“毛伊岛与欧胡岛的冠军对决,最高赌注为4000头猪和16艘打仗用的独木舟”。无论男女老幼、皇室还是平民,每个人都冲浪。浪好的时候,“人人都无心工作只想去运动”,19世纪的夏威夷学者克佩利欧·克阿欧卡兰尼(Kepelino Keauokalani)写道,“整天除了冲浪,什么都不做,很多人凌晨4点钟就开始冲浪了。”老夏威夷人太爱冲浪了,为之疯狂。他们也有大把的休闲时间。岛上物产丰富,岛民善于捕鱼、种植、打猎,还建造了复杂的鱼塘系统,并管理得很好。冬季的收获节庆持续三个月之久,那段期间冲浪活动热火朝天,工作是被正式禁止的。

1820年,加尔文派传教士开始抵达夏威夷,他们不认同岛民的生活方式。带领第一批传教士而来的海拉姆·宾厄姆还未上岸就发现自己被一大群冲浪者包围了,他写道:“这群喋喋不休、几乎赤身裸体的野蛮人,头和脚与大部分晒得黝黑的皮肤都是裸露的,其贫穷、退化和野蛮的行径,令人震惊。我们中的一些人涌出了泪水,转头离去不忍再看。”27年后,宾汉写道:“随着文明的进步,冲浪板的衰落和难以为继,可能是因为谦逊、勤劳和宗教的增进。”冲浪运动衰落的事他没说错。夏威夷文化遭到破坏,原住民被欧洲疾病夺去了生命;1778年至1893年间,夏威夷人口从估计的80万人减少到4万人,到19世纪末,冲浪已经消失殆尽了。不过,韦斯特维克和纽舍认为,夏威夷冲浪运动的遭遇与其说是因为热血的传教事业,不如说是因为极端的人口崩溃、剥夺,以及一系列开采业(伐檀香木、捕鲸、制糖)迫使幸存的岛民进入现金经济并被剥夺了空闲时间。

现代冲浪运动就是从这段可怕的历史中传承下来的,这要归功于少数夏威夷人,特别是卡哈纳莫库公爵(Duke Kahanamoku),是他保住了古老的冲浪习俗。卡哈纳莫库在1912年奥运会上赢得了游泳金牌,成为国际名人,并开始巡回世界各地举办冲浪展览。在可以乘风破浪的海岸,在人们有时间逐浪的海岸,冲浪运动渐渐流行开来。战后,南加州成为新兴的冲浪业之都,主要是因为当地航空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制作冲浪板的新型轻质材料,且提供了大量像我一样有时间也愿意学冲浪的一代大孩子。地方当局其实并不鼓励冲浪,认为冲浪者都是逃学的孩子或者故意搞破坏者,某些海滩小镇还明令禁止冲浪。但“冲浪浪人”(surf bum)这个词,和滑雪浪人、帆船浪人、攀岩浪人一样从未过时,自然有其原因。电影《开放的美国学府》(Fast Times at Ridgemont High)中的杰夫·斯皮科利,就是西恩·潘饰演的那个整日嗑药浑浑噩噩的冲浪者,时至今日依然理直气壮地在世界各地的冲浪地点混。不过,夏威夷不一样,至少对我而言不一样,冲浪不是亚文化,不是舶来品,也没有反主流的意涵,尽管冲浪活动的延续代表了与海拉姆·宾厄姆的加尔文价值观的持久对抗。冲浪深深地融入了夏威夷这个地方的机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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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伦和罗迪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冲浪俱乐部南方分部的一次会议。我对该俱乐部的唯一印象就是成员都穿着带绿色和白色的印花沙滩裤,而我在水里、主要是在悬崖的好日子里见过的每一个分部成员,大部分都很会冲浪。会议在威基基钻石头那侧的小型公众广场帕基公园(Paki Park)举行。那是个晚上,人头攒动,我远远躲在阴影里。主持人程先生是个身材矮小、嗓门洪亮的中年男人,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分部的旧事、新事务、比赛结果,以及即将到来的比赛,同时还与人群辩几句,观众应声而笑,然而对话的速度对我而言实在太快了。

一个男孩悄悄来到程先生身后,“嘿,老实一点。”程先生一边推他一边大喊道。

罗迪告诉我,那是他的儿子程邦(音),年纪和我们一样,冲浪冲得像格伦一样好。只有几个白人在场,我认出其中一个是詹姆士·布莱尔斯爵士。他身材魁梧,长着金毛,曾经是摔跤手,现在是当地电视台主持人,操一口像是受过戏剧训练的纯正的英国口音。布莱尔斯爵士冲浪时很具仪式感,和他做其他事一样。罗迪把他十来岁的女儿萝拉指给我看,我迷上了她,难以自拔,她的弟弟吉米后来成了著名的冲大浪高手。

在那次会议上,还有另外几位后来成了更广阔的大海上的冲浪明星,包括雷诺·阿贝利拉,那时候他还是个躲在人群里对程先生起哄的威基基顽童,后来借着低蹲姿风格与炫目的速度成为顶尖的国际选手。不过,满眼的夹克看得我眼花缭乱,有几个人穿着带绿色和白色的南方分部的风衣,这似乎比俱乐部的沙滩裤更令人向往。当罗迪敦促我自愿参加程先生大力推动的一个筹款计划时,我立刻信了,想也没想就去请他分派任务给我。

我从没参加过冲浪俱乐部。加州有个“风和海俱乐部”(Windansea),总部在拉荷亚(La Jolla),里头有一些大名鼎鼎的成员。还有一个希望牧场俱乐部(Hope Ranch),本部应该位于圣巴巴拉。不知道为什么,对我和朋友而言,它听起来像天堂般的存在。我们不认识那个俱乐部的成员,也不知道它的标志色,也许它根本就不存在。然而,希望牧场俱乐部仍然像个超酷的梦想,萦绕在我们痴迷过热的脑袋里。

但现在我的梦想是南方分部。怎样才能加入呢?必须赢得比赛吗?我从来没参加过冲浪比赛,只在加州和我的初中同学有过几次土里土气的“冲浪对决”。我并不反对更正式的比赛,但显然得先搞定募款活动。那天是个炎热的星期六早上,罗迪找了个借口没来,我老老实实地出现在了指定地点。程先生开车带了一群人,包括他儿子程邦,来到火奴鲁鲁外山上的一个高档小区。我们每个人都分到了一袋沉重的葡式香肠,并接受了上门推销的基本指导。我们在为冲浪俱乐部募款,这是一份高尚的事业,就像童子军。当程先生说出“南方分部”这几个字时,大家都笑了,因为他的发音是白人的标准英语,而不是一般常听到的洋泾浜口音。他帮众人分好了责任区,说好当天结束时要回到山脚下集合。

我壮着胆子投入了工作。我用力敲开家家户户的大门,被愤怒的狗追得到处跑,大声地对着没有丝毫会讲英文的迹象的日本老太太推销。一些白人妇女很同情我,但我还是没卖出什么东西。天气愈来愈热,我从别人院子里的水管喝水,但我没有带食物,最后我饿到吃起了我卖的香肠,虽然不好吃,但总比空腹好。十分钟后,我跪倒在地,对着雨水沟干呕起来,我不知道葡式香肠要煮熟才能吃。我一边吐,一边想着我究竟是离进入冲浪俱乐部的荣耀愈来愈近还是愈来愈远了?

*  *  *

不确定是什么原因,罗迪转到我的打字班。当他向老师报告时,我简直吓坏了,和程先生在其募款活动上演讲时一样,罗迪暂时放弃了他平常的洋泾浜英语,讲的是标准英语。他可不是为了搞笑,而是看场合说话。我后来发现格伦也有这种本事,卡路库克里家的男孩们都会说双语,懂得“切换代码”。事实上,只是在我们每天的行程中,几乎遇不到他们需要放弃洋泾浜口音的场合。

但是要把我的两个世界截然分开这事儿突然变得更加棘手,罗迪和我开始在学校一起出入,自然得远离“酷孩”的猴荚树。我们总是躲在餐厅的昏暗角落,一起吃日本细面和炒饭,但学校其实不大,无处可躲,总有一天得面对麦克的质问:嘿,这个黑驴是谁?

不过这事从未发生,而且格伦与福特当时也在附近,或许格伦和麦克早已一笑泯恩仇,和我毫无干系。我只知道,似乎在一夜之间,格伦、罗迪、福特不但出现在“酷孩”在学校猴荚树下的聚会点,周五晚上还会出现在麦克和艾狄在凯慕奇的住处,喝着麦克的叔叔提供的夏威夷当地的啤酒普丽莫(Primo),听史蒂夫带来的The Kinks乐队的歌,两方似乎打成一片,没有闹出什么事来。

当时,当地数一数二的私人俱乐部太平洋俱乐部(Pacific Club)依然只接纳白人,夏威夷的大部分生意都是会员在鸡尾酒和板网球间谈成的。尽管夏威夷的首位美国众议员和最早的两位参议员之一是亚裔美国人(两人都是著名的二战退伍军人,其中丹尼尔·井上(2)还失去了一条手臂),但太平洋俱乐部显然不为这一事实所动,始终不准亚裔美国人入会。这种赤裸裸的歧视并不能说是非美国式的——在美国本土的许多地方种族隔离依旧合法——但在夏威夷已经与时代严重脱轨了。即使是“酷孩”里社会地位比较低的白人孩子都比他们开明。他们觉得我的朋友们很酷,尤其是格伦,所以至少在帮派事务上,他们愿意抛开种族不论。何必自找麻烦呢,那些都不值当,大家一起开开心心才重要。

这可不是说格伦、福特或是罗迪真的那么想和“酷孩”一起混,我心中很清楚,他们根本不在乎,只有我在乎。事实上,我曾经告诉罗迪“酷孩”中有几个女孩让我心烦意乱,并且我们有过亲吻爱抚的行为,而当罗迪见过其中几个之后,我看得出他对她们印象平平。如果那时就有“贱货”(skank)这个词,他大概就会说出口吧。罗迪自己也一直为情所困,我听说了不少,但他爱慕的对象是个端庄、老派、娴静的漂亮女孩,如果罗迪没有指给我看的话,我永远不会注意到她。她说自己还太年轻,不想与人稳定地交往。罗迪可怜兮兮地说,如果需要,他可以等,无论几年都会等。透过罗迪的眼睛看我的旧日女友,我对她们的喜欢并没有减少,却开始看出她们的迷茫,喜欢恶作剧,有着被人忽略的孩童魅力,在性方面早熟。事实上,在性事上,她们远比我开放,这显得我很怯懦,让我很不开心。

所以,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格伦的女友丽莎。她年纪比我大,14岁,上九年级,是个沉着、风趣、善良的中国女孩。在我眼里,虽然她在凯慕奇中学就读,却不属于凯慕奇。她和格伦之所以是一对,纯粹是因为他是天生的英雄,而她是天生的巾帼不让须眉。他是一个狂放不羁的男人,无法无天,一个爱笑的逃学者,而她是个好女孩、好学生。他们之间怎么可能有共同话题呢?我并不真的想知道答案。“在他身上有一种生活的乐趣,一种没被彬彬有礼污染的温柔。”多年后,当我读到詹姆士·索特(James Salter)的这句话时,我想到了格伦。我认为丽莎也是这么想的。哦,不,我想我会等的,虽然等得焦心,也要等到她清醒,转而投向那个努力逗她开心并且倾慕她的白人男孩。我不知道格伦是否注意到我的难以自拔,但他很有风度,谈论丽莎时从未有露骨的描述。(没有说“看那儿”,男孩们总是盯着女孩的臀部和胸部互相提醒。)

因为丽莎,我才认识了福特,我知道他不是个典型的日本孩子。格伦有时会取笑他,说一些关于“忍者”的话,说除了冲浪之外什么都不关心的福特一定让家人很失望。但他很少被格伦的话惹毛,他的内心十分强大。福特与我的学术班上的日本同学截然不同,后者会极其直白和积极地从老师和其他人那里寻求认可。我和其中几个女孩交上了朋友,她们的确很风趣,但我们之间的社会隔阂仍然牢不可破,而她们在班上拍老师马屁的行为有违我对师生关系的理解。福特则更像是跟我来自同一个世界。

他的皮肤苍白,身材魁梧,肌肉线条明显,一副硬实合度的冲浪身形,能快速地沿着浪程而行(指横越波浪的水平方向)。福特和格伦的友谊似乎围绕着冲浪而建立,在这上面他们难分高下,但寡言少语的福特会对格伦的笑话浅浅地干笑,他们似乎在其他方面也有怪异的默契。此外,丽莎告诉我,卡路库克里家是福特逃离家庭压力的避难所。她认识福特的家人,包括他那望子成龙的父母、上大学的兄弟姐妹。日本人最初被带到岛上工作时跟中国人、菲律宾人和其他族群一样,都是在糖料种植园打工,但在战后的夏威夷,日本人的政治地位迅速上升,很快就脱离了种植园。他们的经济地位也迅速上升。他们普遍对自己的闭锁隔绝感到不满,与中国人不同,他们并不急于与其他族群通婚。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日本人的集体意识,特别在老一辈人中,认为他们不可能通过和夏威夷当地人的交往在美国社会中往上走。丽莎说,这就是福特每天都要反抗的压力。难怪,他的下巴总是那么紧绷。

*  *  *

我看到了钻石头悬崖即将举办冲浪比赛的传单,组织者似乎是凯慕奇中学的一个孩子,他叫罗伯特,九年级,个头很小,能言善道,压根不冲浪。但罗迪和格伦说罗伯特是来真的,他的家族操办过许多运动比赛。这场比赛的规模小得不能再小了,当地的冲浪俱乐部都没有参与,唯一的参赛级别似乎是14岁以下的男孩,我符合,所以就去了。

比赛当天阳光灿烂,上涨的涌浪被风吹得乱七八糟。比赛的选手没有一个是悬崖的常客,除了几个跟我同校的,其他人我都没见过。但他们似乎很熟悉复杂的比赛章程,知道冲浪的顺序,该穿的服装。有些人还有父母陪伴,他们雄赳赳地从钻石头路走下来。我则因为不好意思,完全没告诉父母有这场比赛。罗迪居然没来,让我很不开心。格伦来了,他是评委之一,他告诉我罗迪当天早上被迫跟着父亲去威基基的德鲁西堡工作。我原本指望看到罗迪赢得这场比赛。

罗伯特宣读了参赛者冲浪的时段。没到我们上场的时候,我们就挤在山坡上多刺灌木丛下的阴凉处。评委则坐在山坡高处。有些冲浪者在我看来还不错,但没人比得上罗迪。有个孩子穿着南方分部的沙滩裤,却不太会选浪,表现很差。

我冲了两三回合,心情紧张,划得很用力,无心观察别人的动作。浪来得缓和,状况很好,但小罗伯特没有能力辟出参赛区域,所以参赛者必须和周六通常来此冲浪的人们一起冲浪。当时,我对悬崖的礁石地形已经很熟悉,所以就移到了伊娃海滩的方向,那边外侧的海洋有片珊瑚礁,倾斜的角度很适合目前涌浪的状况。在那里,我找到了与主波峰相连的干净波浪。照规矩冲浪时段接近尾声时,罗伯特会用旗语告诉参赛者,但决赛结束时他忘了换旗子,我就一直冲浪,直到格伦划水过来接我。他说,比赛结束了,我得了第二名,一个名叫托米·温克勒的白人得了冠军。格伦笑着说:“你那个压低膝盖回切的动作,你每做一次,哗啦,我都会给你一个高分。”

这场比赛有三点吓到了我。首先,几周后,罗伯特真的给我们发了奖杯,我父母发现时很惊讶,更因为我没有邀请他们观赛感到很伤心。其次,托米·温克勒是谁?原来是凯慕奇中学低调的白人之一,他很可爱,个性开朗,冲浪也冲得比我还好。最后,格伦喜欢我压低膝盖回切,那是冷水冲浪的一个动作,夏威夷几乎没人知道。如果我打算系统地摆脱我在本土的冲浪风格,这该是我第一个要甩掉的动作。但显然我还在用。我的偶像格伦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些优雅,或者至少看到了一些新奇之处,那好吧,压低膝盖回切这个动作就留着吧。

真要谈起来,本土风格与夏威夷风格的差异十分复杂,在冲浪世界如此,在每个时代如此,在我的小小世界也是如此。我经常听到格伦取笑罗迪的冲浪风格“太岛屿风”,格伦模仿弟弟蹲下,翘着屁股,双臂以夸张的速度沿弧线伸展,像个愤怒的日本武士一样眯着眼睛。这么做对罗迪不公平,也学得不像,但非常好笑。格伦有时甚至会在冲浪时做出这些动作,嘴里却总是大叫着“艾考!”。艾考(3)是当地一个以传统风格闻名的冲浪家族,也如同本·艾帕和雷诺·阿贝利拉一般后来享誉国际冲浪界,被视为大浪上的纯正夏威夷风格的代表。我从来没听说过艾考,福特和罗迪则对格伦的表演捧腹不已,“等你见到艾考家的人,”福特告诉我,“就知道我们在笑什么了。”

*  *  *

我第一次去北岸是和家人一起去的,时值春天,从阿留申群岛过来的大潮将巨浪推到北岸的场景今年已经结束了,再看要下一年了。我们在传说中的大浪点威美亚湾稍作停留,海面平静无波,就和照片中一样。我们到海滩后方的峡谷徒步,在水潭里游泳。父亲、凯文和我从悬崖边跳入冰冷的棕色水中,互相挑衅着看谁敢从更高的地方跳下来。我意识到,我比我父亲更敢于挑战这类愚蠢的行径,虽然父亲的体能好、胆子不小、还不到40岁。我想,我的家人对我的了解越来越少,尤其是来到夏威夷之后,我一直过着偷偷摸摸的日子,大部分和冲浪有关,一个我早在加州时就开始的运动。

我是怎么开始冲浪的呢?若用画面来说故事的话,那是从我10岁时,在文图拉县的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开始的。文图拉位于洛杉矶北边的海岸,港口有家餐厅,我们家周末常去那儿吃饭,从靠窗的座位可以看到在加州街(California Street)浪点玩的冲浪者,在逐渐西沉的阳光下,他们如同剪影般的身形在强光中静静地翻飞起舞,冲浪板像一柄柄黑色的大刀,在他们脚下快速地左切右划。加州街是个长形的鹅卵石岬角,对10岁的我而言,沿着它的陆架拍打的海浪仿佛从天而降,亮闪闪的浪钩和逐渐变窄的波形似乎是海神妙手雕刻而成的。我想去那里,去学习如何在水上跳舞。家庭聚餐时家人亲密的对话成为遥远的背景,就连我爱吃的辣汉堡,一种特别的美食,都失去了吸引力。

事实上,当时有太多的声音在我脑海里召唤我去冲浪。我的父母和福特·塔卡拉的父母不一样,他们很愿意支持我,他们在我11岁生日时,送了我一个二手冲浪板,还载我和我的朋友们去海边。

如今,我似乎能自己拿主意了。没人问我提着冲浪板是去哪儿,我也从不谈论悬崖的那些有好浪的日子,或是在凯库冲浪终于战胜恐惧的自豪感。当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我喜欢带伤回家,喜欢让母亲看到血从我腿上滴下来,听她倒吸一口气。你在紧张什么?哦,那个啊。我喜欢看他们大惊小怪,我则刻意装作不在乎。我记得,有一次,我乘船时不小心被另一位母亲的香烟烫着了,我甚至从他们的反应中得到了反常的快乐。我喜欢他们的关注和痛惜,这值得我用身体上的痛苦去交换。这种带着内疚的快感是从哪里来的呢?毫无疑问,它仍在我身体里。但一进入青春期,我突然在精神上离开了我的家人,不再想要他们的关注。我穿着泳衣走在威美亚湾的小径,我知道我们这血脉相连的六人看起来就是一家人,但我觉得自己和他们格格不入,一股阴冷的青春期叛逆劲儿似乎来得太早了。当然,第二年夏天,当我在威基基正面朝下栽进珊瑚礁间时,依旧是我母亲带我到医院缝合了伤口。

*  *  *

我说过我父亲还不到40岁,当然,对孩子而言,成年人的年龄是荒谬的,这个数字太大,几乎没有意义。但我父亲的岁数似乎是恒定的,就连我自己都知道这件事很怪,翻看家庭相册时会发现,这一刻他是个满头黑发、神情警惕的男孩,滑冰、拉雪橇,在舞蹈队里吹小号。然后,20岁从海军退伍时,突然变成了中年模样,抽烟斗,戴软呢帽,在打字机旁神情专注,在西洋棋盘前心满意足。他23岁结婚,24岁当了父亲。这件事在我父母的世界里并不奇怪,父亲似乎对成为大人有着不同寻常的兴趣,他希望自己变成40岁。父亲并不是个谨慎、有分寸的人,真要说的话,他做事情绪化,鲁莽不计后果。他似乎只是想把青年时代抛在身后。

我知道他讨厌海军,讨厌船上生活的幽闭恐惧症(战争结束了,父亲刚好错过战争,但仍在太平洋的一艘航空母舰上待了一阵),尤其讨厌普通海员的无奈。他说:“他们不会无缘无故被称为海军小士官。”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个噩梦般的童年。他的父母都是四处奔波找工作的酒鬼,他们的两个儿子最后都由年长的姑姑们扶养,我的父亲还算幸运,在密歇根小镇跟玛莎·芬尼根一起生活,她是个脾气温和的老师,她的丈夫威尔是个铁路工程师。但是,被双亲抛弃前那段混乱而又恐惧的日子困扰了父亲一辈子。

难怪,我的父母饮酒都很节制,就算在马提尼超级流行的时候,我也没看过他们其中一个喝醉。有好长一段时间,父母总担心我们会酗酒。

他们想要个大家庭,很快就生了我,当时我们住在曼哈顿的第二大道,一个没电梯的公寓四楼,父母每月支付一美元把我的婴儿车寄放在楼下的理发店里。他们想要搬到长岛的莱维顿(Levittown),一个典型的郊区,还是全新的——现在回头想想,那主意真是糟透了,幸好后来搬到了洛杉矶。之后,我母亲连续小产三次,其中一个也许是胎死腹中。某个教堂的分部派了怀孕的单身女天主教徒来照顾我。母亲怀凯文的时候,乖乖在床上躺了六个月。这一切都发生在所谓的黄金时代。

那段时间,父亲似乎有一千份工要打。在直播现场或录制现场或舞台表演团队里,一下是电工,一下是木匠,一下是管人的,一下又要跑腿打杂。在他所有的工作里,我最喜欢的是加油站服务员,当时我们住在莱希达(Reseda),他在离家不远的凡奈斯(Van Nuys)的雪佛龙加油站工作,我们还可以送午饭给他。所有的服务员都穿着白色制服帮人加油,父亲也是,绣着雪佛龙字样的制服浆得很挺括,醒目到让我觉得相当夸张。他还做过儿童电视节目《平克·李综艺秀》(The Pinky Lee Show)的舞台经理,母亲和我也看那个节目,但主要是想看到父亲戴着耳机在舞台边的身影。就连我也隐约明白父亲是为了养家忙得团团转,所以才老是不在家。在某种程度上,我也明白,虽然他是我们家的英雄,但在外头的世界里他要戴着耳机、穿着雪佛龙制服,他和我一样依赖母亲,只是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

我们是循规蹈矩的天主教徒,也许不算特别热情,也是虔诚的。我们每周日做弥撒,周六学教理,周五吃炸鱼条。然后,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接受了坚振圣事(4),成了教会眼中的成年人,父母却在此时告诉我,以后他们不再要求我一定要去做弥撒了,这吓了我好大一跳。以后由我自行决定了。难道他们不担心我的灵魂状态了?他们含糊其辞的回答再次令我震惊。我父母是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的超级粉丝,但我意识到,他们实际上并不真的相信所有的教义和祷告,包括所有那些祭献、谕令、吓人的忏悔祈祷文、隐晦艰涩的忏悔书,都是我从小就在背诵和吃力地理解的。有可能他们甚至不相信上帝。我立即停止了弥撒,上帝并没有明显的不安。父母则继续带着弟妹去教堂。真是虚伪!在我们搬到夏威夷前不久,我愉快地抛弃了自己的宗教义务。

*  *  *

因此,一个春天的周日早晨,我自己正从悬崖慢慢划过潟湖回家,而我的家人还在维艾勒伊(Waialae)的海洋之星教堂汗流浃背。潮水退去,我的冲浪板的尾鳍撞在大岩石上。长满苔藓的珊瑚礁露出海面,戴着斗笠的中国女人或是菲律宾女人,提着篓子弯腰捡拾鳗鱼和章鱼。海水沿着珊瑚礁的外缘起伏,但都太小了,无法冲浪。

我觉得自己漂浮在两个世界之间。一个世界是海洋,无边无际,永远消失在地平线那一头。今天早晨,它平静无波,懒洋洋地放松对我的掌握,但现在的我被海洋的情绪牵绊着,这种依恋是无尽的,无法抗拒。我越来越脚踏实地了,我再也不会想象波浪是精心雕琢后从天而降的,现在我知道波浪源于遥远的风暴,是深不可测的海水表面活动造成的。但我对冲浪的死心塌地毫无理智成分可言,它就是那么吸引我,仿佛里头有一个美丽而神奇的深渊。除此之外,我无法解释我为什么冲浪,我隐约觉得冲浪填补了我心底深处的空洞,也许与离开了教堂有关,更可能与慢慢游离在家人之外有关——冲浪取代了之前的许多事情。我现在是个晒得发黑的异教徒,我觉得自己对神秘事物了如指掌。

另一个世界则是陆地,是所有和冲浪无关的东西。书籍,女孩,学校,家人,不冲浪的朋友。它是“社会”——我正在学着这么称呼它——以及“负责任先生”该做的事。我双手交叠在下巴下,人漂浮在水面上。一片红蓝色的云彩挂在科科头的天上,夏威夷的一户人家在沙滩上野餐,海堤上的一台晶体管收音机正在发出嗡嗡声。被阳光晒暖的浅水有股奇怪的蔬菜煮熟的味道,这一刻是如此巨大、静止、闪亮、平凡,我好想把它的每一部分都印在记忆里。除了冲浪,我没有考虑过其他选择,就这么跟着我着的魔走。

*  *  *

浪是这样来的。遥远的风暴扰动了海平面,像切菜一样先造成了小波,接着是大一点乱纷纷的波,这些小波借着足够的风聚合成波涛汹涌的大海。我们在遥远的海岸线等待的是从风暴中逃逸的能量,它以波列的形式向外辐射到更平静的水域,一组组浪波越来越有条理地一起奔涌而行。每一浪都是振动的能量,大部分在海平面之下,风暴产生的所有波列,构成了冲浪者所说的“涌浪”。涌浪可奔行数千英里,风暴愈猛,涌浪走得愈远。随着浪的奔涌,它会变得更有条理,一个波列中的每个波的距离或者说间隔也会拉长。在一个长间隔的能量波中,每个波的振幅可能会延伸到海平面下超过1000英尺。这样的波列能轻易地越过奔行途上的表面阻力,也可以吸收或超越途中碎浪或其他较小较浅的涌浪。

当涌浪奔行接近海岸线时,其下端开始接触海底,波列转变为一组组波浪,这些波浪比本地生成的同类波浪群还要大,间隔更长。海底的形状掰出了波涛的形状,可见的波浪部分变大,推出海面的振幅更高。当海水变浅时,海底来的阻力会增大,从而减缓波浪最低部分的前进速度,海平面上的波形变陡了。最后,它逐渐变得不稳定,准备往前扑去,也就是所谓的破浪。根据经验,当波高抵达水深的80%时,就会开始破浪——8英尺高的波涛会在10英尺深的水中破浪。但许多因素皆会决定每个破浪的确切位置和破的方式,比如说无休止的微风、海底的轮廓,涌浪的角度以及洋流。作为冲浪者,我们只是希望浪破时有一个可以捕捉的机会(上浪点)和一个能冲的浪壁,波浪不会一次全部破碎(浪崩),而是顺着某个方向(左往右或右往左)逐渐破碎(剥落),如此便可使冲浪者能够以大约与海岸线平行的方向,在浪破前顺着浪壁享受一段骑浪的时光。

*  *  *

随着春天脚步的接近,冲浪条件也跟着转变,南方过来更多的涌浪,这意味着悬崖有更多的好日子。我家前面的帕特森浪点,位于暴露在外的珊瑚礁间的宽敞空间,波浪轻柔,当这个浪点开始有稳定的破浪,便吸引了一群新的冲浪者——有老人、女孩、初学者。罗迪的弟弟约翰也来了,他才9岁或10岁,动作非常敏捷。我弟弟凯文开始对冲浪表现出一些兴趣,也许是受约翰的影响,约翰的年纪和我弟弟差不多,他也把冲浪板寄放在我家,这让我很惊讶。凯文很擅长游泳,从十八个月大时起他就一直潜入游泳池的最深处。凯文双足内八字,在水中如鱼得水,9岁时就是人体冲浪(5)的行家了,但他一直对我的冲浪热情漠不关心,似乎那只是我的爱好,不会是他的。如今,他用借来的板子划出帕特森浪点,不出几天就开始上浪、站立、转弯,似乎天生就会冲浪。我们花了10美金给他买了一块二手的“夏威夷邮轮”冲浪板,我既骄傲又兴奋,未来突然有了不同的色调。

随着本季首个巨大的南方涌浪到来,炸弹浪点有了破浪。我和罗迪一起站在海堤上观看,主浪峰离岸非常远,我们只能看到每群破浪的第一个浪波,在那之后一切就只是白水花和水雾形成的闪亮高墙。浪很高,大概至少10英尺吧,是我见过最高的浪。罗迪沉默着,茫然地盯着海面。显然这浪超过了罗迪的能力。有两个人正在冲浪,他认识他们吗?

他认识。

他们是谁?

他叹了口气,告诉我他们是韦恩·桑托斯和莱斯利·王。

冲浪者的身影只是偶尔可见,我们目睹着他们落入庞然大浪中。他们专心地冲浪,动作时髦,没有人掉下来,在帕特森浪点外的礁石上高速前进。王和桑托斯是令人惊羡的冲浪者,他们都是成年人。格伦和福特则在悬崖冲浪。今天确实不是罗迪在炸弹浪点首次亮相的好日子,罗迪深深叹了一口气,表示自己明白这一点。我们把冲浪板丢进水里,划向远处的悬崖,受到这波涌浪的影响,悬崖会有对两人而言够大的浪。

凯文受伤了,在帕特森浪点被冲浪板打中了背。我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是你弟弟。我发疯似的划了过去,看见凯文倒在沙滩上,被人们围着。他看起来很糟,脸色苍白,惊魂未定,显然完全呼吸不畅,他差点淹死,是小约翰·卡路库克里救了他。凯文依然喘着粗气,咳嗽,哭泣,我们把他抬回家,他说他浑身上下都疼,每动一下都疼。母亲把他清理干净,抚平了他的情绪,让他上床休息。我则又回海边冲浪去了。我原本以为凯文几天后就会回到海里,但他自此再也不曾冲浪。他重新开始玩人体冲浪,十几岁时,成了欧胡岛东端两个著名的人体冲浪点马卡普(Makapu'u)和桑迪海滩(Sandy Beach)的高手之一。成年后,他的背部老是出问题,最近,一位骨科医生在看脊椎X光片时问他小时候发生过什么事。看起来,当年的意外似乎造成了严重的骨折。

*  *  *

每间学校里都有一头公牛,也就是所谓的硬汉。来自不同学校的孩子会互相问对方,你们学校的公牛是谁?当我进入凯慕奇中学时,这间学校的公牛是个名叫大熊的家伙,真是难以置信,听上去好像华尔街的冷笑话——大熊是大公牛——只不过没人听说过华尔街。大熊,自然身材高大,像是个35岁的成年人。看起来是个良善之辈,甚至还有些糊涂,我猜他是萨摩亚人。他周围总是有一个恭敬的跟班,像黑社会头目一样。但大熊那帮人穿着邋遢,也许就是因为他们,我才会对“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有了贫穷和衣衫褴褛的第一印象。真的,他们看起来就像刚下班的环卫工人,等不及要喝当天的第一杯啤酒。他们都远大于初中生该有的年纪,样子看起来很吓人,但总是跟大家保持着安全距离,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然后发生了一件事,和大熊毫无关系,却导致他失去了在这帮人中的地位。对我而言,这件事则改变了一切。虽然当时我在现场,但没见到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那是午餐时间,“酷孩”聚集在他们的老地方,我正在和丽莎聊天,眼中一如既往地闪着光彩。落单的白人,身形高大的老屈从旁边经过,有人说了句什么话,老屈做了答复,声音低沉腼腆,确实很像电视《亚当斯一家》(The Addams Family)里那个忧伤的管家,老屈的名字也正是这么来的,是个残忍的绰号。他有一双忧伤的眼睛,前额很宽,一小撮胡子,走路常常弯腰驼背,希望掩饰自己的身高。通常情况下,他听到侮辱的话只会默默地走开,但这次不同,他停了下来。格伦当时站在旁边,他叫老屈走开,到别处去,但老屈没动,格伦于是走上前去。两人先是互相推搡,接着拳打脚踢起来。

这场面真是奇怪,看着觉得滑稽,不搭调。格伦并不矮,但老屈高了他整整1英尺,除非靠得足够近,否则格伦根本摸不到对手的下巴。老屈动作很笨拙,拳头落不到格伦身上,但一逮到机会就给格伦来一个熊抱,使他双脚悬空。老屈一个急转把格伦抱在胸前,用一只粗壮的胳膊箍住他的脖子。现在围过来的众人可以看到格伦的脸了,老屈勒紧了他的喉咙,真的勒得很紧。格伦的双眼都凸了出来,很明显无法呼吸了,他在激烈地扭动挣扎,但老屈的手臂死不松开。丽莎尖叫,格伦挣扎,好长一段时间,其他人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福特·塔卡拉出现了,他走向了老屈,迅速出拳重重地打在了老屈的下巴底下。老屈的头往上一抬,放开了格伦,直直地倒在了地上,福特这时又照着他的太阳穴来了第二拳。然后,真正的怪事发生了,福特带走了受了伤疼得直抽气的格伦,“酷孩”则围住倒地的老屈,对着他又踢又打又抓。也许是因为绝望而不是丧失了行动能力,老屈几乎没做任何抵抗。我记得麦克的妹妹艾狄用指甲耙老屈的手臂,然后得意洋洋地举起双手,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哈比(6)举起沾血的双手表示胜利一样。其他女孩捶他的脸,拉扯他的头发。这一血腥的场面持续了好一阵子,直到某人大叫“乔克!”我们才散开。乔克先生是学校管纪律的副校长,正急忙赶来现场。

什么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参与了一起令人作呕的罪行呢?还要好一阵子以后。事件刚发生后,我还兴高采烈,以为我们打败了邪恶的巨人,或是类似的怪物。回想起来,或许是我终于摆脱了我对自己没有帮派可依靠的恐惧,那是我在被人用长木条打的时候产生的念头。当然,福特是那天的英雄,他的举动是那么戏剧化,那么果断,以至于人们已经开始称呼他为凯慕奇的新公牛。我很疑惑,难道他不需要挑战大熊就能得到公牛的称号?显然不需要。这是由众人的感情决定的,不需要正式的比赛。但福特真的想当公牛吗?我对此表示怀疑,我比那些刚知道福特的名字的孩子更了解福特。不过,也许福特还有我不认识的一面,那是一个渴望权力的杀手。显然,也有一个我都没认出的自己——某种丧心病狂的啮齿动物。

官方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并不公平,福特没受惩罚,老屈更少在学校露面了,格伦被通缉。我们其他人都没有受罚,尽管乔克先生似乎巡视得更频繁了,老是用“鄙视的眼光”盯着我们。格伦离家出走了,擅长在法律边缘冒险的麦克成了格伦的帮凶,帮助他东躲西藏。他们俩会在午餐时间明目张胆地出现在校园,以示自己的存在,乔克先生会开车赶过来,追着他们穿越墓地,把两人逼到卡路库克里家所住的美洲牧豆树林中。警察偶尔会加入乔克先生的追捕,这种猫和老鼠的游戏虽然才短短几天,但感觉像是已经上演了有好几个礼拜。

*  *  *

喜欢The Kinks乐队的史蒂夫来我家找我。他的冲浪技巧还不错,我们换上沙滩裤,一起去帕特森。撇开他对欧胡岛的强烈鄙视不说,史蒂夫的个性很可爱,他棕色皮肤,有点鸡胸,小小的身材,大大的方脑袋,一双大眼睛,一口中产阶级腔调的英语。他的父亲是个有钱但脾气暴躁的白人,而他深色皮肤的生母很早就过世了。和罗迪一样,史蒂夫很讨厌自己的继母,她也是亚洲人。他们住在卡哈拉。史蒂夫的世界观很符合他的白人身份,当然他也确实不是其他族群,他颇有模仿的天分,会说很多种洋泾浜英语。

“我喜欢看。”他说,声音里部分是艺妓的腔调,部分是岛上居民那种纯真的口音。说完,他掀起我的T恤,研究起我的男性特征。我震惊到不知该怎么反应,“很好。”他轻轻地说,然后放下了我的衣服。

我正处于对自己的青春期停滞不前感到极度羞愧的阶段,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恭维。史蒂夫对性征的平常心,像来自某个无边的未知世界。

我甚至还没有搞清楚生殖器的基础知识,我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也太害羞,无法提供任何帮助。在一个亢奋的夜晚,我发现了自己射精的奇迹,那很有帮助,并且很快变成了习惯。毫无疑问,我和大多数同龄男孩没什么不同,尽管我认识的男孩中没有人讨论过这档事。不断的勃起使我经常感到尴尬、困惑,而且非常喜欢锁门。我开辟了一条在浪小的日子,从悬崖回到我家附近黑岬角的独行路线,不走潟湖,改道绕珊瑚礁而行。在那里,我隐在一片蓝色的深处,没人能从沙滩上或者沙滩后头的房子里看到我。我从冲浪板上滚入蔚蓝的水中,在漫长地划水后休息片刻,意乱情迷地撸了一把“锤子皮”,有些说洋泾浜英语的人这么称呼那话儿,简直太煞风景了。

某天晚上,下了一场大暴雨,是那种似乎热带地区才会有的暴雨。我躺在床上,嘈杂的雨声里似乎有某种空洞但熟悉的撞击声,啊,居然是冲浪板互相碰撞的声音。我一跃而起,急急往外跑去,看到我家通往沙滩的小道已经变成了一条河,五六块冲浪板正从院子里顺着水流往外漂。我家所在的库拉马努街和我家的车道似乎变成了这场暴雨的主要泄洪管道。我在黑暗中朝山下跑去追漂走的冲浪板,将它们从树篱中拉出来,或是从哪个暂时挡住它们去路的地方拖出来放到邻居院子里的安全地带。里面有罗迪的骨白色Wardy板,我的石板蓝色拉里·菲尔克(Larry Felker)板,福特的淡蓝色T&C板,还有约翰的板,以及凯文那块二手的“夏威夷邮轮”。格伦的冲浪板去哪里了?啊,板尖卡在了房东太太的楼梯下。没有一块板子溜进海里,待雨势暂歇,仍能听到水流沿着小路溪行,留下巨大的空响。我的小腿擦伤了,脚趾踢到了什么,伤了。冲浪板大概都有点小损伤,不过尾鳍完好。我调匀呼吸,慢慢地把冲浪板搬回院子,尽管雨停了,我还是将它们紧紧地卡在竹子围栏里。街上到处散落着垃圾桶。这是一场破纪录的倾盆大雨,为什么我好像是火奴鲁鲁上唯一醒着的人?

*  *  *

他们逮到了格伦。他被送到大岛。罗迪说,相较于麦克被送到“感化中心”,格伦的下场好多了。老格伦向当局保证大岛上的他家那些老派阿姨会牢牢盯着他,罗迪说这是真的。她们可能不会让格伦冲浪,换做我,这真是要命的残忍。没有了格伦,一切都让人心神不宁。罗迪和约翰被严加管束,丽莎看上去也病了。罗迪不像从前那么自由地到悬崖冲浪,他父亲老是把他带去德鲁西堡工作,嘴上说需要他的帮忙,但我认为他只是想盯紧罗迪。也许格伦的疯狂行径和结局让他深感自责。现在,再也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像老夏威夷的彩色木刻了。

有时候罗迪会邀请我去德鲁西堡,他父亲经常要求我们清扫人行道上的沙,以免我们太闲。德鲁西堡还算是个有趣的地方,位于威基基海滨的黄金地段,两侧都是高耸的酒店,每周都有数千从越南前线回来休假的士兵(我们叫他们“锅盖头”)出现在那里。老格伦在这里担任救生员,罗迪和我会偷偷溜进周围酒店的花园或大厅,一个把风,另一个跳进喷水池或许愿井里捞硬币,然后我们就到街上买炒饭、葡式甜甜圈或切片卖的菠萝。

当然,德鲁西堡最有趣的地方还是冲浪。随着夏日来临,威基基的珊瑚礁也活跃了起来。罗迪向我介绍了三号(Number Threes)、凯撒碗(Kaiser's Bowl)和阿拉莫阿那,这几个浪点我在搬到夏威夷前就听说过了。这些地方非常拥挤,阿拉莫阿那还浅得吓人,但它们都有漂亮的浪,而且信风是从这一侧吹向了离岸。就像洋泾浜谚语所说的那样,骑上这些浪让我觉得“很开心”,至少在我冲浪冲得很像样子的时候是这样。

我也开始在汤格斯(Tonggs)冲浪,涵盖威基基岛的城市海岸线很长,汤格斯在钻石头那一端。赢得钻石头冲浪比赛的托米·温克勒和他母亲就住在那儿。汤格斯的浪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又短又挤的左手浪有着无法驾驭的规模,拍在一排高楼和海堤前,浪花四溅。但是当地许多优秀的冲浪者,包括托米和他的伙伴们,告诉我状况好时附近会出现许多好浪点,他们要我耐心等待,尤其是一个叫做饭碗(Rice Bowl)的骇人的右浪峰。他们说,饭碗是这个小镇能媲美北岸的绝佳浪点日落海滩的地方。我想知道饭碗和炸弹相比如何,但感觉这不是个该问的问题。我在汤格斯看到的冲浪者都是白人,而我在悬崖和凯库认识的每个人都被汤格斯那边的人称为黑驴。也许这些白人从没听过炸弹。(他们听过,不过称之为布朗。)也许饭碗是白人的浪点。(其实不是。)我想,如果南方分部能给我一条沙滩裤,而我只和罗迪与福特一起冲浪,事情也许就会变得简单些。不过,我从没得到过俱乐部的沙滩裤。

没有格伦,福特似乎迷失了方向,他还是每天去悬崖冲浪,但情况就是不一样了。他来我家院子拿冲浪板时,甚至不会看看我是否在家。在学校里,福特似乎对行使随着公牛称号而来的特权毫无兴趣,至于大熊,据说带着一脸疲倦的笑放弃了公牛的称号。福特太害羞了,竟然没有趁机交个女友,这在我看来简直脑子坏了,尤其是学年就快结束了。

*  *  *

下一波南方来的涌浪,也是目前为止最大的涌浪抵达时,我到了饭碗那里。浪破在汤格斯的伊娃海滩那一侧,过了个水道之后奔涌得更远,我站在海堤上看,的确像人们描述的那样,像是个小规模的日落海滩。并不是说我冲过这种大小的浪,但看着几个在饭碗冲浪的人,我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应付。风速轻柔,水道看起来很安全,浪很大,速度快又强劲,甚至还很有规律。浪况看起来没有炸弹的浪那么野,我趴在冲浪板上往外划去,不记得身边有任何同伴。

有那么一会儿,似乎一切进展顺利,其他冲浪者带着好奇认可了我的加入。他们的年纪都比我大得多。我抓到了两个干净的浪,每个浪的力量和速度都让我大吃一惊。我没尝试什么花哨的技巧,只是停在我的板上,谨慎地从浪壁渡到浪肩。然后划水出来,看着其他的浪——看它们窥视着这个被冲浪者称为“冲击区”(impact zone)或“能量坑”的地方——我看得出,饭碗的破浪的确很猛,惊涛拍岸,那动静是我的双耳从未听到过的。

然后,一个大的浪群来了,这是远超我能力的一个级别的浪。我想我们已经在离岸边很远的地方冲浪了,但我还是从我认为是主等浪区的地方开始往海的方向划去。显然,我错估了自己在珊瑚礁上的位置。饭碗还有我不知道的一面,现在它展现出来了——巨大的遮天蔽日的力量,似乎整片海洋都要汇集到外侧的珊瑚礁上。这样的浪群从哪来的?其他人到哪去了?他们已经消失了,好像预先得到了警告。我身量轻,手臂长,划水很快,由于紧张,我动身很早。我跪在冲浪板上,双臂使劲地划水,朝着水道的方向,试图保持呼吸的平稳与深沉。当第一波浪开始散出水花,它们还在极外头的位置,我感觉力量在消逝。方向是不是错了?我是不是早该在这些银色的死亡之山首度在远方出现时,就开始往岸边划?我是不是一直朝最不该去的地方划去,而浪实际上破在了外侧珊瑚礁?现在改变方向已经太迟了,我继续划水,嘴里尝到了反胃的酸水,慌乱让喉咙发干,呼吸急促。

我掠过有四五个波浪的浪群,它离我如此近,我从至少一个浪头的上方凌空飞过,被所有波浪的水雾浇了个透,身后几码处传来如雷般的浪击声,震得我浑身发抖。我确信如果我陷在浪里,绝对死路一条。这是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这就是让冲浪与众不同的恐惧线,在此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我觉得自己像《白鲸记》里的皮普,虽然落水后获救,却失去了心智,被大海无边的恶意和残忍摧毁了打击。我继续在汤格斯这一侧划了很远很远,绕过饭碗的珊瑚礁,头昏目眩狼狈不堪地回到了岸边。

隔周,我带着这段久久难忘的记忆回到了大陆,此时《夏威夷之声》第一季即将结束,我们突然打包搬家了。我跟朋友说,我会回来的,要写信给我。罗迪答应了,却从未写信。史蒂夫写了,丽莎也写了。丽莎进了高中,我试着接受事实:她永远不会属于我。最多是我多了个大姐姐。我回到之前在洛杉矶就读的地方上九年级,我继续冲浪,去文图拉、马里布(Malibu)甚至圣莫尼卡,反正任何我和我朋友可以找到人开车送我们去的地方。我得意地说着在夏威夷冲浪的故事,但从来没提起饭碗,反正也没人对我的故事感兴趣。

*  *  *

就在搬走一年后,我们又搬回了夏威夷。我父亲在电影《科纳海岸》(Kona Coast)里得到一份工作,主角是理查德·布恩,讲的是脾气暴躁的老白人渔夫遭波利尼西亚人算计的故事。我们没能住回到库拉马努的旧房子,而是住到了卡哈拉大道下另一个狭窄的社区,附近没有任何好冲浪点。

抵达那天,我坐公交车去找罗迪。卡路库克里一家搬走了,新租户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隔天,我让妈妈开车载我和冲浪板到钻石头路,我沿着步道前往悬崖,惊喜地看到福特在那儿冲浪,用的还是同一个淡蓝色的冲浪板。看到我,他显得很开心,话也比记忆中的他多了起来。他说,整个春天悬崖的浪况都很好。是的,卡路库克里一家搬家了,去了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

是的,部队把老格伦调到那儿了。这似乎太疯狂、太残忍了,不可能是真的。福特也这么认为,但事情已经发生。从大岛回来的格伦没有跟着搬去,而是逃跑了。但罗迪和约翰都闷闷不乐地跟着父亲和继母走了。他们住在雪地上的某个军事基地。我实在很难想象那幅画面。那么,格伦在哪里呢?福特的脸色变得很奇怪,“他在威基基,你会看到他的。”他说。

我的确看到他了,但不是马上。

威基基成为我的基地,部分是因为季节,部分是因为组织工作。夏季的浪况一路从汤格斯到阿拉莫阿那都很好,而位于卡鲁卡阿大道(Kalukaua)中心位置的独木舟浪点设有储物柜,我买了号码锁可以将冲浪板存在那里。于是,我将冲浪板锁在独木舟的户外储物柜,然后搭公交车回家,如果我的零用钱花完了,凌晨时分我就悄悄地在钻石头附近搭便车。我花了大把时间研究人潮汹涌、酒店林立的海滩外的各个浪点。

每个浪点都有当地人,我也交了些朋友。威基基是各种兜售摊贩、游客的聚集地,还充斥着犯罪活动,想想就令人兴奋。就连冲浪者似乎都掺和其中,有些人在海滩上有合法的工作,比如说用有舷外支架的独木舟带游客出海,或是在巨大的粉红色桨板上教冲浪“课”。有些人则干着见不得光的勾当,通常会涉及容易轻信人的女游客或是在旅馆打工能随时拿到房间钥匙的朋友。我在水中交的朋友大都住在一个叫“威基基丛林”贫民区。有的是白人,通常与做服务员的母亲同住;大部分是当地人,而且是那种庞大的多种族家庭。每个浪点都有冲浪高手会引得人们去研究和模仿。我到处打听格伦·卡路库克里的消息,每个人都说认识他,都说他就在附近,昨晚还看见过他,但问题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住在哪里。

终于,某天下午在独木舟浪点,我听到一声“操,比尔”,那是格伦的声音,他在我身后划水,大笑着抓住我的板沿。他看起来老了些,有点憔悴,但还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神情,还是那个格伦。他看着我的冲浪板,问:“这是什么?”

那是走浪板(nose-rider)——一种被称为“港口骗子”(Harbour Cheater)的新款式,板上有“台阶”,据说会使冲浪者站在板头上时板子更稳定。这块冲浪板是我最珍贵的财产,放学后我不知拔了多少杂草才赚到足够的钱买下它。这块板是浅黄色的,用的是染料而非颜料,这种透明的染色方式是那年的流行风格。我也喜欢上面那张低调的黑色三角形的港口商标贴纸。格伦打量着我的冲浪板时,我屏住了呼吸,最后他说“很好”,表情似乎很认真,我长出了一口气。我对自己居然感到大大的解脱有点不安。

他没有正面回答自己住在哪里,他只说住在丛林里,目前在餐厅当服务员,没去上学。他说他会带我去他工作的餐馆,偷偷塞一块照烧牛排给我。罗迪在阿拉斯加过得还好,就是冷。他们都会回来说“再见”——格伦用洋泾浜英语说这个的时候,比这首歌通常的处理方式要阴暗。他其实是在嗤笑,毫不掩饰他对军方的愤怒。

我们一起冲浪。格伦的进步极其显著,让我大吃一惊。他不再是个优秀的年轻冲浪者了,动作如往日那样流畅的他现在是个大明星了。

我从来没看过他工作的餐厅,事实上,我很少在陆上看到他。我们在独木舟、皇后(Queens)、杨树(Poplars)和三号浪点一起冲浪,他在浪上的某些动作,已经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他的速度极快,转弯转得很急,过渡时天衣无缝,尤其是从顶峰下来的时候。爬升,下落,在管浪中停留,以稳定的蹲姿高速上到浪唇。冲浪界出现了一些崭新的东西,而格伦似乎一马当先。

我怀疑走板并不是这些新东西中的一部分。我已经能娴熟地挂五趾、挂十趾,并在浪况允许的情况下,也能交叉走到板头再返回。我的体型和体重很适合走板。世界上最棒的走板者,也是我心中的英雄之一大卫·努西瓦(David Nuuhiwa),就是又高又瘦。但是,比起1967年夏天走板者用的最炫酷的特殊走浪板,我的“港口骗子”远远不及。有许多板,比如说“丑八怪”(Con Ugly)牺牲了所有其他的性能,以便人在板头达到最长的停顿时间。

尽管走板的动作飘逸灵动、很难完成、技术难度相当大,但我还是开始对它失去兴趣了。夹杂在威基基缓慢、温和、塞满带舷外支架的独木舟和游客人头攒动的软滩间,在凯撒、三号甚至独木舟浪点有较浅的珊瑚礁,特别在潮水低的时候,会形成空心浪,当浪破的时候,会产生只有上帝知道有多难的浪管。那年夏天,我开始寻找进入波浪内旋转的蓝色腹部的办法,甚至偶尔站在板上出来。每个人都在谈论“被关在里面”的感觉,但是这些冲这些浪管本身就有启示的特质。它们的出现很短,但有股深邃的神秘,令人欲罢不能。你会觉得自己在那短暂的时光里穿过了镜子,总想回去。冲浪的未来在浪管,而不是走板。

人们说格伦嗑药,很有可能。大麻、LSD等毒品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威基基,尤其是在丛林。当时,兴起了“爱之夏运动”(7),震中位置在旧金山,我们似乎从那里得到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它们为夏威夷带来了新的音乐、术语和毒品。我知道和我同龄的孩子有人吸食大麻,但我太胆小,不敢尝试。我曾和几个年轻朋友到丛林中摇摇欲坠的冲浪者小屋中参加过一两次派对,迪斯科舞厅的那种闪光灯旋转着,杰斐逊飞船(8)乐队的音乐震天响,大男孩在后头的屋子跟女孩偷尝禁果,我们偷了啤酒逃跑了。我们的经验不过如此。我想知道格伦到底住在哪里。

我的父母和凯慕奇中学似乎对我在威基基的荒唐行径一无所知,但在道奇·亚马西塔偷了我的冲浪板之后,我差点就惊动了他们。我因愤怒、恐惧、沮丧而心烦意乱。亚马西塔是独木舟的常客,是个比我大一点的街头混混,要求借用我的冲浪板几分钟,然后再也没有还回来。在威基基混得极好的一些人说服我别把大人扯进来,所以,我雇用了一个名叫西皮·西皮里阿诺的宽肩膀孩子去找道奇,把我的冲浪板拿回来。西皮是个打手,你只要出5块钱,他就会不问缘由地把你希望揍的孩子揍一顿。令我惊讶的是,他这次决定免费帮我。听说他和道奇本就有过节。不管如何,我心爱的黄色“港口骗子”迅速回到了我身边,只多了一两道浅浅的刮痕。有人说,道奇是因为吸毒太嗨了才偷走板子,并不是有意的,所以不需要为此负责。我才不信呢,我还是很生气,但后来再次见到他时,我发现自己没胆子质问他。这里可不是学校,我背后没有“酷孩”撑腰。道奇背后是一个大家庭,全是壮汉,会很开心地收拾白人小孩。他当作没看到我,我也当作没看到他。

我几乎没再见到“酷孩”成员,还困在岛上的史蒂夫说这帮人已经解散了,他说,没有人可以接替麦克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只要想到麦克就会止不住笑,他身上似乎有某种小丑般的特质。我经常打电话给丽莎,但一听到她的声音,就会又羞又窘地挂断。

我还在凯慕奇中学时,当地大游行时总是选用爱尔兰摇滚乐队“他们”(Them)的《格洛瑞亚》(Gloria)。我们都会跟着唱:“格—洛—瑞—亚,格洛—哦—哦—瑞—亚。”1967年,火奴鲁鲁电台播放的是“他们”乐队的主唱兼词曲作者范·莫里森的《棕色眼睛女孩》(Brown-Eyed Girl)。这首歌并没有大红,但歌词中有一种盖尔语诗歌的风格,在那些日子里,它让我心碎,而且急急上扬的曲调,几乎就是海岛风格。这是一首献给逝去青春的挽歌,多年来,它总让我想起格伦,它有着格伦那种转瞬即逝的和嬉笑的美好。我想象着格伦想起了丽莎,她是个棕色眼睛的女孩。我真的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他们俩都是我的偶像,我喜欢想象他们曾经很快乐地“站在阳光下笑着/躲在彩虹墙的背后”。某种程度上,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把我所有这些都放在其他人身上,把他们的故事浪漫化。而流行文化也是这样的反常之处,几十年后,《棕色眼睛女孩》被翻出来,在电梯、超市里播个不停,直到我再也受不了为止。每个乐队都唱过这首歌,乔治·W.布什当总统时,他的iPod里就有这首歌。

我的父母必须做出选择,《科纳海岸》的工作尚未结束,但新学年要开始了。那时,他们已经对夏威夷有了足够的了解,明白公立学校并非好的选择,尤其是对于我正在上的高中而言。之后数年,父亲在夏威夷还有其他临时工作,我所有的弟弟妹妹都会上火奴鲁鲁的私立学校,但这一年,我们必须赶回本土让我入学。

好像算好了似的,我的冲浪板又被偷了。我的号码锁被钢锯锯断,丢在了储物柜旁的沙滩上。显然,小偷知道我们即将离开。这次我告诉了父母,但时间紧迫,没有人有任何线索。很抱歉,道奇和西皮都不在,他们的家人也不知道他们的去向。所以我们飞回本土时,少了一件重要的行李。

父母借给我钱,让我去付新的“港口骗子”的头期款,这个板和被偷的旧板一样,都染成了黄色。放学后,我替邻居除草,一小时一美元。冲浪板加上税是135美元,我想,11月前我应该能存够这笔钱了。


(1) Koko Head,夏威夷的四大高山之一,美军二战期间在其顶上造了碉堡做监视之用。——编者

(2) Daniel Inouye,日军偷袭珍珠港时,他是夏威夷的一名高中生,帮助了遇袭受伤的平民和水手。战时,他先是因二战初期美国的排日政策不被允许参军,后在新法案的允许下加入美军并前往欧洲战场,在意大利的第442步兵团级战斗队(一个主要由第二代日裔美国人组成的独立部队)服役并升为上尉。战后,井上从政,成为美国参议院第一位及当时唯一的日裔参议员,后担任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是美国历史上国会职位最高的亚裔政治家。美国海军最新锐的一条驱逐舰被命名为“丹尼尔·井上号”,这是美军首次以日裔命名军舰,该舰2019年6月下水。——编者

(3) 这家最著名的是埃迪·艾考(Eddie Aikau),是夏威夷一位出色的冲浪运动员,也是一名救生员,1978年被选中加入夏威夷和塔希提岛之间的文化探险队,在30天、2500英里的航程中,双壳独木舟发生漏水,并在莫洛凯岛以南约12英里处倾覆。为帮助船员,他凭借冲浪板前往拉奈岛。船员最终被美国海岸警卫队救出,但是他再也没能出现。——编者

(4) sacrament of confirmation,亦称“坚信礼”、“坚振礼”,天主教和东正教“圣事”的一种。入教者在领受过洗礼一定阶段后,再接受主教所行按手礼和敷油礼,以坚定信仰,振奋人心。——编者

(5) bodysurfer,指不用冲浪板而将胸腹贴于水面,在较浅的海面以游泳的方式随波浪起伏而推进。——编者

(6) 鸟身女妖,是古希腊和罗马神话中的怪物;也形容恶毒凶残的女子。——编者

(7) Summer of Love,这一年夏天约10万嬉皮士聚集在此,后来被称为“嬉皮士革命”,但更多是称为“爱之夏”。那是一场代表着嬉皮士文化巅峰的盛会,也是一次关于自由、理想和解放的实践。——编者

(8) Jefferson Airplane,在1960年代中期,LSD等致幻剂在加州是合法的,在旧金山湾区,许多民谣、爵士和蓝调的音乐人聚在一起,在LSD的影响下成立了乐团,1965年正式组建的杰斐逊飞船就是其中之一,它也是湾区第一支在国际舞台上获得成功的乐队。——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