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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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法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实际上是两种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研究方法。

所谓实证分析,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描述事物,确认事实本身,说明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或者究竟是什么样的。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对客观存在物的验证,即所谓“实证”来概括和说明已有的结论是否正确。将实证分析法运用于公共经济学,就是通过对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实际情况的分析与描述,讲清楚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实际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它对经济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将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讲清楚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职责、政府收入和政府支出究竟如何划分,这种划分对经济、社会以及政府本身产生了什么影响;讲清楚有关公共经济政策是怎样发挥作用的以及作用的结果怎样等。

所谓规范分析,是指经过一定的价值判断提出某些标准并作为分析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解决“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进行分析之前,先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确定相应的准则,再依据这些准则来分析判断研究对象目前所处的状态是否符合这些准则,如果不符合,其偏离的程度如何,应当如何调整等。将规范分析法运用于公共经济学,就是要根据一系列的准则来分析和判断现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是否与既定准则相符合,如果不符合应当如何调整。

举例来说,“春运”期间车票紧张,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有人认为是政府限价所致,因为限价使车票需求量上升,导致车票紧张;也有人认为,车票紧张是由乘客缺少需求弹性引起的,与限价无关。这些表述方法属于实证分析方法。众所周知,“春运”期间政府总是对铁路和公路票价实行限制。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实行限价;有人认为政府不应该实行限价,而应该让交通运输市场自行调节。这些诸如“应该”和“不应该”的表述方法都属于规范分析法。

公共经济学的研究既离不开实证分析法,也离不开规范分析法。在公共经济学研究中,一方面,在运用规范分析法研究某些问题时,常常需要运用实证分析法论证研究对象与给定规制之间的符合程度;另一方面,在运用实证分析法研究某些政府活动问题时,常常需要运用某些既定准则来验证分析结果。另外,某些规范分析准则实际上也是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运用实证分析法概括和总结出来的。公共经济学以效率、公平、稳定为目标,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实证分析要计算政策带来的均衡状态的变化,规范分析要评价政策福利方面的效果。通过实证分析,可能揭示公共经济学中最基本的效率、公平,福利的增加与损失等的范畴与原理。规范分析则可以给予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定位等问题以合理的解释与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