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阿娴
钟楚虹笑着看了一眼王莫尊,转头对着鬼佬老板说道:
“当然是王莫尊的唱片,他现在好像很火嘛,就连老板你也听他的歌嘛。”
“王莫尊?哦,对了,这是Mr王的全名。”
“该死,我可是他的‘Fans’(粉丝),怎么能记不清他的名字,只是他这名字实在有些难记,王…莫…尊……好吧,我还是更喜欢叫他Mr王。”
鬼佬老板转过身在柜台下拿出两张《王莫尊·二》。
“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就是这首《take me to your heart》。”
“唱得很有纯正英伦味,特别是里面的情绪很到味,香江这边能唱好英文歌几乎没有,他似乎是个特例。”
“当然,另一个国语版的《吻别》也很不错。”
“对了,还有那首《偏偏喜欢你》也很棒。”
“两张专辑唱片对吧,承惠144港币。”
钟楚虹故意发问:“144港币?也就是72元一张喽?我听说大多数正版专辑有十几二十首歌的最多也就98元,王莫尊这专辑里才6首歌,卖72港币能卖的好吗?”
“卖的很棒,Mr王的唱片卖的很快,我这里上周进货500张,现在这里只剩下最后两张了。”
“照我的估计,Mr王这张唱片这么优秀,首首都是精品,最少也能卖到35万张,特别是最后一首《take me to your heart》即使是放在英伦发布单曲也有可能一炮而红哦,哦,可惜这里是香江,离英伦太远了。”
鬼佬老板一边说话,一边拿出两个小号专门承放专辑唱片的包装纸袋递了过来。
付钱当然是王莫尊来付,钟楚虹欣然接受。
这是他的专辑唱片,由他买来送给她,这是再合适不过的礼物。
钟楚虹一只手接过装着专辑唱片的小号包装袋,听着鬼佬老板话里的赞誉,特别是那一句‘放在我们英伦发布单曲也有可能一炮而红’时,更是一双美眸炯炯有神,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另一只手自然而然的挽着他的手臂。
王莫尊身体微怔,扭头看着她笑了笑,两人伴身走出了音像店。
这女人,终于让她主动了,也是不容易。
没办法,堂堂魔尊面对女人可不会自己主动。
夜色下,主动挽着他手臂的钟楚虹,脸色又开始发红了。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鬼佬笑着点了点头,他想起年轻时的他也是这样风流绅士,经常被漂亮美丽的女士主动上前挽手臂。
两人刚走出来,一个急匆匆的身影小跑着走了进来。
“大卫,大卫,我要一张王莫尊的专辑唱片。”
一个17岁的少女风风火火的冲到柜台前,气喘吁吁的拿出一堆细碎钞票有纸币也有硬币,显然是刚刚东拼西凑的零花钱。
大卫,正是鬼佬老板的名字,此时大卫老板嘻笑的看着少女说道:
“哦,亲爱的阿娴,很抱歉你来迟了,最后两张《王莫尊·二》已经卖出去了。”
“该死!大卫,你这个不讲信用的鬼佬,你说过要给我留一张的!”
“NO,NO,NO,亲爱的阿娴,那个前提是你要在我这里留下定金达成契约才行,我们英伦人最讲究契约精神,可是你没留下定金不是吗?你没有留下定金,我没有义务给你留。”大卫笑着道。
“不过你不用着急,我已经向宝俪金那边再进货800张,下周二就能到,只要你愿意留下20港币定金,我这一次肯定给你留唱片。”
“下周二?不行,我这周末闺蜜聚会,说好了在我家一起听歌的。”
大卫耸了耸肩膀。
“那就抱歉了,我无能为力,你去别的店看看吧。”
名叫阿娴的少女灵动的眼眸微转,转头指着门外不远处的王莫尊和钟楚虹。
“最后两张唱片你是不是卖给那两个了?”
“哦,是的,也许你可以去求下试试,不过你最好不要求那位美丽的女士,那位似乎是Mr王的粉丝,听我说Mr王的事情时眼睛都在发亮,或许你去求一求另一位先生要好说话一点。”
“OK,多谢啦,大卫。”
阿娴麻利的把柜头上的钱抓进兜里,急急忙忙的又冲了出去。
大卫鬼佬笑着看着阿娴风风火火的背影,想起了他在英伦老家读书的女儿露易斯,也是这样的活泼,喜欢歌星,唯一让他不高兴的是女儿喜欢的朋克摇滚歌星。
“喂,喂……”
阿娴疯跑着紧赶慢赶终于追上了两人。
她看了一眼大卫口中的美人,心里哇哦一声,难怪连大卫那个鬼佬都说是美女,看这红润的美艳脸蛋,她见了都想扑上去啃两口。
随后她再看向王莫尊,此时路边的灯光下,王莫尊的容颜仿佛被打出了一层光,英俊,柔和,而又充满神秘魅力。
“你,你,你是王莫尊?!我没有看错吧?”
“啊啊啊!我看过你的电影《最佳拍档》。”
“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啊,真的是你啊!”
“你的《大海》还有《偏偏喜欢你》我都好中意的啊。”
王莫尊微笑道:“是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着眼前的少女,他眉头微跳了下,居然感觉有些眼熟,但很奇怪印象里香江女明星里没有这号人物,但是他偏偏又感觉有点眼熟。
“我,我叫阿娴,陈慧贤(故意打错),是你的粉丝。”
听到这名字,王莫尊心头闪现出眼前少女未来长大成熟后的靓丽身影。
陈慧贤,另一个时空里与梅妍芳发生千夕之争,昙花一现争奇斗艳一时的女歌手。
一个极具‘个性’‘脾气’,出身书香世家的高傲女歌手!
“那个,我能叫你莫尊哥吗?”
“当然可以,是我的粉丝的话,都可以这么叫我。”
“那太好了,莫尊哥,我本来是想来音像店买你的新专辑的,可是刚才那个鬼佬老板说最后两张被人买走了,所以我才追上来你们,那个……莫尊哥,能不能给我一张你的签名专辑啊。”
“这当然没问题。”王莫尊微笑着说。
看着眼前的少女陈慧贤,她的眼睛有着迷离美,雌兔眼迷离的迷离,她迷离的眸中带笑,看着王莫尊的目光中有着憧憬,娇红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红晕,像一个未开花的花苞儿。
又一个小美人儿,相比身旁的钟楚虹,她要稚嫩的多,但也别具一格清新的芬芳。
不可否认,相比更美丽的女神女明星,他更喜欢有才华有个性的女歌手身上的独特魅力。
陈慧贤正是这样一个有才华还有‘个性’的女歌手。
说走就走,说退出歌坛去留学就真的退出歌坛去留学。
面对千夕之争(千千阙歌与夕阳之歌竞争奖项名次)最后不公正的结果,她干脆,直接的掀桌子,退出歌坛,出国留学,扬长而去,搞得当时算的上香江娱乐圈一姐的梅妍芳也灰头土脸许久,最后也半隐退歌坛宣布不再参与歌坛奖项竞选。
王莫尊抬起手伸进上衣口袋时时准备着的签字笔,另一只手从小包装纸袋里拿出《王莫尊·二》,行云流水,龙飞凤舞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
送给青春美丽,可爱活泼的阿娴妹妹——王莫尊。
“诺,送给你喽,阿娴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