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神诡大汉加点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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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序列提升(上)

三春楼是临沅县最大,也是唯一的一座客栈。

刘拙在住进客栈后,很快就驱使血蜱摸清了,这是一栋沿街而立、前街后巷的两层木楼。

一楼卖饭,二楼住人,后院是厨房、茅厕和马厩,结构极其简单,他如今就住在二楼的一间上房里。

说是上房,其实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不过一桌一床一窗,床上的被褥看着还算干净,总体而言只是勉强比普通人住的大通铺好一点而已。

虽然简陋了点,但刘拙也没什么不满的,这儿的环境已经比他之前连住三个月的马厩要好上太多了。

他习惯性的不脱衣服,直接合身躺在了床上,强打起精神看向属性栏上的信息。

“别的事可以先放一放,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把蛞蝓之劫后获得的十二点劫运用掉。

白天血蜱饲主从Lv1升到Lv2花了5点劫运,不知道升到Lv3需要消耗多少呢?”

自从昨晚血脉觉醒后,在不到一天的使用中,刘拙对虱鬼血脉的五条鬼术序列已经有了一个基本了解。

其中血蜱饲主属于召唤类鬼术序列,主要能力全集中在制造、控制、强化血蜱这种召唤物上。

吮血诅咒是咒术类鬼术序列,在等级不断提升中,能获得各式各样的鲜血诅咒。

鲜血瞳术可归属于精神类鬼术序列,这一系能力极善于操控有情生灵的心智与灵魂。

血祀咒印则是符咒类鬼术序列,通过铭刻不同的鲜血符箓,能实现花样繁多的超凡效果。

最后的血种之躯就是血肉类鬼术了,以本序列鬼术[溶血]能消化吸收不同物种鲜血而不排异,[血爪]能改变自己的指甲为例,全都是在身体上产生的某种异变。

与精、气、神的下属分支属性必需齐头并进不同。

鬼术的提升并不要求非让自己变成一个全能多边形战士,极限加点才是更快提高战斗力的选择。

对于劫运的消耗,刘拙早就做好了决定,在打开属性栏之后,意念直接点在了血蜱饲主Lv2后面的↑上。

刹那间。

熟悉的坠落感,和鲜红的幻象接踵而来。

与血脉觉醒时有所区别的是,这次他没能再看到那些宫殿、蝙蝠、巨蚊、蠕虫等事物。

映入眼帘的,只有无边无际的血海,和海面上铺天盖地飞腾着的狰狞蜱虫。

轰——

一道浓郁的血浪打来,将刘拙轻松吞没。

渺小的身体在海水中无力挣扎,窒息的憋闷让他感到绝望,在慌乱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趁机钻进了他的嘴巴。

那东西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滚烫的热流被身体慢慢吸收。

在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的恍惚中,刘拙隐约看到了一颗倒生的血色大树。

大树的最高处是一切的原点,有五条粗状的分支从原点上长出,蜿蜒着向下生长成五根长短不一的枝岔。

在枝岔血色的树叶掩映间,能依稀看到上面结着一枚枚果子,其中有两根枝岔结了两个,有三根只结了一个。

而在某根最长的枝岔上,正有第三枚果子在孕育。

“这棵倒生树是我的血脉谱系。”

刘拙混沌的心灵中升起了这样的明悟,然后在下一个瞬间,他就直接脱离了这个幻象。

睁开血色的双眸。

刘拙入眼处,头顶是一块布满了虫眼的斑驳天花板,身下是一张勉强能容纳他高大身材的短小床板。

这个狭小的室内,空气中充斥着一股螨虫被晒死后的独特味道。

透过窗户照进室内的昏黄之色,昭示着时间已经来到了傍晚。

“鬼术晋升可用不了这么久,我这是还小睡了一会儿吧。

房间里的血蜱没有被惊动,看来中途没人来打扰过我。”

刘拙从小床上起身,将藏在房间角落里的十几只血蜱召唤出来,开始让它们爬上自己的手背吸食血液。

看着血蜱的肚子越吸越大,背上的花纹越来越闪亮,刘拙知道,这是[血蜱饲主]每一次等级提升必经的一个过程。

只有经过自己鲜血的重新滋养,它们才能蜕变到更高的等级。

趁着血蜱吸血的间隙,他打开属性栏,发现上面的信息果然已经更新。

【姓名】:刘拙

【劫运】:5点

【鬼道法】:[虱鬼血脉],一阶

血蜱饲主,Lv3↑,鬼术:视听,血爆,血寄

[血寄]:一种寄生类鬼术,血蜱可钻进生物颅脑,寄生在脑干区域,通过八条足部操控被寄生生物的身体,达到一种操控血肉傀儡的效果。

(由于血蜱灵智低下,被寄生者会拥有智力降低、动作僵硬死板等缺陷。)

“新的能力还算不错,将血蜱寄生到动物或者人身上,可以玩的花活就变多了。

而且随着序列等级的提升,之前本序列的能力也都获得了一些增益。

首先就是血蜱的数量,三级的[血蜱饲主],我能控制的数量极限已经达到了三百只。”

刘拙有点轻微的强迫症,一想到空缺的宠物份额还没有补满,他就感觉很没有安全感,全身刺挠。

所以他立马就坐不住了,直接起身推开房间的窗户,看向客栈后院。

这院子不大,光是连接着后门的马厩就占了一半空间,马厩里只有两头驴子在吃着草料。

笃,笃,笃。

随着他手指在窗沿上轻轻敲击,立即有血色的波纹在指尖扩散开来,由浓转淡消融在空气中,化作无形的波浪扫过那两头驴子。

在刘拙的召唤下,一只只米粒大小的蜱虫从驴子的毛发中跳出,在地上聚集成一滩,像一条会移动的灰色毯子一样,向客栈二楼涌来。

蜱虫们先是爬过木质的楼板,然后爬进他的裤筒,最后咬破他的皮肤,开始贪婪的饱食鲜血。

在吸血过程中,蜱虫的肚子纷纷亮起了浓郁的血光,导致他全身上下,像是挂上了一丛鲜红的肉瘤。

自从血脉觉醒之后,刘拙便能清晰感知到自己的血液总量,知晓体内的鲜血总体积在5升左右。

在这波转变中,他又察觉到每一只蜱虫都需要耗费五毫升血液才能蜕变为血蜱,而三百只加起来就是1.5升的巨大消耗。

于是,在血蜱透射出的满身鲜红之中,他的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