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网络社会的深刻变迁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网络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虽然难以对网络社会的深刻变化做出全面描述,但就其最突出的几个方面做出理论概括还是可以做到的,并且也是十分必要的。在对中国网络社会深刻变革进行讨论之前,有一点需要说明,即我们所论述的网络社会,不仅指线上的赛博社会,而且还包括线下的网络化社会。笔者曾对网络社会的构成关系或空间关系做了如下分析(见图0-1)[1]:
图0-1 网络社会的空间关系
图0-1中虚线椭圆形表示网络空间或网络社会,实线长方形表示地方空间或在场社会。网络社会与在场社会是交叉关系。网络社会或网络空间分为线上和线下两层,线上的网络空间处于在场社会之外,是缺场社会;线下的网络社会处于在场社会之中,实质上是在场社会的网络化。在网络化的迅速发展中,在场社会的大部分空间被网络化了,但还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与互联网没有发生联系,他们的活动范围还停留在线下的未网络化的地方空间或在场空间之中。[2]
由上图可知,笔者所论网络社会并非仅指线上的赛博社会,还包括一部分线下的地方空间,也可以称之为线下的在场社会或地方社会。进一步说,本书在网络社会学视角中所理解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是在计算机、互联网(Internetwork)和移动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由广大网民热烈参与并且已经引起现实生活发生深刻变迁的具有崭新结构的新社会,是网上的赛博社会(cyber society)与网下的现实社会的统一,这是本书不同于信息学科研究网络社会的基本视角。在这个视角中,本书所提出的网络社会的结构变迁与演化趋势的研究,不局限于对网民“线上活动”的观察思考,而是在“网上与网下”“缺场与在场”或“虚拟与现实”的紧密联系中开展对网络社会的研究。
基于我们对网络社会的界定,结合上述关于中国网络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述,可以发现,中国网络社会最明显的变化是空间扩展,即扩展出一个线上的网络空间。线上的网络空间即赛博空间,一度被称为虚拟空间,甚至至今仍然有人认为它是一个虚拟空间。事实上,今天再把线上的网络空间看成虚拟空间,已经远远落后于网络社会的发展。可以说,在互联网刚刚起步时,把线上的网络空间看成是虚拟空间还有一定的合理性。譬如,在Web 1.0阶段,网民在BBS中的信息交流大部分都是匿名的,一些网民在隐匿了实际身份的前提下,可以虚构情节、事实、身份或名义进行交流,BBS中出现一些与事实不符的网络现象,人们将之称为虚拟空间或虚拟社会,这是可以理解的。
后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民通过博客、微博和微信对现实生活的参与度越来越高,网络社会的现实性不断增强。特别是自2015 年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实行实名制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网络空间的虚拟成分大幅降低,再把网络空间看成虚拟空间或虚拟社会已经不符合事实了。当然,这不意味否认了线上空间和线下空间的区别。线上空间不具备实体性和在场性,它是人们利用智能手机或计算机在互联网中开展信息交流而展开的空间,因此可以称之为信息空间。并且,线上空间是人的身体不在其中、面目不完全呈现出来的空间,是超越了地理边界的缺场空间,是一个在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前的传统社会不存在的崭新空间。因此,线上网络空间的生成,不仅是社会空间在展开范围上的扩展,而且也是社会空间在存在方式上的分化。
然而,无论线上空间与线下空间有何不同,线上空间都同线下空间保持着不可分离的联系。线上网络空间的缺场交流,是存在于各种社会场所的人们开展的社会交往。马克思、齐美尔和哈贝马斯等人都论述过,交往是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展开的基本形式。传统社会的交往,都是在特定地理范围或某个实地场所中开展的交往,而网络空间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超越地理边界和具体场所的交往空间和交往途径,这意味着面对面的传统社会交往形式发生了变化。这种缺场的社会交往大规模地发生,说明社会生活的展开形式已经发生了转变。虽然家庭和大部分组织、机构及企业等还存在于地方空间之中,但当缺场交往已经普遍展开时,就不能仅从这些实体形式来观察人和社会的存在了。
虽然网络空间流动于线上,但它却为人类构建了一种崭新的经验基础——传递经验。吉登斯根据电视和传真等媒体对影像或信息的传递作用而引起人们的经验感受,提出了“传递经验”概念,具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在互联网和智能通信等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传递经验的传递速度、影响广度、作用深度和存在地位,都已经今非昔比。中国网民每周在网上活动的平均时间达到27.7小时[3],通过十分活跃的网上活动,网民们接收了大量信息,这些信息不断地刺激和更新着他们的感受与体验。经验是身体的经历过程和心理的体验过程的统一。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虽然没有身体经历,但有异常丰富的心理体验。并且,网上的信息绝大部分都是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网民可以不断把经由这些信息而形成的心理体验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进而转化为一种经传递而成的经验。
在近几年发生的一些网络群体事件中,还能看到不仅网民个人在网络中接受信息刺激而形成传递经验,更重要的是网络信息在群体乃至社会中迅速广泛传播,能形成范围更广、作用更大的传递经验。在温州动车事故、郭美美网上炫富、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在血腥肇事现场满面微笑引起网民愤怒等网络群体事件中,都可以发现传递经验已经成为网络化条件下人们做出判断、采取行动的重要基础。并且,因为网络信息传递的无边界性,其引起的传递经验还能在不同阶层、群体乃至一个区域甚至全国范围中形成迅速的传递效应。2012年遍及全国的民间“保钓运动”,就是建立在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各界广泛动员的传递经验之上的。
在传统学术研究中,同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相比,经验一向被看成是相对稳定的,因为传统学术面对的经验都发生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局部空间之中,这种地方性的局部经验受到了各种物质条件的制约,因此其生成与存在常常呈现出相对稳定性。而通过互联网的流动空间形成的传递经验,因其传播的便捷性、快速性和无边界性,具备了灵活多变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来自四面八方的海量信息的刺激下,传递经验的生成与运行很难预测和控制,往往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期的后果。因此,以传递经验为基础的网络群体事件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进一步说,不仅在网络群体事件中呈现了不确定的风险性,就网络社会的运行过程而言,都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并因而具有较大的风险性。网络社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在同工业社会进行比较时,其产生的原因和呈现的状态可以看得更清楚。工业社会是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而机器、厂房、流水线、生产工艺、操作程序、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等,都必须以固定、规范、明确、统一、标准、整齐和严格等确定性为前提,否则机器生产就无法运行。因此,工业社会就其存在基础和运行根据而言,一定要追求确定性,保持确定性。但网络社会却大不相同,网络社会的主要内容是信息流动,而信息的本质是更新,只有不断更新,信息才能保持自己的活力与价值。如果信息不更新,它就质变为噪声,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变成令人厌烦的干扰。正是在这个根本的意义上,网络社会一定是一个快速变化、不断创新的社会,从工业社会的眼光看,它就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
网络空间引起社会的深刻变迁,还表现在它导致了一种新社会权力的诞生和社会权力结构的改变。因为线上空间中运行的是信息、观念或知识,而人们在线下空间的社会活动,一定是在信息、观念或知识的引导下进行的,人们在线上网络空间中接受、沟通或传递的信息、观念和知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甚或支配他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线上网络空间中有一种不可低估的信息权力。这种在网络交流中接受和生成的信息权力,不仅是支配个体行为的力量,而且在快捷而广泛的网络交流中,这种信息权力可以汇集为巨大的舆论权力、话语权力,成为社会动员乃至群体事件中的社会权力。
注释
[1]刘少杰.从城市时空论到网络时空论——当代西方社会学时空理论的演进与扩展.南国学术,2017(6).
[2]同[1].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08-20)[2018-12-3].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808/t201808 20_704 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