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天上午维洛克先生出门去了,名义上由小舅子看店。店里生意向来清淡,白天里更是门可罗雀,所以问题不大。维洛克其实不大在乎他这家做做样子的店铺,何况妻子会盯着小舅子。
这是间肮脏老旧的砖房,店面窄小,屋子本身也不大。伦敦大规模改建前,到处可见这种房子。店铺方方正正,前窗镶着几片小玻璃。白天店门紧闭,入夜后会拉开一道缝,谨慎中带点鬼祟。橱窗里陈列的商品如下:几张歌舞女郎清凉照;包装看起来像专利成药的不知名商品;糊上封口的黄色薄纸袋,上面标有“2”与“6”粗黑字体;几本法国旧漫画挂在绳子上,像在晾干;一个灰扑扑的蓝色瓷碗、一只黑木盒、几瓶不掉色墨水和橡皮图章;几本看似不可告人的书籍;一些明显年代久远、印刷品质低劣的小报,上面印着诸如《火炬》和《鸣锣》之类的煽动性刊名。窗子里那两盏煤气灯总是调得很暗,可能是为了省煤气,或者体贴顾客。
上门的顾客有些年纪很轻,这些人会先在窗外流连徘徊,再一溜烟钻进店里。还有一些则是有点年纪的男人,一般看来都不是有钱人。有些成年男人会把外套衣领拉高,遮住上唇的髭须,下半身的裤脚多半沾了泥。他们的长裤挺破旧,质料也不算高档,可想而知,两条裤管里的腿脚只怕也乏善可陈。他们两手深深插在外套口袋里,侧身闪进店里,仿佛担心触动铃铛。铃铛以弯曲的钢丝悬在门上,闪躲不易。虽说已经裂得无可救药,可是,每到夜晚,只需轻轻碰触,就会在顾客背后放肆无礼地大鸣大放。
内厅的维洛克听见当啷声,会匆匆地从上了漆的柜台后方那扇布满灰尘的玻璃门走出来。他的眼皮天生厚重下垂,仿佛已经和衣躺在床上发懒一整天。换作是别人,一定会觉得这样的外表对生意没好处,毕竟店铺经营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店主是不是有足够的个人魅力与亲切感。可是维洛克很清楚这家店的本质,不会为自己的外表美观与否伤神。他把一些明显漫天开价的商品卖给来客,目光坚定,神态傲慢,像要吓阻某种恶意威胁。他卖的东西可能是看起来空无一物的小纸盒,或封得妥妥帖帖的黄色薄纸袋,或书名颇有看头的破旧平装书。偶尔会有个菜鸟客人买走发黄褪色的歌舞女郎照片,好像照片里的人儿依然生气勃勃、青春洋溢似的。
有时候当啷声唤来的是维洛克太太。她相当年轻,胸围丰满、臀部浑圆,身上的马甲勒得死紧。她把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眼神像她丈夫一般坚定,站在堡垒似的柜台内侧,有种高深莫测的满不在乎。年纪较轻的男人发现交易对象是个女人,会突然手足无措,憋着一肚子气说他要买瓶墨水。市价6便士的墨水在这里要价1先令6便士。等他走到店外,就偷偷把墨水扔进水沟。
夜间访客通常把衣领高高竖起、帽檐低低下压,熟门熟路地跟温妮点点头,简单问候一声,掀起柜台末端的挡板走进客厅。客厅衔接走道和陡峭的楼梯,店铺是这栋屋子唯一的出入口。维洛克在这房子里销售暧昧商品、执行保护社会的任务,也扮演顾家好男人。他非常享受居家生活,说他是个好男人一点也不为过。他不需要向外追求心灵、精神或肉体层面的满足,只要待在家里,有妻子的体贴照料、岳母的恭敬尊重,他就觉得身心安泰。
他岳母身材矮胖,大大的脸庞肤色偏褐,说起话来总是咻咻喘气。她的黑色假发上戴着顶白帽子,双腿肿胀,行动不便。她自称有法国血统,也许真是如此。她丈夫生前是个平凡无奇的酒铺老板,丈夫过世后,她在沃克斯豪尔桥路附近的某处广场当起女房东,把附带家具的房间出租给男房客。那个广场有过繁华岁月,至今还属于豪宅林立的贝尔格莱维亚区。地点的优势有利于公寓招租,只是,房客未必来自上流社会。尽管如此,她女儿温妮仍旧帮忙打点里外。老太太自吹自擂的法国血统在温妮身上也有迹可循,清楚显现在她那头极为整齐有型的柔亮秀发。温妮的魅力不只如此,她韶华正盛、身材丰满、脸蛋清透水亮,还有一股让人摸不透的含蓄。她的矜持不至于吓得房客不敢跟她说话,往往房客聊得口沫横飞,她则是冷静中不失亲切。维洛克肯定也是这样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维洛克经常会租个房间住上一段时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通常从欧洲大陆过来,就像流行感冒一样,差别在于,他来的时候报纸不会大肆宣扬。每次来访,作息无比规律:在床上吃早餐,而后舒舒服服地窝到日正当中,甚至更晚。只要一出门,他就好像迷了路,找不回他在贝尔格莱维亚这个临时住处。他总是晚出早归——凌晨三四点的大清早回来,十点钟起床时,会疲倦却不失礼节地跟送早餐来的温妮说说笑。他的嗓音沙哑,像是激动地连续说了几小时话;浮肿眼皮底下那双凸眼深情款款地乜斜着,床单直拉到下巴,滑顺的深色八字胡底下那两片厚唇说得出各种甜言蜜语。
温妮的妈妈觉得维洛克是个挺有教养的绅士。这位老太太以她多年来出入各式“生意场所”的经验,认定那些光顾高级酒吧的男客才是理想的绅士典范。维洛克几乎达到了这种标准:说真的,他就是那样的绅士。
“妈,我们当然会接收你那些家具。”温妮这么说。
出租公寓即将吹起熄灯号。好像没有经营下去的必要,因为维洛克忙不过来,也干扰到他的另一门生意,他倒是没说那是什么生意。跟温妮订婚后,他不辞劳苦地赶在中午前起床,下楼到早餐室讨行动不便的未来岳母欢心。他会摸摸猫、拨拨炉火,吃顿午餐。他离开这个稍嫌窒闷的舒适环境时明显依依不舍,却仍然在外面逗留到三更半夜。他也没像所有风度翩翩的绅士一样,带女伴上戏院看戏。他晚上没空。他曾经告诉温妮,他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涉及政治,提醒她要善待他那些政治界的朋友。温妮用她不可捉摸的眼神直盯着他说,她当然会。
温妮的妈妈不知道女婿跟女儿说了多少工作上的事。小两口结婚后把她连同家具一起带过去,她没想到女婿的店竟然如此不堪。从贝尔格莱维亚广场搬到索霍区这处窄巷,她的腿疾恶化,肿得不成样。不过,她从此不必再为家计发愁。女婿善良的天性带给她无比的安全感,女儿的未来显然有了着落,就连儿子史蒂维都不需要她操心。她不得不承认儿子是个沉重包袱,可怜的史蒂维。但她知道温妮一心疼爱这个弟弟,也知道女婿生性宽容大方,所以那可怜的孩子总算在这个险恶世界找到了安稳靠山。女儿女婿膝下无子,她内心深处也许不算太遗憾。女婿好像也一点都不在意,温妮可以把母爱发挥在弟弟身上,对可怜的史蒂维而言,这或许不是什么坏事。
毕竟史蒂维这孩子的事挺棘手。他心志脆弱,长相是挺帅气,只可惜下唇总是茫然地往下掉。史蒂维的下唇虽然老是不讨喜地张着,也总算在我们英明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学会了读书写字。无奈他连跑腿小弟的差事都做不来。他会忘记要传递的口信;执行任务时很容易受流浪猫狗吸引,偏离正途,钻进窄小巷弄,误闯花街柳巷;偶尔街头上演某种闹剧,他会看得目瞪口呆,耽误老板交代的正事;有时跑在街上的马突然倒地不起,那种痛苦激烈的画面会吓得人群中的他惊声尖叫,惹恼四周津津有味欣赏奇观的群众。等认真执勤的好心警探带他离开现场,可怜的史蒂维已经忘记家里的地址,至少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如果别人问话的口气太严厉,他会结巴得几乎喘不过气。他脑筋转不过来时,就死命地眯眼。幸亏他从没发过急症,这点倒是足堪安慰。小时候,爸爸如果不耐烦对他发脾气,他会跑到姐姐温妮的短裙后面躲起来。
然而,史蒂维也会做出类似恶作剧的鲁莽行为。14岁时,他爸爸有个朋友代理国外保鲜乳,让他进公司当个打杂小弟。某个起雾的午后,他趁主管外出,在公司楼梯间施放烟火,一口气连续引燃凶猛的火箭炮、暴怒的轮转焰火和震天响的爆竹,险些引发不堪设想的灾难。整栋建筑陷入恐慌,职员们眼神狂乱、咳声连连,在烟雾弥漫的走道上窜逃。一些上了年纪的生意人和他们原本戴在头上的丝帽分道扬镳,各自滚下楼梯。史蒂维做这件事好像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乐子,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有这神来一笔。等到事过境迁,温妮才从他嘴里打听出一点模糊难解的蛛丝马迹。原来那栋大楼里另外两个打杂小弟跟他说了些不公不义或阶级压迫的故事,听得他义愤填膺,才做出那件荒唐事。当然,他爸爸的朋友担心危及自己的生意,立刻将他辞退。经过那次不平则鸣的辉煌事迹,史蒂维就在公寓地下室厨房帮妈妈洗碗碟,也为租客擦靴子。房客偶尔会给他1先令小费,其中又以维洛克最慷慨大方,但这样的工作显然没有前途。总的来说,无论收入或前景,都不如人意。因此,温妮宣布跟维洛克订婚时,她母亲叹了一口气,视线瞄向厨房洗碗槽,纳闷儿着可怜的史蒂维该何去何从。
维洛克显然有意把史蒂维连同岳母和家具一并接收。那些家具是岳母的全部家当,维洛克以他宽厚仁慈的心照单全收,适宜地摆放在整栋房子里。温妮妈妈的行动范围却局限在二楼后侧那两个房间,不走运的史蒂维就住其中的一间。到这时,他小小的下巴已经冒出细软胡须,像一层金黄薄雾,模糊了他下巴的鲜明轮廓。他对姐姐怀着一股死忠的敬爱与服从,帮姐姐做各种家务事。姐夫觉得史蒂维有点事做也好。空闲时史蒂维会拿着铅笔和圆规,在纸上没完没了地画圆圈。他勠力以赴地做这个消遣,手肘摊开搁在餐桌上,几乎整个人趴在上面。他姐姐温妮就在店铺后侧的客厅,时不时隔着敞开的门投来关爱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