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你最喜欢
多年来,被问过无数次这样的问题。他们的完整句子是:“你去了美国那么多地方,哪里你最喜欢?”接下来的五分钟或一个钟头,往往天南地北聊得很愉快,但最后就是没把这个问题回答出来。
最简短的问题,看来最难得到简短的答案。
十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依然希望把这问题给答出来。
现在回想,多半问这话的人心中其实也略有定见,他隐约期待你说出一个地名,如纽约、西雅图、迈阿密或圣塔菲(Santa Fe)之类意象鲜明之地,再将你喜欢的理由略作描述,他听取后自在心中斟酌,或同意或辩论,那么这个问题便算答过了。
只是这么多次下来,我没有一次符合他们的期待。
像有一类人,很迷恋纽约,并也住进了纽约,他们常常等着人家问他:“你最喜欢哪里?”以便即刻回答:“纽约!”接着说出一堆纽约优趣之理由。这类人,便是最适合被问这个问题之人。老实说,我很羡慕他们,也很赞美他们,乃他们才有热情,我则太是犹豫。
他们讲的纽约之好,我多半也认同;我心中想的纽约之不好,他们必然也知悉;只是他们毅然选择纽约,我则还在穿梭空望。
天下之大,有人一生只专注一事将之做好,有人东摸摸西摸摸一事无成将之晃过。
我也会有热情,像香港这样拘窄小隅我曾经告诉自己我能常年住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迢迢开车开到新奥尔良,竟然停下不动想租房长住南方。只是这样的热情都没持续太久。
我不那么爱纽约,是因它太多概念;无止境的高楼墙面,墙内是什么不知道。太多的重复;有一家百货公司,又有一家;有一出戏,接着又有一出,之后再有一出。重复的人,重复的景,重复的东西,于是它看起来很大,但不知怎么,人消受起来总觉得很小。倘若人在纽约一辈子,会显得这一辈子很短。
会喜欢纽约的人,许多是在未去之前便已憧憬纽约的气势建筑、充满活力的多样化职业及游乐、多元化的民族、文化的荟萃……这个那个,及抵那里,果然如他所期,于是他便喜欢上了。
我颇有一些朋友,学建筑的,学电影的,学设计的,学画的,爱买衣饰的,爱接触人群的,自诩有品位讲究美感的等,是属于这么地喜欢上纽约之人。
而我在去纽约之前,也是兴味盎然,只是还不算酝酿了很浓的憧憬;到了以后,我发现做得最多的是走看,一条街接一条街地走,一幢楼接一幢楼地看;进很多便宜酒馆听小型演唱,在很多空无一人的半夜地铁站等四五十分钟的地铁,吃过无数片七十五美分的比萨,John's Pizza、Ray's Pizza,但没有看过一场百老汇秀。便是这样,断断续续、进进出出在纽约待了近两年。我觉得纽约不错,如今已有十年没去,奇怪就是不会怀念它。
若选择住,我不会选纽约。除了上述的太多重复外,树太少、楼太高、人太多也算是随手可以拈来的偷懒式理由,但最主要的是它太抽象。是的,便是这个字,太抽象。我常想,有人喜欢它,便因它抽象;这是纽约了得之处,太多的城市做不到它这点。而我,还没学会喜欢抽象。
人们可以轻易地归结出:纽约有全世界最优与最劣的东西及人。纽约客的步行速度举世最快。说什么全世界最高楼宇之城。说什么它那里的犹太人比一个国家还多。小说家欧·亨利一九○七年说它是“建在地铁上的巴格达”(Baghdad on the Subway)。新闻记者约翰·根室(John Gunther) 一九四七年说它有一万一千家餐馆、二千八百间教堂、七百多个公园、九千三百七十一辆计程车、三十多万条的狗,以及一天打一千八百二十万通的电话,其中包括十二万五千通打错的……太多太多这类数据式、绝对论述式等的描写一步步、一层层、一年年地朦胧构成它这城市的奇怪传奇,以至于抽象。
也不会选洛杉矶,不只是车太多、烟雾(smog)太脏,主要是幅员太宽,地貌改变得太恶劣。若长住,对人的视界极不滋养。它有点像将台北市扩增到连新竹、苗栗皆包含进来,并且把竹、苗的山都铲平以令它们没有因天然屏障而形成县市的必然分际。于是在洛杉矶,你一直开车,往前开,然你不能察觉究竟走了多远(只有从汽车码表上来算知),也无法得悉去了哪些地方(乃太平了、太旷了、太无山野田林的自然地标,只能就地名的字标来识知),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平阔的高速公路上寻找地名来下交流道,令人岂不像在电动玩具的屏幕里选地方降落?说到这里,洛杉矶岂不也是另一个抽象之城?五十年前的洛城还颇有一些山突路回的天成幽景(但看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所述可知),如今无限平移延展,人每天睁开眼睛看的尽是这些朗朗乾坤下的干焦空荡,真不知怎么收摄心神。
我打赌有太多的洛城居民一辈子不曾想过这件事。
若他真想了,岂不徒增烦恼?
圣塔菲,远方之城,是D.H.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乔治亚·欧姬芙(Georgia O'Keeffe)人世苍茫之后最终的落脚地,景奇地高,空气纯净,然它像是崇高之城,于心灵甚有裨益,住居未必周全。
树大房幽的美国城镇太多太多,每一个都令我想住上一段岁月,但住着干吗呢?南方太过沉定闭塞,新英格兰太萧索清素,中西部太寂寥远隔,严冬太冷;太平洋西北(Pacific Northwest)固然气候宜人,树草蓊蔚,西雅图、波特兰城市文明可喜,我其实全有兴趣。全有兴趣,便不自禁意味哪儿我都决定不下。只好一直开车经过。
莫非好地方并不是用来定居的?
另就是,寻找佳美城镇,一地接着一地,会不会只是为了不断地移换?
在西雅图住的一年中,日夕徜徉的碧湖(Green Lake)觉得何其清美,然开车到了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的湖边伫立两个小时,竟感碧湖哪里比得上这里的宁平旷远、潇洒风华。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孔雀咖啡馆(Peacock Cafe)小啜咖啡看书何其淳雅适人,然开车小停博尔德(Boulder,Colorado)的三叉戟咖啡馆(Trident Cafe) 或安娜堡(Ann Arbor,Michigan)的Dominlc's或布莱托波洛(Brattleboro,Vermont)的Cornmon Ground等咖啡店,感到更爱这些远镇小店的闲散逸放。
开车跨过俄亥俄河要进入辛辛那提(Cincinnati),顿感这是全美少有的天然形势奇美的一个城镇,何等优美的河,又何等岗秀坡雅的城,太多的名城古镇都比不上它,无怪乎人称“西部的皇后城”(Queen City of the West)。然我还是开车离开了它。
或许我太容易去到了这些地方,接着又离开它们,故我很难说查尔斯敦(Charleston,South Carolina)比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Virginia)好,说新奥尔良比孟菲斯好,说伯克利比圣地亚哥好,说达勒姆(Durham,North Carolina)比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Rhode Island)好……
“哪里你最喜欢?”
我真希望能够回答。
刊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国时报·人间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