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寻美
美学与艺术略谈
近来我国新思潮中有种很可喜的现象,就是对于艺术的兴趣渐渐浓了。研究美学的人也有了。绍虞君介绍了“近世美学”,美学的书也到了中国了。不过我觉得一般普通人对于美学艺术两个概念还有没有完全明白的,所以略微谈谈,借此引起多数人的了解与兴趣。
我曾遇着几位初听见美学这个名词的人,很不了解美学和艺术的分别,就问着我,我简单地答道:“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艺术是创造‘美’的技能。当然是两件事。不过艺术也正是美学所研究的对象,美学同艺术的关系,譬如生物同生物学罢了。”这个答语实在过于笼统,我现在把美学和艺术的内容分开来说说。
(一)美学的定义和内容
“美学”的英文aesthetics,德文Ästhetik,源出于希腊的on‐cotrnos,是关于感觉性的学问的意思。但是现代学者却差不多共定它是个“研究那由‘美’或‘非美’发生的感觉情绪的学科”。这个定义还嫌不概括,因为美学研究的内容还不止此。我记得德国Meumann[1]的经验美学中说,美学所研究的事物可分以下几门:
1.美感的客观的条件 从实验上研究那引起我们发生美感的客观物件的性质与法则。
2.美感的主观的条件 从实验心理学上研究那引起美感的主观心界的联想作用(association)、空想作用、同感作用、静观作用(contemplation)等等。
3.自然美与艺术创作美的研究 从这里研究真美的性质和法则。
4.人类史中艺术品创造的起源和进化 从这里研究人类艺术创造的性质和法则。
5.艺术天才的特性及其创造艺术的过程 研究古来大艺术家的生平,从他生史或自传中考察他创造艺术时的心理作用及技艺的运用手段。
6.美育的问题 研究怎样使美术的感觉普遍到平民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间。
这以上诸问题,都是美学所研究的对象。美学的内容已可窥见一斑了。总括言之,美学的主要内容就是:以研究我们人类美感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分子为起点,以探索“自然”和“艺术品”的真美为中心,以建立美的原理为目的,以设定创造艺术的法则为应用。现代的经验美学就是走的这个道路。但是以前的美学却不然。以前的美学大都是附属于一个哲学家的哲学系统内,它里面“美”的概念是个形而上学的概念,是从那个哲学家的宇宙观里面分析演绎出来的。绍虞君的《近世美学》中已说及了,我可以不必再说。
(二)艺术的定义和内容
艺术就是“人类的一种创造的技能,创造出一种具体的客观的感觉中的对象,这个对象能引起我们精神界的快乐,并且有悠久的价值”。这是就客观方面言,若就主观方面——艺术家的方面说,艺术就是艺术家的理想情感的具体化、客观化,所谓自己表现(self‐expression)。所以艺术的目的并不是在实用,乃是在纯洁的精神的快乐;艺术的起源并不是理性知识的构造,乃是一个民族精神或一个天才的自然冲动的创作。它处处表现民族性或个性。艺术创造的能力乃是根于天成,虽能受理性学识的指导与扩充,但不是专由学术所能造成或完满的。艺术的源泉是一种极强烈深浓的、不可遏止的情绪,挟着超越寻常的想象能力。这种由人性最深处发生的情感,刺激着那想象能力到不可思议的强度,引导着他直觉到普通理性所不能概括的境界,在这一刹那顷间产生的许多复杂的感想情绪的联络组织,便成了一个艺术创作的基础。
艺术的性质,古来说者不一,亚理斯多德说“艺术是模仿自然”,这话现在已不能完全成立。因艺术虽是需用自然的材料,借以表现,或且取自然的现象做象征,取自然的形体做描写的对象,但它绝不是一味地模仿自然,它自体是一种自由的创造。它从那艺术家的理想情感里发展进化到一个完满的艺术品,也就同一个生物细胞发展进化到一个完全的生物一样。所以我向来的观察,以为艺术并不是模仿自然,因它自己就是一段自然的实现。艺术家创造一个艺术品的过程,就是一段自然创造的过程。并且是一种最高级的、最完满的自然创造的过程。因为艺术是选择自然间最适宜的材料,加以理想化、精神化,使它成了人类最高精神的自然的表现。其实各种艺术与自然的关系也很不同。譬如建筑艺术在它建作一方面就纯粹不是取象于自然,乃是随顺着几何学比例(geometrical proportion)的法则。音乐也不是取象于自然。抒情诗更不是模仿自然,它纯粹是抒写主观的情绪。
丁托列托《琵琶缪斯》
各种艺术中所需用的自然的材料的量也很不齐。譬如,音乐所凭借的物质材料就远不及建筑。诗歌的词句与音节更是完全精神化了。(言语不是思想的内容,乃是思想的符号。)总之,愈进化愈高级的艺术,所凭借的物质材料愈减少。到了诗歌造其极。所以诗歌是艺术中之女王,艺术是自然中最高级创造,最精神化的创造。就实际讲来,艺术本就是人类——艺术家——精神生命的向外的发展,贯注到自然的物质中,使它精神化、理想化。
以上我把我所知道的、所理想的艺术的内容粗略说了。现在再将艺术的门类说一下,做我这篇短论的结束。我们可以按照各种艺术所凭借以表现的感觉分别艺术的门类如下:
1.目所见的空间中表现的造形艺术:建筑、雕刻、图画。
2.耳所闻的时间中表现的音调艺术:音乐、诗歌。
3.同时在空间时间中表现的拟态艺术:跳舞、戏剧。
(原载《时事新报·学灯》1920年3月10日)
[1] 德国美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梅伊曼(Ernst Meumann,1862—1915)。——编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