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导读(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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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崇以民为本、以德治国的政治理念

孔子作《春秋》,一方面出于维护周代礼制,另一方面希望借此恢复上古三代的王道政治。王道政治社会的特点,不仅是社会政治有序,而且包括统治者注重人的价值与人伦道德,即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包容,这其实也就是孔子所宣扬的仁爱、仁学的思想。

孔子仁学思想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以人为本,因此也可以称为人本主义思想。比如《论语·乡党篇》记载说,孔子家的马圈失火了,孔子不问马,而是问人受伤了没有。可以看出,他非常注重人的生命与价值。《春秋》三传也极力宣扬人本主义,淡化上天、鬼神的作用,即天人之间,以人为本。《左传》虽然记载了很多占卜的事情,但是这些占卜很多都在强调人的因素,而淡化天命的存在,比如说“吉凶由人”“福祸无门,唯人所召”“夫民,神之主也”等等。

又比如《左传》记载,有一年郑国上空出现了彗星,当时的巫师就预测说郑国、宋国、卫国等国家要发生火灾,请求子产用玉器祭祀天神,子产不理会他,后来这几个国家果然发生了火灾。这个巫师又说,如果不采纳他的意见,郑国还要发生火灾。国人都很害怕,恳求子产听从巫师的话祭祀天神,但是子产却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昭公十八年)意思是说,天道遥远,人间的事情很近,所以祭祀天神还不如修德爱人,以人为本。于是子产更加注重内修政事,以德治国。结果,郑国并没有发生灾害。《左传》通过这件历史事实想表明在上天、鬼神与人之间,人才是关键因素,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完全听命于上天。

以人为本,并不否定天命,只不过是淡化天命的决定性;以人为本,更强调人民的作用,而淡化君主的作用,即君民之间,强调以民为本。《穀梁传》更是明确地提出“民者,君之本也”(《春秋穀梁传注疏·桓公十四年》),即认为人民是国君治理天下的根本所在,并认为“民”是社会中下层的士农工商,而不是贵族阶层[13]。其实,民本思想在春秋时期非常流行,当时很多国君将民众看得比自己还重要。比如《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当时的小国国君邾文公准备迁都,占卜的结果是“利于民而不利于君”。在这种情况下,邾文公就依旧执意迁都。《左传》云: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春秋左传正义·文公十三年》)

从上段记载可以看出,邾文公知道迁都对百姓有利而对自己不利,但他认为民众有利,自己也就有利了,所谓“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都认为邾文公不用迁都,就可以长命,何必非要违背天命?但邾文公坚持己见,认为“命在养民”。于是坚持迁都,不久,他果然死了。在这里,通过邾文公的具体言行,展现了一位重民的国君形象。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春秋时期很多国君的共识。比如《左传》记载了鲁国内乱的一件事情。鲁国卿大夫季孙氏与鲁国国君斗争,结果鲁昭公被迫流亡到国外,最后死在了国外。当时晋国的赵简子就问史墨,为什么季孙氏篡权,老百姓却都不反抗,居然还服从季孙氏的统治?史墨就回答说,这都是季孙氏深得民心而鲁昭公不得民心的结果,他说:

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民不知君,何以得国?(《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三十二年》)

史墨认为,季孙氏预谋夺取鲁国的政权不是一天两天了,长期以来,鲁国国君一直不注重民生,不顾百姓死活,但是季孙氏以民为本,以至于老百姓都只记得季孙氏的好了,不知道有国君的存在。史墨强调说,国家政权从来都不是永恒的,君臣之间的等级关系也不是恒定的。所以,作为国君如果不重视百姓,不以民为本,以至于百姓都不知道你的存在,那么你怎么统治整个国家,怎么维护你的政权呢?由此可以看出,在春秋时期,人们尤其是统治阶层越来越意识到人民在社会稳定与权力争夺中的价值,于是无论是天子、诸侯,还是卿大夫,都极力采用各种策略笼络百姓。比如“田氏代齐”便是如此,田氏给百姓借贷粮食的时候,经常采用“大斗出,小斗进”以获得民心,最终田氏取代了姜姓在齐国的统治,还被周安王封为齐侯。

《左传》这样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想表明:以人为本,尤其是以民为本,才是治国的根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稳定统治、享受长久的太平。这也可以说是《左传》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当然,这种人本主义或民本主义,虽然极力强调要关心百姓,强调以德治国,但是根本目的还是维护以王权为中心的等级秩序。可以说,人本主义、民本思想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既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对君权起到了一定规范或限制作用,同时也维护了君主的利益,维护了王权等级秩序的存在与稳定,更是对上古以来天命观的继承与发展。毕竟,在上古的尧舜夏商时期,人们对天命非常崇信,甚至基于对上天的崇拜,产生了泛神论的天命观,如《尚书·舜典》说虞舜“禋于六宗”。到了殷商时期,将上帝视为绝对的权威,宣扬君权神授,并通过祭祀占卜的形式来强化王权的神圣性。但是,随着殷商的灭亡,周人开始重新思考天命观。他们虽然也强调天命,但认为要想获得天命的永久,就必须重视人事,重视民生,重视修德。所以,到了春秋时期,人们更加重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

孔子作为春秋时期的经历者及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自然也继承了那个时代的理念,他也非常强调要以民为本,反对一味地听天由命,孔子“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等思想,也在《左传》中得到了肯定与传承。所以,《左传》中非常推崇以民为本、以德治国的理念,比如《左传》僖公十六年记载:

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面对陨石出现、六鹢退飞的灾异现象,史官并没有将它们与吉凶结合起来,认为吉凶祸福并不是因为这些,也与这些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反,吉凶祸福是与人的言行有关,所谓“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这充分展现了人们对民众利益的关注。同样,《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载:

夏,大旱。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

鲁国夏天大旱,鲁僖公想焚烧巫师以解决灾害。但是臧文仲认为,这并不是解决灾害的办法,修葺城墙、节省粮食、劝农种地才是关键,他还强调“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于是,鲁僖公听从了臧文仲的话,结果正如臧文仲所料,当年便丰收了,也没有造成大的灾害。

在《左传》中,依然强调天命,但也更加突出民众利益,更加重视人事,正如郑国子产所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人们对人事都很重视,积极以民为本,以德为本,“以德配天”。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左传》所记载的多处战争场景中看出来。《左传》记载了大量的战争场面,但它反复强调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是否推行仁政德治,可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向背才是战争取胜的关键所在,正如《左传》庄公十年所载曹刿对战争胜负的论述所说: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曹刿认为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民心向背,如果只是敬重鬼神,而不重视民生,战争也难以取得胜利。同样,鄢陵之战、邲之战、吴越之战等等也都突出了对民生的重视。可以说,民心向背成为春秋时期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已经得到了当时统治阶层的广泛认同。

由于敬德、以德配天在当时依然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德治相配合的礼治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同,故人们对刑罚、以法治国并不赞成,比如在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当时郑国“铸刑书”,也就是把郑国的刑罚刻在铁鼎上以此来约束贵族大夫,便遭到了晋国大夫叔向(羊舌肸)的书信批评,对此《左传》昭公六年载: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郑国铸刑书推行法治之后,晋国的叔向给子产写了一封书信,他在信中说,民众主要依靠仁、义、礼、信及名、利等手段进行教化,这样民众就会自觉遵守相应的礼法规则,并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现在通过刑罚的手段规范民众、役使民众,这样民众就会抛弃礼仪,而以刑罚为标准,社会道德教化就会被漠视,政治秩序也会紊乱,同时刑罚讼狱会出现得更多,“贿赂并行”,郑国也会衰微。叔向还进一步强调说,“国将亡,必多制”,正如夏、商、周,处于乱世时分别制定了《禹刑》《汤刑》《九刑》等刑罚。子产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回信表达自己谢意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治国的无奈。

尽管如此,面对秩序紊乱的春秋乱世,二十多年后,晋国为了维护秩序,也同样制作了刑鼎,为此遭到了孔子的批判。对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晋国也像郑国一样,铸造了刑鼎,为此孔子就评价说,晋国估计是要亡国了。因为刑法的存在,必然会取代礼仪制度,民众自然也会失去高低贵贱的等级差别,最终不知所从。

综合来看,《左传》与孔子都强调德政,注重道德教化,注重礼制,而反对以法治国。可以说,德主刑辅是《左传》强调的思想,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毕竟,礼仪是长期积淀而成的习俗与传统,等级制度、规范也已经融入其中,礼仪的道德化已经是当时的主要观念。相比较而言,刑法则是基于现实需要,虽然刑法是对礼仪的补充与强化,“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左传·僖公十五年》);但是刑法却对传统的制度、规范及道德教化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所以《左传》强调敬德、明德、礼治,所谓“刑之不滥,君之明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虽然如此,后世在传承《左传》德主刑辅思想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礼法的运用,这在汉代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