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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野兽

The Beast in the Book

各狩猎采集部落的口头文学主要由神话构成,其中很多故事的主角都以动物为主,或者干脆全是动物。

一则神话的目的通常在于告诉我们自己是谁——作为一个民族,我们是谁。神话故事确证我们的社群和我们的责任,并且同时以教育故事的形式被讲述,既讲给孩子,也讲给成人。

譬如说,许多北美原住民的神话都涉及一支最初的民族,他们以动物物种的名字为名,他们的行为既像人也像动物。他们中间有创造者、骗子、英雄与恶棍。通常来说,他们所做的是让这个世界为“后来的人们”做好准备,而后来的人们也就是我们,我们这些人,尤罗克人(Yurok)或拉科塔人(Lakota)或者其他人。脱离原有语境后,这些伟大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或许会有点模糊,因此它们都变成了“原来如此的故事”[1]——啄木鸟头上的红顶是怎么来的,诸如此类。同样的,印度的《本生经》也变成了纯粹的消遣,那些与达摩、转生及佛性相关的思想已消失殆尽。然而,当一个孩子“听到”故事时,或许也能在全然无知的状况下多少“得到”一点其中的深意。

那些来自前工业文明的口头与书面文学自然是包罗万象,但就我所知,它们全都包含有强大且永恒的动物故事的要素,主要以民间传说、童话和寓言的形式出现,同样既讲给孩子也讲给成人听。在这些故事中,人类与动物杂居共处,唇齿相依。

在后工业文明中,动物在除了被使用和被食用之外,与成年人的世界不再有任何关系,动物的故事基本上只讲给孩子听。孩子们聆听和阅读那些来自上古时代的故事,既有动物神话,也有动物寓言和传说,它们被反复讲述,被画成图画,因为人们认为动物故事适合孩子,当然更因为孩子们想要它们,寻找它们,渴求它们。现代文学中也有很多动物故事,有些是为孩子们写的,有些不是,但孩子们往往会读到它们。尽管那些并非意在讽喻的动物故事会被文学批评家们自动贬斥为无聊的玩意儿,但作家们依旧在写。他们是为了回应某种真实且恒久的需要而写的。

为什么绝大多数孩子和许许多多作家会对真实的动物和动物故事有如此反应,会痴迷和认同于那些生灵,即便在我们今日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和伦理中,他们仅仅被视作供人类使用的对象;即便在工业社会中,他们不再与我们共同劳作,而仅仅是我们食物的原材料、造福于人类的科学实验品、动物园和自然频道里的珍禽异兽、有助于心理健康的可爱宠物?

或许我们给孩子提供动物故事,鼓励他们对动物感兴趣,是因为我们将孩子视作较为低级的精神上的“原始人”,尚未完全成人。因此我们将宠物、动物园和动物故事视作孩子成人(成为独一无二的“大写的人”)之路上的“自然”阶段,如同梯子上的踏板,从无知无助的襁褓通向智慧、成熟、掌控一切的荣耀巅峰。个体的成长重演了整个种群在存在之链[2]上的演化进程。

然而让孩子痴迷的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婴儿见到小猫就欣喜若狂,六岁的孩子咿咿呀呀念着《彼得兔》,十二岁的孩子读着《黑骏马》(Black Beauty)掉下眼泪?那被孩子感知却被她自己的整个文化否认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这里我不想长篇大论地讨论和举例,只想谈几本书。三本儿童文学和动物文学的杰作:休·洛夫廷的“杜立德医生”,鲁德亚德·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以及T. H.怀特的《石中剑》,也即“永恒之王”系列的第一部。(我在这里只谈小说原著,不谈“改编自”小说的电影。)这些小说讲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虽然在每一本中各有不同,但都得到了深入探讨。

这样说“杜立德医生”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休·洛夫廷质朴的幻想故事无愧于其经典地位。就像《柳林风声》一样,“杜立德医生”中动物与人之间的互动似乎全然不可能却又全然无障碍。因为这些动物大多数时候的行为举止几乎就像人类一样,却又比大多数人类要好。所有动物都不会做什么残酷或不道德的事。当然,呱呱很是猪头猪脑,而狮子在去帮助其他动物之前会被老婆吼一顿,但这是一个和平王国,在这里狮子真正可以与绵羊同眠。杜立德医生帮助动物们,为他们提供住处和治疗,而动物们也用自己的帮助来回报他,这是故事的主题和其中一切事件的基础。

杜立德医生说:“既然小鸟、野兽和鱼儿都是我的朋友,我就不需要害怕什么。”这句话曾在过去千万年中被千万种语言说出过。曾经每一个人都懂得这个主题,关于相互救助,关于动物如何帮助人,直到我们将动物赶出街道,赶出都市丛林。我想,这世界上的每一个孩子依旧懂得这个主题。和动物交朋友意味着与世界交朋友,成为世界的孩子,与其相连、被其滋养、归属其间。

洛夫廷的道德观在极大的程度上是甜蜜和光明的。而在吉卜林的狼孩故事中,人类与动物之间的联系则更复杂,且以悲剧收场。莫格里是一道维系他村庄中的人类同胞与丛林中的动物同胞之间的纽带,就像所有位于两个世界之间的角色一样,他被两边来回拉扯,被撕裂。村庄与丛林之间没有共同立场,他们只能对立。莫格里可以用每一种动物的语言说出:“我们血浓于水,我和你!”但他真的能用印地语说出这句话吗?尽管那是他的母语,是他血缘至亲的语言。他必须背叛的究竟是谁?

那个狼孩,丛林之子,无论是在罕见而痛苦的现实还是吉卜林梦幻般的故事中,最终都永远无法回家。这份被逐出伊甸园的痛苦甚至在第一个故事《莫格里的兄弟们》中就出现了,在《丛林的吞没》和《春天的奔跑》中则更加强烈。这些都是令人心碎的故事。但《丛林之书》中那些来自慵懒时光和精彩历险的祝福或许依旧伴随我们终生,在那里,男孩与狼、熊、黑豹和巨蟒一起愉快地说笑、思考和行动,那正是归属的神秘与美丽之处,完全归属于世界的野性。

尽管T. H.怀特的《石中剑》讲的是亚瑟王的故事,但其中也充满了动物。在第一章中,尚未成为亚瑟王的瓦特带着一只苍鹰出门,却弄丢了他,接着他遇到了梅林的猫头鹰阿基米德:

“哦,多可爱的猫头鹰!”瓦特叫道。

但是当他走过去伸出手的时候,猫头鹰却变得只有原来的一半高,它像拨火棍一样直挺挺地站着,闭上眼睛,只留了一道小小的缝向外偷看……它用怀疑的声音说:

“这里没有猫头鹰。”

说完它便完全闭上眼睛,把头转向一边。

“只有一个男孩。”梅林说。

“这里没有男孩。”猫头鹰信心满满地说,并不把头转过来。

梅林负责亚瑟的教育,其中的主要内容是变成各种动物。这里我们遇到了关于变形的伟大神话主题,它是萨满法术的核心,尽管梅林并没有对此多说些什么。男孩变成了一条鱼、一只鹰、一条蛇、一只猫头鹰,以及一只獾。他以每分钟三十年的速率体验了树的感受,又以每秒钟两百万年的速率体验了石头的感受。所有这些体验非人存在的场景都有趣而生动,令人惊叹而充满智慧。

当一位巫师将瓦特关进笼子里试图把他喂胖的时候,关在隔壁笼子里的山羊扮演了动物帮手的角色,将他们一并救出来。所有动物都信任瓦特,这是他身为王者的证据。尽管他去猎过野猪,但这并没有破坏这种信任,因为在怀特看来,真正的狩猎是猎手和猎物之间一种本真的关系,充满不可僭越的道德法则,以及对于猎物的高度敬意和尊重。狩猎所唤起的感情是强大有力的,怀特在猎犬博蒙特被野猪杀死的那一幕中充分表达了所有这些情感,而我每每读到这段的时候都会潸然泪下。

在全书的高潮处,瓦特无法仅凭一人之力从石砧中拔出王者之剑。他呼唤梅林的帮助,于是动物们都来了。

水獭、夜莺、土鸦、野兔、蛇、猎鹰、鱼、山羊、狗、小独角兽、蝾螈、蜾赢、山蛾毛虫、鳄鱼、火山、伟大的树木和耐心的石头……所有动物都出于爱来帮忙,甚至连最小的鼩鼱都来了。瓦特感到他的力量在增长。

每一种动物都用自己独特的智慧来指点瓦特,因为这个男孩曾是他们中的一员,曾与他们在一起。梭子鱼说:“用你背部的力量。”石头说:“凝神屏气。”蛇说:“力量和精神汇聚于一点。”于是“瓦特第三次向那块巨石走去。他轻轻伸出右手将剑拔出,就像从剑鞘中拔出一样轻柔”。

对T. H.怀特这样的人来说,动物之所以那么重要,或许正因为他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太过痛苦。然而他所感受到的与非人存在之间的联系,却远远不止补偿缺憾这么简单。这是一种对于德性宇宙的激情想象,想象一个无比痛苦和残酷的世界,而信任与爱却像秋水仙一样从中生长出来,脆弱却不可征服。我第一次读《石中剑》是大约十三岁的时候,它对于我思想和心灵的影响,在这次演讲过程中变得分外清晰。它让我相信信任不仅仅局限于人类之间,爱也并非只有一种。要么接纳一切,要么一无所有。如果你要做王,却厌恶、蔑视你的臣民,那么你唯一的王国将是贪婪与憎恨。你去爱、你信任、你成为王,你的王国将是整个世界。在你加冕时,在众多奇妙的礼物中间,“一只无名无姓的刺猬会送上四五片脏叶子,上面还爬着几只跳蚤”。

在结束演讲之前,我想再谈两部寓言或者说奇幻作品,一部新,一部旧。

菲利普·普尔曼的“黑质三部曲”是一套篇幅宏大、想象丰沛且内在矛盾的作品,在这里我打算只追溯与动物有关的部分。尽管表面上看来,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故事中有两只猫,他们扮演了很小却很重要的角色,就像猫通常在神话和寓言中所做的事情一样,它们穿梭于不同的世界。除此之外,他们就像普通的猫一样,以非常写实的笔法描绘。除了这两只猫,动物在这些故事中是缺席的,只有北极熊部落是个例外,他们就像人类一样说话、建造军事要塞和使用武器,但他们却不像人类一样拥有灵魂所幻化的精灵。

那些精灵以动物的形象出现,而这些故事,特别是第一卷之所以充满动物,是因为每一个人类都带着自己的精灵。当你进入青春期时,你的精灵可以随时变成任何一种动物的样子;当你性成熟时,精灵则会永远固定为一种动物,并且往往与你性别相反。社会阶层对此有决定性的影响:作者告诉我们,仆人的精灵往往是狗,而上流社会的精灵则往往是稀有且优雅的动物,比如雪豹。你的精灵陪在你身边,随时随地、寸步不离,与之分离则会带来无法忍受的痛苦。尽管精灵不进食也不排泄,但却看得见摸得着,你可以抚摸拥抱自己的精灵,只是不能触碰别人的。精灵是有理智的生物,可以流畅地与主人说话或交流。这一设定有强烈的愿望满足意味,并且赋予其巨大的吸引力:永远忠诚、永远在身边、亲密的陪伴、灵魂的伴侣、安慰者、守护天使,以及终极完美的宠物。就像可爱的动物毛绒玩具一样,你甚至不需要记得喂食。

但在我看来,普尔曼过分倚重这一设定,并且搞得过分复杂。他强烈暗示精灵是一种可见的灵魂,与之分离是致命的,而故事情节也靠这种分离的残酷和恐怖推动。但接下来作者却开始更改规则:我们发现巫师可以离开自己的精灵。第二卷在我们的世界中展开,这里没有人拥有可见可感的精灵。女主角莱拉回到自己的世界,将自己的精灵留在了地狱码头,尽管她想念他,却自己也能活得很好,甚至最后在没有精灵的情况下拯救了宇宙。他们最后的重逢看上去只是走个过场。

在奇幻故事中,更改或者破坏你自己设立的规则会让故事在真正意义上讲不下去。如果精灵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展现我们身上有一部分是动物,并且注定不能和这种动物性相分离,那么这一目标并未达成。因为动物性的真正意义在于身体,在于活生生的身体所具有的一切不受大脑控制的需要和难登大雅之堂的功能,而这些正是精灵所没有的。精灵是精神性的存在,没有实体仅有形式,他们是人类心理的碎片或意象,完全依附于人类,无法独立存在,因而无法建立真正的关系。莱拉对于精灵的爱被反复强调,但那只是一种自恋。在普尔曼的世界里,人类是全然孤独的,因为上帝已老迈昏聩,而真正的动物并不存在。只有那两只猫是例外。就让我们把希望寄托在猫身上吧。

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也是从猫开始。爱丽丝对猫妈妈黛安和猫崽说话,但他们无法回答,于是爱丽丝便自问自答起来。接着她和其中一只猫崽一起爬上壁炉,一起穿过镜子……就像前面所说,猫穿梭于不同的世界。

那个镜中世界就像《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兔子洞一样,是一个梦的世界,因此其中所有角色或许都可以视作爱丽丝的某些方面,某些心理碎片,但又与普尔曼的精灵截然不同。他们的独立性极为显著。当爱丽丝穿过镜子来到花园中时,花儿们不仅会说话,还会回嘴,极为粗鲁,却也极为热情。

就像在民间传说中一样,故事中的所有生灵都彼此平等,彼此交融和争吵,甚至相互变化——婴儿变成小猪,白皇后变成绵羊——人和动物之间的变化是双向的。火车上的旅客有人、山羊、甲虫、马,还有一只小虫,一开始只在爱丽丝耳边发出小小的声音,之后却发现“有小鸡那么大”。它问爱丽丝是不是讨厌昆虫,爱丽丝带着令人敬佩的沉稳回答道:“要是它们会说话我就喜欢。我来的地方昆虫都不怎么说话。”爱丽丝是一个来自十九世纪英国中产阶级的孩子,有一套自我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严格道德准则。她的良好教养受到来自那些梦中生灵的行为的严峻挑战,如果我们愿意,可以认为他们表现出的正是爱丽丝自己的反叛冲动,她的热情、不羁与任性。暴力是不被允许的。我们知道皇后那句“砍掉她的头!”只是一句不会被执行的威胁。然而噩梦也从未远离。爱丽丝梦中的生灵全都彻底失去控制,变得疯狂,她不得不醒过来才能知道自己是谁。

爱丽丝的故事并非动物故事,但我的这次演讲却无法将它们排除在外。它们是现代文学中关于动物心灵的最纯粹的例子,关于每一个人类社会都将其视作祖先、视作灵魂分身、视作预兆、视作怪物、视作向导的梦中的野兽。在这些故事中,我们盘桓回返到梦幻时代[3],在那里,人类和动物合而为一。

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我们跟随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小女孩穿过兔子洞回到那里,这方式极为疯狂却又极为恰当。

“人与动物应该在一起。我们曾在漫长的岁月里共同进化,我们曾经是伙伴。”坦普尔·葛兰汀在《我们为什么不说话》中这样写道。

我们人类创造了一个仅有我们自己和人造物的世界,然而我们并非为了这个世界而生,却必须教会我们的孩子在其中生活。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原本是为丰富多样且不可预测的环境、为与所有生灵竞争和共存而准备的,但他们却必须学会贫困和流亡,学会在茫茫人海中、在水泥丛林间生活,偶尔才能透过栏杆看见一只野兽。

然而我们对于动物(作为伙伴、朋友、敌人、食物或者玩伴)与生俱来的强烈兴趣,却无法被立刻根除。它拒绝被剥夺。而想象力与文学则填补了这些空白,并重新确认那个更大的共同体。

我们可以清晰地在民间传说与现代动物故事中看到关于不同物种之间互相帮助的动物帮手的主题,它告诉我们,善良与感恩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你自己的种族,它告诉我们所有生物都是同类。

我们在民间传说和《柳林风声》《杜立德医生》等作品中看到动物与人之间的相似及平等共处,看到各种生灵的共同体作为简单的事实呈现在我们眼前。

人变形为野兽,在民间传说中往往出于诅咒或恶咒,但在现代故事中则更多意味着一个更大的世界,意味着教育,甚至像瓦特最后的伟大旅程一样,意味着某种与天地万物同在的神秘、终极而永恒的境界。

对于失落野性的追寻贯穿于无数动物传奇中,那是对我们曾浪费和毁灭的无尽原野、无穷物种和生灵的一曲挽歌。这挽歌如今变得更急迫了。我们已接近自我孤立的绝境,一个孤独的物种挤满这个荒芜的世界。“看我伟业盖世,王者望尘莫及。”[4]

我们会因孤独而疯狂。我们是社会动物,是社会性生存的物种。人类需要归属。首先当然是归属于彼此。但正因为我们能够看到如此远,如此擅长思考,如此充满想象,我们无法因为归属于一个家庭、一个部落,归属于和我们相似的人而满足。尽管有害怕,有怀疑,但人类的心灵依旧渴望某种更大的归属,更宽广的身份认同。野性因其未知、无情和危险而让我们害怕,但我们无疑需要它。为了免于疯狂,为了活下去,我们必须加入(或者重新加入)那比我们自身更加古老和宏大的、来自动物的另类与陌生。

孩子是我们与之最近的接口。讲故事的人们知道这个秘密。莫格里和少年瓦特伸出他们的手,右手伸向我们,左手伸向丛林,伸向荒野中的野兽,伸向苍鹰、猫头鹰、黑豹与狼,于是我们与它们融为一体。六岁的孩子咿咿呀呀念着《彼得兔》,十二岁的孩子读着《黑骏马》掉下眼泪——他们接受了他们的文化所否认的东西,他们也伸出手,将我们与那更广大的造化重新融为一体,让我们回到我们所归属的地方。

在俄勒冈州尤金市的文学与生态会议上的一次演讲,2005年6月,2014年修改


[1]Just-so stories,吉卜林儿童文学经典,由讲给女儿的睡前故事发展而来,以充满想象力的方式讲述动物的各种特征是如何形成的。

[2]Great Chain of Being,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中所认为的所有物质与生命的等级结构。其中上帝居于顶端,其下为天使、恶魔、星星、月亮、国王、王子、贵族、平民、野生动物、驯养动物、树木、其他植物、宝石、贵金属和其他矿物。

[3]Dream Time,用以描述澳大利亚原住民宗教文化世界观的人类学术语,指祖先的创世时代。他们认为始祖的神灵无处不在,并同时存在于过去、现在和未来。

[4]出自雪莱的名诗《奥兹曼迪亚斯》(Ozymandias)。奥兹曼迪亚斯是古埃及著名法老王。诗歌描述了一位旅人在荒凉的沙漠中见到一座破碎的石雕,底座上刻着字句:“我是万王之王,奥兹曼斯迪亚斯。看我伟业盖世,王者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