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百胜律师,你什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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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陈羡平,这一切都在你的计划中吗?

“就辩护人刚才所陈述的相关观点,我方不能认同。”

“本案中尽管是农商银行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但是这不是上诉人许平脱罪的理由。

任何人不能因为因其不法行为而获利这是法律最基本的底线。”

“本案中如果不对上诉人许平的行为进行规制,那无疑是会在社会上面树立一种风气,一种十分坏的风气。

人能够因为他人的失误从而获利,并且还不会受到相关惩罚。

司法是社会风气的导向,是社会道德底线的拦网。”

听完高琳讲完,不少人都暗自点着头。

就连柏涛都在直播间中复述着身为公诉人高琳刚才所引用的一句法律谚语“任何人不能因为因其不法行为而获利。”

“这句话的使用我最为常见的是情况民法当中的善意第三人确认问题,看来辩护人所提到的不当得利也给了公诉人不少灵感啊。”

这才是辩论,真理只会越辩越明,这样才能够让大部分人甚至所有人都信服。

陈羡平听到高琳所讲到的法律谚语时,也不禁点着头。

“刚才公诉人说的很对,辩护人也从来没有反对这一观点,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获利。

但是我在这里所要强调的是上诉人许平并没有因为本事件而得利,上诉人许平所不当获利的相关钱款也已经全部被公安机关追缴了,现在已经全部归还给了银行。”

“啊,这是其一,公诉人刚才也说了法律是底线,辩护人也不否认这个观点。”

陈羡平的话让坐在被告席的许平有些着急了。

先前都还好好的,虽然许平不懂法但是也听得出来陈羡平说的很有道理啊。

你继续按照先前的思路辩啊!你小子在搞什么飞机?你站哪边的?

奈何许平只能坐在被告席上,不然他都要扑过去求他了。

可惜陈羡平没有注意到许平那个带着着急和哀求的小眼神。

“我方陈述完毕。”陈羡平直接结束了回答。

嗯???

不质疑了?结束了?

就连身为对手的高琳都惊讶着。

难道是虚招?

坐在审判席的三人也都看了一眼陈羡平。

穆同再等了一分钟后,确定陈羡平真的没有话说,才开口说道:

“既然双方没有新的意见所要发表了,本庭宣布关于事实的辩论环节到此结束。

接下来进入量刑的环节的辩论。”

“辩护人可以就公诉人所书写量刑建议书中的发表辩护意见了。”

“谢谢审判长,关于本案的量刑问题,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过重。”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许平并未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盗窃罪,而应当是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陈羡平念到这里,网上就炸开了锅。

【我靠,还能这么辩护?】

【陈律师这是怎么了?放弃了吗?】

【我的陈律,不要啊!先前明明发挥的这么出色!】

在网友们讨论陈羡平是否要准备放弃时。

在演播室柏涛皱着眉头思考着陈羡平为何要将许平的罪名由盗窃罪变更为侵占罪。

“柏教授,我们知道在辩护中可能会有变更罪名的策略,但是本案中辩护人陈羡平一直在做着我们看来应该是无罪辩护的策略,辩护人在这里的思路您能给我们说说吗?”

撒宁皱着眉头问着身边的柏涛,他也很好奇先前被柏涛所说的不落下风的陈羡平为何要突然说出这番话来。

“嘶,我倒是觉得有一个可能,就是陈羡平打算利用侵占罪为上诉人许平进行无罪辩护。

我们刚才一直是从公诉人的角度出来以公诉人所认定的盗窃罪做分析。

但是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呢?”

“不定盗窃罪行不行?定侵占罪!

我们可以看到先前辩护人一直都在为许平的行为做辩护,试图将其定义为不当得利。

先前我还在疑惑,这是否有些多此一举了?毕竟上诉人许平的行为如果认定为不当得利从司法还有社会的角度来讲,无罪的可能性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现在想想一切都说得通了,先前的铺垫只为现在这一刻!不当得利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侵占罪才是真正的辩护策略。”

“原来这一切都在计划中,到现在结果已经不重要了,今天控辩双方为我们展现了一场高水平的庭审现场!今天观看这场直播的观众朋友可以说是十分幸运的。”

看着柏涛激动的神情,听着柏涛言语的激动。

众人看向屏幕中依旧是一脸严肃,时不时低头看稿的陈羡平,其和庭审一开始没有任何变化的他,唯一有变化的恐怕只有陈羡平现在发言的声音略显嘶哑。

陈羡平还是那个陈羡平,但是大家看向他的眼神却不一样了。

【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直接有网友把司马迁的名言打了出来。

【这就是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律师?佩服,佩服!】

【这也在你的计划中吗?】

……

……

“正如辩护人先前在事实部分所发表的意见一样。

首先依然认为上诉人许平的行为是不当得利,不应当以刑法归处。

其次就算许平的行为应当以刑法论处,其银行的财产是遗失物,上诉人许平的行为是拾得遗失物,其占有也应当是对遗失物的占有。

那么也应当以《刑法》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来论处,而不是盗窃罪。

但是本案中,农商银行并未打电话通知上诉人许平要求其其归还,而是直接报警。

侵占罪中其犯罪构成要求其必须有拒不交出和拒不退还的情节。

本案中上诉人许平并没有相关情节,上诉人许平面临警方的讯问时主动交代了相关钱款的所在地,主客观上并未抗拒。

还请合议庭依法判处上诉人许平不构成侵占罪,依法宣告其无罪!”

“我的陈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