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树,范圩,六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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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范圩疑案》7: 钥匙之谜

犯罪分子能够在不使用任何手段就轻松地进入犯罪现场,迅速查清楚钥匙的下落就显得尤为重要。

范家小楼一共有三串钥匙,每串有六把钥匙。范冬静保管一串,还有两串分别在周梅林和徐玉萍手里。

技术人员分析认为,如果钥匙不在只能有三种原因,一是被偷了,在什么情况下被偷的?二是被丢了,钥匙拿出来准备干什么?大概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丢的?三是主动给别人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情况就比较明朗了。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钥匙都在,这里就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犯罪分子使用后,又还了回来,什么时候拿走的?又是什么时候放回来的?

二是犯罪嫌疑人复制了钥匙。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是怎样获取原来的钥匙的?又在什么地方找谁复制的?这种情况就要更加复杂一些。

现在周梅林和徐玉萍的两串钥匙都在。周梅林的一串钥匙还锁在小箱子里没有动,徐玉萍的钥匙躺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经当事人同意,技术人员提取带回进行技术鉴定。

三串钥匙分开看,还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异。但是放到一起问题就出来了。

徐玉萍的那一串钥匙中,有一把钥匙显得很粗糙,没有光泽,和其他的钥匙还不是一个牌子。

这把钥匙肯定不是原装的,而是后配的。

再仔细观察每一把钥匙,周梅林的钥匙上不仅没有擦划痕迹,而且还沾附着少量的油渍。说明这些钥匙根本就没有用过。

徐玉萍的几把钥匙上都有程度不同的擦划痕迹。说明这串钥匙已经失控了,被人复制了。

仲安华把检验结果告诉徐玉萍,徐玉萍知道以后感到十分震惊和恐慌。连声说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太可怕了!”

徐玉萍回忆说:“钥匙是五天前范建伟给我的,当时还说,你要喜欢,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过去住,你拿一把钥匙也方便。

开始我还是不肯要,就说要过去就一起过去。我单独过去有什么意思啊。

范建伟还开玩笑地说,这是你的权利、身份的象征,有了它证明你也是这家的主人。我听了特别开心,就把钥匙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从来没用过。

三天前,同事王翠兰到我家来玩,提到范建伟在老家盖房子的事情,问我知不知道。

我说不但知道,而且连房子的钥匙都拿到了。王翠兰十分羡慕地说老板对你真好,都让人妒忌死了。

晚上同学聚会,王翠兰又提起这件事情,大家又闹了一会。”

仲安华问:“那天同学聚会有多少人?都是干什么的?”

徐玉萍回答:“一共十个人,都是高中的同学。四个男的,六个女的。有两个男同学在徐州工作。这次聚会就是请他们的。另外两个男的一个叫方琦勇,在农业银行工作。另外一个叫钱栋成,是大成公司业务部经理。”

仲安华插话:“你和他们经常会在一起聚会吗?”

徐玉萍回答:“虽然都在城里工作,离得也不算太远,但是大家都很忙,一年也难得聚会几次。

只有方琦勇、钱栋成这两个活宝每次都少不了他们。

尤其是钱栋成就是一块狗皮膏药,见到谁就粘谁,没话找话说,够死人了。因为大成公司和我们闹翻了,现在交往就更少了。”

仲安华问:“在这之前,还有类似的聚会吗?

徐玉萍说:“9月2日下午3时30分,我们公司为了激励职工大战四季度,举办了一场联谊会,还邀请了兄弟单位和有关部门一起参加活动。

那个时候大成公司和我们还没有闹翻,钱栋成就带了一帮同学来玩。

那天活动开始我是参加的,4时30分公司有急事,我就离开了。5时40分我回来取包提前走了,因为晚上有接待任务。”

仲安华问:“你的包怎么会丢在会议室?”

徐玉萍回答:“因为当时走得比较急,心想马上就回来也就没有上心,再说包里也没有什么贵重的物品。就是几把钥匙和女人用的一些东西。顺手就把它扔到抽屉里就走了。”

仲安华又问:“没有发现丢掉什么东西吗?”

徐玉萍回答:“当时就检查了,没有发现少什么东西。”

仲安华问:“听说范建伟给你买了一份保险是怎么回事?”

徐玉萍回答:“保险不是给我买的,是范建伟自己买的。只不过我是保险的受益人。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9月23日上午9点多,我刚到范建伟的办公室,范建伟就对我说,‘玉萍我刚买了份保险,你高兴吗?’

我说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你不是买了好几份保险吗?

‘这次是专门为你买的,’范建伟接着说,‘你跟我这么多年,连一个名分都没有,以后也不能留一点什么给你,就感到挺亏欠你的。所以我就趁现在手头有一些钱,买了一份大额保险,受益人是你。这样你以后的生活可以活得更滋润一些,这也是我对你的一点点补偿吧。’

当时我听了十分激动,就情不自禁地吻了他一下。

可是现在这份保险却成了我的催命符,有人就想要我死。现在有人就说,范建伟是被我诅咒死的。身体好好的,迟不办早不办,刚办就出人命了。

还有人说,我就是为了四十万保险金把人害死的。现在我们这儿职工平均不到三十元,这对普通人来说是一辈子都见不到的巨款。

这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我在外打拼了十几年,有些存款,就是什么都不干,也够养活我下半辈子了。

而且,我还有公司10%的股份,我有这个必要吗?再说,钱迟早都是我的,有必要冒着杀头的风险去害人呢?这几年是我活得最舒心的,周梅林无论是相貌,年龄,气质都不会对我构成威胁。周梅林要尽做妻子的责任,料理家庭。而我却享受做夫人的风光,享受生活。范建伟的死使我失去了最大的依赖,也是沉重的打击。我有必要去做这害人不利己的事情吗?

要不是为了范建伟身前的心愿,将前进公司发展成同行一流的企业,为伤害范建伟的人报仇,我当时就会随他而去。请警官相信我,我会尽全力配合你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