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六塘河畔的疑云》1: 报案
大渔翁
在六塘河途经徐留段的南岸4.5公里处,有一个叫河塘村的小村子。这里虽然交通很不方便,但是人们日子过的倒是很安静和谐。最近因为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把它带入了人们的视线。
报案
天刚刚蒙蒙亮,王大妈就起床了。王大妈种了一亩六分小麦,今天是她家小麦开镰的日子,所以她起的特别早。做好早饭,她就准备下地干活了。王大妈的麦田距离村子有4.2公里,紧靠在六塘河的南坡。当王大妈赶到麦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村民开始在田里干活了。
晨风轻轻吹拂着沉甸甸的麦穗,发出沙沙的响声,王大妈高兴地哼起了小曲,顺着阳光看到自家麦田的尽头,在远处的河坡上好像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定神一看却发现是一个人躺在河坡的草地上,王大妈心想是谁大清早的就跑到河边来晒太阳了?王大妈怀着好奇的心慢慢地走了过去,渐渐的看清楚是一名女子,仰面朝上赤身裸体,裤子卷在脚下,嘴上好像还有血,一动不动躺在那里。
不好出事了,王大妈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都没有缓过气来。突然大声的喊道:“不好了,杀人了,快来人啊!”听到王大妈的呼叫,村民们纷纷从田里赶了过来。
有一个胆子比较大的男青年正要走上前去翻动尸体,被治保主任马为民制止了:“不要靠前,大家要保护好现场。二牛你赶快到村长家,打电话到公安局报案。”叫二牛的青年应了一声,飞快的跑了。
插曲:特勤情报
1989年7月12日上午8时50分,曾毅、沈军带领公安局刑警队的侦技人员赶到河塘村,与先期到达的派出所民警汇合。
派出所所长范民齐主动地上前打了个招呼,并且对曾毅说:“局长,我有重要情况要汇报”
曾毅说:“走,边走边说,抓紧时间。”
范民齐说:“今天早上6时50分,我们的二号特勤到所里报告说:‘在7月11日下午4点多钟,从城里来了几个送货的人,2男1女。(注:“特勤”类似于港片中“线人”的角色)
其中一个特勤认识是本地人,名字叫马武强,男,37岁,光棍是当地出名的小痞子,经常干些欺男霸女的事情。
另外一个男的大概有二十七八岁,个子不高,只有1.60米的样子,外地人口音。上身穿蓝色的T恤衫,下身穿灰色运动裤。
女的个子矮小,只有1.50米左右,瘦小皮肤较黑,戴着口罩、墨镜,上身穿红蓝相间花衬衫,下身穿紫色长裤,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那个男的对马武强说:‘货送到河塘村,已经联系好了。开价8000元,底价5000元。收多了你们自己分。钱不够就把人给带回来。这是30元的辛苦费先拿着,事成再提成800元。天黑就把人带过去。’”
曾毅问:“接头的是什么人?”
范民齐回答:“接头的人叫吴前,本地人为人狡诈,心狠手辣,曾经有人想要举报他,就被他毒打了一顿。因为每次作案都是来去空空,虽然其恶名在外,但是一直没有拿到证据,所以无法及时予以打击,一直是我们的内控对象。”
曾毅问:“特勤去了没有?”
范民齐回答:“没有。本来特勤是要去的,马武强没有同意。”
曾毅又问:“这个特勤表现怎么样?”
沈军在旁边插话说:“二号特勤是我们用的专职特勤,他主要是负责收集拐卖人口方面的信息。这个人曾经是拐卖人口犯罪团伙的外围成员,经过做工作愿意为我们工作发展为特勤。表现还可以,帮助刑警队破了几起拐卖人口的案子。”
曾毅说:“如果这起案件与拐卖人口有关,就把他用上,沈队你看怎么样?”
沈军说:“没有问题,可以用,我要先单独找他再交待一下。范所长你把他悄悄的调过来,先辨认一下尸体。”
曾毅说:“沈队长马上安排几个人和派出所的同志迅速查清昨晚的买家,把他们控制起来就地审查。”
沈军、范民齐同时应了一声,就去安排了。
张成雪带着侦查员很快就找到了买家。这户人家共有三兄弟,因为穷都没有成家,好不容易凑了三千块钱,准备给老三娶个媳妇,却因为钱太少没有谈成,一家人正在窝火呢。
张成雪走到门前问:“请问这是万刚家吗?”
这时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大汉,正要发火看见是警察马上就把火气给咽了下去。瓮声瓮气地说:“干什么?我就是。”
张成雪问:“听说昨晚有人给你们家说媒了,有这回事情吧?我们想了解一下有关情况。”
万刚回答:“没有谈成人都走了。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不是你们也来看我们家的笑话吧?”
张成雪说:“老乡你误会了,我们是来查案子的。昨天到你们家的人是人贩子,幸亏你们没有谈成,不然你们就要人财两空了。”
听到这里,万刚吓的出了一身冷汗,怯弱地说:“你们问吧,我会把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们。”
张成雪问:“昨天晚上是谁带人到你们家的?一共有几个人,都长的什么样子?是谁帮助你们联系上这些人的?”
万刚回答:“是本村的吴前带人来的,吴前36岁,身高大概1.68米,长相很凶。这个人在村里名声不好,经常打架斗殴,还会骗吃骗喝的大家都讨厌他。但是他外面有人,经常会给别人说媒,也成了几头。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也就只好请他帮忙了。还专门请他喝了一顿酒,才答应下来。没有想到他是和人贩子勾结在一起的。幸亏我们没有那么多钱,不然就真的被他骗了。”
张成雪问:“另外还有几个人?”
万刚回答:“另外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快40岁,中等个子,本地人口音,女的就是他带来的。女的戴着眼镜、口罩,很矮,皮肤较黑,上身穿蓝红条子衬衫,下身穿紫色长裤,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张成雪问:“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万刚回答:“我们都没有手表,说不上什么时间。就听见吴前说了一句,天不早了都快十点了,谈不成就算。有人我还就不相信没有人要。他们连一个招呼也没有打就走了。”
张成雪问:“你可以带我们去找吴前吗?”
万刚回答:“行,我带你们去。”
当张成雪赶到吴前家的时候,吴前早已是锁门跑人了。河塘边发现的女尸与拐卖人口是否有什么联系?需要安排有关见证人进行辨认才能进一步确定。
凶案现场
现场位于六塘河南岸的草地上,六塘河北岸是305国道103界碑处。河塘边长着一片片芦苇,河堤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杨树,护坡有近1米高的灌木和草地。堤上向东2.5公里处有一家私人摆渡的船,这是全村通往外面最近的一条通道。站在河堤上隐隐约约地可以看见河塘村的影子。
现场是一块大约有23平方米的斜坡草地。死者呈头北脚南顺坡仰躺在草地上。
在距离尸体东北2.3米处的草地上有两处明显的压痕,周围有散落的瓜子壳、烟蒂和两个矿泉水的瓶子。瓶子上发现两枚指纹。
在不远的草地上还发现几张包装纸,一张是小营糖果厂的包装纸,一张是林场炒货的瓜子袋,另外还有一张包装纸是用来包卤菜的,上面印有徐记卤菜的字样。
死者上身赤裸衣服被垫子身下,裤子被拉到脚下,内衣被扔在身旁。草地周围没有挣扎痕迹,死者身前无抵抗伤,无中毒症状。口腔流血、眼底充血、颈部充血有压痕,经解剖发现死者气管、肺部均有明显的出血点。初步可以断定:死者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卡住脖子,造成窒息死亡。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5岁左右,身前有过性行为,阴道内有大量的异性分泌物。死者无生育史,但是在子宫内却发现有避孕环,已经提取,初步分析使用时间最少在两年以上,还需要请专家进一步鉴定。
死者上身穿红蓝相间的衬衣,下身穿紫色长裤,布织手工文胸,江淮牌女式旅游鞋,无其它随身物品。分析还有些东西可能是被犯罪分子带走了。
从河塘村到现场4.5公里,从渡口到现场2.5公里,从徐留到渡口4.8公里,其他均无法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