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边界的帝国”:罗马与帝国的理念
世界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帝国史。[21]在留有记录的大部分历史中,人类生活在帝国之中。但是帝国以各种样貌与形式,出现在不同的时代与地域。约翰·加拉格尔和罗纳德·鲁宾逊撰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解释为什么帝国研究很难达成共识:学者“研究的是完全不同的帝国”,通常“选取奇怪又孤立的方面”,然后试图从中得出普遍性的结论。[22]
这些被称作帝国的研究对象,其多样性令人惊讶。从阿卡得人的领袖萨尔贡大帝征服苏美尔城邦开始(公元前3000年),作为文明之源的中东就成为一系列帝国的舞台——阿卡得帝国、巴比伦帝国、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希腊–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也是在这里,埃及作为文明和文化的火种存在了3 000年之久,强大又富有创造力的埃及帝国也被许多人认为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同一时期,在远东,中国和印度也出现了各种帝国,此外还有位于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之后欧洲帝国开始崛起: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帝国、葡萄牙帝国、荷兰帝国、法兰西帝国、比利时帝国、大英帝国、奥地利帝国、德意志帝国和俄罗斯帝国。这些帝国在政治、技术和文化上都展现出完全不同的特质。那么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什么?为什么将它们统称为“帝国”?
不久前,学者还试图在从古到今、从东方到西方的所有帝国身上寻找共同的模式和原则。[23]今天的学者更加谨慎,懂得对不同类型与历史时期的帝国与帝国主义区别对待。无论如何,学者们在帝国最基本的构成方面达成了惊人的一致,这主要来自我们对罗马帝国的理解。从罗马抽象出来的帝国概念居然能毫不牵强地适用于其他我们习惯称其为帝国的政治实体——包括早于罗马的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本书讨论的帝国究其渊源,毫无例外都能上溯到罗马。
罗马与后世帝国的相似性当然绝非巧合。一个国家能被称为帝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仿效罗马,这点在西方尤甚。成为帝国意味着成为另一个罗马。罗马确立的诸多原则,如果在其他国家同样适用,我们也就视其为帝国。
“帝国”的拉丁语是“imperium”。“没有边界的帝国”“没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是维吉尔的著作《埃涅阿斯纪》[24]中,朱庇特向罗马人——建立了罗马城的特洛伊人的后裔许下的承诺。但在维吉尔所处的时代,即元首制在罗马出现之时,“imperium”的含义发生了重大改变。或者说,这个词获得了双重含义,这一事实成了之后混乱的根源。
“imperium”的本意是罗马官员或统治者依法被赋予的权力。“在公法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人民赋予罗马高层官员的权力,包括执政官、卸任执政官、大法官、卸任大法官和独裁官。”[25][26]此外,这个词本身也是军事用语,指人民将最高军事指挥权赋予最高军事指挥官。
于是,“imperium”的第一个义项从罗马开始就延续了下来,在众多欧洲语言中都能找到相应的说法。[27]对于英格兰人,最有名的例子要数1534年亨利八世的《至尊法案》,法案称“英格兰就是帝国”[28]。这句话的意思是,英格兰的国王在他的领地不听命于任何人,他的统治至高无上,并禁止任何人上诉至更高权力机构,比如罗马教廷。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无论国土面积还是综合国力都十分有限,居然也能发表这样的宣言,证明国土面积与实力并非成为帝国的必要条件。原则上,任何国家——无论是王国还是共和国——都可以自称帝国,而意大利的多个城邦,包括维斯康蒂公爵统治的米兰也的确是这样做的。是否管辖广袤无际的领土、统治着多样化的族群,这些不是帝国的标准。
毫无疑问,“当‘imperium’有了政府权力的含义后,人们自然用它指代那些显赫的大国”[29]。欧洲各地的语言早已赋予“empire”一词更形象的含义,即用于形容太阳或河流的宏伟壮丽。当莎士比亚开始用“empery”一词形容英格兰、苏格兰和法兰西时,他并不在意这些国家的领土面积大小以及国力强盛。而想要使它能够用来形容帝国,必须进一步丰富这个词的内涵。早期现代的思想家认为,帝国的核心在于权威,特别是王权(不过不是“专制独裁”)。[30]于是我们发现在欧洲绝对主义盛行的时期,许多统治者都将自身统治的地域称为帝国。帝国几乎成了至高权力的同义词,这是让·博丹、霍布斯、格劳秀斯、斯宾诺莎的著作中赋予“帝国”一词的最主要的含义。[31]
回到罗马,我们须知在西塞罗等人的著作中频繁出现的“帝国”二字就具有以上的含义。“西塞罗关于‘罗马人民的统治权’这句话的解读从未脱离他在《论法律》中所强调的‘imperium’的本义,即法律赋予的权力……而不是所谓的‘帝国’,即由罗马人民统治的政治实体。”[32]这一区分意义重大,因为罗马帝国除了名称里有“帝国”之外,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罗马共和国的成就。正如爱德华·吉本所说:“罗马人的主要成就都是在共和国时期获得的;而罗马帝国的皇帝大部分满足于维持现有统治,稳定的局面是凭借此前元老院的政策、执政官的作为和民众的从军热情而取得的。”[33][34]因此人们或许会期待扩展“imperium”的含义来形容帝国,即实施至高统治的国家。
事实的确如此,在罗马继任者的时代,“imperium”有了第二重含义。也许是出于对罗马共和国的情感,为其殉身的西塞罗不愿承认“imperium”有“帝国”的含义。但这个字眼在西塞罗生前就已具备了这种内涵。比如恺撒,在他终结罗马共和国、创立罗马帝国之前,就使用这个词表示“帝国”。当元老院将“imperator”(大将军)的头衔授予恺撒和他的继任者奥古斯都时,“imperium”的词义转变得到了进一步巩固。“imperator”这个头衔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经常出现,作为一种“在战场上率领三军得胜的罗马将军的荣誉称号”[35]。因此在恺撒和奥古斯都的例子中,它指的是国家高层官员被赋予的军事权力。
奥古斯都坚称尊重共和国的传统,而“imperator”的头衔确实没有违背任何罗马法律。他在不同的场合重申,帝国的统治权依然属于全体罗马公民。[36]但不是只有恺撒和奥古斯都,罗马接下来的每一位统治者(除了提比略和克劳狄乌斯)都接受了“imperator”的头衔,因此这个头衔不可避免地超越了纯粹的军事含义,而产生了政治统治者的意味。公元前23年,奥古斯都作为大代行执政官(proconsular imperium)的任期由元老院改为终身,权力覆盖罗马所有行省——之后的皇帝也获得了同样的权力,这为“imperator”与“imperium”两个词的合二为一奠定了基础。罗马人民统治的帝国变成了罗马帝国,由神化的元首或“皇帝”进行统治。对于这一变化,奥古斯都时期的诗人如维吉尔、贺拉斯和奥维德无比拥护;其他人如李维和塔西佗虽然承认这一事实,却不免有些忧心。[37]
“imperium”一词从罗马人民的统治权,转变成皇帝统治的行省或领土,这在乔治·利希海姆看来,“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并影响了之后的西方政治史,特别是西方政治领域一整套术语体系”[38]。“帝国”一词从未失去绝对统治或至上权力的内涵,但从彼时开始,帝国有了管辖其生活着不同族群的广阔领土的意义——帝国,或世界帝国,指的是统治罗马人、意大利人,还有希腊人、高卢人、西班牙人、不列颠人、埃及人、非洲人和叙利亚人——并且最终想要实现统治全世界的理想。[39]
这是今天最常见的,特别是大众的主流观念。当说起俄国或大英帝国时,人们通常想到的是单一统治者,沙皇或“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还有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但英国在大部分时间实行的是议会君主制,而法国从1871年开始实行议会共和制。后来的帝国已经超越了“帝国”早期的含义,就像今天的帝国代表着统治不同族群的一个政治实体——这是18世纪初一位法国词典编纂者给出的定义。[40]帝国的内涵远不止于此,特别是在学术领域,但帝国的本意从未消失。[41]可是“帝国”一词之所以具有今天的含义,根本上是因为罗马时期发生的从罗马人民统治的帝国到罗马帝国的转变。
1世纪,“帝国”一词在罗马就有两重含义:绝对统治或至上权力,与统治复杂的领土政体。[42]这样的双重性一直延续到800年查理曼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再到1 000多年后神圣罗马帝国于1806年被拿破仑打败。在德意志诸侯中选出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理论上拥有如罗马皇帝般的最高权力;同时他统治的帝国是由不同领土——王国、公国、主教辖区和独立城邦——构成的,其中不少并不是德意志人。[43]萨克森王朝,法兰克尼亚王朝,霍亨斯陶芬王朝(比如,腓特烈一世、弗里德里希二世),哈布斯堡王朝(比如查理五世),几乎继承了罗马帝国完整的遗产(包括统治意大利,罗马作为帝国的权力中心);而其他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建立“帝国”的梦想受到了天主教廷的压制,在某些领土上的权力也被严重削弱。[44]但只要帝国延续下去,帝国作为一个权威的(如果不是专制的)统治形式的概念就会长久存在。其控制着辽阔的领土,主要特征就是多样性。[45]
还有一个源于罗马的思想需要讨论,即帝国的普遍主义。罗马人在希腊思想,特别是斯多葛学派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因普遍存在的理性而结合在一起的人类共同体——用西塞罗的话说,“一个由神和人组成的共同体”[46]。受到亚历山大大帝征服的冲击,希腊哲学家眼中的希腊文明具有一种普遍使命。希腊文明是人类历史发展至当时的最高阶段,希腊等同于整个文明世界,其边界之外都是蛮族。从亚历山大大帝开始的希腊人的主张之下,帝国的目的在于向世界传播文明。[47]
从公元前2世纪开始,希腊思想家,如波利比阿将罗马视作亚历山大大帝未尽使命的延续。罗马的李维、维吉尔等人对此十分赞同。罗马带来了和平、秩序和公正。罗马的光芒覆盖了整个已知的世界,所有人都生活在所谓“罗马和平”的盛世之中。随着君士坦丁大帝在4世纪改信基督教,基督教在帝国的影响进一步加深,罗马的普遍使命也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中世纪所有以不同的方式竭力复兴罗马的君主,看重的都是基督教世界与罗马世界的统一:这是普遍使命的两面,在上帝的庇佑下,为了全人类的福祉,罗马人和基督徒将竭力实现两者的统一。[48]
罗马依然是帝国的源头和典范,尤其对于西方而言。“罗马是一种精神、一个象征,以及一套话语体系,从近代早期的西班牙帝国到19世纪末的大英帝国都深受影响。”[49]史蒂芬·豪进一步提出:“罗马人发明了帝国的概念,至少是后世帝国缔造者所能理解的,也时常拿来引用的形式。”[50]克布纳则认为帝国的继承关系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期:
帝国的现代概念当然会让人回想起历史上以罗马之名建立的帝国:罗马共和国,奥古斯都及其继任者统治的罗马帝国,查理曼和之后由被选中的德意志诸侯统治的神圣罗马帝国。而大英帝国、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霍亨索伦王朝、奥匈帝国、沙皇俄国,无论怀着怎样的心情——是赞颂、忧虑还是憎恶,都引发了罗马与这些后继者之间的比较。[51]
引发这些比较的并不只是“罗马的伟大”。西罗马帝国覆灭之后,罗马依然存续了很长时间。在西欧,罗马以神圣罗马帝国的形式维系,直到1806年才最终灭亡;在东方,罗马化身君士坦丁大帝在4世纪创立的拜占庭帝国,作为东罗马帝国的延续。拜占庭帝国终在1453年被奥斯曼人推翻。但奥斯曼人同样为罗马的伟大成就所深深折服。他们和许多欧洲的君主一样,自认秉承了罗马的衣钵。他们将首都命名为伊斯坦布尔,这是土耳其语中的君士坦丁堡,即君士坦丁之城。[52]拜占庭帝国的征服者苏丹穆罕默德二世,邀请意大利画家真蒂莱·贝利尼为自己绘制肖像,还聘用意大利人文主义学者为自己讲述希罗多德和李维笔下的希腊和罗马的光荣历史。拜占庭学者特拉布宗的乔治告诉皇帝,“没人怀疑陛下您就是罗马的皇帝”。安东尼·帕戈登认为,“如果说西罗马帝国是在……1806年才终结的……同样可以认为东罗马帝国是在1924年3月3日随着奥斯曼哈里发国的终结才最终消亡的”[53]。
第二章将详细介绍罗马帝国留下的政治遗产——这是本书会多次涉及的概念。但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现代学者如何从罗马帝国特殊的历史中,诠释帝国与帝国主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