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详解与实务:条文解读+实务应用+案例详解(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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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简介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

现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2019年3月14日修订发布的,共分为6章10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总则,提出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部门。

第2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定了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等问题。

第3章会计核算,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要求,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及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4章会计监督,规定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依据及监督方法。

第5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定了单位应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以及内部会计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第6章附则,主要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具体概念及称谓进行了具体的解释。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适用范围

贯彻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必须首先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实施范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是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

3.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

贯彻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明确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因为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政府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条和第5条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管理部门分别做了明确规定,基本要求如下。

(1)各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健全或者出现混乱,首先应当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管理和指导的责任。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序,直接影响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的一项内部管理行为,也是一项政府管理行为,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