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常见报关商品归类参考目录》(下称本《目录》)是编者从全国海关报关单库中筛选出现频率较高的常见报关商品约37000条,并根据《海关进出口税则》、《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规定汇总编制。可为用户提供具体商品的归类税号、税率、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等信息,可作为海关关员、外贸业务人员、进出口企业报关员以及预录入人员办理海关手续的参考书。
本《目录》共分三部分:一是《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下称《填制规范》);二是报关自动化系统《商品归类表》(下称《归类表》);三是相关的附表,如消费税率表、公开暂定税率表、出口税率表、监管方式代码表等。现将使用该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由于正确的商品归类需要根据该商品的规格、成分、结构、用途和性能等因素才能作出,因此本《目录》中所列商品的归类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工作中应以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归类职能部门所作的归类决定为准。
二、报关企业在填制报关单时,应按照《填制规范》第三十四项和第三十五项的要求填写商品编号和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当注意的是,当实际进出口的商品与《归类表》中的某项商品本质一致时,才可将该商品在商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填报成《归类表》中的相应商品名称,以保证归类准确、提高海关计算机系统的自动归类水平,加快通关速度。
三、用户在使用本《目录》时可查阅1996年以来任一版本《税则》的归类总规则、类、章注释和子目条文,以确认具体商品归类的准确性。
四、《归类表》共分6列,其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1列“商品编号”:前2位为章的代码,用户在查找具体商品的归类时,先在目录中查找商品所在的章,然后根据章的代码在相应的章中查找与商品名称相对应的商品编号。
第2列“申报商品名称及备注”:《归类表》所列商品名称为企业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认可的名称,备注一般是对商品的规格、用途、成分等的补充描述。
第3列“进口关税”:该列分为两栏,栏内数字均表示关税税率的百分比。对从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按优惠税率征税,反之按普通税率征税。
对于实施年度公开暂定税率和进口关税配额税率的商品,《归类表》中仅列出了该商品的法定税率,暂定税率和配额税率请查阅相关的附录。
对于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的商品,《归类表》相应商品的进口关税栏为“*”,具体请查附录。
第4列“增值税”:栏内数字表示增值税税率的百分比。
第5列“计量单位”:为《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法定计量单位。
第6列“监管条件”:该项下的有关代码,表示该商品进出口时所需申领的证件。具体代码所代表的证件名称请查“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五、由于需征收消费税的商品较少,因此将其列入附表一。消费税分为从价消费税和从量消费税,实行从量消费税的商品仅限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以上四种商品“消费税”栏内数字表示单位税额(元)。其他商品均实行从价消费税,“消费税”栏内数字表示从价税率的百分比。
啤酒、汽油等商品的重量与体积换算关系为: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六、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参见附表三。
本《目录》所列商品编号、税率、监管条件等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01年2月28日。
编者
200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