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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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只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任务;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强国的地位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本报告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着重对十六大以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同时提出“十一五”后期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重大问题及政策重点。

一、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主要特征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发展理论的巨大贡献,特别是对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有一个过程,其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2003年4月15日和7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期间和《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了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这是胡锦涛同志首次提到发展观的概念。

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及其基本内容。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又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通过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全面、科学、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定义和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与扩充了其内容。一是明确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二是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是发展的核心;三是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建设,更加丰富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四是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又提出了生态文明,使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完整;五是在原有五个统筹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统筹个人与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三方面利益关系和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的内容,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统筹兼顾体系。十七大报告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这标志着科学发展观来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并将伴随着这一伟大实践进程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科学发展观内涵、实质和要求的最精辟阐述。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这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中国,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要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谐发展与和平发展。

2.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造福人民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包括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与结构、数量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4.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包括四个主要方面: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二是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三是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兼顾就是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科学发展观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维护和遵守的信念和指导思想。这个理念已经成为我党执政的战略方针和统领经济社会全局的政策纲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仅全体党员要深刻牢记,而且应当成为全国人民一个新的思想理念,并贯彻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工作中去。转变一切不科学的发展思路和做法,使每项决策、每个行动都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使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深入学习和认识科学发展观的主要特征

认真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基本要求,我们感到科学发展观具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1.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理论特征。发展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理论范畴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科学发展观作为科学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观,是在继承和发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思想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是我党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科学发展观不仅继承了发展的实质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观念,而且紧密结合当代先进的发展观念和中国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出了创新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及和平发展等一系列新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理论特征。

2.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世界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时代特征。20世纪50~60年代,一些国家由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重视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忽视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节约,导致出现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经济结构失衡,两极分化严重,社会发展滞后,社会动荡加剧等问题。20世纪末及21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已日益成为世界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联合国提出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以后,人们越来越关注和重视生态、人口、环境、资源等问题。科学发展观正是在汲取了世界各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经验教训,吸收各种先进文化发展理论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世界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时代特征。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要把中国的发展放到世界的大局中来思考,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国的比较优势,把握有利条件,趋利避害,取得发展的主动权,在世界经济舞台中争得应有的位置。同时,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不需要重蹈西方各国走过的老路,而完全有可能运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最新成果,以人类最先进的知识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全球化所带来的机会,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

3.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征。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如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但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均国内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总体比较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社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生产力发展仍然面临诸多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社会公平问题趋于显现,就业压力日益加大,城乡差距扩大,区域不平衡矛盾日益显现等。这些问题的不断积累,已经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理顺经济内部关系,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是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科学发展观正是在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拓展理论视野,在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征。

4.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是靠走过非和平崛起的路子,通过殖民、掠夺、战争来实现发展的。这是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实现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种途径。资本主义工业化中期,由于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国内资源枯竭,一些国家又通过发动战争,掠夺国外资源和市场实现自身的发展。因而多数发达国家的发展路子就是在掠夺和战争中实现的。在当今世界已进入和平、发展和合作为主流的新形势下,我国不可能重复发达国家实现工业化的路子,必须突出发展主题,走和平崛起、科学发展之路。这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与发达国家工业化道路的本质不同之地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不靠掠夺别国,而依靠自己的和平发展道路。这也意味着我国的工业化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从而形成的一条和平发展,科学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强国之路。同时,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追求社会的更加公平。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发展,使每个人都能公平分享发展的成果,并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代际之间的协调和公平发展。科学发展观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提倡更加注重公平,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和价值取向。

5.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最具系统性的思维方法特征。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四位一体的建设,主张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四大文明,体现了更完善的系统性思维。同时其统筹兼顾的方法又是更全面广义的。过去我们在经济建设中提倡的综合平衡是计划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了综合平衡的范畴和领域,在实现综合平衡的方法上,有了质的飞跃和发展。现代西方经济学也很重视均衡发展,但他们的均衡,主要是指经济方面的平衡。科学发展观的均衡,则包括了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及中央与地方各层次和国内外各范畴的更加丰富和深化的内容,因而具有更广义、更完整、更全面的均衡协调的思维方法特征。

二、十六大以来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

十六大以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观念,紧密围绕“五个统筹”,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新政策与措施。

(一)统筹城乡发展

为了更好地解决城乡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将解决“三农”问题,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考虑。2003年12月25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2006年2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再次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并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政策。主要包括:

1.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2004年中央财政向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转移支付达510亿元,2005年扩大到662亿元;2005年免去专门针对农民征收的税种,包括农业税、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三个税种加起来约800亿元;2006年取消只针对农业和农民的四项税收和其他负担,共减轻农民负担1250亿元。[1]二是逐步增加对农村和农业生产的补贴。2004年对稻谷、玉米进行良种补贴,中央财政拿出7000万元、地方政府拿出4.1亿元补贴粮食主产区和购买农机具;2005年中央财政拿出150亿元帮助县乡摆脱财政困难。2006年,对农民实行多项生产性直接补贴,年补贴309.5亿元。三是增加对农村和农业的投资。2004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六小工程” (乡村道路、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投资281亿元;2005年,国家安排了293亿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四是安排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4亿元,安排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补助资金10亿元。五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政府新增的这方面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六是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权益。

2.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2003年,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资金、省地(市)县配套资金、乡镇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目的是以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为乡镇企业合理积聚服务的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推进农村城镇化提供示范。2004年建设部召开了全国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宏观调控,改进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并制定了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的建议。

(二)统筹区域发展

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实现地区间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党的十六大就提出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分别对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发展、东部地区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十六大以后,中央把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作为一个重大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党的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这就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

1.加大实施西部大开发[2]的力度。2000年1月,党中央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成立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党的十六大进一步重申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意义,指出它事关全国发展大局,关系到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因此又对中西部开放做出了新的部署。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西部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务院西部办印发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2004年3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指出统筹区域发展,加快西部地区发展至关重要。这些政策涉及面广,涵盖了工业、农业、规划、人才等方面,给西部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抓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水利枢纽、交通干线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快县乡公路、人畜饮水、电网改造、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放在突出位置,解决西部地区的缺水问题。二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防治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畜牧业。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对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搞好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据有关部门统计,西部大开发自2000年实施以来,至2005年底,我国累计在西部开工建设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共70项,包括“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投资总规模约1万亿元。在高强度的投资拉动下,2005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3万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速度为10.6%[3]

2.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措施。2003年9月29日,《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经政治局讨论通过,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又一个重大决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4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点》,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方向。一是率先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全面免征农业税,中央财政对东北三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等达53.1亿元。二是在黑龙江、吉林两省推开完善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落实个人账户补贴约18亿元,对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助金补助近55亿元。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支付东北三省60多户破产企业补助金163亿元,占全国用于这方面资金的23.3%。四是在部分中央企业启动了分离办社会的试点工作。2005年东北地区率先试点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五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从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三省8个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对具备条件的部分矿山、油田适当降低了资源税税额标准;给予三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六是国债资金继续向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倾斜。继2003年第一批100个东北地区工业结构调整改造国债项目批准立项以后,2004年又安排了第二批197个国债项目立项,2005年安排东北地区40个项目国债资金4.29亿元。

3.启动促进中部地区[4]崛起战略决策。2006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做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07年4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中部六省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并要求中部六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对没有列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地区给予必要的扶持,正式圈定了中部6省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城市及农业县(市)的范围。至此,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逐渐开始实施。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指出“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4.明确了鼓励东部地区[5]率先发展的战略定位。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要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强调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家财力、物力和科技实力,更好地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因此,东部要继续发挥优势,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同年,温家宝总理在江苏考察时指出,加快东部地区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围绕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推进改革开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了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定位。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将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作为提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把社会保障、就业、人民健康、教育和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变为生活福利,全面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

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本世纪头20年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并将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出现了三次较大起伏,随之经历了三次时间集中、规模和力度较大的宏观调控。第一次是1993年到1996年;第二次是1998年到2002年;第三次则是2003年下半年开始至今的新一轮宏观调控。新一轮宏观调控,恰逢“十六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此轮宏观调控的主要特点是,宏观调控的重点不是简单追求和保持“快”的增长速度,而是着力追求经济发展“好”的质量和“优”的结构。为此,一是实施了“有保有压”的差别性调控政策,对“保”的鼓励产业积极扶持,对“压”的限制产业则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价格、信贷等方面实施限制措施;二是改变了过去较长时期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了“双稳健”政策,通过严守“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同时,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避免了过度的经济震荡。三是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抑制货币投放和信贷过度投放,2006年又实施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四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2007年又连续6次调整,这种“多步骤、微调整”的方式,不仅有利于避免剧烈调整可能带来的波动,而且有利于实现经济“软着陆”。为了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2007年6月29日,又出台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措施。

2.重视民生问题,发展社会事业。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群众生活。针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突出困难,制定实施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并从上到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在开发就业岗位、增加资金投入、给予税费减免、实施小额贷款、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再就业援助、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为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6]

二是加大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方面的投资。在教育方面: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继续对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启动实施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已投入专项资金38亿元(包括2004年和2005年的投入),重点支持建设了763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46个县级职教中心、468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训了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各地也纷纷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大力提升职业院校的能力;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按照规定开通了“绿色通道”,2006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约33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44.0%。截至2007年3月,全国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人数306万人,银行累计审批合同金额266亿元。在公共卫生事业方面:国家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建设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医疗体制改革,逐步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03年以来,国家扩大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在总结东北三省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东部7省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的试点,制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国启动试点工作。在城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在全面推开,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筹资渠道逐步拓宽,支撑能力逐步增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迅速增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以年均7%的速度递增,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同时各级财政也不断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应对将来人口老龄化可能带来的压力,国家建立了具有战略储备性质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积累3300多亿元[7]。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改革和发展的实惠。

(四)统筹人与自然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1.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面对资源、环境等因素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瓶颈的状况,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正式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明确将资源和环境问题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将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党的十六大以来,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常抓不懈,全力推动,我国逐步踏上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轨道。

2.有针对性地制定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相关产业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国家相继发布了铜冶炼、铝、煤炭、水泥、电石、焦化、钢铁、电力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为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5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进一步加强了节能减排的政策力度;2007年1月至7月,取消了553项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类(“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142项“两高一资”商品加征或开征出口暂定关税;进一步完善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继“十五”期间关停830万千瓦的小型火电机组之后,“十一五”期间全国要关停5000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此举相当于每年可节约超过50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超过160万吨。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环境问题开展了持续整治,关闭整顿1086家企业,其中关闭取缔231家;三是实施“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政策,从源头堵住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对污染严重的相关地方、企业实施了严厉的“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四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3.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其中包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6部环境资源法律和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8]。主要有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森林法、土地法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有关法规体系和管理条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防止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充分显示了我国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重视,有力推动了资源和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

(五)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方面不断探索前进。十六大后,在“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方面,我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1.加大对内对外的全面开放,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一是在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内,由以往有限开放转向全面开放。2005年国家开始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使我国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在继续开放第二产业领域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开放程度,特别是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大大拓宽,使一、二、三产业的开放进一步协调。在扩大外资准入领域的同时,扩大国内民营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原材料、装备制造业和生态环保及服务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范围,提高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市场准入的平等性。二是在开放的区域上,由注重东部为主转向重点开放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使国内区域开放更加趋于平衡。为进一步推动中西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国家加大了这些地区开放的力度,并制定了《关于促进中西部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使我国区域的开放更加趋于全面与均衡。三是在开放的方式上转向按WTO规则要求开放。一方面由政策导向的开放转向在WTO法律框架协议内,并按照对WTO的承诺进行开放;另一方面,也由单方面的自我开放为主转向我国与世贸成员国和地区之间的相互开放。为了更有效地履行WTO的承诺,我国不断完善对外经济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的建设,出台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与《对外贸易法》相配套的法规,修订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建立了统一的内外贸管理机构,促进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一体化;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和平等地位,扩大民营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权;健全和完善保障公平贸易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应对贸易和投资争端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监控体系和增强应对能力,提高对国际经贸形势的观察、分析能力,加快反应速度,建立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和国际收支的预警机制。

2.更好地发挥外资作用,促进国内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一是利用外资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为了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我国利用的外资政策也相应进行了调整。重点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着力吸引跨国公司转移技术和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的区域结构,扩大中西部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促进西部大开发与老工业基地改造;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特别是促进国有企业改组改造;进一步改善外资来源结构,多渠道多方式吸收外商投资,实行外资来源多元化。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稳步地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进外资。二是着力改善国内利用外资环境。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运输、通信、生活便利等硬环境的建设;加强政府政策环境建设,改进外资项目的审批方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及市场环境的治理与建设,逐步对外资实施国民待遇。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一切形式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依法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实施规范化的申报监管。

3.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一是促进对外贸易结构优化,推动内需升级。加入WTO后,我国外贸政策已从单纯追求扩大出口和外贸顺差开始转向统筹内需外需、追求外贸效益。2004年7月1日,我国调整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升值2%,同时,加大了有管理的汇率浮动范围;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如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品出口,降低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调低或取消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率。同时,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先后几次对化肥、纺织品、铜、铝和镍等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降低进口关税,适当扩大进口,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进口。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与市场,将国内产业向海外转移,延伸我国产业的链条,将调整我国产业布局与适应国际产业布局变化趋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我国产业发展的国际化,提高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的水平和能力。制定“走出去”战略规划,引导企业的投资领域和方向,并逐步建立一套对外投资的服务体系。赋予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管理自主权,使企业更好地利用各种有利机会到境外投资办厂,真正参与国际竞争,进行跨国经营,发展我国的跨国集团,同时形成真正的国际著名品牌。逐步建立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防范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我国加大了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力度。正式启动了以中国与东盟进行建立自贸区(10+1)为代表的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的(10+3)合作。同时积极推进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这是第一个以中国地名命名的国际合作组织。积极推动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合作。积极参与并推动图们江地区、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及泛珠三角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我国参与国际合作,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并承担国际义务与责任的新局面基本形成。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主要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深化各项改革,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克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石油价格大幅上涨以及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严重洪涝干旱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2006年GDP达到210871亿元,2003~2006年年均增长10.4%,不仅比同期世界年均增长4.9%高出5.5个百分点,而且比改革开放以来年均增长9.7%高出0.7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四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份额也由2002年的4.4%提高到2006年的5.5%。2006年进出口总额达17604亿美元,是2002年的2.8倍,位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3~2006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272亿美元,以年均4.6%的速度稳步增长,我国已连续十多年成为世界吸收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表明十六大以来,由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更加突出的成效。

1.国民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增强。十六大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速,2003年增长10.0%,2004年增长10.1%,2005年增长10.4%,2006年增长11.1%,连续四年实现了10%以上的增长速度。经济在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保持了比较好的稳定性,年度之间波幅也比较小。2003~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度最高增幅与最低增幅仅相差1.1个百分点,经济在高位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年平均上涨2.1%,涨幅最高的2004年,也仅上涨3.9%,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2.新型工业化取得积极进展。一是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加速发展。2006年我国上网人数已达到1.4亿人,比2002年增加1.3倍,年均增长23.4%,网民普及率达到10.5%。农村信息化通信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电信业构建了各类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增值和互联网业务在农村发展,利用固定和移动电话、短信息、宽带上网等多种方式,以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信息服务,大力开发面向“三农”的政务、生产、劳务和市场信息资源,有效促进了农村信息化发展。到2006年底,一些省已实现了“乡乡通宽带”。二是高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2006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1322亿元,是2002年的2.7倍。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日益增强。2006年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达5288亿美元,是2002年的3.5倍,其中,出口2815亿美元,进口2473亿美元,分别是2002年的4.1倍和3倍。进出口贸易实现了由2002年的逆差150亿美元到2006年顺差342亿美元的转变。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商品出口总额的份额由2002年的20.8%提高到2006年的29.0%,增加了8.2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

3.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随着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调整等各项措施的落实,节能减排在难度较大、困难较多的形势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连续三年上升转为2006年的下降。2006年全国能源消耗总量24.6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9.6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1.2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33%,而2003年上升4.6%,2004年上升5.1%,2005年与2004年持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速放慢。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589万吨,比上年增长1.6%,增速比2003~2005年年均增长9.8%放慢8.2个百分点。2006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428万吨,比上年增长1.0%,增速比2003~2005年年均增长1.14%放慢0.14个百分点。

4.城市化步伐加快,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2006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3.9%,比2002年的39.1%上升了4.8个百分点,年均上升1.2个百分点。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2003~2006年城镇总人口年均增加1874万人,乡村总人口年均减少1125万人,大量的乡村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发展。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增长10.4%,2003~2006年均增长9.2%,比1979~2002年均增长6.7%快2.5个百分点。随着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农村居民收入出现了多年没有的连年快速增长势头。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增长7.4%,2003~2006年均增长6.2%。继2002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首次超过1000美元,达到1100美元后,2006年又超过2000美元,达到2010美元,相应人均国民总收入在世界的位次也由2002年的第132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29位。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标志着我国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5.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快速发展。2006年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超过2500万人,比2002年增加9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2.0%,比2002年上升7个百分点。2006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4342万人,毛入学率达到59.8%,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7.0%,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3%。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是卫生事业得到明显加强。到2005年末,全国1410个县级和250个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建成,基本建成了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的公共卫生网络体系。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肝炎、鼠疫、碘缺乏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取得新进展。到2006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4.1亿[9]

三是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2006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778个,博物馆1617个。广播电台267座,电视台296座。全国有线用户13995亿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2%。

四是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3年以来,平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左右、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以上,共帮助2000万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在面对就业高峰仍比较大的形势下,城镇登记失业率仍保持了比较平稳的态势,2003~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4.3%之间。在就业总量持续稳定增加的同时,就业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2年的50.0∶21.4∶28.6转变为2006年的42.6∶25.2∶32.2。

五是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覆盖面增加。在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6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和6459万人,比2002年增加4029万人、6331万人、1005万人、5862万人和2971万人,有2241万城市居民和1509万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400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医疗改革试点也在加快推进。2006年底,全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农村贫困人口2148万人,比2002年的2820万人减少672万人。

6.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新进展。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国积极推进了各个领域的改革。

一是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展开,全国彻底取消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的棉花流通体制基本确立。农村金融改革进展顺利。国有农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开始起步,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试点稳步实施。

二是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等配套文件相继出台,绝大部分省级政府出台了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体制框架已经基本建立。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着力推进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新设立和组建了一批经济调节和监管机构,提升了一些监管部门的行政级别,完善了国有资产等部门的管理体制。围绕完善省以下行政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加大了县乡机构改革以及扩大县(市)管理权限的力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通过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了1992项审批项目,占68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审批项目总数的55.5%。各地区也取消和调整了超过一半以上的审批项目,形成了国务院部门改革与地方政府改革良性互动的格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进展,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电信、铁路、民航、烟草、电力等垄断行业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运营状况的监督。

五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改善。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加强了对私有产权的依法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是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起点和突破口,逐步发展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目前,中央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0%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政府性基金和依法新审批的收费基金已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改革向实行“收支脱钩”、综合财政预算深化。“收支脱钩”管理的范围继续扩大,40个中央部门编制财政综合预算,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70多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实行了征管方式的“收缴分离”改革。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增值税转型试点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从2005年7月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汇率总体趋向升值。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由于政策措施正确得力,我国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建设取得喜人的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初步显形出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需要认识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任务仍任重道远,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

1.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仍然过大。2003年以来,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连续四年10%以上的增长速度,同期,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3.73亿吨,原油产量1.85亿吨,发电量28657亿千瓦小时,分别比2002年增长72.0%、10.6%和73.3%。这一时期,粗钢4.19亿吨,增加2.37亿吨,增长1.3倍;水泥12.37亿吨,增加5.12亿吨,增长70.6%。这说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还是以能源和原材料过度消耗的粗放型为主,科技创新的作用仍然不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

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89万吨,比2005年增长1.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428万吨,比2005年增长1.0%。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的目标。2006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2566亿元,比2002年增长87.7%;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由2002年的1.14%提高到2006年的1.22%。尽管我们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增加了污染治理的投资,但污染物排放量仍有增无减。

2.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一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任务仍艰巨。2006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3.5∶50.7∶45.8,与2002年相比,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上升了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仅上升0.3个百分点,表明经济增长主要还是依赖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产业结构升级仍面临艰巨任务。

二是就业结构升级缓慢。目前,尽管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已由2002年的50.0∶21.4∶28.6转变为2006年的42.6∶25.2∶2.2,已有很大改善,但仍显示是工业化初期的就业特征,就业结构升级落后于产业结构升级,农村劳动力过剩和生产效率低下的状况仍然很突出。

三是消费和投资比例不协调,2003~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2.5万亿元,年均增长26.6%。2006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比2002年增长了44.2%,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6%。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2002年增加995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长8.0%。从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出,消费的增长是投资的增长速度的四分之一强,说明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比较明显,而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要小许多。

3.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仍然艰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战略指导思想,实际上也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审视我国社会目前所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如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社会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分配不公的矛盾凸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居民收入结构中等收入人口比例偏低;社会保障覆盖面仍不够全面,部分人群没有享受到同等国民待遇等,都需要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下大力气加以逐步扭转,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仍然艰巨。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是短期可以彻底解决的,这表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也表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阻碍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仍存在一些不正确理念。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这种发展和建设中心是建立在科学把握发展规律,注重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和合理发展的基础上的。但目前,由于不合理的利益驱动,在相当的一部分人的认识上,存在着以GDP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目的的发展观念,他们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乱占农田,随意侵害人民利益,甚至放弃对维护公平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府职责义务,不计发展成本、不惜环境代价、不顾和谐发展宗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不考虑增长的质量与效益。这种发展理念从根本上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方式观念的转变,也阻碍了科学发展观的正确贯彻落实。

二是自主创新能力和体系建设仍不完善。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不断发展和提高的灵魂和本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尽管我们对自主创新能力与体系建设日益重视,并在财政投入、政策支持以及体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高,由此造成我国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没有在新的开放条件下形成完整的自主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不完善、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导致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相当部分关键技术和设备还主要是依赖进口,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相对较低。同时,全方位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体系,包括创新理念、创新文化、创新科技等体制机制等还没形成,不仅导致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长期不能由粗放转为集约,而且也成为阻碍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重要深层次原因。

三是政府的职能转换仍没有完全到位。十六大以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机构从上到下不仅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而且对政府职能转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就是要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使政府的管理职能由主导经济转换为以公共服务为主。在这方面,通过改革和调整确实也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这种转换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仍存在错位、越位、缺位和空位的状况,政出多门,对经济的不合理直接干预的问题还相当程度存在;另一方面,从资源配置的机制来看,商品性资源的市场机制配置程度相对较高,而要素资源的配置上仍是政府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作用更强,这必然导致出现部门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不协调的问题(近年来在宏观调控方面出现的中央与地方两种声音,两种看法也一定程度反映了这种问题),成为阻碍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重要因素。

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建设仍不完善。十六大以来,在推进改革方面我们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将是个长期过程,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都将存在体制机制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更加开放的公平有序的市场体制的完善、科学有效的决策体制机制的完善、合理的激励和约束体制机制的完善以及公正的法律社会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都将需要长期过程。除此之外,对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利益格局、收入分配格局等的合理有效调节机制的完善,以及宏观管理体系、市场机制及企业微观机制的完善也都在进行之中,这都将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尽完善不同程度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将需要不断理清思想观念,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与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来推动,解决阻碍科学发展观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将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

四、近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政策重点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生态文明,提出了一整套政策体系。未来的十多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国内市场总体规模居世界前列,国际地位明显增强的关键时期,只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宏伟目标。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全党全国人民付出长期的努力,需要在继续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观念。近期,特别是“十一五”后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一)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协调发展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近期,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进一步加大。从国际环境来看,2007年7月美国爆发的次级债危机目前仍在逐步漫延,2008年年初,美国花旗银行、美林银行爆出2007年四季度相继出现高达98亿美元亏损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由此看来,美国的次级债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及全球经济的负面影响将比预期的要严重,不仅导致美国经济下滑,而且将进一步导致由于美国进口需求下降,从而对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国际油价突破了百元大关,不仅增加了油价波动的空间,而且还有上涨的可能,不仅影响其他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而且也有可能引发全球性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国际经济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将增加我国经济增长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从国内环境来看,导致经济增长由目前的偏快转向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转向通货膨胀的因素也在加大。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实力增强,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继续存在,流动性过大的局面短期难以逆转,以农产品为主要代表的资源类产品的价格上涨趋势短期难以改变;另一方面,明年新一届政府产生的换届效应将助长经济加快,加上“三过”问题也将持续,都将成为推动经济加快增长的动力。但是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在加强,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外部环境的影响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美国经济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加大,也将对近期经济带来比以往更大的影响。因此,近期,在对我国经济增长加速和减速的双重因素同时并存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协调发展不仅重要性增加,而且难度也在加大。如何在新情况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止经济发展出现较大的波动,将是近期,特别是“十一五”后期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一方面,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特别是要更好地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价格政策和投资政策的作用,降低国内外环境的不利影响,遏制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价格结构性上涨转向通货膨胀的各种因素。同时,还要逐步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随时防止外界的冲击,维护经济安全,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政策综合性配套性,包括更好地发挥需求、供给与要素三方面及内部各方面作用的协调配套政策。同时,有重点地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鼓励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政策以及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人的素质和管理创新的政策,逐步增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的基础。

(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为此,应把节能减排作为衡量和评价我国是否从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转轨、由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转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我国“十五”规划的实施中,只有环境发展没有完成目标,“十一五”以来,由于国家加大了节能减排的政策力度,才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应看到,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化中期,这种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必然加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资源消耗国和污染排放国之一。传统工业化路子对我国来说是走不下去的,一是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有限,二是国际压力不断加大。这两个方面都要求我国的工业化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保护环境,发展节约型和循环友好型经济,使经济发展,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发展对环境的破坏作用降到最低或零影响。但由于长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因素还存在,技术水平的提高还有过程,这将增加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的难度,特别是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和任务仍很艰巨。为此,“十一五”后期要继续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

一是继续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等综合的办法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力度,依靠科技手段促进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资源利用、节能和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创新。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在重点行业大力推进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环境产业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三是发挥市场机制促进资源的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要使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价格不仅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包含反映资源稀缺性生态、环境的代价,使各种资源成本完全化,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减少污染排放。同时,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

四是在政绩考核方面,建立对资源环境的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各级政府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同时,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体系,建立综合管理系统,包括指标体系的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监管、风险评估体系以及项目的后评估;建立中小企业生态效益认证系统(ISO 14001),选择有条件的省份或城市作为生态效益认证系统的试点,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增强中小企业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着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体系建设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必须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生命线。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开放条件下,落后国家建立自主创新体系要经历引进、消化、吸收、模仿的过程,要在这个过程进行的技术积累基础上逐步完成自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技术引进,我国在消化、吸收和模仿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基础,今后应在这种基础上,重点发展和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十一五”以来,我国在自主创新建设方面给予高度重视,政策力度也在加大,但自主创新能力和体系建设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十七大已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地位。近期,特别是“十一五”后期要着重推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的建设。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应着重于研发能力、技术扩散能力和技术体系化能力的建设。在研发能力方面,要将重点由引进、消化吸收能力转向在模仿基础上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技术应用与扩散方面,应将重点由企业内部自身扩散和区域内技术有限市场的扩散转向行业产业和区域外无限市场扩散;在技术体系化能力方面,要以单项技术为主转向多个技术集成的体系化,着重开发和形成我国自主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体系。在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要充实国家创新体系,特别是要完善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公共性基础研发体系,同时完善不同层次的区域的、产业的创新体系,推进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技术成果市场化的机制,特别是建立技术专利的商业化运用模式,同时加大专利技术的储备,将专利作为战略性技术手段,健全高技术风险投资机制,加快高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为此,在政策上: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及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投入的力度,提高研发(R&D)经费占GDP的比重;二是逐步形成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等方面要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信贷政策体系;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为科技人才及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更良好的保障环境;四是加快资本市场的完善,为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更有利的渠道;五是进一步加大研发领域的开放,更好发挥跨国公司对我国建立自主创新体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的政策体系,包括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管理资源等。

(四)进一步加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十五”以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在原有东、中西的区域格局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并在原有经济开放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若干打破行政区划,按经济内在联系发展起来的经济圈和产业带,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新亮点和推动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点。但应看到,由于长期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分割区域格局的影响不是短期可以消除,加上新体制建立过程中的不完善带来的一些利益机制,致使我国建立在区域发展基础上的全国统一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距很大,某种程度加大了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为此,十七大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向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的合理流动,形成国土开发的优化格局。近期,特别是“十一五”后期,进一步加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的重点应是进一步打破行政分割,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机制的建立,促进区域间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产业合理分工和产业转移,着力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加快形成。在政策层面,首先要加强现有的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政策的协调配套性,减少政策效应的相互矛盾和相互抵消;其次,在正在制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要加强主体功能区的各类区域与现有区域政策的协调;同时根据区域发展的新情况推动重要经济区域或经济带、产业带(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的区域规划与发展政策制定,并与其他区域政策相衔接,增强区域政策的协调性;再次,通过财政、信贷等政策,重点推动区域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五)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涉及教育、公共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及社会管理等众多方面,“十一五”以来,国家为推动社会建设的加快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应看到,由于长期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加上改革后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与格局没有根本形成,使“十一五”后期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收入分配的合理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目前,收入分配过多向政府与垄断企业倾斜,在初次分配方面资本与劳动的争端有普遍化趋势,这将是社会不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十一五”后期要重点调整宏观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微观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建立资本与劳动争端解决机制,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国家要利用税收政策对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十一五”以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仍不足大,保障的范围与力度都有待提高,特别是由于产业升级,结构转型带来的失业将长期存在,加上我国总体已进入老年社会,对社会保障体系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十一五”后期,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特别是要完善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的整体水平。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管理对于各级政府都是新课题。“十一五”后期,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与民主制度的进一步推进,要逐步扩大社会管理的主体,建立以政府管理与协调为主、非政府组织为中介、基层自治为基础以及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互动机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秩序以及解决社会危机。加强社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规范社会公共事务行为和准则,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培训社会管理人员,完善社会管理指标体系,建立社会运行状况监测体系。

(六)继续深化改革,构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十一五”后期,为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

一是重点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要求,推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健全现代政府管理制度与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到权责一致,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加强政府的调节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

二是着力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在财税体制方面,重点是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与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在金融体制方面,重点是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元化的现代金融体系。优化资本市场,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在投资体制方面,重点是确立和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的范围和行为,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特别是加强投资信息引导,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投资执法检查,以有效遏制盲目投资、过度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无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10]

三是着力深化企业改革。按照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改革重组,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七)以正确的政绩观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贯彻和执行,执行中能否正确把握好政策尺度和政策要点,是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关键。一段时间以来,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政绩观占据主导地位,不少地方为追求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中央一直很重视这个问题,如中组部提出,要把发展思路是否正确,发展战略是否合理,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11]。“十一五”后期,为了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持续发展。

(课题负责人:宋群,成员:贺克俭、孙国华)


[1]陈锡文:《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正在形成》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2]西部大开发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范围国土面积为6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71%,人口3.65亿,占全国的29%。

[3]数据来源:新华网。

[4]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5]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6]数据和资料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7]数据和资料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8]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9]数据和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10]《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日报》。

[11]《科学发展观: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半月谈》2004年第4期。